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问题,我有办法。点击关注蓝色安全·易一道来”,可阅读更多原创安全文章。

书写亲历、亲见、亲闻、亲悟”的文字,最大限度地接近于真实和传播分享有意义的技法,有图有法有故事,听我“安全易一道来”——

为什么要为作业小组配置作业监护人?

什么是“掌眼的人”?

因为在作业小组成员你和我检查作业状态之外需要“第三双眼睛”来检视作业环境及其状态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也就是作业现场要有个“掌眼的人”。“掌眼的人”是老一辈起重工的行话。就是那个“掌眼的人”在现场,可掌控起重作业全局,可以观察发现问题并能够指正的人,而且是作业人员原因听他指导纠正的人。这个“掌眼的人”也就是作业监护人。

建筑工程企业是否为每一个作业小组配置作业监护人?

我们来看政府监管部门的事故通报——

一、政府监管部门对事故企业违规未配备作业监护人的通报

宁夏住建厅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三起高处坠落事故,三起共造成三人死亡,而且三期死亡事故均存在未系挂安全带、无安全带挂点及现场未配置作业监护人。

三起事故分别是:

事故1:2025年6月27日,由宁夏某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银川市某住宅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初步调查核实,主要原因:

1、未设置生命线;

2、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

3、项目未配备监护人;

事故2:2025年7月9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固原市某物流园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初步调查核实,主要原因:

1、施工现场违规使用吊车吊运人员;

2、作业时未配备监护人;

事故3:2025年7月21日,由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红寺堡某住宅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初步调查核实,主要原因:

1、楼层每层通风井的非竖向洞口未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

2、作业人员在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3、周围也无其他可靠固定点系挂安全带;

4、作业时未配备监护人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破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有缺陷,监管部门督查执法不精准等漏洞盲区,导致工人违规违章冒险蛮干,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住建厅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易发势头。精准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严格制度管理,坚决落实“四个一律”。

你看——事故现场缺一个“掌眼的人”也是发生事故重要原因之一,因为缺少作业监护人,也就是那个“掌眼的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不正确系挂安全带,未设置高处作业全过程安全绳以及孔洞临边无防护措施的事故层出不穷,虽然不能说配置了作业监护人就能完全避免这类事故,但是,建立起有效的作业监护人运行机制是可以避免这一类事故的。

这两年我阅读了很多事故调查报告,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大多会指出发生事故的单位未安排配置安全监护人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护的问题,这应当引起建筑工程企业,特别是项目工地的关注和重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是企业的主体责任。

我们来看看法规对安全监护人配置的规定——

二、法规关于作业监护人的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山东省应急管理部对安全监护人配置的规定

(十一)对车间(区队)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从安全生产法和省级监管部门的规定来看,在组织特殊作业活动时,必须在现场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那么,根据规定要求结合建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能力,以及什么样的作业项目活动需要作业监护人?我根据我的经历来谈谈我的看法。

三、我所知道的作业监护人或安全监护人:

1、电工: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施工用电班长安排电工工作时,必须至少安排两名电工去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也就是两名电工互为监护。在石横一期工程时,正在吊装的卷扬机突然断电,吊装组长让我去公司施工用电班要电工来检修卷扬机电源,看看什么问题。找到施工用电班长后说明问题和要求,施工用电班长安排一名电工去解决问题,那名电工收拾好工具包坐在那儿不走,我就说挺急的,咱走吧;那名电工说他的同事去厕所了,等她回来才能走,一个电工是不允许操作的。这就是那时候的电工作业监护人制度,不在于佩戴袖章标示,监护人的制度在心中,在作业行为中。

所以,在建筑工程工地上,不应当让电工孤独地一个人走在路上或检维修施工配电设备。

两名电工一起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角色互换,互为作业安全监护人。

2、起重吊装作业:

1)移动式起重机操作工:根据起重机吊重不同配置不同数量的操作工,但每台起重吊车至少配置两名操作工。

吊车支车完毕开始吊装前及过程,一名起重机操作工操作吊车,另一名起重机操作工围绕着吊车进行检查观察,并根据吊车起吊的方向重点观察某一个支腿或地基的微小的变化,一个吊车操作工谁来观测呢?其实,很多起重机发生侧翻、塌陷倾覆都与无人观察有关。

