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黄鸿秋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5年12月14日 19: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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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鸿秋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4年第2辑

摘   唐代玄肃之际的权力嬗变,可还原为各个政治主体之间的系列反应、实践和深层动机问题。《玄宗幸普安郡制》形成于玄宗对入蜀途中已有多种任命的追认整合,显示出合授型与政令性的特殊文书性质。谋主群体的政治困境及“防闲禁锢”政策的瓦解,构成永王“因有异志”的缘起,“平叛”话语及具体用兵路线,塑造出永王东巡行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通过重审玄宗“以璘制亨”说,彰显《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的“肃主玄辅”结构,揭明玄宗对于永王东巡态度更可能是应机防范而非暗中支持。肃宗强势入场使永王集团很快在内外交困中覆亡,与此同时,肃宗权威亦全面深入长江中下游,最终在两京克复之前基本终结玄宗建立的“共权”格局。

关键词:唐代  永王之乱  安史之乱  唐玄宗  唐肃宗


由于文章篇幅较长,本公众号分上下两期发布

永王东巡自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以来就一直以“叛乱”形象定格在历史记载中,玄肃二帝在两京克复前的权力嬗替,则以“和平过渡”为标签。郭沫若最早将永王东巡与玄肃关系进行勾连,认为永王李璘东巡缘于玄宗入蜀途中对永王“面授过机宜”,于是肃宗镇压永王,就成了玄肃权力冲突的表现。贾二强进一步发掘玄宗暗中支持永王东巡的“证据”;日本学者冈野诚认为肃宗为证明自己镇压永王的合法性,有意削除玄宗在汉中郡任命过永王的事实。李碧妍集中探讨永王东巡过程及其间玄肃二帝的权力争衡关系。既然永王无非玄宗用以制衡肃宗的棋子,那么永王东巡出于自发“谋逆”的旧说同样值得怀疑。故而邓小军进一步论证永王东下是为执行玄宗渡海攻取幽州之战略,“所谓永王璘’叛逆’案纯属肃宗制造的冤案”。至此,一段久被旧日史家利用书写权力刻意掩埋的实相似乎终于被发覆出来,历史脚步到此才算是找到“回家的路”。
然而,只要审慎回顾学术史,不难发现“永王非逆”说与“以璘制亨(肃宗名亨)”说早在郭沫若那里就隐约形成某种互为因果、彼此生发的奇妙联系。即当郭沫若强调永王东巡背后有玄宗授意,永王“叛逆”的定性就无形中消失了;而永王叛逆性质的消失,又反向强化学者对于玄宗“以璘制亨”的认知。两种观点最终结构性地出现在学术史上,共同形成对于传统旧说的大翻转。此外,“永王非逆”说建立在认为“有关永王璘案的官方与个人原始文献,虽已多被篡改、被删削”的基石上,“以璘制亨”说在材料真伪、归属及具体解读方面或亦存在重要疏失,难免使读者在审视学术史时充满困惑和不安。是故,近来武秀成已否定邓小军所谓“二次命璘”之说,重申永王叛逆的传统意见,林伟洲认为贾二强所举证据“实不堪史实之检证”,秦中亮试图说明永王东进是迫于阿史那承庆攻陷颍川郡后的军事压力,不得不另寻栖身之所,与玄肃之争无关,乃至进一步认为玄肃之争“起于肃宗继位灵武,也终于灵武”,其“完全是当代学者在后见之明视阈驱动之下的学理建构”。
若说历史的主体和出发点始终是人,我们的研究需要警惕变成“一场没有人踢球的足球赛”,而政治过程的展开又呈现一种不同于政治集团等静态式研究范式的运动性、冲突性和复杂性,那么也许可以说,交互在各个政治主体之间动态的结构性关系和张力,才是真正推动“永王之乱”和“玄肃嬗替”生成及演变的关键力量。这使我们有可能通过将相应事件还原为身在其中的各个政治主体之间一系列彼此联动的反应、实践和深层动机问题,来凸显政治过程展开的内在动力及其丰富图景。事实上,这是一种最为“正统”的研究,基本接榫传统以人为中心的历史叙事模式。因此,本文尝试重回各个政治主体的立场,在继续重审和回应“永王非逆”说及“以璘制亨”说基础上,深入探讨玄肃之际权力递嬗的复杂构造和实相,并对是否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玄肃之争”作出说明。由于《元(玄)宗幸普安郡制》(以下简称《普安制》)和《明皇令肃宗即位诏》是把握这段历史最为重要的两个文本,所以本文的研究将以此为线索。

一、《普安制》的“时间层次”与文书性质

长安陷落前,玄宗平叛部署大抵随着叛军的攻略进程在北方展开。从《旧唐书·玄宗纪》看,禄山起兵之初,玄宗的军事部署最南推进到河南道,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戊寅,“以羽林大将军王承业为太原尹,以卫尉卿张介然为陈留太守、河南节度采访使,以金吾将军程千里为潞州长史,并令讨贼”。十二月叛军连陷河南陈留、荥阳和东都洛阳之后,玄宗的军事部署始后撤至山南道和剑南道,当月十五日庚子,“以永王璘为山南节度使,江陵长史源洧为之副;颍王璬为剑南节度使,蜀郡长史崔圆为之副”。但此时“二王皆不出阁”。揣测玄宗本意,下则希图将西进的叛军截断于潼关,故同年十二月丙午,“以哥舒翰为太子先锋兵马元帅,领河、陇兵募守潼关以拒之”,上则寄望于郭子仪、李光弼、颜真卿在河东、河北地区尽快打开平叛的新局面,故而对于永王璘、颍王璬的安排,只是预作准备。
天宝十五载六月初,被安禄山用间、杨国忠眩惑的玄宗强令哥舒翰出关决战,结果于六月八日庚寅大败于灵宝西原,“死者十六七”,哥舒翰被俘,“关门不守,京师大骇,河东、华阴、上洛等郡皆委城而走”。玄宗被迫于当月十三日乙未凌晨,携部分亲信及宗室自禁苑延秋门出奔剑南,是夕至金城县(今陕西兴平市),十四日丙申至马嵬驿(今兴平市马嵬镇),因禁军将士哗变,诛杨国忠,缢杨贵妃,太子李亨则借机分兵北上朔方。十六日戊戌至扶风县(今陕西宝鸡市扶风县),十七日己亥至扶风郡(治今宝鸡市凤翔区)。在扶风郡次日,玄宗开始改变亲王不出阁的原则,将此前对于颍王璬和崔圆的安排落实:

庚子(十八日),以司勋郎中、剑南节度留后崔圆为蜀郡长史、剑南节度副大使;以颍王璬为剑南节度大使,以监察御史宋若思为御史中丞充置顿使,韦谔充巡阁道使,并令先发。

《资治通鉴》称玄宗“使颍王璬先行诣剑南”在“壬寅(六月二十日),上至散关”之日,谓是“从《玄宗实录》”,并否定《肃宗实录》玄宗至普安郡后始命颍王璬入蜀之说,但未辨析与《旧唐书·玄宗纪》所载之差异。二者相差二日,疑是颍王璬十八日庚子受命之后,仍与玄宗顺路同行至散关,始加速先行入蜀,故致记日之歧异。《旧唐书·玄宗纪》《资治通鉴》天宝十四载十二月下皆载以蜀郡长史崔圆为剑南节度使颍王璬之副。新旧《唐书·颍王璬传》则谓安禄山反,“除(颍王)蜀郡大都督、剑南节度大使,杨国忠为之副”,马嵬之变杨国忠被杀后,始“以蜀郡长史崔圆为副”,与此处合。又杨国忠“首唱幸蜀之策”,玄宗曾安排其亲信御史大夫魏方进充置顿使,“先移牒至蜀,托以颍王之藩,令设储供”。马嵬兵变当日,魏、杨并被族诛,次日丁酉(十五日)将发马嵬,由于朝臣只剩韦见素一人,“乃命见素子京兆府司录(韦)谔为御史中丞充置顿使”。然而仅过三日,玄宗又代以监察御史宋若思,而改派韦谔为任务较轻的巡阁道使,究其根由,或是因其父韦见素天宝末被杨国忠引为同党,马嵬诛杨中即曾连带“为乱兵所伤”,故为免军士再生猜疑,才替换为与杨国忠并无关系的宋若思。选派最为合适之人先期经营沿途和后方事宜,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安全,无疑是决意入蜀的玄宗的首要任务。
与此同时,从仓皇出逃、马嵬喋血之惊魂中回过神来的玄宗,开始主动调整唐廷的战略部署。《旧唐书·丰王珙传》:

天宝十五年六月,玄宗幸蜀,至扶风郡,授珙武威郡都督,仍领河西、陇右、安西、北庭等路节度支度采访使;以陇右太守邓景山为之副,兼武威长史、御史中丞,充都副大使。珙竟不行。

此前学界例以为玄宗对第二十六子丰王珙的任命,始于将近一个月之后的《普安制》,《新唐书·丰王珙传》相关记载亦是据《普安制》成文。日本学者冈野诚始据《旧唐书·丰王珙传》指出玄宗的相关任命应提前至在扶风郡时。今检《册府元龟》卷281《宗室部·领镇第四》“丰王珙”条所载与《旧唐书·丰王珙传》同,史源皆早于《新唐书·丰王珙传》,可从。任命时间,则当与令颍王璬出阁赴蜀约略同时。
又《旧唐书·盛王琦传》载:

天宝十五年六月,玄宗幸蜀,在路除琦为广陵大都督,仍领江南东路及淮南、河南等路节度支度采访等使,以前江陵大都督府长史刘汇为之副,以广陵长史李成式为副大使、兼御史中丞。琦竟不行。

《册府元龟》卷281《宗室部·领镇第四》“盛王琦”条载为“及玄宗幸蜀,在路除”云云,《新唐书》本传记为“帝之西,诏为”云云,具体时间、地点俱不详。冈野诚径据《旧唐书·盛王琦传》系于六月,有论者进一步推测在六月十八日止扶风郡之时。《旧唐书·盛王琦传》所谓“天宝十五年六月,玄宗幸蜀,在路除琦”云云乃二事连书,盛王琦受命的准确时间未必在玄宗离京出奔的“六月”。不过依任命颍、丰、永王及太子例(永王、太子例详后),确实在玄宗进入普安郡之前的可能性更大,不当独盛王琦迟至《普安制》始被首次任命。
但琦、珙受命后“竟不行”,真正出阁赴任的是接下来在汉中郡(治今汉中市南郑区)同样被玄宗委以重任的第十六子永王璘。《旧唐书·永王璘传》载:

(天宝)十五载六月,玄宗幸蜀,至汉中郡,下诏以璘为山南东路及岭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节度采访等使、江陵郡大都督,余如故。璘七月至襄阳,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恣情补署,江淮租赋,山积于江陵,破用巨亿。

同书卷107《凉王璇传》亦载:“天宝十五载六月,玄宗幸蜀,仪王已下十三王从。至汉中郡,遣永王璘出镇荆州。”冈野诚最早引据这两条材料,指出玄宗在六月二十四日抵达河池郡(治今宝鸡市凤县)后,并未直接去益昌郡,而是取道斜谷、经褒城去了与河池郡接壤的汉中郡,并在那里发出对永王璘的任命,时间约在六月底。相比于天宝十四载十二月“以永王璘为山南节度使”的预作准备,此时出阁赴镇增加了岭南、黔中、江南西三道节度使及四道采访使等权力。值得注意的是,《新唐书·永王璘传》对永王出镇之时地的记载有所不同:“安禄山反,帝至扶风,诏璘即日赴镇。俄又领山南、江西、岭南、黔中四道节度使,以少府监窦昭(绍)为副。”疑玄宗是在扶风郡时令永王璘以此前预做安排的山南道节度使出镇,至汉中郡后又追加江南西、岭南、黔中三道节度采访等使,前后不出半月,正合《新唐书·永王璘传》所谓“俄又领”之意。唯永王从扶风郡南下江陵亦需入褒斜道,故仍与玄宗同行至汉中郡,被再次追加任命后,始与玄宗东西分道。这样看来,颍、丰、永三王最初受命的地点都在扶风郡。同样在扶风郡,潜怀去就的禁军发动马嵬兵变之后的第二次哗变,“会成都贡春彩十余万匹至扶风”,玄宗悉散于禁军,风波始平。张驰最早发现这一点,认为正是此次不成功的兵变促使玄宗意识到禁军不可靠,于是“在扶风郡这个稍微安全点的地方开始分派皇子们赴镇平叛”。
玄宗为何要在行至扶风、汉中一带时终于打破皇子不出阁的原则,派遣永王出镇?除了避免自己连同皇子被安禄山一网打尽的风险之外,主要与永王所都统区域江汉一带的巨大战略意义有关。洛阳、长安的沦陷使江淮物资取道中原运抵关中的汴河运路完全瘫痪,经由江汉水运至荆襄、汉中以抵西北的江汉通道,就成为战时打通西北与东南,保障唐廷物资正常输送的生命线,而襄阳正处于运路的枢纽位置。潼关失守前,萧颖士就曾明言:“官兵守潼关,财用急,必待江、淮转饷乃足,饷道由汉、沔,则襄阳乃今天下喉襟,一日不守,则大事去矣。”皇甫侁在后来劝阻永王东下的《为皇甫中丞上永王谏移镇笺》(以下简称《上永王谏移镇笺》)中亦云:“自河淮右转,关陇东驰,诏命所传,贡赋所集,必由之径,实在荆襄。朝廷以大王镇之,重矣。”此外,永王都统区域还可为唐廷提供大量兵源,史载“(鲁炅)充南阳节度使,以岭南、黔中、山南东道子弟五万人屯叶县北”,永王至江陵后亦在短时间内募得“士将数万人”。因此,通过命永王出镇荆襄,玄宗可以取得对于长江中游的控制权,进而沟通东南至西北的运路以盘活全国,为最终的平叛战争奠定基础。
考虑到东南物资运抵襄阳后,需溯汉水取上津路西经隶属于山南西道的洋川郡、汉中郡,始能北输扶风郡,已不在永王都统范围,故于汉中郡命永王出镇同时,玄宗又分命其长兄宁王李宪第六子李瑀留镇汉中,以与奔赴荆襄的永王东西配合统筹运路。因新旧《唐书·玄宗纪》和《资治通鉴》均脱落玄宗幸蜀途中经汉中之行,故新旧《唐书·玄宗纪》不载此事,《资治通鉴》则置于“丙午,上至河池郡”之后叙述,事在玄宗至汉中郡之前。唯《旧唐书·李瑀传》明确载为,“(瑀)从玄宗幸蜀,至汉中,因封汉中王,仍加银青光禄大夫、汉中郡太守”。今《唐大诏令集》卷38尚存玄宗《册汉中王瑀文》可与之相参:

维天宝十五载岁次景申,七月戊子朔日,皇帝若曰:“咨尔汉中王瑀暨御史中丞魏仲犀,王室多难,凶逆未诛,是用建尔子侄,以为藩屏;命尔忠良,以摄傅相。安危系是举,可不慎欤?夫王侯之体,则以任能从谏为本;亲贤仗信,则以好问乐善为心,安仁容众为节,然后能建其功业,夹辅王室。是以汉之宗王,多委政守相,故能享祚长久,令问不已。朕闻汝瑀,能宽大俭约,乐善好贤,敦说诗书,动必由正,而久于高简,未习政途。又闻仲犀才干振举,忧勤庶绩。必能固尔磐石,匡补阙漏。军旅之事,必委其专;狱讼之烦,必与其决;简贤任能,必使其举;惩恶劝善,必任其断。惟协惟睦,其政乃成;同德合义,何往不济?於戏!瑀其镇抚黎人,庄肃守位;仲犀其悉心戮(勠)力,赞我维城。则瑀有任贤之名,犀有忠勤之绩。匡复社稷,戡定寇难,在此行也。勖哉!其无替朕命。

后来第五琦于彭原见肃宗,曾明确道出汉中王李瑀在江汉运路中的重要作用,“请以江、淮租庸市轻货,溯江、汉而上至洋川,令汉中王瑀陆运至扶风以助军;上从之”。《资治通鉴》卷218又载玄宗“以陇西公瑀为汉中王、梁州都督、山南西道采访·防御使”。山南西道治所、督梁洋集壁四州之汉中郡(梁州)为出入蜀地之门户,构成退守剑南的外部屏障,可见玄宗任命李瑀,兼有沟通荆襄、屏卫蜀郡的双重考虑。而册文中提及的“御史中丞魏仲犀”,在二十四日丙午行至河池郡时就已被玄宗任命为梁州长史,至此遂更为“傅相”,与李瑀共同组成一套留守汉中的班子。
接下来玄宗由汉中郡来到益昌郡(治今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据《旧唐书·裴冕传》:

玄宗幸蜀,至益昌郡,遥诏太子充天下兵马元帅,以冕为御史中丞兼左庶子,为之副。

严耕望、冈野诚论玄宗幸蜀路线,皆未注意此条材料。《旧唐书·玄宗纪》:“(七月)壬戌(十日),次益昌县,渡吉柏江,有双鱼夹舟而跃,议者以为龙。”玄宗南下至益昌县,必先经位于益昌县(属益昌郡)与汉中郡之间的益昌郡治绵谷县,二者同在今四川省广元市内,相去不远,则玄宗抵达益昌郡(治)的时间亦当在七月十日或九日。然《旧唐书·肃宗纪》称“河西行军司马裴冕新授御史中丞赴阙,遇上(太子)于平凉”,而太子至平凉为六月十九日辛丑,时间远在此处所载被玄宗于益昌郡任命为“御史中丞兼左庶子”之前;元载撰《冀国公赠太尉裴冕碑》则谓裴冕赴阙受御史中丞之命途中与太子“会于灵武”,在太子即位后“自左庶子拜中书侍郎平章事”,而太子七月九日辛酉至灵武,七月十二日甲子于灵武自立,则裴冕被玄宗任命为御史中丞之日也必在此处的七月十日或九日之前。
欲释此间矛盾,需先解决玄宗任命太子为“天下兵马元帅”的时间问题。《旧唐书·杨贵妃传》载,潼关失守之前,“玄宗以皇太子为天下兵马元帅,监抚军国事”。所谓“监抚军国事”,指天宝十四载十二月十六日辛丑,玄宗制令太子监国。今《唐大诏令集》尚存玄宗所下之监国诏,可以看到监国的具体内容是指“总文武而行己”,“命尔抚军”。故疑《旧唐书·杨贵妃传》中所谓“玄宗以皇太子为天下兵马元帅”当即此时,为太子“抚军”工作在职官上的具体落实。而玄宗任命裴冕为“御史中丞兼左庶子”,自然也应同在此时。时距裴冕奉诏赴阙遇太子于平凉或灵武,尚有半年之久,时间上就变得合理了。唯此时太子所谓“天下兵马元帅”实为虚衔,并不实际统兵出讨,真正的兵权仍然掌握在玄宗手里。迄天宝十五载七月九日或十日玄宗抵达益昌郡之后,由于太子已摆脱控制,分兵北上。加上此前已命颍王璬、永王璘出阁,必然需要对地位更高的储君作出事实上的安排。而《旧唐书·裴冕传》中所载,应当正是对此前太子“天下兵马元帅”虚衔的一次落实(相应也重申对裴冕的任命),与玄宗行至扶风郡时对颍王璬、永王璘的落实同例。由于落实是通过“申命”形式达致,故易致材料表面的“矛盾”罢了。
对丰、盛、永三王及太子系列任命,意味着全国性平叛部署已基本完备。七月十二日甲子进入隶属于剑南道的普安郡(治今四川广元市剑阁县),参考追赴而至的宪部尚书房琯意见后,在十五日丁卯当天,玄宗颁布由知制诰贾至起草的《普安制》:

夫定祸乱者必仗于群才,理国家者先固其根本。太子亨,忠肃恭懿,说礼敦诗,好勇多谋,加之果断。永王璘、盛王琦、丰王珙,皆孝友谨恪,乐善好贤,顷在禁中,而习政事(应据《唐大诏令集》《册府元龟》作“虽顷在禁中,而未习政事”——引者注),察其图虑,可试艰难。夫宫相之才,师傅之任,必资雅善,允属忠贞,况四海多虞,二京未复,今当慎择,实惟其人。太子亨宜充天下兵马元帅,仍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等节度采访都大使,与诸路及诸副大使等计会,南收长安、洛阳;以御史中丞裴冕兼左庶子,陇西郡司马刘秩试守右庶子。永王璘宜充山南东路及黔中、岭南(据《唐大诏令集》补——引者注)、江南西路等节度支度采访都大使,江陵大都督如故;以少府监窦绍为之傅,以长沙郡太守李岘为副都大使,仍授江陵郡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中丞。盛王琦宜充广陵郡大都督,仍领江南东路及淮南、河南等路节度采访都大使;依前江陵郡都督府长史刘汇为之傅,以广陵郡长史李成式为副都大使兼御史中丞。丰王珙宜充武威郡大都督,仍领河西、陇右、安西、北庭等路节度支度采访都大使;以陇西郡太守邓景山为之傅,兼武威郡都督府长史、御史中丞充副都大使。应须兵马、甲仗、器械、粮赐等,并于当路自供。其诸路本节度采访支度防御等使虢王巨等,并依前充使。其署官属及本路郡县官,并各任便自简择,五品以下(《唐大诏令集》作“五品已上”,永王镇江陵时授董某之江夏郡太守为五品以上官,故当从《唐大诏令集》——引者注)任署置讫闻奏,六品以下任便授已后一时闻奏。其授京官九品以上并先授名闻,奏听进止。其武官折冲以下,并赏借绯紫,任量功便处分讫闻奏。其有文武奇才,隐在林薮,宜加辟命,量事奖擢。於戏!咨尔元子等,敬听朕命:谨恭祗敬,以见师傅;端庄简肃,以莅众官;慈恤惠爱,以养百姓;忠恕哀敬,以折庶狱;色不可犯,以临军政;犯而必恕,以纳忠规。往钦哉,无替朕命!各颁所管,咸令知悉。

比勘制书对盛、丰、永三王的任命与前述《旧唐书》三王传之记载,信息略有参差。如《旧唐书·盛王琦传》多出“支度”一使,据制书中永王璘、丰王珙皆有“支度”及后文“粮赐等并于当路自供”语,当为制书省漏,而《旧唐书·永王璘传》较制书反少“支度”一使,亦为省漏;《旧唐书》三王传皆作令王为某“使”,制书作“都大使”,据《旧唐书·丰王珙传》后文以邓景山“充都副大使”,知为《旧唐书》三王传脱漏;《旧唐书》盛、丰王二传以刘汇、邓景山“为之副”,制书作“傅”,当从制书。实际上,古代史料在抄撮转写的流传过程中常会进行省写或发生客观上的错讹脱衍,属于历史书写中技术性问题,不宜简单认为实际内容在此前后有所增损。
《旧唐书·永王璘传》未载制书中所见对其副手窦绍、李岘的任命,但考虑此前对盛王、丰王、太子及宗室李瑀任命皆为“宗子+大臣”的主辅型模式,玄宗在扶风郡或汉中郡时,对于永王的任命应该也配备了助手,只是因后来窦绍、李岘皆转到了肃宗阵营(详后),而《旧唐书·永王璘传》相关部分旨在托出永王谋反之过程,故已不便插入对于绍、岘的叙述而已。制书对于太子李亨“仍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等节度采访都大使”及其另一个副手“陇西郡司马刘秩试守右庶子”的任命,亦可能是在七月九日或十日到达益昌郡“遥诏太子充天下兵马元帅”的同时作出的,一如丰、盛、永王之例;当然也可能是在普安郡时始为玄宗所新增。因刘秩是彼时被玄宗重用为宰相的房琯之“私党”,故胡三省认为“刘秩必房琯所荐”;而贺兰进明在后来对肃宗的进奏中也称是房琯使“皇储反居边鄙”,或许并非无的放矢。这么看来,《普安制》的任命内容实际是在对玄宗入蜀途中已陆续形成的诸种任命事实追认整合基础上,加以部分新增而成。
甚至此制的任命体系,要追溯到玄宗开元年间的诸王遥领节度之制。诸王遥领节度始于开元四年(716)正月。开元十五年五月,玄宗有过一次集中“分封”诸子之举,被记录于《庆王潭凉州都督制》之中:

以庆王潭为凉州都督兼河西节度大使,忠王浚为单于大都护、朔方节度大使,棣王洽为太原以北军州节度大使,鄂王淯为幽州大都督兼河北诸州节度大使,荣王滉为京兆牧兼陇右节度大使,光王涺为广州都督兼岭南经略大使,仪王潍为河南牧,颍王沄为安东都护、平卢军节度大使,永王泽为荆州大都督,寿王清为益州大都督兼剑南节度大使,延王洄为安西大都护兼四镇节度大使,盛王沭为扬州大都督。

可以看到,盛王琦(沭)、永王璘(泽)、太子亨(即忠王浚)所领职任及军镇核心区域都可在此年集中分封中找到对应源头;而丰王珙所领职任及区域,则来自对庆王潭(琮)、荣王滉(琬)和延王洄(玢)等所领职任及区域的统合。《普安制》不仅是一个具有横向空间结构的文本,也是一个具有纵向时间层次的文本,包含“开元遥领”、“途中分命”及“普安郡整合新增”三个时间层,显示历时流变和时空叠加的内在特征。
关于此制形成史,还有一个相关问题需稍加辨正。冈野诚最早注意到《旧唐书·玄宗纪》《资治通鉴》均只记载七月十五日玄宗在普安郡的任命,没有记载《旧唐书·永王璘传》中所述玄宗六月底到达过汉中郡并在汉中郡命永王璘出镇的事实,并认为这是因为肃宗后来为了证明镇压“永王之乱”具有合法性,就需要证明玄宗令永王出镇之命不能早于七月十二日(肃宗即位之日),于是“便将玄宗到达汉中郡的事实从记录中削除”了。实际上,晚于肃宗自立三天、在不知肃宗灵武即位情况下颁布的《普安制》对诸子的任命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既可从至德元载(756)十月萧颖士在《与崔中书圆书》中,仍期待“盛王当牧淮海,累遣迎候,尚承在蜀”叙述中可以看出,也是后来玄宗需要再次颁发《停颍王等节度诰》的原因(详后)。即使肃宗削除了玄宗汉中郡任命过永王的记录,《普安制》对永王任命也仍然有效,这是被《旧唐书·玄宗纪》和《资治通鉴》明确记载着的。因此“削除”说并不可信。《旧唐书·玄宗纪》记载玄宗入蜀途中到过扶风、益昌二郡,但同样没有记录一并发生于此二地的,对于丰王珙和太子亨的任命,因此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面对“途中分命”和《普安制》两类时间地点不同,任命内容却几乎全同的史料类型,《旧唐书·玄宗纪》作了一个“整齐化”的集中处理,以简化叙述,避免相同任命的重复出现,结果就是保留《普安制》而汰除“途中分命”。《资治通鉴》记载是据《普安制》或《旧唐书·玄宗纪》而来,使得玄宗入蜀途中平叛部署形成的“过程性”被进一步遮蔽。
为何玄宗在已有“途中分命”的情况下,仍要多此一举颁授一个存在大量重复任命的《普安制》?除前文已提及的可能新增了部分任命内容,以及下文将要谈到对“都使”的权限作了更清晰的界定外,主要与此时《普安制》文书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有关。
首先,从单授型文书向合授型文书转变。唐代授官文书据同时所授人数多寡,可分为仅授予一人“单授”型与并授多人“合授”型。《吐鲁番出土文书》载录一通《唐天宝十载制授张无价游击将军官告》:

这份告身可划分为词头(第1—4行)、除授制词(第5—9行)和签署裁决(第10—37行)三个部分。据制词中所谓“许光景等”可知,这是一份合授多人的制书(张无价被包含在“等”字中),但词头却表明该告身为张无价受官的个人凭证。说明凡合授型文书,其合授制词具有多人共用性质,是被完整保留在分颁给受官者各人的告身当中,故合授型制式告身的格式严格来说应是“单人词头+合授制词+签署裁决”。敦煌所见伯2819纸背唐开元《公式令》残卷中记录一件“制授告身式”的格式,中有小注:“若制授人数多者,并于制书之前名,历名件授。”当指根据同时所授多人,复制相同数量的除授制词,分别与“单人词头”及“签署裁决”合成一通完整告身,一人一件颁授,即所谓“历名件授”。事实上,唐代告身有制授、奏授、判补、敕授四种文书形式,是就所授予人群任官品级、身份差别而言的,但只要属于合授型,其告身的文书格式都应具备上述三个部分。
反观玄宗在《普安制》之前对诸子任命,由于时间地点不尽相同(盛、丰王未出阁,但永王、太子在不同时间地点出阁),应该主要是以单授或至少含有单授的形式来“制授”的。意味着诸子通过告身仅能知悉玄宗对自己的安排,而不能互相知悉对方的职责,不利于统筹合作、勠力平叛。因此在进入人身安全更有保障的剑阁并听取追赴而至的房琯建议之后,玄宗需要在对此前分散、仓促乃至临时起意的任命进行追认整合基础上,形成一个“合授”型文书再次颁授诸子。由于合授制词是被分别完整复制到各人的告身当中,意味着诸子在接到《普安制》之告身时,不仅可重新确认自己的职责,同时知悉告身制词中一并被任命的其他皇子讯息,从而完整理解玄宗“协同平叛”的总规划,真正有利于“与诸路及诸副大使等计会,南收长安、洛阳”之目标实现,显然不是此前分别针对诸子的“单授”型文书所能达到的。
其次,《普安制》具有政令制书性质。唐代王言之制有七,“二曰制书,行大赏罚,授大官爵,厘革旧政,赦宥降虑则用之”。概言之,可分为除授制书(“授大官爵”)与政令制书(“行大赏罚、厘革旧政、赦宥降虑”)二类。二者在格式上有一重要界别,即政令制书往往于制词之末带一含“咸”字的程式化短语,如“宣示中外,咸知朕意”、“布告迩遐,咸令知悉”、“布告天下,咸使闻知”之类,除授制书无此短语。相反,“往钦哉,无替朕命”之类则往往为除授制书之套语,可以从通检《唐大诏令集》得到印证。盖除授制书只需相关部门和人员收悉即可形成效力,无须广为传播,而政令制书本是面向全国(或某一群体、某一区域)执行,故除下达至相关部门之外,还需广宣于众。开元十六年六月玄宗曾在一道诏书中批评:“凡制令宣布,皆所以为人。如闻州县承敕,多不告示百姓,使闾巷间不知旨意,是何道理?”《唐六典·尚书礼部》有嘉礼之仪五十种,其中“四十九曰遣使诸州宣制”,即透露官方传布政令程序中的一个头部环节。此后还需地方官以敕榜形式在衙门、城门、坊市门乃至要路、村坊等地贴榜发布。以此观《普安制》结尾“咸令知悉”之语,知此制为一份政令制书,具有宣示于天下、“使百姓咸知”属性。但此语前所谓“各颁所管”又确为任命下达之词,不同于“布告迩遐”之类,可见《普安制》既非简单除授制书,又非纯粹政令制书,而是二者的混合体。
《普安制》的“政令性”从其开篇一段长三四百言的“宣讲”中,也可明显看出:

门下:我唐受命百有十载,德泽浸于荒裔,声教被于殊邻,绍三代之统绪,综百王之礼乐。我高祖神尧皇帝奄有大宝,应天顺人;我太宗文武圣皇帝戡难造邦,光宅天下;我高宗天皇大帝修文偃武,惠绥四方;我中宗孝和皇帝聿遵孝德,惟新景命;我睿宗大圣真皇帝清明在躬,元化溥畅。朕承累圣之洪训,荷祖宗之丕绪,兢兢业业,不敢自宁。往岁韦氏作逆,宗社将坠,是用翼戴先后,扫荡凶徒。宸极既贞,寰区载晏,尔来在位,垂五十年,中原幸无师旅,戎狄岁来朝贡。夙兴旰食,勤念苍生,庶宏至理,永跻仁寿。愧无帝尧之圣德,而有寄体之不明,致令贼臣,内外为患,蔽朕耳目,远朕忠良,或窃弄威权,或厚敛重赋。泉壤一漏,成此滔天。构逆召戎,驰突中夏,倾覆我河洛,扰乱我崤函,使衣冠奔走于草莽,黎庶狼狈于锋镝。伊朕薄德,不能守厥位,贻祸海内,负兹苍生。是用罪已责躬,寤寐战灼,上愧乎天地,下愧乎庶人,外愧乎四海,内愧乎九族,乾乾惕厉,思雪大耻。

除授制书通常止于简单陈述被除授者个人之德行、能力和具体所授官,篇幅较短,此亦可从通检《唐大诏令集》得到直观印证,无烦赘引。玄宗入蜀途中分命诸子之制书虽已不可得见,当亦如是。但上述玄宗述祖德基业、自己在位功绩及终于昧政致乱之语,却俨然一篇昭告于天下的“罪己诏”,迥别于一般除授制书体制。实际上,玄宗对诸子的任命本就不只用于除授个人官职,更是一个全国性平叛部署,自然需要同时向全国军民宣示传达。说明《普安制》一开始就并非仅是作为诸王告身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写,也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政令制书制作的。盖在当时“四方闻潼关失守,莫知上(玄宗)所之”的危急情势下,玄宗急需一个全国性“公告”来稳定人心,而此后百姓“及闻是诏,远近相庆,咸思效忠于兴复”的反应也印证了这一点。一个微妙的细节是此制刻意汰落了入蜀途中对于同为皇子的颍王璬的任命,不仅因为玄宗为颍王璬安排的后方任务与诸子合作平叛的职责不同,也由于“逃亡蜀郡”的消极作为,与《普安制》中正面宣传的抗敌复国积极宗旨不相称,容易影响四海军民的激昂情绪。
再次,作为政令制书,《普安制》颁布可能还起到替代册礼的作用。册书为唐代七种王言之制中等级最高的,自唐高宗显庆改革后,基本定型为皇室专属礼仪,对其他大臣属于殊礼。皇室册礼主要用于“册皇后、太子、太子妃、诸王、诸王妃、公主”等场合,不过唐前期诸王出任都督、刺史等重要地方官,亦往往用册文,中间一度停废,但代宗时期仍有《大历五年册亲王出将文》《大历六年册亲王出将文》二通。玄宗任命太子李亨为天下兵马元帅,永王等子为诸道都统使,所授官既重大,受命者又为皇子,似也当行用册礼。唯传世文献中未见另有册文。今通检《唐大诏令集》,《普安制》中所谓“往钦哉”之套语,不仅常见于除授制书,尤多见于册文;《普安制》最后“於戏!咨尔元子等,敬听朕命”的文辞也更接近册文。由于册礼本是通过公开场合宣告对于诸王等的任命,具有强烈的仪式性和展演性,而《普安制》作为政令制书具有布告天下的性质,故疑玄宗为省便计,将册书的性质杂糅进《普安制》,同时通过政令制书“布告天下”达到册礼所需要的公开性与展演性。
《普安制》平叛战略的关键集中体现在“都(大)使”二字之中。内陆于安史乱起后广置军事性使职,所辖有一郡或数郡之别,要以一道为限。但《普安制》将天下分为北方(中部和东部)、西北、长江下游、长江中游、长江上游五大块,分别由太子、丰王、盛王、永王及玄宗本人统领,这就超出“一道”范围。此外,由于入蜀之前玄宗已任命有“诸路本节度采访支度防御等使虢王巨等”,为适配全新的权力空间同时维系原有任命体系不变(“并依前充使”),可统辖诸道并含摄原有任命体系的更高一级“都使”就被玄宗首创出来。胡三省注:“诸道各有节度使,以诸王为都使以统之;其不赴镇者,都副大使摄统。”唐代官员选授以五品为界,五品以上由皇帝亲自任命或经宰相提名皇帝任命,六品以下由吏部、兵部任命。而在《普安制》中,“都使”不仅可“应须兵马、甲仗、器械、粮赐等,并于当路自供”,并可便自简择五品以上府署及本路郡县中的各类大小官吏,集军、政、财大权于一身。盖玄宗本意,在以都使之制彻底赋予诸子军、政、财方面的最大自主权,便于整合国家资源,集中力量平叛,此即制文中所谓“定祸乱”、“理国家”,也即后来《銮驾到蜀大赦制》中再次强调的“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合其兵势,以定中原”。这一政策标志着玄宗以皇子代替边镇将领典兵的重大转变,但同时瓦解了开天时期以防范皇子干政专权为宗旨的“十王宅制”,隐伏着分裂唐王朝的危险性,故一开始就遭到高适反对。
潼关陷落并不意味北方局势完全失控。河、陇军团在灵宝之战中并未全军覆没,溃逃入关者尚有8000余人,王思礼也被玄宗任命为河西、陇右节度,“即令赴镇收合散卒,以俟东讨”,河北、河南有起义之师,河东军后为李光弼接手整肃,此外编制完整者尚有安西四镇军及北庭军,尤其还保留着一支实力雄厚、颇具战斗力的朔方军。马嵬兵变后太子北上朔方而非随玄宗入蜀,主要原因在于北方尚有可为。至于玄宗,《通鉴考异》引《幸蜀记》中的一段记载保留了他当时的考量:

上意将幸西蜀,有中使常清奏曰:“国忠久在剑南,又诸将吏或有连谋,虑远防微,须深详议。”中官陈全节奏曰:“太原城池固莫之比,可以久处,请幸北京。”中官郭希奏曰:“朔方地近,被带山河,镇遏之雄,莫之与比。以臣愚见,不及朔方。”中使骆承休奏曰:“姑臧一郡尝霸中原,秦、陇、河、兰皆足征取,且巡陇右,驻跸凉州,翦彼鲸鲵,事将取易。”左右各陈其意见者十余辈。高力士在侧而无言。上顾之曰:“以卿之意,何道堪行?”力士曰:“太原虽固,地与贼邻,本属禄山,人心难测。朔方近塞,半是蕃戎,不达朝章,卒难教驭。西凉悬远,沙漠萧条,大驾顺动,人马非少,先无备拟,必有阙供,贼骑起来,恐见狼狈。剑南虽窄,土富人繁,表里江山,内外险固;以臣所料,蜀道可行。”上然之。

