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两权钱”是钱币收藏界近些年对秦汉时期的部分厚重型半两钱超重现象提出的解释性概念,由于年代久远,其名称溯源已不可考。关于该称谓的合理性,笔者虽认可其中有一定依据,但持保留态度。经研究认为,“半两权钱”这一名称具有特定指向性,并不是所有超重的半两钱都属于“权钱”。

所谓的“半两权钱”,笔者认为应是秦汉时期货币监督管理机构专门制作的。其兼具双重职能:既作为检验铸钱工场钱范及成品重量是否达标的计量标准品,也是对钱范与成品重量的权威校验依据。

据文献资料与出土实物相互印证,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为了统一货币遵循“重如其文”的原则,将半两钱设立为秦的官方定制货币。据《汉书·食货志》载:“秦统一天下后,货币分二等:黄金以’溢’为单位,作为上币;铜钱形制沿袭周钱,铭文为’半两’,实际重量与铭文相符。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仅用作器具装饰或珍藏之物,不充当流通货币。”这表明秦试图通过固定面值与实际重量相符的原则,建立起信用稳定的货币系统。不过,该制度是否全程贯穿于秦代铸币历史尚存疑待考,但在秦惠文王、秦始皇及秦二世执政初期,确有明确史料可资佐证。

秦汉时期“半两权钱”的探析

秦汉时期推行实值货币制度,所铸半两钱的青铜材质价值与法定面值大体相当。基于此,秦朝在执行“重如其文”原则时,所制半两权钱的重量以秦制十二铢为基准单位,呈倍数关系设定。根据出土实物测算,12铢折合现今7.8克;半两权钱的实际重量为此数值的倍数,该特性构成其重要标识。

半两权钱除了重量方面的特征外,无论是在严肃性、权威性、标准性所赋予的职能,都要求精工细作。因此,铸造精整是半两权钱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出土的实物中,如发现有上述两个特征的半两实物,就可以认为是权钱。

如上图这两枚超厚重的半两权钱,前者出自秦孝公时期旧都栎阳,直径34.1毫米,厚3.4毫米,重23.3克;后者出自秦国旧都咸阳,直径33.6毫米,厚5毫米,重31.8克。这两枚半两权钱都很精整,特别是后者更为规范。这两枚钱轮边缘都没有普通半两钱所特有的铸造浇注道遗痕及形成的“裙边”。

关于半两权钱的断代,根据其直径、文字、铸工及出土地判断。前者的铸工稍微有些粗糙,大篆文体与早期半两钱相近似,应是先秦时期初行半两钱时制作的半两权钱。后者为小篆文体,其铸工较为精良,边轮、钱背平整,应是经精细打磨而成;因此,这两枚钱应是秦二世时期的“复行钱”,其目的是恢复秦惠文王半两钱祖制时制作的半两权钱。

关于秦惠文王半两钱祖制,从史书记载中不难看出,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多行用“子母相权”的二等币制。而秦国铸行青铜货币初期也行用过二等币制,铸行的大小圆钱有“珠重一两”与“半睘”两种。根据史书记载及对出土实物考证,秦惠文王二年为应对混乱的货币制度,施行了重如其文的半两钱货币形制,而上图权钱所示的半两权钱应是这一时期制作的。

据《史记·六国年表》中纪载,秦二世实施的“复行钱”,即对秦惠文王重如其文半两钱祖制的重新施行。又如最后这枚权钱的直径与前者权钱钱雷同,均为33毫米左右,不过,钱文字体则与前者不同,为小篆钱文。据此推测,后者权钱制作于秦二世“复行钱”的可能性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