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我接手的第一个国际贸易欺诈案。这个案子前后持续了三年,经历了四个阶段,给我们留下了三条极其宝贵的经验。

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一、案情回顾

多年前,一位沙特外商找到我们,他向中国北方的一家公司采购了一批建筑材料(紧固件等),支付了10万美金后,对方发来一张提单,但他没有收到任何货物。

我们介入后发现,那是一张假提单,我们还去了船公司运进行核实,结果一样。

该案件证据确凿,合同、付款凭证等文件内容清晰,客户自己也已事先经过一轮维权,包括协商、找大使馆、求助贸促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等,都无果。

既然上述协商和刑事路径暂时走不通,我们决定先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向法院起诉后,官司打得很顺利,我们顺利拿到了胜诉的判决。

这个案件我们还特别做了一个动作:我们虽然手握客户的付款凭证,但还是特意向法院申请调取了骗子公司国内的银行流水。我们向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国外凭证公证后也可能不被完全采信”,但实则我们想理清钱的去向——核查他们是否还对别人实施了这样的欺诈行为,以及钱最终流向了哪里。

果然,最终我们查到,对方公司的账上收了多家外国采购商的钱,但都转走了。

因为这家公司股东并未实缴注册资本,于是,我们启动了第二步:追加股东。

开庭时,股东来到了现场,但是对方表示:他刚刚成年,有人花钱用了他几天身份证后,他名下就多了几家公司,而他本人对于这些均不知情。

经我们查证,这几个年轻人的名下在短时间内多了四家公司,这些公司在注册后又在半年到一年内陆续被注销。

这些公司建立了英文官网,有的在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等平台上开设有店铺。

法官结合流水(钱并未流向几名年轻人股东)和这番陈述,认为本案可能涉嫌诈骗,便将案件移送公安。

由此,案件进入第四阶段。

然而,尽管有法院移送,公安立案了,但立案本身仍花了很长时间,最终也此成了“死案”。

二、经验教训

虽然客户最终没能拿到钱款,但这个案子为我们后续处理上百起国际贸易欺诈案件,奠定了如下的方法论基础。

1.解决问题,报案、大使馆、商协会等未必是首选手段

若直接向警方报案,由于立案门槛很高,除非证据极其充分公安部门很难立案。

而且一旦报案失败,反而会打草惊蛇,让这些骗子公司更加警觉,进一步隐匿自己的行动和证据,甚至看到报案无效后更加“肆无忌惮”地实施此类不法行为。

另外,大使馆、贸促会等机构本身并没有执法权,能力有限,最多只能起到协调作用。面对这些以实施此类诈骗行为的公司,协调往往用处不大。

2.下单前,必须针对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

上述案件里的“骗子公司”,表面上公司正规签约、公账收款,但却隐含着以下疑点:

首先,公司的注册与注销等运作频繁。股东密集注册多家公司,又在短期内集中注销。

其次,宣传与事实不符,官网自称“十年经验”,公司却只注册了一两年。

最后,实控人不明,实际控制人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

对于大型公司来讲,由于权力架构复杂,实控人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现象较为常见。

但是,这对于中小公司并不正常。本案中,该公司股东不是实际控制人,非但如此,还把股东挂名在毫不相干的老人或孩子身上,这样的行为十分值得警惕。

上述疑点意味着他们很可能正在进行一些非常规或非法的活动,而如果在交易前进行了充分的背景调查,就可以尽可能的排除这些疑点,增强交易的稳定性。

国际贸易欺诈案,给我们三条重要经验

3.尽量与股东或高管会面

和大公司做生意很难见到股东、法人,这很正常。

但与中小公司的贸易中,尤其买家是外商时,付款前坚持见一见签约方代表、股东等高管,往往能过滤掉大量的诈骗行为。如果对方刻意回避,那么这本身就是一种危险信号。

三、结语

有一句英文名句,“Rise from wrongs”,即权利从错误中诞生。每一部复杂的法律条文背后,都曾有一个悲伤的故事。

正是这个案子,以及后来我们遇到的大量的类似的案子,塑造了我们至今的工作流程和判断逻辑。

今天我们已经为全球进出口企业处理了上百单贸易交易,从中总结出了大量经验,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处理此类案件往往能提出与其他律师不同的独到的方案。

团队简介

周誓超 律师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
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

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广东进出口商会智库成员
广东国际货代协会法律顾问
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团队擅长领域:国际贸易纠纷解决、进出口/物流企业法律顾问、海外欠款催收

赵雅芳 律师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

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法学硕士,中英双语律师

擅长国际贸易、涉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企业合规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章宇超 律师

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中英双语律师

擅长国际贸易及物流、海商海事、企业出海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胡佳明 律师

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英国利兹大学LL.M,中英双语律师

擅长国际贸易、涉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海商海事领域的法律业务。

#artContent h1{font-size:16px;font-weight: 400;}#artContent p img{float:none !important;}#artContent table{width:100% !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