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玦是有缺口的环形器,作为耳饰是其最常见的用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600多座周代墓葬中发现有耳饰玉玦。根据器体特征,可将周代玉玦分为扁平、管柱、有“角”和卷曲龙形这四型,其下又包括若干亚型。总的来说,佩戴12件耳饰玉玦是周人用玦之常制,但也有同时佩戴多件或多组玉玦,将玉玦同其他器物组合的情况。结合出土情景看,耳饰玉玦或存在夹耳、穿耳、线绳穿系三种佩戴方式。虽然并非等级标志物,但各等级佩戴者在用玦类型和数量上仍有区别,各型玉玦在流行时间和地域上亦存在差异。

玦是一种具有缺口的环形器,材质以玉石居多。王国维曾对其做出界定:“环者,完也,对玦而言。阙其一则为玦……环缺其一,故谓之玦矣。”古代文献中所称的“玦”通常有装饰品、符节器、信器的功能与涵义,但考古发现的玉石材质环形玦的使用场景基本不见于文献记载,具体来说,考古情境中的玦大致有作为耳饰、坠饰及口唅的用途。将玦视为耳饰始于清人吴大澂所著《古玉图考》,书中强调玦为佩玉,与勾弦之玦不同。我国大陆地区最早有明确出土地点的玉玦来自河南洛阳金村古墓,河南上村岭虢国墓地的发掘可被视为我国玦饰系统科学研究的起始。近年来,众多学者对此类器物的真实名称仍存在不同见解。林巳奈夫主张,今日所谓“玦”,并非战汉时期称作玦之物。邓淑苹考证后指出,春秋时期这种出现在耳旁的饰物应当是“瑱”。孙庆伟认为,周代墓葬中常见的环形玦并非珥、充耳或瑱,目前无法肯定确切名称。由于“玦”的称呼沿用已久,为避免读者混淆,学界常以此特指具有缺口的环形器。

耳饰是玉玦最初且最普遍的用途。距今约8000年的内蒙古兴隆洼文化遗址中便出土有一定数量的玉玦,其多位于墓主头部附近,应当是耳饰。时至周代,耳饰的使用已较为普遍,玉玦所占比例尤为显著。据不完全统计,随葬玉玦的周代墓葬至少有600多座,可谓材料丰富。因此,本文拟在全面搜集周代耳饰玉玦出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类型学分析,结合出土情境及前人研究成果,对耳饰玉玦的组合与佩戴方式进行复原,并就使用特征等展开具体讨论。

一、形制分析

根据器体特征不同,可以将周代玉玦分为扁平、管柱、有“角”和卷曲龙形这四型,每型下又包括若干亚型。

A型:玦体较扁平,根据器身与孔径宽窄关系及是否有纹饰可分三个亚型。

Aa型:玦体素面无纹,器身宽于孔径。

陕西宝鸡国墓地BRM 243,玦体较规则,缺口处外宽内窄,正面周边磨出刃边,背面较为平整。外径4.6、孔径1.1、厚0.1厘米(图一,1)。山东长清仙人台M4017,玦体较规整,中孔和缺口尺寸较小。外径2.1、孔径0.68、厚0.32厘米(图一,2)。山西长治分水岭M269104,玦体为不规则圆形,中孔尺寸较小且偏离中心位置。外径2.9、内径0.7、厚0.4厘米(图一,3)。湖北八岭山冯家冢BXM117,玦体较规则,截面为梯台形。正面外径2.6、背面外径3.4、孔径1.6、厚0.10.3厘米(图一,4)。

Ab型:器身宽于孔径,上有纹饰,部分改制特征明显。

陕西澄县刘家洼东区M49190,玦体较规则,缺口处较窄,正面饰有双龙纹,其中一侧龙首未雕出眼部,背面光素无纹。外径5.1、内径1.9厘米(图一,5)。湖北随州枣树林M11036,由遗玉改制而成,玦体较规则,穿孔尺寸较小,缺口处外宽内窄,正面饰有3组蟠虺纹,背面被中孔打破的纹饰应当属于旧器。直径3.53.6、孔径0.7、厚0.2厘米(图一,6)。山东沂水纪王崮M1494,玦体较规则,正面饰有4组蟠虺纹,背面无纹。外径3.7、内径1.2、厚0.28厘米(图一,7)。

