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安置制度事关国家军队建设、政治和社会稳定,而军人安置制度的缺失使得大量军人离开军营之后无法谋生, 成为军匪的重要来源。从民国建立到20世纪30年代初, 政局极不稳定, 混战连年不断, 无论是旧军阀还是新军阀,其招募来的兵多是失业游民,还有很多干脆就是土匪。这些兵不存在退伍问题,他们或者战死在战场,或者战败之后被其他的部队接收,或者自动溃散,或者是开小差逃跑。军队和地方政府对于他们离开军队之后的生存生活问题, 根本不予过问, 完全放弃了自己在这方面的职责。清政府对新军军人的退伍安置规定: 服常备役的士兵三年期满后, 由军队发给凭照, 资遣回籍, 注册入续备军。服续备役者平时各自谋生, 但每年十月必须参加集中训练, 必要时还要完成地方官所赋予的缉捕弹压等任务。他们平时每人每月可领饷银1两, 集中训练期间可领与常备军士兵相同的饷银。服满三年续备役者便可以转入四年后备役。在服后备役期间,每两年必须参加一个月的集中训练, 平时每月领饷银五钱。清末新军办理士兵退伍的第一个细则是由袁世凯主持制订的。这个细则包括“陆军常备兵退伍办法” 、“陆军续备兵章程” 和"续备兵营制饷章” 等三部分。它规定,各营退伍兵由各镇统制(师长) 在兵备处汇领退伍凭照, 转发各营。由官长带送原籍,交当地续备军官弁、地方官及原保人共同点验接收, 并办理入续备役手续。
清末新军
各兵在回到原籍后允许自谋生业,但地方政府和当地续备军官弁对其生产和生活适当给予照顾和约束。军人合理安置可以减轻军人遣撤或退伍给社会秩序带来的重大压力,以维护治安,保证社会的稳定。曾国藩在遣撤湘军官兵时最担心的就是"散勇回籍者太多, 恐其无聊生事” 。袁世凯在北洋编练新军, 涉及官兵退伍问题时, 一个最重要的考虑还是如何防止官兵离开军队后“流为盗匪” 。1923年4月,《东方杂志》所题为《兵与匪》的文章指出: "匪祸之因不一,而皆与兵有关系:募兵制之末流,兵之来源, 本取给于匪,一也。裁兵不得其法, 退伍之兵, 多散而为匪, 二也。党人之举事, 有聚绿林会党以成军者,于是匪有可假借之名义, 三也。内争之结果, 有挟锱装装枪械而溃败者, 于是匪有可资之利器, 四也。今之一部分军官, 非出身于匪魁, 则与匪有关联者也, 故非特无志于剿匪, 或且藉匪以自重, 五也。今之驻防式之军队则不审地方之形势, 而又与地方之利害无关者也, 故非特不能用之以剿匪, 或且通款于匪以为利,六也。有此六因, 故兵日多而匪祸亦日烈。” 接着又说“匪祸既发源于兵, 故欲言剿匪, 必先有事乎治兵;使兵之问题无彻底之解决,则匪之蔓延亦必无已时"。而治兵之道有三,一是让现役之兵自食其力, 无靡费粮饷;二是“凡退伍之兵, 必量其资能而授之以职业, 如是则兵不至于无去路而沦而为匪";三是兵须驻防本省, 防止哗变为匪。袁世凯就任民国大总统后, 面临大量退伍士兵急需安置的问题。直隶警务司令在一封给袁世凯的呈文中写道: 北洋各镇退伍士兵”三载从戎, 谋生之计已拙, 言执业非该兵所习,若坐食则月饷不敷,此项兵丁急宜设法安插“,提出的安插退伍士兵之法就是让退伍士兵充当各州县的巡警。这种办法既解决了巡警的来源问题, 又为退伍士兵找到了一条谋生之路, 这为袁世凯所同意, 并就地方政府与当地续备军官弁对这类充当巡警的退伍兵的管理权限问题进行了分割:“凡充巡警之退伍兵除遇征调会操应听续备军官长命令外, 平时应遵照巡警章程专办, 归各州县管理, 续备军官长不得过问。”
民国初年警察