一名吊车操作工围绕吊车进行检查观测。

一名吊车操作工操作吊车,一名操作工围绕吊车进行检查观测并随时填写观察记录,这也是为下一步吊车检维修提供车况支持性资料。

2)固定式起重机操作工:行车(天车)也是固定式起重机的一种。行车操作工的配置也是两名操作工。我在1993年在德州二期工程担任汽轮发电机平台起重操作班班长时就是每台行车配置两名操作工,而且还要比吊车数量多配置一名操作工,以便于换班顶替。

那时候,一名操作工不能操作吊车作业的,因为在汽机房吊装的大都是贵重精密设备,行车操作工的作业质量直接影响生产安全与效率在吊装作业时,任何一瞬间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在一名操作工操作精准操控吊车的同时,还有一名操作工仔细观察吊物及吊物下方及其周围的状况,还要聆听行车运转设备的声音是否正常,这样才能确保每一次起吊都是安全的。

一个人操作怎么可能顾得了这么多需要观察注意的事项呢?

何况根据操作规程,操作工每天操作前必须先检查吊车钢丝绳、机械、电气、制动器、限位、连锁、电铃警示、润滑等各种转动及安全装置,一个人怎么能安全地检查到位呢?

两名起重吊车操作工一起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角色互换,互为作业安全监护人。

禁止单人操作/作业,无论是针对电工还是起重机操作工,都需要制度和程序及流程的设计和执行才能做到。

也就是需要顶层设计才行!

对起重机操作工的培训考核发证都做不到两名操作工的配置,怎么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实现呢?所以,必须从顶层设计才行。

3)起重吊装作业监护:法规要求必须配置作业监护人,并没有要求安排什么样的人来做作业监护。那么,起重吊装作业活动的监护人什么样设置的呢?

我二十年前干起重吊装工作时,那时候一般是在吊装作业时,在吊装作业区域用彩色三角旗拉设警戒区,安排一名起重工或一名安装工站在警戒绳外侧监督不要让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主要是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的职责;而在起重吊装警戒区域内的安全监护人职责大都有吊装组长兼任,因为他最懂这个吊装过程那儿危险,而且,在吊装准备工作完毕开始吊装时,这时候起重吊装组长一般是不需要亲自动手,主要是指挥和指导及监督小组成员的工作。如果是大件吊装,起重班长就回到现场指导和监督,他在现场一般也是不动手干活,主要的责任就是观察吊装作业过程是否与设计的方案相符,这是最关键的。

也就是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两名作业监护人,一名是安全监护人的职责是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内,另一名则是指导、监督作业过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的,是真正的作业监护人。

就像我们吊装发电机定子作业,黄色箭头指向的是吊装组长,组长的责任是带领吊装小组人员按照吊装作业程序实施吊装步骤,并随时观察作业人员行为;而红色箭头指向我们起重吊装全国冠军队王队长则是整个吊装作业全局的掌控者,也是吊装作业行为的监督者——也就是起重工的行话——“掌眼的人”。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掌眼的人”是不能缺位的,这位“掌眼的人”必须有职有权,班长或组长是最恰当的人员。

好了,讲了这么多关于“作业安全监护人”的事,下面就谈谈什么样的作业活动需要配置什么样的监护人吧。

四、作业监护的分类——危险区域监护和专业作业监护

根据要求,大家也都按照规定在进行特殊作业时配置安全监护人。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由于配置不当,或没有根据不同作业性质配置的监护人起不到真正的监护作用,而失去配置监护人的真正意义,所以,我们需要先考虑怎么配置安全监护人。

我根据作业特点将安全监护分为两种类型,即:

危险区域监护和专业作业监护

我们首先确定每一项作业活动均需要作业监护这个前提,然后再根据不同的作业性质来确定配置什么样的安全监护人。因为不同的作业性质,其监护人内容和能力要求也就不一样。专业作业和区域警戒这两种情况都需要安全监护,但因其专业和需求不同,安排配置监护人的能力也不同。

1、危险区域监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拆除、动火作业、密闭空间出入口、交叉作业、开挖作业、重要施工区域、受电等危险作业区域或作业点或场所,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安全监护的作业,这类区域监护工作并不需要多少专业技术技能,一般作业人员经过监护职责、标准、流程培训合格后授权上岗。

2、专业作业监护:起重机操作、吊装作业、脚手架搭拆、射线探伤作业、施工用电检维修、停送用电操作等特殊作业活动的监护人需要具备操作技术技能的掌握才能具备监护监督能力。这一类作业安全监护人经过监护职责、标准、流程培训合格后与班长、组长的任命同时进行责任授权上岗工作。