Ac型:器身窄于孔径,部分有纹饰。

宝鸡国墓地BRM1甲∶104,玦体较规则,素面无纹,中孔为单面管钻。外径3.4、内径2.5、厚0.1厘米(图一,8)。山西北赵晋侯墓地M3163,玦体较规则,正反两面均饰有双龙纹,缺口处较窄。外径8.6、内径5.6、厚0.2厘米(图一,9)。山西翼城大河口M5010261-1,玦体素面无纹,缺口对侧位置有一小穿孔。直径5.4、孔径2.8、厚0.3厘米(图一,10)。

B型:玦体呈管状或柱状,有一定高(厚)度,多数有纹饰。

河南洛阳体育场路西M883514,玦体侧面饰有多组瓦棱纹。外径2、内径0.7、高2.1厘米(图二,1)。河南桐柏月河M1252,玦体侧面饰有多组蟠虺纹,上下两面饰有鳞纹。外径2.6、孔径1.6、高2.8厘米(图二,2)。八岭山冯家冢BXM12,玦体上小下大,素面无纹。顶部外径1.4、顶部孔径0.45、底部外径1.6、底部孔径0.55、高33.1厘米(图二,3)。

C型:玦体外侧有“山”字、“C”字等形状的不规则有“角”突起。

浙江衢州西山土墩墓出土,玦体外侧有多组“山”字形突起。外径1.11.2厘米(图二,4)。浙江东阳前山M134-37,绿松石材质,玦体外侧有多组“C”字形突起,背部有一圆穿孔。长0.92、拱背宽0.30.5、厚0.150.2厘米(图二,5)。江苏吴县严山J287·1,绿松石材质,玦体外侧有多组不规则突起,背部有一圆穿孔。外径2.1、内径0.9、厚0.20.3厘米(图二,6)。

D型:玦体为卷曲龙形,中部并无穿孔,故组合使用的可能性较大。

陕西长安张家坡M16,龙体弯曲,龙舌外卷,头顶有角,首尾间有一缺口,背面无纹。直径3.4、厚0.3厘米(图二,7)。翼城大河口M5010262,龙体弯曲,龙舌外卷,首尾间有一缺口。直径5~5.4、厚0.2厘米(图二,8)。

二、组合及佩戴方式

笔者经梳理后发现,大多数周代墓葬中耳饰玉玦的随葬数量是12件,少数为2件以上。结合出土情境看,耳饰玉玦或存在不同组合方式,佩戴方式也因形制差异而存在多种可能。

(一)组合方式

具体而言,单件耳饰玉玦佩戴于墓主一侧耳部,单组耳饰玉玦多佩戴于双耳,即每侧耳部各有1件玉玦,但也存在一侧耳部出土2件玉玦的情况。多件或多组耳饰玉玦的组合方式更为丰富,除了左右成对佩戴外,还有双耳佩戴不同形制玉玦的可能。此外,个别耳饰玉玦与绿松石珠、水晶珠等小件器物亦存在组合关系。

1.单件(单组)玉玦

佩戴单件或单组耳饰玉玦的情况在周代最为常见。以发掘报告记录详细者为例,山西天马曲村墓地中共有27座墓葬出土耳饰玉玦,仅有1座墓葬中玉玦的数量多于2件。河南上村岭虢国墓地中的290件玉玦一般都位于墓主耳部,每侧1件。

极少数玉玦在出土时成对位于墓主一侧耳部,不排除器物位移造成此种现象的可能,如宝鸡国墓地BZM20墓主头部右侧出土有大小各异的Ac型煤玉玦2件,头部左侧未发现玉玦;长清仙人台M4墓主头部右侧出土有缺口向下的Aa型玉玦2件,头部左侧未发现玉玦(图三,1)。

部分周代墓葬中玉玦的出土数量在2件以上,由于多集中在墓主头部两侧,因此,作为耳饰的可能性更大。已知墓葬的年代以西周晚期和春秋早中期居多,现选择部分记录详细者进行介绍。