北伐战争结束后, 蒋介石、何应钦在全国编遣会议上报告:“全国兵额有一百七十万, 现在军阀既然打倒, 这些兵总要大裁特裁, 决定全国留下八十万, 尚需裁去九十万, 这九十万人中十有八九, 是因为迫于饥荒而来当兵的, 我们若裁去了他们, 叫他们个个回家去, 他们一定仍然没有事作,没有衣食, 结果下来当兵是不要了, 只有当匪, 剿匪用兵, 抚匪为兵,循环不停,兵永不能裁,匪便永不能肃清, 换言之, 就是国家老无安宁的希望,穷困一定日甚一日。” 蒋介石强行编遣军队,结果导致新的军阀混战。1933 年6 月17 日, 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 规定:“凡中华民国年满十八岁到四十五岁之男子, 均有服兵役之义务, 分为国民兵役、常备兵役两种, 设师管区团管区掌理其事。”1936 年3月1日,国民政府明令施行《兵役法》, 并由军政部陆续制订颁布了各种兵役实施法规, 其中包括《陆军士兵退伍归休实施规则》和《陆军征募及退伍归休费给与规则》。当年开始试办征兵, 次年正式施行征兵, 共体检合格壮丁60 万人。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 兵员紧缺, 政府一方面征兵的规模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暂不办理退伍。到1944 年时, 国民党军队的官兵总数达到600万,1945 年裁去近200万,还剩400 多万。在这种情况下, 国民政府一度考虑安排大批官兵退伍。为此, 国民政府于1946年春在行政院下设立了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 由行政院院长兼主任委员, 内政部部长和军政部部长兼副主任委员, 其他各有关部会次长兼委员。该会连续召开多次会议, 确定了缩编部队及官兵复员的基本方针。按照该会编制的第一、第二期复转计划, 拟个别转业军官15万人,其中包括下列接收系统: 警官4万人,交通管理5000 人, 工厂管理2000人, 农林垦牧1000 人, 土地测量1000人, 地方行政2万人, 金融财政税务1000人, 民众义务教育教员4万人, 劳动服务队督导员4 万人。又据该会拟制的150 万名官兵(其中军官5.5 万人) 三年集团转业计划, 拟以41万人从事铁路修筑,26万人从事公路修筑, 21万人从事水利工程, 50万人从事垦殖畜牧, 6 万人从事采矿, 3万人从事水电工程, 3万人改为地方建设服务队。这个庞大的官兵安置计划在国民党发动内战后流产。
全国编遣会议合照
进行军人安置首先必须以一定的财力作支撑。民国八年(1919), 孙中山曾说:“夫中国现时应裁之兵,数过百万;生齿之众, 需地以养。殖民政策于斯两者,固最善之解决方法也。兵之裁也, 必须给以数月恩饷,综计解散经费,必达一万万元之钜。此等散兵,无以安之,非流为饿殍, 则化为盗贼, 穷其结果,宁可忍言。此弊不可不防, 尤不可使防之无效。” 但因经费拮据,军队仍然是就地遣散, 无法给以安置, 遂流而为匪。国民政府在抗战结束后所制定的150 万官兵集团复员安置计划,仅薪金和事业费等就高达国币5876075910元, 折合美元1780629092元。 国穷民疲的近代中国自然无法满足如此巨大的经费需求, 军人安置计划因之束之高阁。中国近代政治上的分裂与混乱、军队私属性和集团性的恶性膨胀乃至军阀横行, 是制约军人安置工作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进入民国以后,军阀连年混战, 更是造成军人安置工作严重逆转的直接原因。