太原、朔方、凉州虽有最可倚重的军事力量,但或靠近前线,或杂于蕃戎,或地僻悬远,且一旦北方恢复事业失败,朝廷将不再有任何余地可退,只能亡国灭族。相反,剑南虽窄,“土富人繁,表里江山,内外险固”,不啻万全之地,于是《普安制》中“守南望北”战略被构建出来。在玄宗看来,坐镇剑南并不影响他以天下之主身份遥控指挥北部的平叛事业;即使平叛无成,南北分裂成为定局,犹有半壁江山足供偏安。为了保住最后半壁江山,就需要在时机尚有利于唐廷之时,尽早控制对界分南北而言最为重要的长江沿线。摊开一幅历史地图,可以轻易发现玄宗在《普安制》中针对唐王朝南部的部署具有强烈的地缘结构联动性,即自己退居的剑南与永王(含辅助永王的汉中王李瑀)、盛王都统区域可将长江上中下游连成一线,形成呼应之效,正如李白后来在《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中所云:“飞章问安,往复巴峡,朝发白帝,暮宿江陵,首尾相应,率然之举。”况且当时长江沿线一带未经皇子经略,地方实力派存在观望、游离乃至割据的倾向,整个唐王朝都缺乏稳定大后方,一旦叛军先于唐军控制长江沿线,玄宗想效仿东晋元帝为偏安半壁之主也不可得。这么看来,“南收长安、洛阳”只是《普安制》中向公众宣示出来的显性目标,同时存在于此制中的隐性考量并未被透露出来。显隐双重意图的设置,反映出玄宗谋虑深远的政治智慧。
玄宗的战略部署还未来得及全盘展开,就遭遇两个致命挑战:一是太子李亨在《普安制》颁下前三天、玄宗不知情的情况下已于灵武擅自即位称帝;二是出镇江陵、被放出权力牢笼的永王萌生东下江淮、“如东晋故事”的野心,使得唐室内部权力结构和王朝南部政治格局瞬间复杂起来。

二、永王“东巡”的缘起和名义

《旧唐书·永王璘传》载永王受玄宗出镇之命后:

璘七月至襄阳,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恣情补署,江淮租赋,山积于江陵,破用巨亿。以薛镠、李台卿、蔡垧为谋主,因有异志。肃宗闻之,诏令归觐于蜀,璘不从命。十二月,擅领舟师东下,甲仗五千人趋广陵,以季广琛、浑惟明、高仙琦为将。璘生于宫中,不更人事,其子襄城王又勇而有力,驭兵权,为左右眩惑,遂谋狂悖。

关于永王“遂谋狂悖”的缘起,主要史料不仅提到永王之子襄城郡王李(或作偒)“亦乐乱,劝璘取金陵”,尤其强调谋主群体的怂恿作用,甚至视之为导致永王叛乱的关键一环,因此值得对这一群体作仔细分析。在《旧唐书·永王璘传》所载薛镠、李台卿、蔡垧(或作)基础上,《新唐书·永王璘传》增加韦子春、刘巨鳞,《资治通鉴》则提到代表性人物薛镠。这些谋士在新旧《唐书》中均无传,刘巨鳞、蔡垧更由于史料的完全失载,湮没在历史长河中。所幸其他三位尚可在正史外的文献中检得一鳞半爪记录,可以增进我们对这一群体性质及叛逆根源的理解。
新旧《唐书·永王璘传》和《资治通鉴》均提到,并置于首位的薛镠无疑为谋主群体中关键角色。1995年山西省万荣县出土一方由前考功员外郎王光庭撰写于开元九年的《薛儆墓志铭并序》,中有云:

嗣子锈、镠、镕等,孺号龙钟,未救丧事。

据此知薛镠为河东世族薛儆次子。河东薛氏自唐初薛瓘尚城阳公主以来,整个家族不断与李唐皇室及宗亲联姻。薛瑊一支中,瑊子薛儆尚睿宗之女鄎国长公主,儆子薛锈尚玄宗之女唐昌公主,两代帝婿,备极荣宠。但薛锈旋于开元二十五年卷入著名的宫廷权争“三庶之祸”,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皆在此案中遭废死,薛锈被玄宗指斥为“离间骨肉,惑乱君亲,潜通宫禁,引进朋党,陷元良于不友,误二子于不义,险薄之行,遂成门风”,最终“长流瀼州,至蓝田驿赐死”。薛镠曾否被其兄薛锈引为“朋党”不得而知,但“险薄之行,遂成门风”之恶评,无疑暗示薛氏家族并不能完全在此次政治风波中置身事外。实际上薛锈与瑛、瑶、琚三人的“常构异谋”,乃出自杨洄、武惠妃、李林甫一党构陷,故代宗即位之初即为之昭雪,恢复了瑛、瑶、琚的封号;杨国忠上台后,玄宗曾下诏清算李林甫“筹谋不轨,觊觎非望,昵比庸细,谮害忠良”之罪行,但未见对薛锈一族平反。
《全唐文补遗》尚存薛镠天宝七载为卢竦所作《唐故太原府交城县令卢府君墓志铭并序》一文,题下自署云:

前中散大夫、行尚辇奉御薛镠述。

“中散大夫”为正五品上的文散官。尚辇局为专门负责皇帝生活的殿中省六尚之一,有长官“奉御”二人,从五品上,“掌舆辇、伞扇之事,分其次叙,而辨其名数”,即负责统筹安排皇帝出行时的车辆马匹及朝会常仪所需之伞扇物件。六尚长官在唐代尤其唐前期是一种清选官,品高职闲且亲近皇帝,故常被授予皇族姻亲或功臣名臣子弟,可见薛镠尚不算被玄宗亏待。但在“不以宗亲任权”的国朝旧制下,“六尚清严”的优待,同时也意味着被摒除于台省等权力核心部门之外,无法有效参政主政。薛镠之父薛儆一生悠游闲养、与睿宗及玄宗父子关系亲近,却始终被排除在权力中心之外。在这个意义上,皇族姻亲身份反而成了一种“先天”劣势,深刻限制薛氏子弟政治前途。加上薛镠有着“险薄门风”的家族政治污点,容易触动玄宗的敏感神经,无怪乎在其兄锈被流死十余年后,仍无法超出“六尚清严”仕宦圈层。也许正是家族恩怨和政治受困,薛镠对于玄宗长期以来的执政积累了种种怨言和不满,最终构成他在安史乱起后背离玄宗、鼓动永王走向反叛的深层心理根源。
同样与玄宗存在紧张关系的还有韦子春。《新唐书·李林甫传》载天宝八载:“咸宁太守赵奉璋得林甫隐恶二十条,将言之。林甫讽御史捕系奉璋,劾妖言,抵死,著作郎韦子春坐厚善贬(端溪尉)。”又《宋高僧传》卷17《唐越州焦山大历寺神邕传》(以下简称《神邕传》)载:

(神邕)后乃游问长安,居安国寺,公卿借其风宇,追慕者结辙而至。方欲大阐禅律,倏遇禄山兵乱,东归江湖,经历襄阳,御史中丞庾光先出镇荆南,邀留数月。时给事中窦绍、中书舍人苑咸,钻仰弥高,俱受心要。著作郎韦子春,有唐之外臣也,刚气而赡学,与之酬抗。子春折角,满座惊服。

“有唐之外臣”的叙述显示,被遥贬至晋康郡端溪县(今广东德庆县)的韦子春,直到安史之乱爆发仍未能复职回朝。疑天宝十二载李林甫殁后遭清算时韦遇恩得赦,乃由贬所北返,流转于荆楚一带,遂有上述与神邕“酬抗”之场景,并因此被出镇荆襄的永王纳入麾下。韦子春出身“去天尺五”的显赫高门京兆韦氏,又曾出任从五品上的清望官“著作郎”,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却因玄宗和李林甫的错误打压长期流转在外,无从翻身,正符合李白诗中所谓“秘书何寂寂,无乃羁豪英”。故而他产生与薛镠相似的离弃玄宗、谋乱于永王的心理,也就不难理解了。
《新唐书·永王璘传》谓永王兵败后,“薛镠等皆伏诛”。然自清代王琦及近人詹锳、郭沫若以来,皆疑李白《赠别舍人弟台卿之江南》中之“台卿”即永王谋主李台卿。“设是一人,则台卿必亦如季广琛辈在永王尚未败亡之前即已归附王室矣”,应是其没有伏诛而是仅被流放至江南的原因。从李白诗所谓“令弟经济士,谪居我何伤?潜虬隐尺水,著论谈兴亡”的叙述看,李台卿大约亦是如李白一类善发高论、勇于自任、急于用世者。韦子春在这方面也有着鲜明体现。前揭《神邕传》称韦“刚气而赡学”,又以韦之“折角”反衬神邕之才辩学识,实际反映韦子春博学雄辩的气质已为当时士林共誉。后来奉永王之命请李白出山,李白也曾赠诗赞其“谈天信浩荡,说剑纷纵横。谢公不徒然,起来为苍生”。《太平广记》卷457引《宣室志》“韦子春”条云:

临淮郡有馆亭,滨泗水上。亭有大木,周数十栱,突然劲拔,阴合百步。往往有甚风迅雷,夕发其中。人望见亭有二光,对而上下,赫然若电。风既息,其光亦闭。开元中,有韦子春,以勇力闻。会子春客于临淮,有人语其事者。子春曰:“吾能伺之。”于是挈衣橐止于亭中以伺焉。后一夕,遂有大风雷震于地,亭屋摇撼,果见二光照耀亭宇。子春乃敛衣而下,忽觉有物蟠绕其身,冷如水冻,束不可解。回视见二老在其身后。子春即奋身挥臂,然有声,其缚亦解。遂归亭中。未几而风雨霁,闻亭中腥若鲍肆,明日视之,见一巨蛇中断而毙,血遍其地。里人相与来观,谓子春且死矣,乃见之,大惊。

剥离妄诞怪奇的小说家言,很难说其中韦子春“以勇力闻”、学养驳杂的非纯儒形象,没有透露出几分真实的历史讯息。如此看来,永王璘所纠合的这批谋士,大抵是一些与皇室有着密切关系、曾被玄宗错误打压、政治失意但又急于用世,乃至颇受名士和纵横家思想影响的驳杂型士人。当他们于天下分崩之际亲见永王璘“握四道兵,封疆数千里”,难免不对其抱有幻想,以实现个人政治翻身或权力野心。
虽然《旧唐书·永王璘传》将叛乱主要责任抛给襄城王李及诸谋主,俨然将永王璘塑造成一个“为左右眩惑”的受害者形象,但这一带有“回护”倾向的历史叙事到了《新唐书·永王璘传》中就变得相当不同:

璘至江陵,募士得数万,补署郎官、御史。时江淮租赋巨亿万,在所山委。璘生宫中,于事不通晓,见富且强,遂有窥江左意,以薛镠、李台卿、韦子春、刘巨鳞、蔡(垧)为谋主。肃宗闻之,诏璘还觐上皇于蜀,璘不从。其子襄城王,刚鸷乏谋,亦乐乱,劝璘取金陵。

叙述次第和语句的转换,表明在宋人看来,永王叛逆并非“被动”,相反他是这场谋乱毋庸置疑的发起者和主导者,而薛镠、李台卿之辈,不过是推波助澜、助成其谋而已。
永王谋叛与唐廷宗室政策转变密切相关。神龙至开元初政治秩序重建及对“公”理念的推崇,使玄宗对宗室形成“防闲禁锢”之策,一方面严格依照官僚制下的价值尺度甄选拔擢远支宗室,另一方面将兄弟、皇子等对皇权构成直接威胁的近支宗室完全隔离于日常政治之外,“先天之后,皇子幼则居内,东封年,以渐成长,乃于安国寺东附苑城同为大宅,分院居,为十王宅。令中官押之,于夹城中起居,每日家令进膳。又引词学工书之人入教,谓之侍读”。所谓“璘生宫中,于事不通晓”,正是防闲之政的折射。安史之乱爆发后,玄宗首先重用吴王李祗(太宗第三子吴王李恪之孙)、虢王李巨(高祖第十四子李凤之曾孙)等远支宗室,第六子荣王琬、永王璘、颍王璬一度被任命为元帅、节度使,都是遥领不出阁。直到潼关陷落被迫奔蜀,玄宗才终于不得不乞灵于历史上更具威慑力和象征性的皇子出镇传统,来达到号令天下、拱卫皇室的目标,“防闲禁锢”政策由此瓦解。
然而考虑到可能产生尾大不掉的风险,玄宗在分镇诸子的同时,仍然试图加以限制防范。措置主要有三。一是例施以“皇子+傅相”的任命模式,企图借“雅善忠贞”之良臣对出阁后的皇子形成监督机制。二是精心挑选出镇之人。有学者认为玄宗没有属意寿王瑁,即因对一度得到李林甫及其母武惠妃支持、深度卷入开元末宫廷政争的寿王瑁抱有猜疑和抵触心理,而在扈从幸蜀的十三子中择定永、盛、丰三王,正如玄宗在《普安制》中所陈,三子“皆孝友谨恪,乐善好贤,虽顷在禁中,而未习政事,察其图虑,可试艰难”。三是派遣永王出镇或带有“试水”性质。旧史皆未述《普安制》中丰、盛二王不出阁之由,学者或以为与丰、盛二王的畏难心理有关,然北宋程俱称:“珙、琦皆不赴镇,故云领。”诚如其说,则珙、琦不出阁一开始就是在玄宗的设计之内。玄宗对广派诸子出镇仍有顾虑,故仅以永王出镇先行试水(太子之马嵬分兵,完全不在玄宗预计之内),与永王在三子中独得玄宗宠爱有关。
宗室脱序始终令玄宗充满警惕。如入蜀途中第二十子延王玢因拖家带口36人,“数日不及行在所,玄宗怒之,赖汉中王瑀抗疏救之,听归于灵武”,反映玄宗对延王玢留滞于后、有可能如太子李亨般脱离控制的忧惧和不满。玄宗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唐前期一直有皇族宗亲试图突破禁忌染指权力;在《普安制》中未曾出阁、后来进入代宗朝初年的丰王珙,一度产生过觊觎皇权的念头:

广德元年十月,吐蕃凌逼上都,上(代宗)将幸陕州,自苑中而出,骑从半渡浐水。将军王怀忠遂闭苑门,横截五百余骑,拥十宅诸王西投吐蕃。至城西,适遇元帅郭子仪,怀忠谓子仪曰:“主上东迁,社稷无主,万国颙颙,何所瞻仰!今仆奉诸王等西奔,以副天下之望。令公身为元帅,废置在手,何不行册立之事乎?”子仪未及对,珙遂越次而言曰:“令公作何语,何不言也?”行军司马王延昌责之曰:“主上虽蒙尘于外,圣德钦明,王身为藩翰,何乃发狂悖之词也?延昌当奏闻于上。”子仪又数让之,命军士领之尽赴行在。潼关谒见,上不之责。珙归幕次,词又不顺,群臣恐遂为乱,请除之,遂赐死。

故永王的“遂有窥江左意”并非毫无根据。动地而来的渔阳鼙鼓打破唐王朝原有统治秩序,多少刺激久处宫中、被严密看管的皇子们窥探最高权力的野心,尤其对于已经凭借一纸诏书在江陵聚拢起庞大军政集团的永王而言,更是如此。
从更长历史尺度看,永王与其谋主的联合,实为魏晋以来宗王出镇—叛乱传统的“复活”。田余庆、福原启郎的研究表明,西晋“八王之乱”背后有着诸王僚佐、私党的显著影响。唐前期诸王与王府僚佐存在较密切关系,却少见僚佐鼓动叛乱的事例,归根到底是王府重要僚佐属于朝廷任命的品官,政治前途与诸王关系不大。薛镠、韦子春等人为永王所辟,政治前途则与永王密切绑定。《普安制》中被玄宗分别指定为永王傅与副都大使的窦绍、李岘,反而不见载于永王谋主之列,正因窦、李为玄宗所命,政治前途主要系于玄宗而非永王的缘故。永王也看到了这一点,才有意在玄宗所安排两个最重要副手之外,自辟属官另起一套决策班子,而这与玄宗在《普安制》中赋予永王便自简择五品以上、六品以下官属的巨大权力有关。《普安制》中“出镇—召辟”的新结构解放了永王和失意士人的权力意志,使他们得以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最终影响玄肃之际的历史进程。
永王及其谋主为何不就近割据江陵,却要千里迢迢跑到长江下游的江淮一带?因直接与肃宗决裂,通过垄断江汉漕运的战略补给,瓦解肃宗的西北政府,进而逼宫篡位,不独缺少道义和实力上的支持,更会给外部虎视眈眈的叛军坐收渔利之机。永王直接目的在于割据一方,趁乱坐大。金陵和广陵所在的江淮地区既远离朝廷(“富且强”),又有长江天堑阻断叛军,更有“东晋故事”成功历史经验在前,无疑最宜于割据坐大。永王理想图景也许是:进据江淮之后,凭借着从南线出击收复失地、再造唐廷的大功,成为压倒肃宗的皇位有力争夺者;一旦北方恢复无成,仍可退而求其次,“据金陵,保有江表,如东晋故事”,与玄宗在《普安制》中隐而未发、预留余地的考量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正是在侥幸心理下,心有异志的永王与各怀鬼胎的谋主们达成东下江淮的共同目标,于是在至德元载十二月二十五日甲辰,一场轰轰烈烈的起兵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问题在于,玄宗《普安制》并没有赋予出镇江陵的永王脱离辖区、“擅越淮海”的权力,是以如何让引兵东下的行动合理化和正当化,成为摆在永王及其谋主面前的一道难题,其中最关键的,应是利用玄宗相关意旨来制造平叛的宣传话语。在《普安制》中,玄宗已表明通过分镇诸子“定祸乱”、“理国家”的意图,在抵达成都三日后所下《銮驾到蜀大赦制》中进一步申明分镇诸子是为“合其兵势,以定中原”。虽然对于如何“合其兵势”并无具体说明,一方面也许此时玄宗还未形成明确的用兵计划,另一方面作为军事机密自然不可能暴露于广布天下的赦书之中,但“合其兵势,以定中原”至少意味着可以跨辖区统兵作战,含有可以超出都统范围的潜在逻辑,永王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制造自己因平叛东下的宣传话语。此即来自时在永王幕中担任从事的李白《永王东巡歌》第八首中的记录:

长风挂席势难回,海动山倾古月摧。君看帝子浮江日,何似龙骧出峡来。

诗的前两句显示,永王“挂席”东下正是以摧破胡虏(“古月”为“胡”之隐语)、平定叛乱为号召。在《永王东巡歌》第一首中,诗人同样开宗明义地表明永王“正月东出师”的宗旨是“楼船一举风波静,江汉翻为雁鹜池”。特别在第五首中,诗人将永王平叛的目标更具体地界定为北救河南,收复洛阳:“二帝巡游俱未回,五陵松柏使人哀。诸侯不救河南地,更喜贤王远道来。”这正是后来季广琛所谓“总江淮锐兵,长驱雍、洛,大功可成”。上述平叛话语当然不是李白自己所制造,而是对于永王政治宣传的回应和认可,也构成李白自己入幕从璘的基本动机。
李白的诗歌还显示,永王在“平叛”口号下,提出经运河北上河南,与肃宗南北夹击叛军的用兵策略。《永王东巡歌》第六首:“丹阳北固是吴关,画出楼台云水间。千岩烽火连沧海,两岸旌旗绕碧山。”由于丹阳为衔接南北运河的枢纽,故此诗显示出永王“利用运河北上,至少可以运输粮食伕马”的意图。此外,永王似乎又宣传过从海路北上直捣叛军幽燕老巢的路线。如《永王东巡歌》第九首:“祖龙浮海不成桥,汉武寻阳空射蛟。我王楼舰轻秦汉,却似文皇欲渡辽。”此诗元代萧士赟疑为伪作,郭沫若亦认为是“永王幕中人所增益”,“然而诗尽管不是李白做的,却有史料价值。诗中说到’浮海’,说到’渡辽’,可证永王幕府中人的确是想由海路北上直捣安史的根据地”。安禄山起兵南下之前,其谋士何千年曾劝禄山“使蔡希德、贾循以兵二万绝海收淄、青,以摇江淮”,海程固较永王自扬州北上幽燕短得多,但说明渡海作战在时人观念中并非不可能出现,因此永王幕府中人是否果欲渡海可置毋论,至少对于宣传而言是有效的。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宣传路线,便于永王将笼统的平叛目标与东下割据的具体目的地扬州联系起来,使“据广陵”的意图被包裹在平叛宣传话语之下,达到取信于人的目的,此即李白在《永王东巡歌》第七首中所说:

王出三江按五湖,楼船跨海次扬都。战舰森森罗虎士,征帆一一引龙驹。

扬都成了跨海作战、直捣幽燕的前沿基地。如此,永王越过都统范围,进入广陵,就具有了合理性。从李白幕中所作“愿与四座公,静谈金匮篇”的诗句看,如何用兵当时在永王集团内部应是有过热烈讨论的。所谓运河北上、浮海作战的策略,很可能即是在引兵东下的过程中形成,并在永王集团内部引起相当共鸣。
对东下割据另一重要目的地金陵,也是通过与“平叛”话语联结来获得正当性。时任江西采访使的皇甫侁在《上永王谏移镇笺》中云:“伏见判官李翥称,有教,幕府移镇江宁。”可知永王曾以“移镇”之名要求通过江南西道,进驻邻境江南东道丹阳郡中的金陵(江宁县)。但从笺文“假使别奉丝纶,犹当执奏”的假设语气看,这一举动显然没有获得朝廷正式授命,因此“移镇”的正当性仍然只能通过“平叛”的话语来获得,这正是李白在《永王东巡歌》第十首中所表达的:

帝宠贤王入楚关,扫清江汉始应还。初从云梦开朱邸,更取金陵作小山。

“从云梦开朱邸”(指坐镇江陵)是为了“扫清江汉”,那么移镇江宁,“取金陵作小山”自然也是为了平叛,正是组诗中反复提到的所谓“救河南地”、“楼船一举风波静”、“南风一扫胡尘静”的总目标。郭沫若认为此诗“显示了永王有以江宁为(平叛)根据地的用意”,至少在话语宣传上是符合永王之意的。在《永王东巡歌》第四首中,李白进一步写出永王“移镇”给六朝故都带来的蓬勃生机:“龙蟠虎踞帝王州,帝子金陵访古丘。春风试暖昭阳殿,明月还过鳷鹊楼。”似乎整个唐王朝的平叛事业,都因金陵的“复活”而有了崭新希望。
永王的宣传话语收到了成效,《普安制》颁下后“远近相庆,咸思效忠于兴复”的集体激情和想望,使玄宗在制书中同时为诸子所划定的权力边界,很容易为江南士民所忽略,从而自动将永王的平叛旗号看作对玄宗兴复意旨的具体执行,于是永王东下江淮成了奉玄宗之命的合法之举。如李白《永王东巡歌》第一首中说永王东巡是“天子遥分龙虎旗”,《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也称永王东巡为“英王受庙略,秉钺清南边”。对于大部分中下层士民而言,顶层权力斗争从来不是他们所能轻易知晓或洞悉的,他们面对的只是永王直接的政治宣传,因此很容易将永王与玄宗、肃宗视为一体,从而自觉将永王东下行动“合法化”。这绝非仅是李白个人感受,如李白《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诗中云:“浮云在一决,誓欲清幽燕。愿与四座公,静谈金匮篇。齐心戴朝恩,不惜微躯捐。所冀旄头灭,功成追鲁连。”将永王的征辟视为“朝恩”,将助力“清幽燕”看成是报恩朝廷,显然是“四座公”共同感受。又如李白《永王东巡歌》第三首云:“雷鼓嘈嘈喧武昌,云旗猎猎过寻阳。秋毫不犯三吴悦,春日遥看五色光。”虽不免于夸大,但“三吴悦”的叙述,至少透露出民间对于永王东巡的某种欢迎态度。
更关键的是,永王东下“救河南”的号召,深刻触动当时人的敏感神经。叛军攻下东都后,主要战略目标在于控制江汉流域与大运河,以切断唐廷漕运生命线并进逼江淮,故一面派出武令珣、田承嗣围攻南阳,一面又先后派出令狐潮、尹子奇夺取雍丘、睢阳。山南一线终赖鲁炅先保南阳,再奔襄阳,“扼其冲要,南夏得全”;河南一线的雍丘、睢阳则在张巡、许远死守下经历多次攻防保卫战,永王东下江淮之际,正值唐、叛双方在此鏖战日久,运河通道及江淮腹地面临危急存亡之时。欲救张、许,唯有沿江东下,经淮南道从河南的南部或东南部出兵。因此虽然玄宗没有明确“合其兵势”的具体所指,但身处危难情势之下的人们,恐怕会自动将“合其兵势”理解为永王沿江东下,与在西北的肃宗连成南北双线夹击态势。正如当时艰难抗敌于陈留雍丘县的张巡在《答令狐潮书》中所表现出来的:

孝义皇帝收河、陇之马,取太原之甲,蕃、汉云集,不减四十万众,前月二十七日已到土门。蜀、汉之兵,吴、楚骁勇,循江而下。永王、申王部统已到申、息之南门。窃料胡虏游魂,终不腊矣。

在心理期待下,以李白为代表的江南士民更不会觉得永王东下江淮、北救河南的号召有什么不妥了。
此外,永王还利用过所谓“巡抚”名号。元结《为董江夏自陈表》(以下简称《自陈表》)中载:“近日王以寇盗侵逼,总兵东下,傍牒郡县,皆言巡抚。”李白诗“永王东巡歌”之名即由此得来。江夏郡为永王领兵沿江东下进入江南西道之后的第二站(第一站为巴陵郡),离目的地金陵还很远,故此时永王尚未如后来向皇甫侁般挑明所谓“移镇江宁”之意图,而是“傍牒郡县,皆言巡抚”。按唐制,州刺史有“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年,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的职权;玄宗开元二十一年置十五道采访使,“检察如汉刺史之职”,专职巡检督按州县之官吏。永王作为江南西等四道方面的最高长官“节度支度采访都大使”,位在刺史、采访使之上,“巡抚郡县”当为其职中应有之义。后来皇甫侁指责永王移镇金陵之失,而不曾言及巡按辖区之不妥,也可侧证“巡抚”的正当性。
事实上,经营江陵数月的永王已在荆楚一带造成实际影响力,形成所谓“妇人童子,忻奉王教”的局面,董某的江夏郡太守亦为永王据《普安制》亲自简择授予。在此情况下,永王并未表露出任何越界意图的“巡抚”,是很难引起辖区内官员的警觉怀疑。如董某《自陈表》即以永王牒文“皆言巡抚”来为自己没有起兵抵制永王过郡辩护,直到肃宗“敕使某官某乙至,赐臣制书示臣云云”,他才确认永王有谋逆之志,感受到肃宗与永王之间的紧张关系。
延揽名流入幕是永王为“东巡”增重的另一重要举措。早在襄阳、江陵时期永王已按照《普安制》“恣情补署”,积极组建自己的政治集团,苑咸、鲍防、李白等名流先后加入。不过对于永王而言,延请名流与其说是为了优化军政结构、增强本集团实力,毋宁说是壮大声势,作为号召江淮士人、顺利展开东巡的资本。名流在幕府中的创作,也有意无意间成为永王凝聚人心乃至进行政治宣传的工具。如李白面向“四座公”、作于宴席上的《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一诗,会起到强化集团内部群体认同的作用;完整记录永王所打出“东巡”旗号及用兵路线的《永王东巡歌十一首》,甚至有可能被永王有意识地传播于东巡过程当中。王夫之指出:

呜呼!苟有文焉,人思借之矣,遑恤其道之所宜与志之所守乎?班固之《典引》,幸也;扬雄之《美新》,不幸也;汉明之欲借固,与王莽之欲借扬雄,一也。李白《永王东巡》之歌,永王借之也,陆游《平原园林》之记,韩侂胄借之也,不幸也;蔡邕之于郭有道,苏轼之于司马温公,幸也;然苟借焉,幸不幸存乎人,而焉能自必哉!

当这样的作品以李白的名义流传出去,即使永王并未有心利用,其在客观上所起到的政治宣传作用也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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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拾 壹
校审:仲 秋

“永王之乱”与唐代玄肃之际的权力嬗变(下)

原创黄鸿秋中国历史研究院2025年12月21日 16:01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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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鸿秋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4年第2辑

三、玄宗的立场与应对措施

不过永王东下的“平叛”旗号未必就是一个纯粹的幌子。倘有可能,已有割据坐大之心的永王自然愿意取肃宗而代之,而取代肃宗,还涉及权力合法性来源问题。作为玄宗第十六子的永王自然知道,即使肃宗抗敌失败,皇位继承权也轮不到他头上。但太宗、玄宗皆以定天下之功取代皇帝承大统的“本朝故事”,却向他昭示克复北方、再造唐廷是其问鼎最高权力的最佳乃至唯一“合法”途径。易言之,举兵平叛与东下割据在永王“战略”意图中是统一的,当他以“平叛”之名占据金陵和广陵,就初步形成割据之实;一旦凭借江淮先于肃宗收复两京,他就具有进一步问鼎皇权的“合法性”资格。因此,永王东下实际是一个以平叛为割据、具有显隐二重意图的政治行动,“平叛”不仅是其掩饰割据野心的旗号,也是实际战略目标。对于这样的政治行动,已退位为太上皇的玄宗是如何看待的呢?

在《普安制》颁布前三天,借马嵬兵变北上朔方的太子李亨已于灵武即位自立,遥尊远在成都的玄宗为太上皇。将近一个月之后的八月十二日,消息传至成都。同月十六日、十八日,玄宗陆续颁布由贾至撰写的《明皇令肃宗即位诏》《肃宗即位册文》,对肃宗的即位予以追认。紧接着二十一日,又颁发一道系名于贾至、仅见于《唐大诏令集》卷36“诸王”门下,旨在废除《普安制》中诸子分镇计划,以配合肃宗新皇权巩固的《停颍王等节度诰》(以下简称《停诰》):

凿门命将,授钺专征。杖以方面之威,执夫赏罚之柄。邦家重任,固实在兹。颍王、永王、丰王等,朕之诸子,早承训诲。琢磨诗书之教,佩服仁义之方。乐善无厌,好学不倦。顷之委任,咸缉方隅。今者皇帝即位,亲统师旅,兵权大略,宜有统承,庶若网在纲,惟精惟一。颍王以下节度使并停。其诸道先有节度等副使,便令知事,仍并取皇帝处分。李岘未到江陵,永王且莫离使,待交付兵马了,永王、丰王并赴皇帝行在。(至德元年八月二十一日)

20世纪90年代贾二强发表《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一文以来,此诰的真实性一直颇受学者质疑。近来武秀成撰成《唐玄宗〈停颍王等节度诰〉真伪祛疑及其史料价值》一文,对贾文质疑诸点逐一批驳回应,所论有力。本文认同此诰并非伪作的看法,并尝试在武文基础上稍作补充,对一些相关史料与《停诰》的关系作出说明。

其一,“李岘未到江陵”可通过传世材料获得印证。天宝十四载十二月被玄宗任命为江陵长史、本道采访防御使的源洧在到镇后不久去世。据前引《神邕传》,神邕于天宝十五载六月长安陷落后东归江湖,彼时“御史中丞庾光先出镇荆南(江陵),邀留数月”,以时间推之,应当正是接替“至镇卒”的源洧。而玄宗在《普安制》中以宗室李岘为永王的副都大使、江陵长史兼御史中丞,则应是接替庾光先。但庾氏“邀留(神邕)数月”,可见至少到八九月间尚留任江陵长史,未与李岘完成交接,时间正与《停诰》所系“八月二十一日”相合。源洧、庾光先、李岘皆为玄宗所命,故而庾、李尚未完成交接的情况玄宗应该是最为清楚的,而肃宗在其即位的消息大行于南方之前,恐怕无从获悉具体情况。

其二,此诰与存世史乘相应时段的记事可相融通。《旧唐书·颍王璬传》载:“玄宗至(成都),璬视事两月,人甚安之。为(崔)圆所奏,罢居内宅。后令宣慰肃宗于彭原,遂从归京师。”《新唐书·颍王璬传》亦载颍王璬入成都后,“视事再逾月,人便其宽,圆奏罢居内宅。乃诏宣慰肃宗于彭原,从还京师”。奉玄宗“并令先发”之命至成都先期经营的颍王,应在七月先于玄宗抵达,“视事两月”,“再逾月”,则为八月,合于《停诰》所附签署日期。《资治通鉴》亦于“至德元载十月”下载:

颍王璬之至成都也,崔圆迎谒,拜于马首,璬不之止;圆恨之。璬视事两月,吏民安之。圆奏罢璬,使归内宅;以武部侍郎李峘为剑南节度使,代之。峘,岘之兄也。上皇寻命璬与陈王珪诣上宣慰,至是,见上于彭原。

颍王璬与陈王珪于十月(“至是”)见肃宗于彭原,那么逆推“圆奏罢璬”,宜在此前一二月内,同样在时间上相合,这些“巧合”似乎暗示《停诰》的真实性。至于上述史籍皆云颍王璬被奏罢,是因与崔圆在“迎谒”事件中的摩擦,而诰文中所谓“今者皇帝即位,亲统师旅,兵权大略,宜有统承”,也许正是崔圆借以打击颍王璬、掩盖其私心的口实。

值得注意的是,此诰没有言及“盛王”,颇为令人费解。若非文字脱漏,似乎可侧证此诰并非肃宗伪造。《停诰》本质在于否定《普安制》中的诸子分镇,将天下兵权重新收归于新帝之手。若《停诰》为肃宗伪造,岂有他王节度均停而独不停盛王之理?肃宗与盛王的同胞兄寿王瑁原是政治上的对手,开元末,瑁母武惠妃与李林甫合谋废太子瑛、立寿王瑁,后来太子瑛被废死,但寿王瑁还是在与肃宗的储君之争中败下阵来。史传中没有言及盛王琦是否曾与寿王瑁和李林甫结党,但作为寿王瑁的同母弟,其与肃宗关系恐怕是非常微妙的。若肃宗伪造《停诰》而不停盛王节度,于公于私都有违常理。当然,系为玄宗所颁亦不能消人此疑,因其同样不符合《停诰》的基本宗旨。意者盛王并未出阁掌权,故无须停其节度;至于“丰王”亦被停节度,或正如武秀成所猜测,丰王后来可能出阁,只是史书中失载而已。

最难理解的是,此诰无法与目前有关“永王之乱”的史料系统和历史情境建立起实质性联系,正如李碧妍所言,“那些卷入’永王之乱’中的荆楚士人,无论是乱中还是乱后不久,无论是反对还是支持永王者,几乎没有人提到过《停颍王等节度诰》”。若说对永王有不忍之心者,如玄宗后来《降永王璘庶人诏》只字不提《停诰》还可理解,那么对于在当时就已明确表示反对永王东巡者,如崔祐甫代皇甫侁所作《上永王谏移镇笺》,亦只提到《普安制》而没有提及《停诰》,颇令人费解,因此诰对于阻止永王东巡作用不言而喻。同样奇怪的是,此后代表肃宗立场的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也完全没有提及此诰,然而此诰对于证明永王叛乱、肃宗镇压永王合理性的重要性同样显而易见,因此成为学者反对此诰为真的重要理由。

不过,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都提到肃宗令永王璘归觐于蜀,也许在史臣看来,永王不从肃宗归觐之命足以证明他有不臣之心,无劳再赘述玄宗的《停诰》;又或者此诰确实流传有限,以至新旧《唐书》、司马光等史臣都未注意。至于永王之乱中的当事人未提及此诰,由于此诰是一个任免制书,只需下发到有关部门和具体个人,无须如政令制书般广宣于天下,故有可能被永王及其谋主刻意隐瞒遮盖,使之限定在一个极小传播范围之内,从而不为当时人所周知。事实上,当时真正在唐王朝南部产生巨大影响力的还是玄宗的《普安制》,《上永王谏移镇笺》《永王东巡歌十一首》等实时性文本中的记录证明了这一点。甚至可以设想由于某种不可知原因,此诰颁下后并未被真正执行。

按照贾二强、李碧妍等学者看法,玄宗不仅没有颁发《停诰》解除永王的兵权,并取消《普安制》中的诸子分镇计划,反而随着永王东巡,很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配合”永王,此即保留在《旧唐书·肃宗纪》中的一段记载:

(至德)二载春正月庚戌朔,上在彭原受朝贺。是日通表入蜀贺上皇。上皇在蜀,每得上表疏,讯其使者,知上涕恋晨省,乃下诰曰:“至和育物,大孝安亲,古之哲王,必由斯道……其天下有至孝友悌行著乡闾堪旌表者,郡县长官采听闻奏,庶孝子顺孙沐于玄化也。”甲寅,以襄阳太守李峘为蜀郡长史、剑南节度使,将作少监魏仲犀为襄阳、山南道节度使,永(盛)王傅刘汇为丹阳太守兼防御使。以宪部尚书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皇遣平章事崔圆奉诰赴彭原。乙卯,逆胡安禄山为其子庆绪所杀。辛酉,于江宁县置金陵郡,仍置军,分人以镇之。甲子,幸保定郡。丙寅,武威郡九姓商胡安门物等叛,杀节度使周佖,判官崔称率众讨平之。

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一文最早将“甲寅,以襄阳太守李峘为蜀郡长史……以宪部尚书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节文字全部视为玄宗所为。这一举措距离永王正式东巡才过去十天,而所布局地域正是永王离去之后的山南东道和东巡的目的地江宁所在的丹阳郡,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与李璘的活动吻合,故被贾二强、李碧妍等学者认为是玄宗暗中支持和配合永王东巡的关键证据,并反映出玄宗“公开地”与肃宗对抗的意图。

然而在上述学者论述中,“甲寅”一节文字是被单独摘引出来的。现通过复原前后文,可以看到其逻辑是由于将上文“上皇在蜀”一贯读下,将“甲寅”以后一节文字的主语也视为“玄宗”所致,但恐怕并不符合史书的写作义例。一般说来,正史本纪因以帝王为主体和视角展开,故主语多从省,若要插入他人他事,往往另起主语以界别之。如本段中“乙卯”下出“逆胡安禄山”,“丙寅”下出“武威郡九姓商胡安门物等”。而“甲寅”下并无主语,故知当为省略了“上”,亦即肃宗,与后面“辛酉”、“甲子”之下皆省主语的原理相同。反过来看,若“甲寅”一节文字是通“上皇在蜀”一贯读下,则下句“遣平章事崔圆奉诰赴彭原”,没有再累赘地添进“上皇”这一主语的必要。是故,从史书书写的角度看,“甲寅”以下系列任命反而应当是肃宗所为。

但问题远比这复杂得多。已有材料证明对李峘蜀郡长史、剑南节度使和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任命,确实出于玄宗。前引《资治通鉴》至德元载十月“颍王璬之至成都也……以武部侍郎李峘为剑南节度使,代之”下,司马光《通鉴考异》云:

《肃宗实录》:明年正月甲寅,以(李)峘为剑南节度使。盖峘已受上皇命,而肃宗申命之也。

司马光所以不取《肃宗实录》而采用应当是来自《玄宗实录》的记载,并非没有理由:玄宗当时的人事任命均已按照《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的原则报备肃宗(详后),肃宗加以“申命”,所以被当作肃宗的措置编入《肃宗实录》中,时间被挪到“申命”所在的“明年(至德二载)正月甲寅”。而据《肃宗实录》或唐国史编成的《旧唐书·肃宗纪》,没有注意到“申命”而非初始任命,遂致今天所见的“错误”面貌。

李峘除武部侍郎也是经过玄宗初授肃宗申命两道程序。《旧唐书·李峘传》:“玄宗幸蜀,峘奔赴行在,除武部侍郎,兼御史大夫。俄拜蜀郡太守、剑南节度采访使。”李峘两京克复后始“从上皇还京”,此前未曾离蜀。蜀郡太守、剑南节度使既为玄宗所除,在此稍前的武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按理亦当为玄宗所授。然而《文苑英华》卷388存有贾至的《授李恒(峘)武部侍郎制》:

门下:全蜀奥区,梁岷设险,时清作镇,恒难其人。况中夏未宁,皇上南幸,益州之政,允资忠谅。非亲非贤,何以兼腹心爪牙之任?前襄阳太守李恒(峘),贞固简肃,宗枝标秀,历践中外,咸克有声。今巴蜀之地,停銮驻跸,举尔以文武之才,倚尔以维城之固。且小司马之职,连率之重,兼而处之,不曰厚寄?懋哉厥德,无替朕命。可行武部侍郎。

此制约作于贾至在至德元载九月二十五日抵达顺化郡肃宗行在之后,十月李峘被玄宗任命为剑南节度使之前。据此诏称制不称诰(详后文引玄宗《明皇令肃宗即位诏》)及文中“皇上南幸”云云之语,其乃肃宗所颁。“今巴蜀之地,停銮驻跸”之语,说明此命实行于玄宗的成都行在而非肃宗的西北朝廷。李峘此职既为玄宗所授,故肃宗此制应当理解为是对玄宗授命的“申命”,始能圆融无碍。

同样例子还见于对权皋的任命。权皋在《旧唐书》中的传记附载于其子、后来宪宗朝宰相权德舆传记之中。传云:“淮南采访使高适表(权)皋试大理评事,充判官。属永王璘乱,多劫士大夫以自从,皋惧见迫,又变名易服以免。玄宗在蜀,闻而嘉之,除监察御史。”据此知除其监察御史者为玄宗。但《文苑英华》卷395又有系名于贾至的《授卢虚舟殿中侍御史等制》一道:

敕:大理司直卢虚舟,闲邪存诚,遁世颐养,持操有清廉之誉,在公推干蛊之才。大理评事权皋,临难思义,守死善道,见危必履其臣节,在困能变于人谋。宪简绳违,纪纲斯属,宜择髦士,俾肃周行。虚舟可殿中侍御史,皋可监察御史。

所述仕历迁转及迁转之背景,皆与《旧唐书·权皋传》相合。此诏同样称制不称诰,且担任肃宗册礼使判官的贾至在至德元载八月十八日时,已随宰臣房琯等人离开玄宗行在前往灵武,直到次年十二月与玄宗重见于长安,不可能“在蜀”替玄宗撰写此诏。其间扞格,恰可印证司马光所谓“申命”之说,即事实上先由玄宗除授,按诰制相悉原则奏报肃宗之后,肃宗再通过贾至草制申命颁授。之所以产生今日史料所见的“矛盾”,是由于肃宗对权皋的申命未被记录在正史中,只有原始的颁授制书留了下来,而玄宗的情况刚好相反,原始的颁授诰书未留下来,任命过程反被记录在《旧唐书·权皋传》中。

至于李麟,《旧唐书·李麟传》载:“六月,玄宗幸蜀,麟奔赴行在。既至成都,拜户部侍郎,兼左丞。迁宪部尚书。至德二年正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扈从宰相韦见素、房琯、崔涣已赴凤翔,俄而崔圆继去,玄宗以麟宗室子,独留之,行在百司,麟总摄其事。其年十一月,从上皇还京,策勋行赏,加金紫光禄大夫、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褒国公。”《资治通鉴》谓:

(至德)二载春正月,上皇下诰,以宪部尚书李麟同平章事,总行百司,命崔圆奉诰赴彭原。

欧阳修则直接在《新唐书·玄宗纪》中记为:“(至德元载)十一月甲寅,宪部尚书李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欧阳修、司马光编撰《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时,《玄宗实录》《肃宗实录》《国史》《唐历》等唐人的早期史料尚存世,《通鉴考异》中可见到近30条引《玄宗实录》以与其他史料相勘按断的说明,故此处《资治通鉴》与《新唐书》所载必当有据,实是对《旧唐书·肃宗纪》相关记载的修正。可知在两京克复之前,李麟和李峘一样一直随侍玄宗于成都,其宪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任命皆出于玄宗,且所谓“总行百司”,亦是指统领玄宗成都行在之下的政治机构,而非肃宗的西北朝廷。至于《旧唐书·李麟传》《资治通鉴》与《新唐书·玄宗纪》所载任命时间不同,可能是二者所依之史料本就记载不同的缘故。

在已知李峘和李麟实际上皆为玄宗所命,而《旧唐书·肃宗纪》中恰好被置于两次任命之间叙述,并且同在“正月甲寅”这一日对于魏仲犀和刘汇的任命,是否仍是玄宗所为?遗憾的是,目前没有直接材料可以证明。不过,通过对玄肃之际与魏仲犀、刘汇相关的襄阳、丹阳两地太守的任命情况,作出略显迂回烦琐却并非没有必要的分析,或可最大限度逼近答案。

据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在玄肃之际短短一二年间,襄阳一地竟一共出现源洧、徐浩、崔伯阳、韩洪、李峘、魏仲犀、鲁炅七位太守。从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记载看,除天宝十四载十二月徐浩奉玄宗之命接替源洧为襄阳太守,至德二载五月鲁炅为襄阳太守兼本郡节度使,以及《旧唐书·肃宗纪》所载至德二载正月甲寅以魏仲犀为襄阳、山南道节度使比较明确外,中间三人的履职时间和更替情况颇有难明之处。

先看李峘。前引贾至作于至德元载九、十月间的《授李峘武部侍郎制》中有“前襄阳太守李峘”一语,则李峘不当至德二载正月甲寅仍在任。疑《旧唐书·肃宗纪》所谓“襄阳太守李峘”,非指现任。

次看韩洪。《文苑英华》有系名贾至的《授韩洪山南东道防御使等制》一道,文云:“敕,襄阳太守韩洪、左补阙韩纮等,令德之后,象贤而立,克光代叶,不坠家声。或谋府冲深,才膺镇御;或文律典丽,词叶丝纶。今寇雪未清,邦家多事,用武之地,宜征奇杰,掌翰之职,故择英髦。洪可山南东道防御使,纮可考功员外郎、知制诰。”据文中“今寇雪未清,邦家多事”语及“防御使”的始置时间,知时为安史乱起之后。制文以韩洪、韩纮(汯)为兄弟,与《旧唐书·韩休传》所附诸子传合,又所谓“令德之后”、“家声”盖指宰相韩休,故可知此韩洪即为韩休之子韩洪。然检《册府元龟·总录部九·忠第二》“韩洪”条云:

韩洪,为驾部员外郎,天宝中以不附权门为杨国忠所嫉,贬循州司马。安禄山反,哥舒翰守潼关,闻奏授华州长史、防御副史,传召至关门,指陈安危。哥舒翰战败,还京,刑部尚书张均陷贼,为中书令,仍伪署洪工部郎中、侍御史。洪与兄弟等谋,携家出奔,为贼觉,乃令胡骑出入防援,诡报骑将赴东京,出城辞墓,便欲窜匿,为逆党追执。与兄前万年县尉浩及男平等一家七人皆见害。肃宗灵武即位,素闻洪名,拜洪江陵长史、山南东道采访使兼御史中丞,方倚以经济,及闻抗节,深加悼愍。

在《普安制》中被任命为江陵长史、副都大使的李岘抵达江陵后,因永王不从肃宗诏令归蜀之命,“辞疾赴行在”,时在至德元载十月或稍后(详后),此后即无江陵长史继任者之确切记载。揆之时间,肃宗“拜洪江陵长史、山南东道采访使兼御史中丞”,或许正是为了接替李岘离去后留下的职位空缺,只是因韩洪陷贼被杀而作罢,然而《册府元龟》不言安史之乱前后韩洪曾有襄阳太守、山南东道防御使之任,两种叙述,恐有一误。

再看崔伯阳。《文苑英华》卷409存贾至《授窦绍山南东道防御使等制》一道:

门下:永王传(傅)窦绍、侍御史崔伯阳等,强学立名,检身从政,实有忠贞之操,仍兼镇御之才。荆州上游,襄阳冲要,北据汉沔,利尽南海,连缀吴蜀,非才勿居。永思诸葛之谋,伫振祖生之任。绍可江陵防御使,伯阳可襄阳防御使,余并如故。

唐代防御使例由本州刺史(都督府则为长史)兼任。崔伯阳“可襄阳防御使”亦当由襄阳太守兼任。制文仍称“永王传(傅)”,则在永王兵败身亡之前。揆以时间和上文所述,疑“抗节”而死、未能真正履职江陵长史的韩洪的继任者即为窦绍。从永王谋主名单中并无窦绍看,他应是和李岘一样并不支持永王东巡,故未随之东下,并经由提前返回行在的李岘的汇报为肃宗得知。故在任命韩洪不成之后,实际上已经脱离永王、站到肃宗一边的“永王传(傅)”,成了接替韩洪的不二人选。又制中所谓“江陵防御使”、“襄阳防御使”之命,似是为预防至德元载十二月叛军陷颍川郡、进逼南阳给江汉带来的军事压力而设。若此,则此制更具体写作时间就该在永王正式东巡前后。崔伯阳在此制中与窦绍同时受命,故知其被任命为襄阳太守并襄阳防御使,亦当在永王东巡前后,以时间揆之,似乎正是接替应诏北上灵武为中书舍人的徐浩。

关于丹阳太守,《唐刺史考全编》列出于玄肃之际任此职者亦有四人:阎敬之(至德元载)、刘汇(至德二载)、韦陟(至德二载)、季广琛(至德二载)。丹阳太守阎敬之约在至德二载二月被自当涂进兵的李璘斩杀。季广琛则在旧主永王与官军对抗之际“惧罪出奔,未有所适”,被韦陟“有表请拜广琛为丹阳太守兼御史中丞、缘江防御使,以安反侧”。《文苑英华》卷409尚存贾至《授李(季)广璨(琛)江南防御使制》一道可证其为实授:“凶逆未翦,江介多虞,式遏寇戎,是仗才杰。建康巨镇,长洲右苑,使臣之选,咸曰其难。勖乃谋猷,佐斯旄钺。可守丹阳太守。”制文表面上说是“式遏寇戎,是仗才杰”,实是为稳定脱离永王后“反侧”未安、随时可能再生变乱的强悍军事力量,时间应在阎敬之之后。至于韦陟,《旧唐书》本传称,“会江东永王擅起兵,令陟招谕,除御史大夫,兼江东节度使”。又据许登《润州上元县福兴寺碑》一文云,“肃宗皇帝龙飞朔方,大赦天下,改元为至德,每寺度人,以蕃王室。时润州刺史(即丹阳太守)兼御史大夫江南东道节度处置使京兆韦公陟,俾属城大德,咸举所知”,知韦陟当是以丹阳太守兼江东节度使的身份东下招谕永王,同时取代当时正在任,但能力和态度可能都已遭到肃宗怀疑的阎敬之,时间则在永王东巡前后。

以上梳理了玄肃之际襄阳、丹阳两地太守的任命情况,其中襄阳太守魏仲犀与崔伯阳、丹阳太守刘汇与韦陟在史料中的任命时间相当接近,乃至有可能重叠,历来学者对此都未有解释。也许是因为文献记载中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或是因征讨永王的非常时期导致肃宗任命在极短时间之内反复多变,但同时也有可能正如贾二强、李碧妍等学者所言,《旧唐书·肃宗纪》中关于至德二载正月甲寅魏仲犀、刘汇的任命,实际上是由玄宗所作出。如果我们愿意相信玄、肃二帝严格地执行“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的原则,那么大略同时的任命,当是玄肃二帝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作出。至于它们为何同样奇怪地出现在《旧唐书·肃宗纪》中,则当与对李峘、李麟的任命同例,由于肃宗的“申命”而被收录肃宗名下,导致现存史料记载中的“矛盾”。

即便任命确乎出于玄宗,是否就一定意味着玄宗通过暗中支持永王来与肃宗争权呢?要理解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玄宗在《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的立场。《唐大诏令集》卷30载此诏:

今宗社未安,国家多难,某英勇雄毅,总戎专征,代朕忧勤,斯为克荷。宜即皇帝位,仍令所司择日,宰相持节,往宣朕命。其诸礼仪,皆准故事。有如神祇、简册、申令须及者,朕称诰焉;衣冠、表疏、礼数须及者,朕称太上皇焉。且天下兵权,制在中夏,朕处巴蜀,应卒则难。其四海军郡,先奏取皇帝进止,仍奏朕知;皇帝处分讫,仍量事奏报。寇难未定,朕实同忧,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皇帝未至长安已来,其有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奏报难通之处,朕且以诰旨随事处置,仍令所司奏报皇帝。待克复上京已后,朕将凝神静虑,偃息大庭,踪姑射之人,绍鼎湖之事。

此诏可注意者有三点。其一,玄宗接受肃宗自立、自己被黜为太上皇的安排,除难以明言的木已成舟客观事实,主要基于“宗社未安,国家多难”的考量。尽管玄宗内心可能是不满的,但在共同的、压倒一切的国家根本利益面前,他不得不采取妥协、默认的姿态以维系内部团结。其二,玄宗在传位同时以诰旨形式保留自己对于“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之地区的处置权,并将完全交权的期限推迟至克复长安之后。这正是后来贺兰进明的进奏以“南、北朝”称呼玄、肃二宗之行在,学界则往往以“二元格局”称之的原因。但要注意这部分被保留的最高权力并非完全独立,而是被限以“四海军郡,先奏取皇帝进止”和“奏报难通”的条件。易言之,这种权力结构并非简单的平等制衡、二元对立,而是一种层次分明、主次有序,可称为“肃主玄辅”的复合型结构,其根本宗旨不在于争权对抗,而在于合作平叛。在此结构中,肃宗对四海军郡事务的处置是具有主导权和优先权的,而玄宗对自己权力的保留,则以平定“寇难”、尽量不与肃宗的主导性威权发生冲突为前提,其与玄宗本人紧接着于数日之后颁下的《停诰》相一致。“诰制所行,须相知悉”的原则,正是为了保障二帝在这一复合型结构中协调照应,避免发生政令上的摩擦冲突。其三,“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体现出界分权力的空间依据,不免略显含糊,但仍可大抵判断出是指长江上中下游沿线区域。不仅因为这些区域确乎距成都近而去灵武远,也因为它们与玄宗在《普安制》中“守南望北”的战略部署一脉相承,而玄宗此后停永王和颍王节度、降永王璘为庶人、任命魏仲犀及刘汇等措施,也正是针对该地区。

传位诏中的基本立场和宗旨,可以完足解释玄宗至德二载正月“甲寅”日的两个部署。至德元载十二月上中旬,“贼将阿史那承庆攻陷颍川郡,执太守薛愿、长史庞坚”,使南阳抗贼形势再度趋于严峻,在原襄阳太守徐浩北上、山南等四道节度都使永王东下之后,“作为南阳的后方,如果襄阳这样一个军事重镇缺少了太守级的人物坐镇,看来终究是说不过去的”。因此玄宗任命魏仲犀为襄阳、山南道节度使,应是出于保卫荆襄、填补永王东行后留下空缺之需要。事实上,魏仲犀后来也在支援鲁炅的军事行动中露面了。一旦荆襄失陷,玄宗入蜀途中苦心经营的界分南北、长江上中下游连成一线的巨大屏障也就走向崩解,偏安半壁的最后“余地”也将成为泡影。肃宗差不多同时任命崔伯阳为襄阳太守并防御使,主要是为保障唐王朝生命线江汉漕运通道的顺畅。玄、肃二帝分别作出的两个任命,都是以服务平叛大局为首要目标的。

丹阳郡为江南东道治所所在郡,郡治丹徒县处于江北的广陵郡与本郡的江宁县(金陵)之间,是将金陵与广陵连成一线的枢纽,所以任命刘汇为丹阳太守兼防御使,也被学者认为是玄宗支持永王与肃宗争权的重要表现。但从刘汇“盛王傅”身份可以看出,玄宗延续的是《普安制》中控制长江下游的思路,故在盛王不出阁情况下,仍然选择与永王关系并不密切,但可能是最为合适这一地区的大员。从“防御使”名称看,玄宗此举反而可能是为了防范永王“擅越淮海”造成混乱。毕竟《普安制》给永王的任务是保证唐王朝生命线江汉漕运的通畅,现在永王擅离职守,越境起兵,不可能不引起玄宗警觉。事实上,虽然玄宗一度倚信永王,但在永王不从《停诰》和肃宗归觐之命而擅自引兵东下之后,玄宗对他的态度已更多地转为不满和防备。秦中亮对玄宗后期与永王关系的“撕裂”有过简要分析,兹不赘述。

在历史研究中,探讨政治主体的心态或动机是充满危险之事,因为文献记载本身往往并不直接显示证据。透过文献去猜测可以发掘出历史的多重可能,拓宽历史认知的边界,但未免言人人殊;一切以文献是否明确说出为依据的研究,又难逃“文献主义”窠臼,抹平了文本之下尚未被言说出来的更为广阔的世界。因此,《明皇令肃宗即位诏》在“合作平叛”明确表达之下,是否可能隐藏着学界所普遍认为的玄宗不甘放权、争衡于肃宗的隐秘意图呢?这是不能断然否认的,否则玄宗大可一开始就彻底放权,无须等到“克复上京已后”,显然更有利于“天下兵权,制在中夏”。武后与高宗并称“二圣”参与朝政,中宗、睿宗皆曾废而复位的本朝故事,无疑都在向玄宗暗示与肃宗共享最高权力,乃至条件成熟时重登大宝的可能,所以他的放权又是不彻底的,为自己预留了相当余地。

承认传位诏中存在玄肃之争,并不意味着“永王之乱”必然体现这一性质。自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之后,此前在史乘记载中一直被视为“叛乱”的永王璘事件,就被发掘出玄肃之争的“深意”和“实质”。但郭氏论述主要基于东巡是永王出镇江陵时“被(玄宗)面授过机宜”的猜测,完全忽略《停诰》的存在。贾二强、李碧妍则在认定《停诰》为伪的基础上,径将《旧唐书·肃宗纪》中“至德二载春正月甲寅”两条部署视为玄宗所为,并作出有针对性的解读。《停诰》为伪—甲寅部署出于玄宗—玄宗部署是为了支持永王,经此层层推演,永王为玄宗制衡肃宗之筹码,“永王之乱”本质上是玄肃之争的学界主流认知始被完整构建出来。这一逻辑推演在每一关键环节处都缺少凿实证据,无法指向真正必然性。虽然如此,它仍然代表历史深处某种潜在可能,并且符合现代人对帝制时代王室内部权力斗争波谲云诡、暗潮汹涌的惯性认知和猎奇想象,因此其在世人观念中的主流位置也许仍将持续下去。

四、肃宗入场与永王覆亡

根据现存史料,肃宗对永王事件最早反应见于《旧唐书·永王璘传》所载永王“因有异志”之后,“肃宗闻之,诏令归觐于蜀,璘不从命”。显然,肃宗是觉察到永王在江陵大肆扩充军备的“异志”之后,才企图假手于玄宗剥夺其兵权。若《停诰》不伪,依时间推测,也许正是由于永王不从玄宗《停诰》之命,肃宗才诏令其归觐于蜀,向玄宗作出解释,但此事实际上还隐藏着肃宗另一深层心理。

自被立为太子起,李亨一直处于玄宗严密防范之下,但入蜀途中马嵬分兵已隐然形成最高权势的转移。就在太子分兵北上朔方第三天(十七日己亥),玄宗任命丰王珙为“武威郡大都督,仍领河西、陇右、安西、北庭等路节度支度采访都大使”,而不是首先部署他更为看重的唐王朝南部,不得不让人怀疑此举是为防范太子势力在北方过度扩张。虽然后来在《普安制》中仍然划出王朝北部另一半归太子都统,却多属叛军所占、朝叛对抗前线或边鄙僻远之地,以至当年十月北海太守贺兰进明向肃宗进奏:

进明曰:“琯昨于南朝为圣皇制置天下,乃以永王为江南节度,颍王为剑南节度,盛王为淮南节度,制云’命元子北略朔方,命诸王分守重镇’。且太子出为抚军,入曰监国,琯乃以枝庶悉领大藩,皇储反居边鄙,此虽于圣皇似忠,于陛下非忠也。琯立此意,以为圣皇诸子,但一人得天下,即不失恩宠。又各树其私党刘秩、李揖、刘汇、邓景山、窦绍之徒,以副戎权。推此而言,琯岂肯尽诚于陛下乎?臣欲正衙弹劾,不敢不先闻奏。”上由是恶琯,诏以进明为河南节度、兼御史大夫。

分镇诸子巧妙地将太子北上灵武的消极影响转化为玄宗主动的战略部署,对全国军政大权的重新分配,也划定了太子的权力边界。因此,即使玄宗制置之初并无节制太子的主观意图,但客观上形成的制约是无法抹除的。尤其灵武即位之后,《普安制》所划定的权力边界,更成为横亘在肃宗建立独尊皇权之路上的巨大障碍。是故,即使玄宗并未颁下《停诰》,肃宗也必然诏令永王归觐于蜀或做出类似试探,因为出镇江陵、兵强马壮的永王,逐渐成长为一支令肃宗君臣再也无法忽视的、随时可能脱离控制的危险力量。

永王“不从命”果然验证了肃宗的担忧,促使肃宗应对之策由试探转为布防招讨,李岘、高适可能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长沙太守李岘在七月《普安制》中被玄宗任命为江陵长史和永王副都大使,《旧唐书》本传完全阙载此事,致学者或以为李岘与永王并无过从,而是以有病为由直接从长沙奔赴行在。但《新唐书》本传载此事,《册府元龟·总录部·忠第二》“李岘”条并将李岘离开永王幕府奔赴肃宗行在,系于永王不从肃宗归觐之命之后:

李岘为江陵长史。至德元年,江陵大都督永王璘擅领舟师下赴江(金)陵,以薛璆、李台卿、蔡(垧)、刘巨鳞为谋主,因有割据之志。肃宗闻之,诏令归于蜀,璘不从。唯岘辞疾赴行在。

史乘叙述显示,已阴有割据之心的永王迟迟不回复肃宗的归觐之命,明白地向本应是永王最重要副手,却始终被排斥在谋主之列的李岘昭示了某种“叛逆”征兆,于是“不欲预其祸”的李岘借称疾之机脱离永王,投向肃宗。若将史乘皆漏载的《停诰》置入其中,也许李岘脱离永王,还与其与永王交割兵马未成有关。无论何种情况,李岘到来都意味着控制永王失败,肃宗由此完全确认永王的“不合作”态度,于是召高适与岘谋:

江陵长史李岘辞疾赴行在,上召高适与之谋。适陈江东利害,且言璘必败之状。十二月,置淮南节度使,领广陵等十二郡,以适为之;置淮南西道节度使,领汝南等五郡,以来瑱为之;使与江东节度使韦陟共图璘。

高适正是在玄宗分镇之初就明确表示反对意见,并因此深获肃宗赏识,“初,上皇以诸王分镇,适切谏不可。及是永王叛,肃宗闻其论谏有素,召而谋之”。李、高二人合谋的结果,是促使肃宗迅速形成由淮南节度使高适、淮西节度使来瑱与江东节度使韦陟共同组成的布防、夹击计划。据《新唐书·方镇表二》,为招讨永王新置的淮南西道“领义阳(申州)、弋阳(光州)、颍川(许州)、荥阳(郑州)、汝南(蔡州)五郡,治颍川郡”,其中义阳、弋阳从原淮南道中析出,颍川、荥阳、汝南从原河南道中析出,治所也在原河南境内颍川郡(今河南许昌)。五郡恰好在淮河以西连成一道纵向防御线,使之同时兼具围剿永王与抵御叛军南下的双重功能,故在颍川一带抗贼的来瑱成了淮西节度使的不二人选。韦陟始被肃宗“起为吴郡太守,兼江南东道采访使”,未到任而永王起兵,此时亦顺势被升级为江东节度使,与高适、来瑱共图璘。

“永王之乱”与唐代玄肃之际的权力嬗变(上、下)

大约同时,肃宗还派出一支以中官啖廷瑶、段乔福为首的队伍:

先是,肃宗以璘不受命,先使中官啖廷瑶、段乔福招讨之。中官至广陵,(李)成式括得马数百匹。时河北招讨判官、司虞郎中李铣在广陵,瑶等结铣为兄弟,求之将兵。铣麾下有骑一百八十人,遂率所领屯于杨子,成式使判官评事裴茂以广陵步卒三千同拒于瓜步洲伊娄埭。

文中出现的广陵长史李成式,在十二月的图璘任命中被肃宗改授为大理卿,原广陵长史之位则由同时任命的淮南节度使高适兼任。这样安排一方面体现肃宗争取地方实力派的努力,另一方面体现对李成式能力或态度的某种不信任。所幸在高、李正式完成交接之前,中官啖廷瑶、段乔福已设法取得李成式,以及在河北抗贼失败后南下屯兵于广陵李铣的支持。于是,当永王还未真正抵达江淮之时,一个由地方实力派和肃宗亲信组成的联盟,已初步做好对付永王的准备了。

元结为江夏太守董某所作《自陈表》,显示出肃宗曾派出“某官某乙”奉制书来到永王刚刚过境的江夏郡,以确保董某站在自己一边:

臣某言:月日敕使某官某乙至,赐臣制书示臣云云者。臣伏见诏旨,感深惊惧……近日王以寇盗侵逼,总兵东下,傍牒郡县,皆言巡抚。今诸道节度以为王不奉诏,兵临郡县,疑王之议,闻于朝廷。臣则王所授官,有兵防御,邻郡并邑,疑臣顺王,旬日之间,置身无地。

伏见诏旨,感深惊惧”的叙述,暗示肃宗可能对董某擅自放永王过郡有所质疑和责备,而“邻郡并邑,疑臣顺王,旬日之间,置身无地”的自陈,又显示董某处境的尴尬与孤立。实际上,随着肃宗与永王紧张关系的公开化,“疑王之议”迅速蔓延,江南士大夫群体中出现一股“辞避”永王的风潮:

寻江西连帅皇甫侁表(崔祐甫)为庐陵郡司马,兼倅戎幕。时永王总统荆楚,搜访俊杰,厚礼邀公。公以王心匪臧,坚卧不起。人闻其事,为之惴栗,公临大节,处之怡然。

永王璘起兵江淮,闻其贤,以从事辟之。(孔)巢父知其必败,侧身潜遁,由是知名。

御史中丞卢弈司察甸服,辟(李长)为从事。天宝十五载,大盗覆东周,弈死节,公遁脱而南,会永王璘都督江左诸军,雅知公才,将署于幕以画,公告不能。无何,璘果败,君子以公为知几。

若说以李白为代表一批士人更愿意从平叛角度看待永王“东巡”,并报以热烈响应,那么对于已经敏锐感受到永王与肃宗紧张关系的士人而言,他们报以永王东巡的,就是疏离和拒斥。在后人看来带有预见性质的辞避,常在历史上为他们引来一种所谓“知几”的清评,如梁肃为李长所作墓志铭即称“君子以公为知几”,北宋蔡宽夫亦曾比较李白与萧颖士、孔巢父云:“大抵才高意广如孔北海之徒,固未必有成功,而知人料事,尤其所难。议者或责以璘之猖獗,而(李白)欲仰以立事,不能如孔巢父、萧颖士察于未萌,斯可矣,若其志亦可哀已。”

对于身居要职、难以脱身的地方大员而言,辞拒永王往往意味着可能有生命危险,如李白乾元二年(759)所作《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并序》中提到的韦良宰:

曩者永王以天人授钺,东巡无名,利剑承喉以胁从,壮心坚守而不动。房陵之俗,安于太山;休奕列郡,去若始至。

诗人同年秋作《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中亦称韦“惟君固房陵,诚节冠终古”。房陵位于江陵西北,中间隔着夷陵,说明永王东巡之前,很可能在其统辖的山南东道境内进行过较大范围动员。只是动员似乎一开始就面临挑战,以至原为其统属,甚至“房陵太守”之职,很可能亦是永王依玄宗《普安制》亲自简择的韦良宰,在永王的利剑承喉面前“壮心坚守而不动”,使永王东巡一开始就带上某种“不祥”气息。

等待永王的不仅是不合作,更有质疑与抵制。这就是同样来自其所都统区域内的江西采访使皇甫侁《上永王谏移镇笺》:

某惶恐叩头,昔臧孙辰之词曰:“贤者急病而让夷。”然则当御侮之权,必居冲要;受分忧之任,不务怀安。伏见判官李翥称,有教,幕府移镇江宁,闻命瞿然,不识其故。何者?逆贼安禄山称兵犯顺,窃据二京,王师四临,久未扑灭。自河淮右转,关陇东驰,诏命所传,贡赋所集,必由之径,实在荆襄。朝廷以大王镇之,重矣。自麾旌至止,政令所覃,岭峤华夷,吴楚城邑,公私远迩,罔有不宁。贼庭震慑,莫敢南望。傥左右有司,谋虑未熟,轻举旄钺,僻处下流,既失居要害之津,且出封疆之外,专命之责,大王何以任之?或启寇仇之心,来争形胜之地,则行李坐隔,侵轶滋多,安危大端,不可不慎,既往之失,将且无追。上皇天帝巡狩成都,皇帝驻跸灵武,臣子之恋,大王兼之。咏《棠棣》之诗,讲晨昏之礼,其地逾远,胡宁以安?假使别奉丝纶,犹当执奏,一则逆胡间谍,矫诈须防;二则国步艰难,折冲宜近。就闲乐土,恐非良图。伏惟大王天纵仁明,苞含光大,某所以敢申谠议,轻犯威严,伏望广延正人,俯垂考核,刍荛之论,万一可收。不胜忧愤悃迫之至。谨奉笺,惶恐惶恐叩头。

教”为唐代官方的六种下行文书之一,“亲王、公主曰教”,“笺”则为六种上行文书之一,可见永王与皇甫侁是以符合各自身份的上下级关系进行交接的。但在这篇由幕僚崔祐甫代笔、上呈于永王的笺文中,皇甫侁却从荆襄专命之重、移镇江宁之逾制及“或启寇仇之心,来争形胜之地”三个方面,明确表达对永王东巡反对。

值得注意的是,笺文中出现的皇甫侁判官李翥与高适为旧识,天宝三载、十一载高适分别有《观李九少府翥树宓子贱神祠碑》《秦中送李九赴越》诗纪二人情事,《贺安禄山死表》又称“谨遣摄判官李翥奉表陈贺以闻”,当是后来皇甫侁因擅杀永王而遭废用后,被高适纳入幕下。推测此时李翥已与被肃宗任命为淮南节度使的至友高适取得联系,故其府主皇甫侁得以及时获悉肃宗立场并作出选择。但皇甫侁的抵制之所以没有发展为与永王的公开军事对抗,正如李碧妍所言,关键在于《崔祐甫墓志》中所载皇甫侁之子被永王“质于军中”,而笺文中的恭谦语气,正是皇甫侁忧虑爱子生命安全的反映。至于笺文没有出现玄宗《停诰》内容,或正如前文所猜测,是永王刻意的隐瞒遮掩,外人不易得知;又或是出于维护至亲生命的考虑,因即使指斥永王“移镇江宁”之失,笺文只是委婉归罪于其左右僚属的误导(“傥左右有司,谋虑未熟”),何况引入这件意味着直接戳穿永王谋逆大罪的诏令,势必将加剧他与永王之间的矛盾冲突。

但当永王沿江穿过浔阳郡进入宣城郡,进抵宣城郡最北界当涂县,即将逼近东巡目的地——隶属于江南东道丹阳郡的江宁县时,其与地方实力派的矛盾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演变为军事冲突。《旧唐书·永王璘传》载:

璘虽有窥江左之心,而未露其事。吴郡采访使李希言乃平牒璘,大署其名,璘遂激怒,牒报曰:“寡人上皇天属,皇帝友于,地尊侯王,礼绝僚品,简书来往,应有常仪,今乃平牒抗威,落笔署字,汉仪隳紊,一至于斯!”乃使浑惟明取希言,季广琛趣广陵攻采访李成式。璘进至当涂,希言在丹阳,令元景曜、阎敬之等以兵拒之,身走吴郡,李成式使将李承庆拒之。

江西采访使皇甫侁笺谏永王移镇之际,吴郡太守兼江东采访使李希言已获悉永王行程,故此时本应在治所吴郡(苏州)的李希言乃“在丹阳”,正是为抵御永王“移镇江宁”而来。永王应是同样向李希言传达一份“移镇江宁”的文书,不料换来对方“平牒抗威”。近来包晓悦研究指出,所谓平牒,即收件单位前只称“牒”而不称“牒上”,末尾称“谨牒”而不称“故牒”,并认为李希言平牒永王璘符合当时的使牒制度。身为江南东道采访使的李希言与山南东、江南西等四道节度都使李璘,没有辖区和职务上的隶属关系,平牒交接固无不妥,但“大署其名”显然有违当时的文书礼仪,“诘其擅引兵东下之意”更透露李希言完全不同于皇甫侁的强硬态度。当是李希言通过各种途径已获知肃宗反对永王东巡的态度及三节度正在集结围剿的消息,才故意激怒永王,而元景曜将兵至丹阳,与丹阳太守阎敬之汇合,给了李希言武力对抗李璘的底气。

反观李璘被“平牒抗威”激怒后的军事行动,绝非如学者所言仅是“忘公谊而急私忿”。“使浑惟明取希言,季广琛趣广陵攻采访李成式”,显示出李璘分兵攻取广陵和丹阳郡的清晰战略意图,一旦攻下李希言,本隶属于丹阳郡的江宁也就唾手可得;而攻下广陵采访使李成式,则可将长江下游南、北两岸连成一线,真正实现割据江淮核心区域的目的。所谓“汉仪隳紊,一至于斯”,不过永王借以称兵起事的口实而已。双方交战结果,是“希言将元景曜及成式将李神(承)庆并以其众迎降于璘,璘又杀丹徒(阳)太守阎敬之以徇”,一时间“江左大骇”,东巡事业至此迎来最高潮。

关于此次军事行动中永王是否进据过金陵,司马光《通鉴考异》曾有疑问,今人林伟洲亦认为李白《永王东巡歌》所述永王东巡诸地“绝非实录之作”。不过从《旧唐书·永王璘传》后面所载情况看,永王诸将贰璘出奔时,“浑惟明走于江宁,冯季康、康谦投于广陵之白沙,广琛以步卒六千趋广陵”,永王退奔晋陵后“使襄城王(李)、高仙琦逆击”官军,则永王军队似乎是由浑、季(包括冯季康、康谦)、璘(包括李、高仙琦)三军构成。此次军事行动当是按三军部署,即“浑惟明取希言,季广琛趣广陵攻采访李成式”,“璘进至当涂”特指由李璘亲自率领、作为后军的部队。如此一来,与后来永王军队分化瓦解的层次相吻合。

《旧唐书·永王璘传》关于此次行动的表述,始终没有提及永王的另一重要将领高仙琦及襄城王李,应当是同在“进至当涂”的李璘军中。与此同时,以长江为连线,江宁恰好处于当涂县与丹阳郡治丹徒县之间,永王后来既已进据丹徒登丹阳郡城,则除非走的是陆路,否则断无错过水路中途的江宁县之理。因此事实很可能是:浑惟明、季广琛分别率前军攻取李希言、李成式之际,永王则紧跟着率后军沿长江直下,占取当时防守空虚的江宁;随着浑惟明攻下元景曜及丹阳太守阎敬之,永王始率军离开江宁进入丹徒,因此有《旧唐书·永王璘传》所谓“登丹阳郡城以望瓜步、扬子者”。时随亲族逃难至京口的戴叔伦有《抚州对事后送外生宋垓归饶州觐侍呈上姊夫》一诗,述及永王进据金陵事:“淮汴初丧乱,蒋山烽火起。”乾元元年王维《同崔傅答贤弟》诗同样提及当时兵乱:“扬州时有下江兵,兰陵镇前吹笛声。夜火人归富春郭,秋风鹤唳石头城。”末句不仅是用典而已,以此反观李白《永王东巡歌》第四首、十首所写“金陵”之事,亦是此次军事行动中随永王进据江宁的如实反映。

在胜利曙光的表象之下,永王集团内部始终隐伏着巨大危机,最终成为左右战局、导致永王覆灭关键因素。内部危机早在永王东巡之前就已出现,当肃宗诏令归觐于蜀而永王不从命之后,富于先见之明的副都大使李岘以“辞疾”为名迅速脱离永王集团,而当时见机而去者实非个例。穆员为严损之之子严士元所作墓志铭中,记载了严士元智脱永王幕府之事:“天宝中,(士元)以门子经行擢宏文生,调参江陵府军事。时所奉之主永王璘,阴有吴濞东南之乱,致公宾友之礼。公迨其将兆而未发也,以智勇免之。”同样是穆员为鲍防所作碑文说:“(防)举进士高第,调太子正字。中州兵兴,全德违难,辞永王,去来瑱,为李光弼所致。”作为襄阳人的鲍防,其乱中避难当是归乡,时来瑱据守汝南(属河南道)、南阳(属山南东道),皆在襄阳北面或东北方向,李光弼则在河东、河北一带抗贼。从碑文“辞永王,去来瑱,为李光弼所致”的由南往北的轨迹看,鲍防应是未随永王东下即脱身离去。

内部危机在永王东巡后进一步加剧,显著标志是集团中重要人物纷纷出走。《苑咸墓志》载:

天宝末,权臣怙恩,公道直,不容于朝,出守永阳郡,又移蕲春,旋拜安陆郡太守。属羯胡构患,两京陷覆,玄宗避狄,分命永王都统江汉,安陆地亦隶焉。永王全师下江,强制于吏,公因至扬州,将赴阙廷。会有疾,竟不果行。呜呼哀哉!