宝鸡国墓地BZM13墓主头部出土有2Ac型煤玉玦。平顶山应国墓地M85墓主颈肩部出土有Ab型和Ac型玉玦各1对。翼城大河口M5010墓主双耳位置各有1Ac型和D型玉玦;陕西韩城梁带村北区M586墓主双耳位置各有3Aa型或Ab型玉玦;山西洪洞永凝堡BM6墓主双耳位置各有2Aa型玉玦;北赵晋侯墓地M92墓主头部左侧出土有16件玉石玦,右侧出土有18件玉石玦,具体为AaAcD型,发掘者以两侧各7件的组合方式进行了复原;三门峡虢国墓地M2006墓主双耳处各有1Ab型玉玦,大小成双,大在内,小在外;三门峡虢国墓地M2011墓主头部两侧各有大小成双的Ab型玉玦2对;三门峡虢国墓地M2012墓主头部两侧的Ab型玉玦为1对,右耳下颈部与左耳处的Ab型玉玦为1对。

北赵晋侯墓地M102墓主头部两侧共有玉玦6件,形制未知;北赵晋侯墓地M8墓主头颈附近的多组玉玦被发掘者归为组玉佩构件,不排除是耳饰的可能;韩城梁带村M19M27中均出土有36件玉玦,其中部分为Ab型;湖北郭家庙曹门湾M13墓主头部两侧出土有Aa型玉玦4件,每2件为一对。山东滕州薛国故城M1墓主头部附近出土有玉玦4件,尺寸较小者为Aa型,大者为Ab型。洛阳体育场路西M8829墓主头部两侧各有1Aa型玉玦,近胸部位置出土有2B型玉玦。天马曲村M5017墓主头部两侧各有2Aa型绿松石玦。

此外,洛阳体育场路西M8820M8835、安徽钟离君柏墓、沂水纪王崮M1、桐柏月河M1、山东海阳嘴子前M4等墓葬中也发现有多件玉玦,由于记录不完善等原因,其准确出土位置及组合方式已无从得知。

除了成对使用,少数墓主还存在双耳佩戴不同形制玉玦的情况。其中,宝鸡国墓地BZM5墓主头部右侧出土有2件大小各异的Aa型玉玦,头部左侧有“成形对开”的Ac型石英岩玦2件,另有2Ac型煤玉玦同样位于头部,位置不详;宝鸡国墓地BZM9墓主头部右侧出土有2Aa型玉玦,左侧仅有1Ac型煤玉玦;湖北襄阳陈坡M10棺内尸骨已朽,结合器物位置看,墓主头部左侧应有2Aa型玉玦,右侧应有2B型玉玦。

3.与其他器物组合

李京震:周代耳饰玉玦的相关问题探讨

耳饰玉玦与其他器物组合的情况较为少见,笔者统计到如下几例。山西闻喜上郭水库76M2墓主头部两侧各有1件玉玦和1枚绿松石珠,根据墓葬平面图可知,玉玦位置在上,绿松石珠在下(图三,2);梁带村西区M21墓主头部两侧各有1Aa型玉玦,左侧玉玦的中孔内置有绿松石珠1枚,该石珠为小轮形,中间有圆孔(图三,3);河南洛阳中州路M2729墓主双耳附近各有1件石玦,其下端均有3枚相互对称的水晶和绿松石珠。

八岭山冯家冢BXM1墓主头骨痕附近出土了玉套环2组(图四,1),每组由1Aa型玉玦和1件小玉璧组成,同出器物还有2B型玉玦。将玉璧作为耳饰的情况在后世亦有所见,北京海淀区花园村出土的嵌翠云蝠纹金耳环下端便悬有小玉璧(图四,2)。BXM1套环中小玉璧的直径分别为3.3厘米和3.4厘米,该尺寸佩戴于耳部并不违和。考虑到套环中玉玦的缺口两侧均有穿孔,因此,其佩戴方式应当是将小玉璧扣挂于玦中孔内,然后通过线绳穿系,将整组玉套环悬于耳下(图四,3)。

(二)佩戴方式

虽然结构较为简单,但玉玦在宽度与厚度、出土数量等方面的差异,使其佩戴方式存在变数。目前来看,周代耳饰玉玦至少可能采用夹耳、穿耳、线绳穿系这3种方式佩戴。

1.夹耳

夹耳是通过玦体缺口,将玉玦直接夹于佩戴者耳部的佩戴方式。部分玉玦在出土时缺口恰好朝向墓主耳部,可以看作此种佩戴方式的佐证。葛金根认为,马家浜文化中的耳饰玉玦,报告记录明确的缺口位置均向上,很可能直接用缺口夹住耳垂,但缺口尺寸的差异可能会对佩戴造成一定影响。