关于监护人需要具有作业实践经验这一条,可以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作业期间,企业和作业单位均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且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作业票(证),暂停作业。

化学品行业是高技术且存在高风险的行业,电力建设同样是高技术及高风险的行业,具有高度参考性。而在修改安全规程时应当参考这个规定,在新的规程加入作业安全监护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据我了解,而当前行业内在配置作业监护人方面只是为了满足法规要求,为了配置而配置,配置缺乏针对性,也就缺乏有效性,这样的配置起不到真正意义上的作业安全监护人的作用。

你为每个作业小组配置“掌眼的人”吗?这是实现作业安全的关键措施,也是依法依规组织施工的必须!

五、危险区域监护和专业作业监护的场景

1、危险区域监护——无需具有专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1)危险或精密作业区域

汽轮发电机设备安装区域的隔离警戒安全监护人,经过监护职责、标准、流程培训合格后即可授权上岗。

这一类区域的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检验进出人员的授权证件、是否携带违规的物件、是否穿戴与该区域禁止的装饰等。

能把未持授权证件的领导挡在警戒区外就是称职合格的监护人。

2)动火作业区域

动火作业隔离警戒安全监护人,经过监护职责、标准、流程培训合格后即可授权上岗,无需具有专业动火作业实践经验也可担任。能按照动火许可证上措施清单逐一检验,发现问题指正,当不能纠正或阻止时,立即向主管报告,就是称职合格的动火作业安全监护人。

3)脚手架搭拆区域监护及搭设作业安全监护

脚手架搭拆隔离警戒区域安全监护人,经过监护职责、标准、流程培训合格后即可授权上岗,无需具有脚手架搭拆作业实践经验也可担任,有当然更好,但不现实能按照脚手架搭拆许可证或高处作业许可证上措施清单逐一检验,并能够警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发现问题指正,当不能纠正或阻止时,立即向主管报告,就是称职合格的脚手架搭拆作业区域安全监护人。

脚手架搭拆作业安全监护人,则需要具有专业技术技能的人员来担任,且应当是该项目的组长或负责人,只有这样资格的人才能发现问题、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起到作业安全监护的作用

4)起重吊装区域监护及吊装作业安全监护

起重吊装隔离警戒区域安全监护人,经过监护职责、标准、流程培训合格后即可授权上岗,无需具有起重吊装作业实践经验也可担任,有当然更好,但不现实。能按照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上措施清单逐一检验,并能够警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发现问题指正,当不能纠正或阻止时,立即向主管报告,就是称职合格的起重吊装作业区域安全监护人。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护人,则需要具有专业技术技能的人员来担任,且应当是该项目的组长或班长,只有这样资格的人才能发现问题、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起到作业安全监护的作用,因为,他们是真正在这个作业活动中有职有权的人,只有真正有职有权的人才能怎正发现和解决问题,班长或组长是最恰当的作业安全监护人员

起重吊装区域监护人、作业监护人一个也不能少。

就像我们起重吊装全国冠军队王队长站在吊装现场,掌控整个吊装作业全局,是真正的“掌眼的人”。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有没有真正具有“掌眼的人”能力的人,起重吊装的过程和结果是不一样的。

这也是为什么当哪一个工地要吊装大件前,我一般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一下这个专业单位起重班长是否已经到场。

只要合格的人到位了——机料法环也就有可能到位了!

5)操作类安全监护人——配置两名持证且授权特种作业人员互为监护

6)其他作业安全监护人——授权作业组长为监护人

其他作业安全监护人,作业组长经监护职责、标准、流程培训合格后即可授权上岗。施工组长就是监护人,既能指导又能监督,这才是一名施工组长的样子,也是作业安全监护人真正起到作用的模式,你看看这样的作业小组的状态是多么流畅、和谐啊!