李碧妍指出,深具书记之才、时为安陆郡太守的苑咸,很可能受到永王邀请才南下江陵,从而出现《神邕传》中所载与窦绍、韦子春等人相过从的场景。所谓“强制于吏”,不过是在这篇由其孙苑论所作的墓志中的辩护讳饰之词。从“因至扬州”线路看,苑咸很可能是在诸将贰璘之盟后随着季广琛出奔广陵。

相较于苑咸一类不能决定战局走向的文职僚佐,季广琛等核心武将出奔,才真正从内部瓦解了永王军队的有生力量:

时河北招讨判官李铣在广陵,有兵千余,(啖)廷瑶邀铣屯扬子,(李)成式又遣裴茙以广陵卒三千戍伊娄埭,张旗帜,大阅士。璘与偒()登陴望之,有惧色。(季)广琛知事不集,谓诸将曰:“与公等从王,岂欲反邪?上皇播迁,道路不通,而诸子无贤于王者。如总江淮锐兵,长驱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名叛逆,如后世何?”众许诺,遂割臂盟。于是(浑)惟明奔江宁,冯季康奔白沙,广琛以兵六千奔广陵。璘使骑追蹑之,广琛曰:“我德王,故不忍决战,逃命归国耳。若逼我,且决死。”追者止,乃免。

据李碧妍考证,季广琛出身河西军将,与哥舒翰相熟,安史之乱前后为蜀郡长史,后加入永王集团。浑惟明出铁勒九姓部落之浑部,《资治通鉴》载其曾为河西节度使哥舒翰部将,天宝十三载三月以皋兰府都督加云麾将军。冯季康史籍无考,仅可据常衮《宣慰岭南制》,知其为“南方右族,累代纯臣”。史称永王在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但东巡开始时仅云“甲仗五千人趋广陵”,而此时诸将贰璘出奔,仅季广琛一人就“以兵六千奔广陵”。疑所谓“甲仗五千人”,即永王、其子及高仙琦直接统领的部队,亦即后来与李铣军隔江举火相望之“璘军”(此时应已离散不少,不足五千之数),而被永王任用为主将的季广琛,很可能从蜀郡开往江陵时就携带一支队伍,或在江陵时以自己人脉自行组织募集,浑惟明、冯季康同理,故统共合得“数万”之众。季、浑为出身河西之旧僚,又与冯季康同为武人,相近的出身和身份认同,使得他们很容易在永王及其文人谋主群体之外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小团体,所以贰璘之议时完全看不到永王及其谋主的身影。由于这些军队与季广琛等人有着直接隶属关系,故在此记载中,作为首脑的永王对这些军队的控制力是完全缺席的。李白《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一诗谈到永王东巡途中“节制非桓文,军师拥熊虎”,将东巡失败归因于永王节制军队不力,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军队本非嫡出,未必肯完全听命于永王。

史载高适受命出镇淮南,未过淮河先作《与将校书》积极招谕永王将校,“使绝永王,各求自白”,中官啖廷瑶、段乔福亦在广陵展开招讨工作,季广琛、浑惟明等人所谓“名挂叛逆”,应当是来自高适等人对东巡事件定性的传告,李白《南奔书怀》中“主将动谗疑,王师忽离叛”一语,显示诸将的贰璘出奔与肃宗系势力的策反离间有关。不过,出身河西军将、有着长期政治历练并作为永王集团核心武将的季广琛等人,不大可能直到此时才洞悉永王及其谋主割据叛乱之谋,无非是随着军政形势变化,才转到肃宗一边。因为我们看到,永王军对官军的首次胜利并不彻底,季广琛并未攻下广陵,被打败的只是李希言部将元景曜、李成式部将李承庆及丹阳太守阎敬之,江南李希言“假(刘)晏守余杭,会战不利,走依晏。晏为陈可守计,因发义兵坚壁”,实力仍有保留;江北官军在第一波失利之后亦迅速再度集结,在瓜步洲伊娄埭和扬子津分别有裴茙(或作茂)的广陵卒三千及李铣的兵千余,以掎角之势严阵以待。三人的投奔地点也颇值得注意:季广琛所投广陵为李成式大本营,冯季康所奔白沙位于瓜步洲与扬子津之间,恰与裴茙、李铣军队在江北连成一条与永王隔江相望的通贯性防线,浑惟明所奔江宁则为永王东下割据的重要目的地之一。足见诸将的出奔并非毫无规划,在贰璘去逆的同时,还反过来通过协助官军防范、堵塞永王,向肃宗新朝展示“投诚”心意。

季广琛诸将的出奔使永王集团迅速分崩离析,“宾御如浮云,从风各消散”,势单力薄的永王一方很快在与官军的战斗中溃败:

是夜,(李)铣阵江北,夜然束苇,人执二炬,景乱水中,觇者以倍告,璘军亦举火应之。璘疑王师已济,携儿女及麾下遁去。迟明觉其绐,复入城,具舟楫,使偒()驱众趋晋陵。谍者告曰:“王走矣!”(李)成式以兵进,先锋至新丰,璘使偒()、仙琦逆击之。铣合势,张左右翼,射偒()中肩,军遂败。仙琦与璘奔鄱阳,司马闭城拒,璘怒,焚城门入之,收库兵,掠余干,将南走岭外。皇甫侁兵追及之,战大庾岭,璘中矢被执,侁杀之。偒()为乱兵所害,仙琦逃去。

关于永王之死,《资治通鉴》载为“江西采访使皇甫侁遣兵追讨,擒之,潜杀之于传舍”,与《新唐书·永王璘传》略同;《旧唐书·永王璘传》则称“为江西采访使皇甫侁下防御兵所擒,因中矢而薨”。从至德元载十二月甲辰起兵东下,到二载二月戊戌败亡,历经55日的“永王之乱”至此结束,而彼时肃宗派出的高适、来瑱大军甚至还未及过江参战。永王兵溃南奔岭表之际,念及旧情的肃宗“表请哀矜”,玄宗随之下《降永王璘庶人诏》,“可悉除爵土,降为庶人,仍于房陵郡安置,所由郡县,勿许东西”,意在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挽救亨、璘关系及爱子生命。但永王最终还是被有质子之恨的皇甫侁“不送之蜀而擅杀之”,皇甫侁亦因擅杀之举,“由是不复用”。

总之,由于肃宗试探、布防、招讨等系列举动的强势介入,永王在东行前后的征辟和笼络政策并不成功,大批富于政治敏感性的士大夫避而不见,东巡目的地的三位地方长官——江西采访使皇甫侁、江东采访使李希言、广陵郡长史李成式均站到肃宗一边,成为永王集团覆亡的主要外因。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由永王及其谋主、军将士卒和相对外围的文职僚佐组成的松散集团,除去中枢决策层,大部分文职僚佐乃至重要武将,不过是基于“平叛”的政治宣传、自身功名欲望及永王一时知遇之恩聚合到一起,原就缺乏对于事件复杂性和危险性的深刻了解,自然很快随着肃宗的定性和策反而土崩瓦解。

最后附带辨明与本节相关的另一问题。代宗即位赦中有:

益昌郡王进封郑王,延庆郡王迥进封韩王。故庶人皇后王氏、故庶人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宜并复封。棣王琰、永王璘及应安禄山诖误反状等,并宜昭雪。益昌王追封齐王,崇恩王追封卫王,灵昌王追封郓王。

其中为永王昭雪之语与正史系统关于永王“叛乱”记载形成鲜明对比,成为“永王非逆”说一个重要论据。《旧唐书》本传实是将永王叛乱之缘起,界定为带有回护性质的“为左右眩惑”,本文第二节的考察表明这种叙述并非毫无根据,说明官方对永王叛逆有心和迹两重观察视角。此赦中同受昭雪的“应安禄山诖误反状”,指安史之乱中因陷而伪、非出本心的胁从官,即所谓“一朝苍黄,遇胁狂寇,想皆被诖误,应非本心”,“或强逼驱驰,或伪置官爵,事不获已,皆是胁从”,因此“并宜昭雪”。反观永王被昭雪,应当是就其受人眩惑非出本心而言。可见代宗“昭雪”,与源于唐《国史》等当时文献的《旧唐书·永王璘传》记载并不矛盾。至于永王璘叛逆究竟是确受眩惑,还是如后来《新唐书·永王璘传》所指出的自出己心,就是另一问题了。

此外,正如引文所显示,代宗在即位赦中不仅及时进封二子,追封宗室,且复封昭雪多位因前朝皇帝防范猜忌而牺牲的旧皇子,这些内容在《唐大诏令集》所收13道唐代帝王《即位赦》中绝无仅有。唐前期宫廷斗争频繁,代宗本人在张良娣与越王李係的宫廷政变中惊险即位,故赦文中相关内容的出现,当是代宗释放将要优容宗室、改善皇帝与皇子关系的信号。“昭雪永王”正是这一意图的产物。

五、长江中下游权力格局的重塑

学者研究指出,安史之乱初期河南地区军事长官的人事变动,透露出玄肃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各军阀之间激烈的权力、利益冲突,由于相互牵制无法形成合力,最终酿成睢阳城破,张巡、许远殉国的历史悲剧。但就王室内部斗争而言,最重要地区在南不在北,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地区。虽然新帝即位的消息很快传递至长江以南,但此时肃宗在唐王朝南部的影响力还相当有限。因玄宗在不知肃宗即位情况下颁布的《普安制》已在南方造成巨大影响力,而永王不从玄宗《停诰》和肃宗归觐之命,使《普安制》中的权力布局“变相”遗留下来,直到诸子分镇计划中除太子外唯一出镇的永王败死,才算真正宣告玄宗《普安制》破产。但并不意味着肃宗就此成了唐王朝南部权力世界的新主人,因为还有一重考验横亘在肃宗面前,即玄宗在《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建立的“共权”格局。

天宝十五载七月十二日甲子,肃宗于灵武南楼即位当日颁下《肃宗即位赦》,开篇即指出:

朕闻圣人畏天命,帝者奉天时。知皇灵眷命,不敢违而去之;知历数有归,不获已而当之。在昔帝王,靡不由斯而有天下也。乃者羯胡乱常,京阙失守,天未悔祸,群凶尚扇,圣皇久厌大位,思传眇身,军兴之初,已有成命。予恐不德,罔敢祗承。今群公卿士,佥曰孝莫大于继德,功莫大于中兴。朕所以治兵朔陲,将殄逆寇,务以大者,本其孝乎!须安兆庶之心,敬顺群臣之请,乃以七月癸丑朔十二日甲子即皇帝位于灵州,敬崇徽号,上尊圣皇曰上皇天帝,所司择日昭告于上帝。

关于赦文中肃宗为自即帝位寻找合法性根据的问题,因非本文讨论范围,可置勿论。需要指出的是,正如本朝历史中太宗之于高祖、中宗之于武后、玄宗之于睿宗的政变上位,肃宗自立无疑亦以完全取代玄宗独尊皇权为宗旨,也正是赦文中“上尊圣皇曰上皇天帝”的主要内涵。令肃宗如释重负的是,玄宗后来果如其所期待的那样“主动”让位,并派出韦见素等宰臣奉传国宝玉册来到灵武册立;但令肃宗意想不到的是,远在成都、不受掌控的玄宗借机留了一手,在传位同时巧妙地为自己保留了以诰旨处置唐王朝南部军政事务的权力,制造了禅位历史上一个从未有过的“共权”格局。

虽然这一权力的行使并非无条件,且以“合作平叛”为宗旨,但仍与皇权独尊的本质相抵牾,分割和转移了肃宗的最高权势。且正如赦文中“功莫大于中兴”一语所提示,中兴唐室具有重建肃宗政权合法性根基的重要意义,因此即使玄宗并无主动与肃宗争权之私心,分割平叛大权必然不为肃宗所乐见。肃宗急于用回纥收长安、放弃李泌直捣叛军河北老巢的北线平叛方略,与此心理有关。

正是在此背景下,可以看到共权时期肃宗对于唐王朝南部的动作,并不止于平定永王,还有一系列与之相先后的政治部署和人事任命。各种措置或与永王之乱存在某种关联,或与永王之乱并无关系,但本质上都是为了建立肃宗在王朝南部的独尊皇权,从而具有了对抗“共权”格局,尤其是与玄宗争控长江中下游沿线区域的性质。现代地理学中以今湖北宜昌市、江西九江市湖口县为长江上游与中游、中游与下游的分界点,其地分别对应唐代山南东道的夷陵郡、江南西道的浔阳郡彭泽县。为便于叙述,现以长江下、中、上游为顺序,依次考索除前文已提及者外,肃宗在共权时期对于长江沿线诸道的其他政治部署和人事安排,最后讨论相关措置对于重审玄肃之际权力更替的重要意义。

先看长江下游沿线的江南东道和淮南道(旁及中游诸道)。《资治通鉴》载至德元载八月,北海太守贺兰进明遣录事参军第五琦入蜀奏事,言江淮财赋可为军用,玄宗“即以琦为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两个月之后的至德元载十月,《资治通鉴》又载:

第五琦见上(肃宗)于彭原,请以江、淮租庸市轻货,溯江、汉而上至洋川,令汉中王瑀陆运至扶风以助军;上从之。寻加琦山南等五道度支使。

第五琦应是在赴玄宗江淮租庸使之职途中辗转改谒肃宗于彭原,十月得肃宗申命,始真正行使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之职。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寻加琦山南等五道度支使”。盖肃宗本意,是以第五琦构建一道从唐王朝东南部直贯西北抗敌前线的后勤运输生命线,故“山南等五道”中,当包含“江淮租庸”所在江南东西二道、淮南道和作为江汉漕运中转站的山南东道。度支使是中央财政最高长官,支度使则是隶属于度支司的地方财政长官。阴谋割据的永王璘及玄宗在《停诰》中所称诸道先有“节度等副使”,实际知诸道支度使事,故李锦绣认为肃宗此举乃是另辟蹊径,任琦为更高一级、专主数道的中央官度支使,“主要含有向江淮道支度使争夺财利的目的。道度支使在确定部分供军之时,也要将大部分庸调从支度使手中夺回来,将之运往灵武皇帝所在”。

同样举措还有对刘晏任命:

禄山乱,避地襄阳。永王璘署晏右职,固辞。移书房琯,论封建与古异,“今诸王出深宫,一旦望桓、文功,不可致”。诏拜度支郎中,兼侍御史,领江淮租庸事。晏至吴郡而璘反,乃与采访使李希言谋拒之。

精于吏治、反对玄宗和房琯的诸子分镇计划,应是刘晏被肃宗“诏拜度支郎中”的重要原因。揆之时间,似在第五琦被任命为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之后。“度支郎中”为从五品上的中央财政官,“掌判天下租赋多少之数,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途之利。每岁计其所出而度其所用,转运征敛送纳,皆准程而节其迟速”,正与掌山南等五道度支使的第五琦形成配合。至于刘晏“领江淮租庸事”,当是由第五琦“江淮租庸使”改任而来。至此,玄宗对于第五琦的原始任命完全消解,长江中下游的财政大权基本转入肃宗君臣之手。

军政大权同样如此。淮南道方面,高适参与平定永王不久,因“李辅国恶适敢言,短于上前,乃左授太子少詹事”,但随后的节度使邓景山仍由肃宗派出,且一直履职到上元二年(761);新置淮南西道节度使,亦由彼时受命合讨永王的来瑱继续坐镇至乾元元年。江南东道方面,三节度之一的江东节度使韦陟在永王乱平后被召回,乱中始终站在肃宗一边的吴郡太守、江东采访使李希言继续留任至乾元元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肃宗对于丹阳郡江宁县的处置。江宁不仅为永王东巡所宣称的“移镇”之地,且后来确实一度为永王所进据。故《旧唐书·肃宗纪》“至德二载”载:

(正月)辛酉(十二日),于江宁县置金陵(江宁)郡,仍置军,分人以镇之。

这一措置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切断永王据金陵负隅顽抗的后路,彻底瓦解其“如东晋故事”的阴谋。诸将贰璘反正时,浑惟明所奔之地正是江宁,故安抚浑惟明与置郡分军当是同步进行,甚至所置之军中很可能包含可就地利用的浑惟明军队。乾元元年改江宁郡为昇州,肃宗又“割润州之句容江宁、宣州之当涂溧水四县,置浙西节度使”,盖“以金陵自古雄据之地,时遭艰难,不可以县统之,因置昇州,仍加节制,实资镇抚”。数年后刘展之乱爆发,“昇州军士万五千人谋应展,攻金陵城,不克而遁”,设想与永王璘的“东晋故事”如出一辙。之所以“不克而遁”,大概是由于肃宗提前布置大军镇守的缘故。

接着看主要位于长江中游的江南西道和山南东道东半段。皇甫侁因擅杀永王被弃用后,豫章太守、江西采访使一职由江东采访使李希言的副手元载接任,沈文君认为,今存贾至《授元载豫章防御使制》一道纪其事,制文中新加的“豫章防御使”,当是为稳定永王之乱后的江西局势而设。《会稽掇英总集·唐太守题名记》载:“崔寓,至德二年自江夏郡太守授(会稽郡太守),其年六月改给事中。”则崔寓至德二载初已为江夏郡太守,疑即是取代立场一度遭肃宗怀疑的江夏太守董某。

前曾论及,玄肃二帝很可能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任命魏仲犀与崔伯阳为襄阳太守。至德二载初,鲁炅被贼将田承嗣围困于南阳,“颍川太守来瑱、襄阳太守魏仲犀合势救之”,则似是玄宗任命最终胜出,但很快肃宗作出回应。《旧唐书·鲁炅传》载:

至德二年五月十五日,(鲁炅)率众持满傅矢突围而出南阳,投襄阳……朝廷因除御史大夫、襄阳节度使……十二月,策勋行赏,诏曰:“特进、太仆卿、南阳郡守、兼御史大夫、权知襄阳节度事、上柱国、金乡县公鲁炅,蕴是韬略,副兹节制,竭节保邦,悉心陷敌。表之旗帜,分以土田。可开府仪同三司、兼御史大夫,封岐国公,食实封二百户,兼京兆尹。

《文苑英华》卷409存贾至为肃宗所作《授鲁炅襄阳郡防御使制》一道,沈文君已从鲁炅守南阳之经历论其与此处记载相合。唐人以御史大夫为“亚相”,制中所谓“宜加亚相之任”,即“除御史大夫”。至于制题中“襄阳防御使”与《旧唐书·鲁炅传》“襄阳节度使”的差异,略不可解。可能是先授予襄阳防御使(例由襄阳太守兼任),后升级为襄阳节度使,《旧唐书·鲁炅传》是取更重要的后职而叙之。至此襄阳方面的负责人再度变更为肃宗系人物,且一直持续到本年十二月策勋行赏,即玄、肃二帝返宫,共权格局完全瓦解之后。

再看位于长江上游的山南东道西半段和山南西道。与玄宗任命魏仲犀、刘汇同一天,肃宗发出一道由贾至制作的《嗣道王炼云安等五郡节度等使制》:

敕:卫尉少卿嗣道王炼,简约忠谅,既直而温。镇守南服,黎人用乂。且三峡艰阻,四方多虞,按抚缉熙,宜分权总,俾尔揽辔,固兹磬石。可充云安、夷陵、南浦、南平、巴东等五郡节度采访处置防御等使。(至德二年正月五日)

刘禹锡《夔州刺史厅壁记》载,“至德二年,命嗣道王炼为太守,赐之旌节,统硖中五郡军事”,与此制合。所命云安(夔州)、夷陵(硖州)、南浦(万州)、巴东(归州)四郡皆属山南东道,位于江陵西面,本道西南部;南平(渝州)属于山南西道。五郡均分布于长江上游沿线,并且基本相续连成一线,只在南平和南浦之间隔了南宾(忠州)、涪陵(涪州)二郡。《旧唐书·地理志》:“至德元年,于云安置七州防御使。”此七州盖谓贞观十四年(640)以夔州为都督府时所督归、夔、忠、万、涪、渝、南七州,恰在长江上游连成一道通贯的沿江防线,要旨在于防范叛军南下。而《嗣道王炼云安等五郡节度等使制》的措置,应是在七州防御使的基础上,对所辖区域加以调整(增夷陵,减南宾、涪陵、南州),并增加节度、采访、处置等使而成。这一改措恰值永王引兵东下之后的第十天,无疑还含有预防永王起兵可能诱发长江上游地区动荡的考量。由南平往西,就进入到玄宗大本营所在的剑南道,故肃宗的部署客观上还起到压缩玄宗势力范围的作用。

肃宗还有一系列面向唐王朝南部政区的易名和人事调整。如至德二载二月,改山南西道安康郡为汉南郡,安康县为汉阴县,淮南道同安郡为盛唐郡;同年八月,改剑南道交川郡尚安县为万全县;九月,于江南西道浔阳郡置至德县,改宣城郡绥安县为广德县,又改岭南道安南都护府为镇南都护府,安城郡为岭方郡,郡下洊安县为洊水县,并改南海郡宝安县为东莞县,开阳郡安南县为镇南县,恩平郡齐安县为恩平县,感义郡安昌县为义昌县。在岭南道,至德元载冬留下肃宗诏命南海长史楚璆“可守南海长史兼卫尉少卿,余如故”的痕迹。此外又有数道包含南部在内的全国性的制敕颁行,如至德二载正月三日《诫示诸道制》、二月八日《遣使安抚制》、四月八日《搜访天下贤俊制》。