结合具体形制看,ABC三型玉玦均可直接夹于耳部,不同之处在于,B型玉玦通常具有一定高(厚)度,也许更适合夹于耳舟或耳轮之上,AC两型则可能夹于耳垂部位。笔者以八岭山冯家冢BXM1为例,绘制了B型玉玦的佩戴示意图(图五,1),考虑到墓主头部还出土有Aa型玉玦所组成的玉套环,若将两者一并佩戴,势必需要交错位置。除了单件玉玦外,多件玉玦也可采取夹耳方式佩戴,韩城梁带村北区M586中的出土情境便是有力证明。该墓主双耳处各有3件玉玦,是以1Aa型大玉玦在下,2AaAb型小玉玦在上的方式重叠组合(图五,2)。造成此番现象的原因,应当是两组玉玦曾有序叠合佩戴于墓主耳下,在尸骨朽蚀后掉落所致(图五,3)。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口位置通常宽窄不一,缺口断面较为粗糙,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多数玉玦无法直接卡在耳部,即便能够卡住,日常活动中难免会发生脱落。这也表明,耳饰玉玦或存在其他佩戴方式。

2.穿耳

穿耳是在耳垂部位进行穿刺以形成耳孔,从而使玉玦能够通过耳孔悬挂佩戴。邓淑苹曾就兴隆洼文化的管状小玉玦,即本文划分的B型玉玦展开佩戴复原,方法之一是将缺口向上夹住耳垂,方法之二便是在耳垂下缘切割出插入玉玦的缺口,再将玉玦勾在耳垂之上。考虑到玉玦的宽度与厚度,此般佩戴应当对耳孔尺寸有一定要求,同时可能会让耳部因长时间拉伸而发生形变。结合文献与民族学材料看,这种略显夸张的佩戴方式或与儋耳习俗有关。《山海经》中有关于离耳国的记载。郭璞云:“锼离其耳,分合下垂以为饰,即儋耳也。”郭云即儋耳者,此南儋耳也。又有北儋耳,见大荒北经。儋当为聸。《说文解字注》:“聸,垂耳也;从耳,詹声。南方有聸耳国。”时至今日,该习俗并未完全消失,邓聪曾在海南乐东黎族保定村进行民族学调查,并拍摄了当地妇女佩戴银质耳环的照片,调查对象耳垂孔最长可达10多厘米(图六,1),这便是南方儋耳习俗延续至今的表现。

除了部分中孔较小、缺口较窄的Aa型外,大多数A型玉玦似乎都符合穿耳佩戴要求,但玦体偏窄者应当更加合适。由于部分B型玉玦的高(厚)度可达35.9厘米,穿出如此大小的耳孔并不现实,因此,邓淑苹的推断无法适用于所有周代B型玉玦。CD两型玉玦较为特殊,前者玦体多有穿孔,或可采取线绳穿系的方式佩戴,后者通常与其他玉玦相组合。此外,若以穿耳方式同时佩戴多件玉玦,可将第一件玉玦穿过耳孔,其他玉玦依次顺下勾挂(图六,2),这要求玦体宽度窄于中孔孔径,部分AaAb型玉玦及全部Ac型玉玦均符合条件。

3.线绳穿系

线绳穿系的佩戴方式是将玉玦用线绳固定后悬挂于耳下。至于如何将线绳固定,或可直接闭合套于耳根处(图六,3),或同样在耳部穿孔,酷似今日之“打耳洞”,耳孔能够容纳线绳即可,而后者似乎更符合当代耳饰佩戴习惯。相关考古实例在滇文化墓葬中已有较多发现,云南川江李家山墓地M13M23M24等墓葬中的玉玦多成组叠置于墓主双耳附近,这些玉玦的缺口两侧均有穿孔,很可能通过线绳缀联成组佩戴。此外,部分人物造像的耳部同样饰有叠合的多件玉玦,云南晋宁石寨山墓地M18出土的执伞青铜人像便是其中典型(图六,4)。

