张旭(约675—759[1]),字伯高,一字季明,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唐代书法家。年长后入仕,先后任左率府长史、金吾长史,因而被世人称为“张长史”。

张旭擅长草书,喜欢饮酒,被誉为“草圣”,与怀素并称“颠张醉素”,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并称“吴中四士”,其草书则与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并称“三绝”。

  《郎官石柱记》全称为《尚书省郎官石柱记》,唐代正书碑刻,张旭书。开元二十九年立于长安。原石久佚,传世皆重刻本。张旭草书纵放奇宕,而此序楷势精劲凝重,法度森严,雍容闲雅兼而有之,是张旭存世的唯一楷书作品,有影印本行世。

楷书核心特点是具体可概括为4点:

1. 笔法:刚劲沉稳,暗融草意。

起笔多藏锋蓄力,收笔利落厚重,横画挺拔、竖画劲健,尽显楷书的端庄严谨;

转折处不刻意顿挫,而是带草书法的圆转灵动,如“官”“记”等字的折笔,暗合“以草入楷”的特色,避免呆板。

2. 结体:宽博匀称,松紧有度。
字形偏扁方,疏密分布均衡,左右结构避让得体,上下呼应自然,符合唐代楷书“尚法”的主流审美;
部分字(如“总”)的笔画间距略宽,显宽博大气,同时通过局部笔画的收紧,形成“宽而不松、紧而不挤”的平衡感。

太美了!藏在《郎官石柱记》里的真相:张旭不止有狂草,楷书更是“天花板”。

3. 章法:整齐规整,气脉贯通。

全篇行距、字距均匀,排列整齐,符合碑刻楷书的庄重感,适合作为“楷法范本”;

虽字字独立,但笔画的倾斜角度、重心偏移相互呼应,暗藏草圣的笔势连贯感,通读时气脉流畅,无生硬割裂感。

4. 风格:刚柔并济,兼具碑帖之美。

融合唐代碑刻的“刚健之风”(如欧体的严谨、颜体的厚重)与帖学的“灵动之韵”,既有楷书的法度森严,又有草书的性情流露;

整体风格沉雄稳健却不滞板,端庄中藏潇洒,是唐代楷书“尚法”与书家个性表达的完美结合。

张旭唯一楷书传世真迹

《郎官石柱记》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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