考察唐王朝南部权力格局的变化,仅措意于肃宗的行动是不够的,还需要对比同一时期玄宗的动作。任士英认为,《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二元格局由衰竭而解体的过程始于玄宗重归京师之后,并初步梳理共权时期玄宗行使权力的文献记载情况。但“二元格局”的概括是就共权时期玄宗仍然实际行使权力的一般情况而言,并未充分注意到传位诏权力分配中的“空间结构”,即玄宗的处置权事实上主要针对王朝南部地区。今在任书基础上略作增补(第359条为笔者所补),如表1所示。

以上措施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以旧臣、亲王赴肃宗行在(第46条),其逻辑与下传位诏之后令宰臣韦见素、房琯等使灵武册立肃宗是一样的,旨在扶持肃宗小朝廷的成长,为旧臣及亲王自身的政治前途谋出路,同时含有学界所普遍认为的,向肃宗新朝渗透自身影响力的意图。第二类是对后宫、大臣、孝友悌行著乡闾者的追赠褒奖(第2710111213条)。第三类是对蜀郡亲信和士人的任命,即对李麟同平章事、李峘武部侍郎及剑南节度使、权皋监察御史的除授(第3469条)。可以看到,第一、二类涉及的政治空间为中央朝廷(肃宗行在),且第一类并非人事任命,第二类追赠褒奖均非朝中军政要务,基本无关紧要;第三类为军政要务,但所涉及地区是玄宗行在所在及中央朝廷,与长江中下游无关。第四类是围绕永王之乱作出的措置(第158条),直接关乎长江中下游,但如前文已述,它们实际上于肃宗有利而无害,不宜径视为争权。

如此看来,除去与永王之乱相关的几个措置,共权时期玄宗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基本处于“失语”状态,与肃宗对该地区的强力渗透和控制形成鲜明对比,甚至连对玄宗而言最为敏感的长江上游地区亦遭到肃宗权力触角的侵入。迄两京平定,肃宗以“自请归东宫以遂子道”为由奉迎玄宗回銮时,玄宗下诰答云:

当与我剑南一道自奉,不复东矣。

背后不仅反映出玄宗对自己返宫后命运的忧虑,更折射出在玄宗设定的真正交付出全部最高权力的时限之前,肃宗基本完成对于唐王朝南部权力格局的重塑。玄宗在传位诏中意欲保留的对于“与此便近,去皇帝路远”之地区的处置权,实际上只剩下所在的剑南一道了。而仅存的一道,也在玄宗离蜀返京之后不久被肃宗以裂分为东、西两川和派遣亲信出镇的形式迅速接管。至此,玄宗在王朝南部的影响力被荡涤殆尽,共权格局彻底走向终结。

本节实际上还埋下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即上述所谓肃宗的措置,有无可能本出于玄宗,而被肃宗通过“申命”或其他形式占为己有?首先应看到,直接关乎长江中下游命脉,对于永王之乱的诸种布置与后续安排,皆出于肃宗,与玄宗无关。至于其他措置,尤其是对长江上游诸道的一些安排,确有可能出于玄宗,但经过肃宗“申命”的改造。

《旧唐书·玄宗纪》自记玄宗命房琯等人使灵武册立肃宗之后,即直接跳到次年两京克复、銮舆返京事,其间关于玄宗在蜀中一年左右的政治活动全部失载。学界对此有两种解释:一是认为玄宗的政治举措根据制诰相悉的原则,被备案于有关肃宗的档案中,此后被不明玄肃之争隐幽的史官编入《肃宗实录》;二是认为肃宗方面事后刻意将玄宗诰令点窜改易为肃宗诏命,同时删除《玄宗实录》的相关记载,于是出现以玄、肃两《实录》或唐《国史》为史源编成的《旧唐书·玄宗纪》阙载,而《肃宗纪》反而出现玄宗之措置的情况。实际上,玄宗之措置被编入《旧唐书·肃宗纪》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前述司马光所谓“申命”,《授李峘武部侍郎制》《授卢虚舟殿中侍御史等制》的发覆印证了申命之说的真实性。二是直接将作为主语的“玄宗”隐没。目前只看到一条,即至德二载五月所谓“庚申,诰追赠故妃杨氏为元献皇太后”,诰文尚存于《旧唐书·玄宗元献皇后杨氏传》中。此或是因为由玄宗本人追赠更能凸显肃宗生母杨氏的荣耀及玄宗对肃宗的看重,故没有被“申命”改造,但同时留下“诰”、“故妃杨氏”等无法完全融入《肃宗纪》书写体例的字眼。三是直接以“上皇”为主语叙述玄宗在蜀中的政治活动,计有四处。说明两点:一是《旧唐书·玄宗纪》的阙载,确为囿于正统意识的官方有意造成,目的在于避免历史书写层面出现“国有二主”、“政出二君”的反常情况;二是肃宗对当时玄宗的诰令采取两种不同处理措施,即凡四海军郡的人事任命均通过“申命”形式统归于新朝,而不影响皇权独尊的追赠褒奖之类则保留诰令的最终处置权。

申命”之制对于肃宗具有特殊意义。玄宗传位诏建立了“肃主玄辅”的复合型结构及制诰相悉的原则,但未消除南北两个中心的二元并立,也没有解决一旦玄肃二帝发生矛盾或诏令因制诰互通存在的时间差而产生冲突之时,谁将行使最终的决定权问题,无论对于平叛大局还是肃宗的独尊皇权都是不利的。在无法强行剥夺玄宗发诰实权的前提下,如何从形式上解决中央分裂与最终决定权的归属问题,成为摆在肃宗君臣面前的一道难题。申命之制正是在此背景下被制造出来。一方面,它保证对玄宗传位诏的完整接受,维护了肃宗自立政权的合法性根基,同时不会引起摩擦冲突,因玄宗发诰处置的结果未被改变,只是被“继承”了过来;另一方面,它又从文书行政制度上将最终决定权收归肃宗所有,消弭了同一时期唐廷内部“国有二主”、“政出二君”的反常情况,建立一个形式上“一元”的皇权和中央。足见申命之制为肃宗君臣的一大创造。

与申命之制相关的还有肃宗对于玄宗成都行在性质的看法。在前引贾至代笔肃宗写下的《授李峘武部侍郎制》中,肃宗称玄宗驻跸之地为“益州之政”,又称李峘行武部侍郎是“小司马之职,连率之重,兼而处之”,检《汉书·王莽传》:“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太守。”李峘以中央官武部侍郎之职(“小司马”)而理地方要政(“连率之重”),故曰“兼而处之”。可见肃宗是以“地方”而非中央看待玄宗行在,且李峘武部侍郎之编制亦来源于肃宗新朝而非玄宗小朝廷。

史载“上(肃宗)自散关通表成都,信使络绎”,“时肃宗在凤翔,每有大除拜,辄启闻”,玄宗下诰以李麟同平章事总行百司后,曾命崔圆奉诰赴彭原。说明玄肃二帝比较严格地遵行“诰制所行,须相知悉”原则,玄宗不可能不知晓肃宗申命之制及其对成都行在态度。但是基于国家根本利益的考量和对既成事实的无奈,玄宗始终以妥协姿态默许、配合着肃宗,与传位诏中“肃主玄辅”的复合型结构相一致。易言之,在当时所谓二元格局之下,存在着一个贯穿于两个权力中心的“政治默契”,实质是玄肃二帝对由申命之制构建起来的、形式上“一元”皇权和中央的共同认可与维系。

现在回到最初的几个问题。首先,经由申命之制的发覆,可以发现学界对《旧唐书·玄宗纪》阙载的两种解释都不正确。官方并非不明真相的误收,亦非刻意篡改,而是“名正言顺”的。通过“申命”程序,玄宗的任命都需要肃宗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使肃宗获得了最终决定权。根据“申命”的诏书收入《旧唐书·肃宗纪》而非《玄宗纪》,本就无可厚非,而且理当如此。现在尚可看到共权时期玄宗的诰令原文,除《停颍王等节度诰》和《降永王璘庶人诏》,皆为追赠褒奖之类,关于四海军郡人事任命者均已不存(详表1),或许正是这样的原因。即经过“申命”之后,玄宗诰令已失去法理上的最终依据,也就没有存档必要,因而被肃宗方面删落了。其次,由于申命之制存在,即使肃宗对长江中下游的措置确有少量原出于玄宗,也不影响结论,因为肃宗通过“申命”之制介入、共享了这一权力。在此意义上,长江中下游权力格局的重塑是玄肃二帝共同“合作”的结果。

余      

学术史将永王东巡与玄肃关系的讨论纠缠在一起的关节在于后者,即往往从斗争冲突的视角看待玄肃关系,不仅《普安制》颁布隐含着玄宗对太子李亨的压制,永王东巡也成了玄宗制衡肃宗的筹码;而“以璘制亨”说的出现,又进一步助推“永王非逆”说的形成。最终一种与旧史迥不相同的历史叙述取代传统认知,成为今日学界主流看法。但是,当上述几个观点及其结构性联系被一定程度上破除之后,总括性地重审和说明最为关键的玄肃关系成为本文题中应有之义。

一言蔽之,玄肃关系以彼此妥协、合作并最终达成权力的顺利交接为宗旨,即“肃主玄辅”结构,这是在玄宗《明皇令肃宗即位诏》中就已定下的调子。它决定了玄肃的摩擦冲突始终被限定在一个相对可控范围之内,没有走向你死我活的皇权斗争。当玄宗以传位诏承认肃宗灵武自立的事实,并自甘扮演一个具有依附性质的辅助型角色之后,要维系一个相对平衡的二元权力结构,只能通过肃宗的“良心发现”,自觉退出唐王朝南部的权力世界,将玄宗在传位诏中自我限定的“奏报难通”及“四海军郡,先奏取皇帝进止”的条件削除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所谓“玄肃之争”是一个玄宗试图在传位之时为自己保留部分最高权力,但又不得不在肃宗集中皇权的攻势及维系国家根本利益考量下,不断妥协退让,直至交出全部最高权力的过程。就此回答了本文一开始的一个问题,即玄肃之争并非如论者所言“完全是当代学者在后见之明视阈驱动之下的学理建构”,其存在仍然是真实的。只不过存在的方式相对有限与柔和,与我们惯常所理解的针锋相对乃至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不大相同罢了。

中国自周代就确立立嫡长的王(皇)位传承制度,但皇位传递平稳与否,本质上不取决于制度本身,而取决于维系制度运转背后的“帝王—外缘”权力结构。当皇权足够独尊强固,皇位传承便可依照皇帝意志及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正常运转,朝政局势往往和平稳定;当帝王本人的健康状况、个人能力或统治策略出了问题,或帝王对于子嗣、宗室、外戚、宦官、权臣等“外缘势力”的控制力削弱,就会引发皇位传递不稳乃至皇权旁落。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王朝内部的皇位更迭,都经历过平稳与波动两种形态,罕有全为平稳或全是波动的。与后世宋、明、清代的皇位传承整体上趋向于平稳不同,“唐代皇位之继承常不固定,当新旧君主接续之交往往有宫廷革命”。正因易位之际“帝王—外缘”的制衡结构遭到破坏,皇权失去对于外缘势力的控制力。玄肃之际的权力递嬗亦不例外。入蜀途中分兵太子、分封诸子,意味着玄宗放弃开天以来“防闲禁锢”的强力掌控政策,埋下皇权分裂的隐患。即使没有肃宗自立及永王之乱,恐怕也会出现别的“外缘势力”冲击皇权和皇位正常传递。

玄肃之际的权力递嬗亦有一特殊性。陈寅恪认为,玄宗朝为“关中本位政策”崩坏之转折点,此前操持关中主权者即可宰制全国,故中央革命能成功,此后地方革命亦能成功。唐前期太宗、中宗、玄宗等历次政变皆属于“中央革命”性质,永王之乱与肃宗自立,则发生于“关中本位政策”完全崩解、安史之乱爆发的特殊节点上,政治革命的策源地不是宫廷而是地方,所依靠的也不再是“玄武门之得失及屯卫北门禁军之向背”,而是包含出镇北上之后募集组织起来的地方军队和政治集团。由此观之,玄肃之际的权力递嬗实为唐前期“宫廷政变”与唐后期“地方革命”的混合物。它预示着唐代政治革命从前期的中央革命向后期地方革命转变的趋势,以及唐王朝一百多年后被自下而上的地方政治革命埋进坟墓的最终命运。

本文最后尝试从方法论层面对学术史略作省思。客体现实经由写作被转化为人所共见的“历史记载”往往经过三道程序的过滤:一是信息掌握、个人记忆、知识能力等条件性因素;二是写作技术上的处理;三是基于某种意图或立场产生的倾向性,由此形成条件性、技术性、意图性三种模式的历史写作。历史记载的矛盾参差正是三种模式综合作用的结果。越是动荡不安的时代,三种模式受到的干扰就越大,史料记载的矛盾参差就越显著,对学者综合考量能力的要求也就越高。

以此反观“永王非逆”说及玄肃之争(含“以璘制亨”说)视野下的史料处理,很难看到除意图性写作外条件性与技术性的考量。如玄宗到过汉中郡并命永王出镇之事不见载于《旧唐书·玄宗纪》及《资治通鉴》,冈野诚认为是肃宗为证明镇压永王合法性而刻意削除,完全没有考虑到也许只是一种对于同质性材料的“整齐化”处理,并无特别深意。再看下面材料中的一个例子:

有论者认为玄宗至迟在马嵬分兵时已有令肃宗北上朔方平叛之命,但在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等正史关于肃宗北上灵武的记录中被刻意抹除。恰好《册府元龟》所收《銮驾到蜀大赦制》有所谓“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一句,在《旧唐书·玄宗纪》中被改写成“仍令太子、诸王搜兵重镇”,少了玄宗命肃宗“北略朔方”的细节,于是论者认为这是肃宗方面的刻意抹除,原因在于肃宗要通过再造乾坤的大功来获得权力来源正当性,故要“刻意弱化玄宗在平叛中的作用”,以构造出自己北上朔方平叛乃是出于自发而非玄宗指示的图景。

此说实难成立。理由有二。其一,所谓“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显是对半个月前《普安制》任命内容的总括。《旧唐书·房琯传》载贺兰进明进奏肃宗时称“(房)琯昨于南朝为圣皇制置天下”,而接下来所引制文正是来自于《銮驾到蜀大赦制》(以下简称《大赦制》)中的“命元子北略朔方,命诸王分守重镇”,可证《普安制》与《大赦制》具有对应关系。相反,《大赦制》所述与所谓马嵬前后玄宗之命肃宗并无对应关系,那么《旧唐书·玄宗纪》改写《大赦制》原文,也就谈不上对马嵬之命的抹除了。此外,《普安制》除授太子的内容被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正式、完整载录,故《旧唐书·玄宗纪》改写《大赦制》亦非是对《普安制》相关内容的抹除,因起不到任何贬低玄宗的作用,除非把正史中关于《普安制》的记载也一并抹除。其二,《旧唐书·肃宗纪》载马嵬分兵时玄宗令高力士口宣于肃宗曰:“汝好去!百姓属望,慎勿违之,莫以吾为意。且西戎北狄,吾尝厚之,今国步艰难,必得其用,汝其勉之!”实已明载玄宗令肃宗北上之命,唯未具言所去之地为“朔方”而已。《资治通鉴》亦有相近记载。因此,论者所谓正史刻意抹去玄宗马嵬之命前提不成立,那么进而认为《旧唐书·玄宗纪》改写《大赦制》也是执行这一意图,岂不成了空中楼阁?其实,依论者逻辑,《旧唐书·房琯传》引《大赦制》原文足以证明,正史中玄宗对肃宗的马嵬之命未被完全削除,但这条反面材料却被论者区别对待地解释为“肃、代朝史官的遗漏”,未免令人困惑。

实际上,删改诏敕表疏等档案型文献入史,乃史籍著述之常例,主要出于省略篇幅、适配体例、统一文风等写作技术上的考虑,未必另有深意。如《大赦制》被载入《旧唐书·玄宗纪》即经过信息删落、内容括写、语词替换等环节,此对勘上表即可一一看出。“命元子北略朔方,诸王分守重镇”被改为“仍令太子、诸王搜兵重镇”,属于内容括写,与此制中其他被删改的内容一样,无非一种写作技术上的考虑而已。事实上在指出《大赦制》所述乃《普安制》的对应之后,从这句括写中也就不可能再找出深意。

历史写作中的技术性因素是广泛存在的,对史料“意图”的探求,首先要经过条件性与技术性视角的“拷问”,否则便易深文周纳,读出也许并不存在的东西,把“条件的历史”或“技术的历史”变成“意图的历史”。一般来说,史家记载典制文物,由于相对远离具体的人事纠葛、利益诉求和政治禁忌,主要体现为一种条件性和技术性的写作;记载人事政治则相反,在条件性和技术性基础上,往往充斥着意图性“幽灵”。但史家意图介入对于历史写作的影响又颇为不同,可粗分为“缘发”与“制造”两种类型。前者依缘于某种历史真实进行有倾向性的选择、叙述和发挥,其中既有真实的部分,也有对真实的修饰、损益和变形,是二者的混合体;后者通过嫁接、隐没乃至无中生有等手段构造一种全新的“纸上事实”,真实历史在其中完全或基本消失。中国史学有强调史家意图和立场的传统,如孔子的“微言大义”、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司马光的“资治”等,但与兴起于20世纪后半叶西方并于近年来在中国史学界蔚成潮流的“历史书写”不同,中国传统史学对主观意图和立场的强调,始终与客观记录历史的要求紧密绑定在一起,此即司马迁所谓“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内在决定传统史学中的“意图性写作”主要体现为缘发型而非制造型。

反观玄肃之际权力嬗变的学术史,同样发现其中存在忽略缘发型,而将史家的意图过度推衍为“制造型”的现象。例如,关于玄宗共权时期人事任命的措置均被改系于肃宗,导致《旧唐书·玄宗纪》全部阙载的情况,学者即以肃宗方面事后的刻意改窜为解释,意味着肃宗是以胜利者的姿态,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段制造一种从未有过的“纸上事实”。但申命之制的发覆,却使我们看到这些措置的改系,实际有着文书行政制度上的坚实理由,并非毫无根据的捏造,因此应属于缘发型而非制造型。旧史中关于永王谋逆的记载同样呈现为缘发型,且看《旧唐书·永王璘传》中开头的一小段:

永王璘,玄宗第十六子也。母曰郭顺仪,剑南节度尚书(郭)虚己之妹。璘数岁失母,肃宗收养,夜自抱眠之。少聪敏好学,貌陋,视物不正。开元十三年三月,封为永王。

有意择取肃宗“收养”永王之事,“貌陋,视物不正”叙述又饱含心术不正的暗示。这些细节出现,无疑为下文引出永王叛逆作铺垫,显示受到肃宗立场影响的深刻痕迹,后文“恣情补署”叙述同样如此。但“收养”、“貌陋”、“补署”的内核并非虚构,与纯粹“纸上事实”仍有不同。如果认定永王叛逆是肃宗制造的冤案,永王传记乃肃宗方面对官方史料档案进行系统篡改的结果,很容易导致怀疑的扩大化,从而遮蔽永王传记中的真实性内容。

(作者黄鸿秋,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古籍所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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