7)监护人的替换:作业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监护人员有事离开作业现场。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且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作业票(证),暂停作业。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任何一个问题一定会有至少一个解决办法。

我们可以参考足球场上队长替换的方式——下场队长将袖章交给新上场的队长。

无论是危险作业区域安全监护人还是专业作业监护人在离开作业现场时,将监护袖章交给另行安排接替工作职能的人。

这就需要培训授权更多具有资格的人员担任监护人。

当然,要实现这样的场景是很难的,这需要管理工作者付出极大的精力,有时这些付出还不被人理解,但是,这又是应该去做的事。

配置合格有效的作业安全监护人运行机制其实就是落实“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验、凡事有据可查”四个凡事管理原则的具体措施和实现机制,也是安全监督体系向施工作业的最前线——施工作业小组的延伸,也就实现了安全监督体系纵到底的目的。

实施正确的作业监护人机制是实现“六个匹配”的基础。

项目部各项资源配置需要做到以下六个“匹配”:

安排工作要做到“人证匹配

安排工作要做到“人数匹配

安排工作要做到“人机匹配

安排工作要做到“人技匹配

安排工作要做到“人法匹配

安排工作要做到“管干匹配

当监督监护体系真正实施于作业小组的时候,“人机料法环”要素才会匹配,才能有基础条件实现各项管理目标。

六、建立作业监护人培训合格授权制度

1、在制定班长、组长、监护人岗位职责时,将监护监督职责进行明确。

2、由项目工地对作业监护人进行书面授权。

3、在监护人责任书签字承诺。

4、制定作业监护人履职怎么办,不履职怎么办的评价考核机制

5、建立作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进行绩效考核关联的考核制度。

七、建立对监护人评价考核机制

企业通过建立监督和监护体系,并制定评价考核机制,使这一体系有效运行。长此以往,形成作业习惯,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就会减少,失误也就会减少。

1、建立对监护人评价考核制度,根据监护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我在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体会是:一个岗位的授权是由组织下文任命的,包括作业监护人也是需要下文授权的。也有一项授权就是:对做得好的进行立即的经济奖励,对做的不到位的立即进行经济处罚;奖罚都是职责的再授权!

比如:一个危险区域的监护人当发现违反许可证措施清单行为并制止无效时能够立即的向主管报告,他可以对违规者这样说:我不报告,我也会被处罚。为了自己不被处罚去报告,每个人都会理解吧?每个人都是利己的,做利己的事没有错误,也有主动性,也会被报告的违规者所理解。

2、设定基础分,通过月度绩效评价进行考核,高于基础分的要进行奖励;低于基础分的要进行处罚,通过评价考核机制确保监护人制度运行正常。

各级直接负责人,也就是直线负责人应当将建立配置每个施工小组安全监护人和危险作业监护人的网络建立起来,安全监督部门应将监护人的配置和运行作为安全监督的延申,真正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有效监督监护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使其正常运行,从而为施工作业安全保驾护航。

小结:关键点

在项目部、专业单位、班组安全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各施工小组监护人制度及运行机制;建立这个监护人网络,就履行了企业制止、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的规定要求,所以,在每个施工小组配置监护人是必须的。

监护人必须经过监护制度、职责和作业监护场景实操培训,培训合格书面授权上岗履责,并建立清单台账。

建立对施工小组作业安全绩效奖惩机制,对没有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小组进行表彰和奖励,违章作业就会减少,这也需要一定数额资金的投入,所以,项目部应当有年度的奖励基金,这个资金从每年的一月份就知道可以用的额度,这很重要,经济基础决定所有工作的成败!

通过建立班组作业小组作业安全监护人制度,实现安全监督监护职责落实在作业第一线,实现实时监控,通过监护人履职质量来评价和考核来推动“各有其责、各行其责、各负其责、各承其责”的履职免责的机制和氛围!也就是“谁的事谁管,谁的事谁负责,谁的事谁承担后果”,只有人人知道自己的职责,并知道不履行职责就一定有后果,才会形成“各行其责、各负其责”的局面,也只有“各行其责、各负其责”才能防止出现意想不到的意外事故,因为,无论大小事故都出在小事和细节上。不能因为事小而得过且过,小事不管,最终会酿成大事!不要让这样的隐患成为司空见惯的常态!

责任明晰了,责任才好落实!做的好就要立即奖励,做的不好就要立即批评,甚至就要处罚!,没有考核就没有管理!

凡事从小处入手,凡事从小事抓起,事事可成!

所以,为每一个作业小组明确“掌眼的人”非常重要,也非常关键!

双节到来——祝阅读者们节日快乐!

唯有按照程序和规则做事,并养成这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才能安安全全的工作,平平安安的生活”!

安全——是知行的结果!

平安——是行为的回报!

我是安全人,相信只要好好做安全,努力来分享,持续做传播,一定有人会因我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