军阀只管招兵, 只顾眼前, 只顾自己, 他们不管国家的安宁和建设, 不管普通官兵的死活,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退伍军人的安置问题。入伍当兵的人在经过几年的军旅生活之后, 也不愿重回农民的生活方式, 渴望过一种更有质量的生活。在近代中国民族工商业萎缩凋敝的情况下, 社会难以给他们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 只能任其自发谋生。民国时期军人得不到正常安置, 在乡间不断闹事,至于大量变成土匪的事情, 更是司空见惯, 这就是时人常说的“兵匪一家” 。由于近代战乱频仍, 很多溃兵散勇甚至整支部队哗变为土匪, 这直接导致了军队匪化的日益严重。如甘肃省政府对于张兆钾、孔繁锦余部, “未注重办理善后, 详求安辑方法.. .…无诚意招抚保证, 不耐心说服收编;其已降服者, 亦未善于训练改造, 仍存异视之见, 旋即多数遣散裁汰, 并没有如何的安置。以致溃兵散卒, 无所依归, 流为劫掠生活, 无业游民也到处加入,强徒因势啸聚……历十余年未获肃清。”《甘肃辛亥后四十年政兵民三变史料》中收罗了甘肃民国时期的兵变, 这些哗变后的官兵, 多占地为匪。

张兆钾
孔繁锦
吴新田
在陕西, 北洋军阀时期军队匪化十分严重。在摊派方面,如1921年,吴新田向陕西南人民勒派捐款70万两白银, 1922年勒派80万两白银,1923年增至158万两, 1924年竟然达到266.6万两。军队绑票、拷票, 在陕西尤为突出。1918年,靖国军马瑞旺部驻扎山阳县城, 常在夜间纵兵抓人, 称为“拉肉票",勒索钱财,先后“拉票“近百人, 勒索银圆8000 多元。在千阳县, 商民也屡屡遭到绑架。1926年,许天兴驻守千阳时, 将商家主管劫入营部, 施刑吊拷, 逼要巨款, 军队营房俨然成为土匪窝。郭坚曾经参加过陕西靖国军, 但是军纪败坏, 在地方上留下恶劣的影响, 被当地人民视为兵匪。“凤翔地方向来没有绑架、拉票子的劣风。自从郭坚部队驻扎凤翔以后,绑架、拉票子的事成了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的事了。” 郭坚司令部副官张志芳曾绑架“永兴合“ 老板, 其家人无奈, 准备用300两白银赎人。张志芳嫌钱少, 拷打该老板, 并用烧红的火钳子烙这位73岁的老人。老人受刑不过, 只得说出店铺藏放银子的地方。在岐山县, 麻振武(1921年之前属郭坚部下, 郭坚死后, 归附刘镇华)军队拉票、拷票带有典型的土匪色彩。他们先打听谁家有底财, 就伺机抢劫, 被他们圈定的人, 只要你在路上行走或在地里干活, 或在跟集赶会, 如若被他们瞅见, 就把人抓走, 带到他们的住处, 锁在黑房子里或者地下洞里, 然后要其家人拿钱赎人。被绑票的家属送一次钱, 他们说不够, 再送一次, 他们还说不够。”到底送多少是个够, 谁也猜不完。总之有多少年把人赎不回去的, 有的竞被押死在洞里。” 而其士兵拷问人质, 勒索钱财, 更是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他们先窥测谁家有钱或有鸦片, 夜里就派人持枪破门,抓人捆绑, 轻则拷打, 重则动用酷刑, 火烧或把铁器烧红往人身上烫, 逼钱要鸦片。如果要不出, 他们就一直把人烧死、烫死。当时就流行一些歌谣说:"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攒下银子给郭坚, 郭坚手下麻司令, 既要银子又要命。” “郭坚带的麻司令, 铁掀烧红要你的命。” 至于烧杀奸淫等匪化活动, 在陕西境内军队中也非常严重, 其行为十分凶残, 破坏性很大。1920年, 陕西靖国军与直奉军交战, 各军烧杀奸淫,比匪更甚。据陕西灾民补救会通电控诉:"(一) 毒杀之惨, 有屠全村、歼合户, 用水、用火、用竹、用石, 备极凶恶, 反美其名曰, 贴金额、坐火车、吹肥猪, 外堆雪狮, 点人烛者。(二) 奸淫之惨, 有老妪女孙, 同宗至戚,亦并裸缚聚轮奸,俾互省观,贻务破名节,或羞惭恶詈, 即凌迟处死者, 若卢匪,则并奸及男童……停战以来, 若歧山、武功、蒲城、富平、耀县、高陵、白水、岚皋、平利、镇巴等处, 杀掠奸毁, 仍然猖獗。而宜川则较前更甚。至乾县一隅, 大军退后, 彼等出城报复, 杀烧之范围亦宽。凤翔方面,收缓以来,公然奸掠,任意蹂躏。”类似的匪化行为, 在陕西其他地区也频频出现。据记载,1920年3 月,来陕西援助靖国军的滇军第八师卢占魁部纪律败坏, 在凤县出现奸淫妇女的兽行。再比如,1926 年6月28日 , 吴新田所部牛育春、任朝举团, 攻进周至县辛家寨北堡。为了发泄被红枪会攻打的愤恨, 烧毁80 多家房屋,杀害130多人。6 月29 日, 攻陷小寨堡, 又屠杀农民群众800多人, 烧毁房屋1200多间。
郭坚
当然,军队的匪化也与士兵个人的具体情况有关。有些士兵不堪忍受军队的残酷虐待和剥削, 因而逃亡为匪, 维持生活, 有的是触犯军法因而为匪, 还有些是出于政治目的拉杆子称王称霸。陕西商县的唐靖,1925年去河南国民军岳西峰部当兵, 不久因触犯军规逃亡, 遂四处抢劫为匪, 1927年发展到100人之多。同年李虎臣部收编唐靖和商县另一土匪古世珍为补充团, 蒋冯战争时李部离开商县, 唐靖复而为匪, 并乘机打劫原驻军田金凯,获得大批物资, 人马发展到7000人。1931年, 杨虎城当陕西省主席后又收编唐、古二人为补充旅, 其后唐匪匪性不改,1932 年再次反叛终遭剿灭身死。另一土匪头子古世珍于1947 年被祝绍周活埋于西安北郊。 甘肃省皋兰县匪首徐占彪被抓后, 在侦讯笔录中称他“在青海警备旅二团三连当传达兵, 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因不堪忍受而不干了, 又被缉回拨交骑五军, 骑五军开新疆时, 我又拨到西宁警察局当三等督察员。去年又拨到军反大队开赴西岸镇作战, 负伤后退伍。以后常来青海河州养伤, 住在兰州北门, 准备往青海仍当兵。在往青海路途顺便抢劫” 。 徐占彪的土匪行为只是当兵行为的一个变种, 当兵非其所愿, 从其经历的复杂也可略见一斑。出门抢劫是顺便捎带的。唐靖和古世珍则是生性顽劣, 屡犯军规, 而又颇具野心, 不断在兵匪之间转换。对这些人来说, 当兵和为匪没什么本质的不同, 他们根本不明白军队的宗旨, 当兵和为匪都是为了生存, 其他都不重要。
陕西靖国军将领
综观此类军队的匪化行为, 从目的和方式上讲, 有以支应军需为名的派粮派款征物拉夫行为, 也有以敛财为目的的敲诈抢劫绑票行为, 甚至存在因发泄报复而发生的焚毁民房、奸淫、屠杀大量无辜平民的恶性行为, 其手段十分残忍, 性质十分恶劣。西北地方军队的匪化行为, 不仅表现为某些官兵的个人行为、小团体行为, 而且表现为整团整营的大规模集体行为, 绝非某个军队的个体行为, 许多军队都有不同程度的匪化, 呈现出普遍性, 波及范围特别广, 几遍西北全境, 发生频率也特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