具体而言,缺口两侧或背部有穿孔的玉玦最适用于此种方式,符合条件者目前仅有少数,以A型和C型为主。其中,八岭山冯家冢BXM1出土的Aa型玉玦缺口处有2个穿孔,翼城大河口M5010出土的Ac型玉玦背部有一穿孔,其下置有D型玉玦,两者可通过线绳连接(图六,5)。至于绝大多数无穿孔的玉玦,可以直接将线绳捆扎于玦体之上,部分缺口背对墓主耳部者或许便采用了此种方式佩戴。此外,线绳同样可以将玉玦与一并出土的珠管相串连(图六,6)。

鉴于玉玦的佩戴可能需要耳孔,因此,如何合理的穿耳,同样值得深入探讨。陈星灿曾就此问题请教过华北农村戴耳环的老辈,她们通常手捏两颗绿豆在耳垂的某个部位内外两面反复搓磨,一段时间后被磨部位会变成像透明纸一样薄的凹坑,只需锐物一刺便会留有耳洞。如此看来,绿豆穿耳法较得体且有效,借助反复搓磨能使耳垂逐渐失去血液循环和神经连接,减少穿耳的疼痛感,无论大小耳孔均可如此操作。

综上所述,耳饰玉玦可能存在至少3种佩戴方式,具体视出土情境及器体特征而定。数量最多的A型玉玦在选择上较为多样。受高(厚)度限制,B型玉玦夹耳佩戴的可能性最大,穿耳佩戴也存在理论上的可行性。因出土情境多不明确,暂无法准确判断C型玉玦该如何佩戴,考虑到部分该型玉玦上有穿孔,故可能采取穿系线绳的方式。结合翼城大河口M5010和晋侯墓地M92等墓葬中的随葬情况看,D型玉玦更可能与其他玉玦相组合,采用线绳穿系或许是最为可行的方法。

三、特征讨论

周代耳饰玉玦在时间、空间、佩戴者等级、性别等方面表现出显著特征,具体如下。

(一)时空特征

周代耳饰玉玦主要见于西周和春秋时期,战国时期仅有少量发现,各型在具体流行时间上亦有区别。A型玉玦是数量最多且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类,Aa型流行于整个西周及春秋时期,Ab型主要流行于西周中期至战国早期,该亚型中的改制玉玦多见于西周晚期,Ac型主要流行于西周至春秋早期。B型玉玦主要流行于春秋至战国早期。受出土材料限制,C型玉玦目前仅见于西周早期和春秋晚期的墓葬及窖藏中,D型玉玦主要出自西周中晚期墓葬。

关于耳饰玉玦在战国中晚期基本消失不见这一现象,或与佩戴方式有关。虽然采用绿豆穿耳等类似方法会减少疼痛,但这些操作都会对佩戴者自身造成损害。在战国时期,人们已经注重对自身的保护,这一点同样体现在儒家思想中,曾子把保护身体不轻易受到损伤当作孝的重要表现,孟子提出的守身为本观念中包含有不毁伤身体一层含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这种在周代最为流行的装饰用玉也许正是由于人们观念的转变而逐渐消失。

空间方面,除了Ac型、C型和D型外,其他玉玦在分布上未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Ac型玉玦主要集中于中原地区,并以宝鸡国墓地出土最为典型。黄翠梅认为,这是滇式玉玦使用风尚沿汉水河谷北上,从而影响到渭河上游宝鸡地区所产生的。由此看来,应国、晋国、霸国等各国墓葬中的Ac型玉玦很可能是受其影响后的产物。C型玉玦被杨建芳称为有“角”玉石玦,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带、两广及香港等地古越族所流行的耳饰,两周时期该型玉玦多见于吴越地区。由于数量较少,D型玉玦目前仅发现于中原地区。

(二)等级特征

耳饰玉玦的使用在周代并无明确等级要求,是一种常见的装饰品,但不同等级佩戴者在用玦类型和数量上却有较大差异。诸侯与卿大夫级的高等级贵族多使用做工精美且带有纹饰的玉玦,Ab型和Ac型大多符合这一条件。以三门峡虢国墓地为例,除M2010外的其他高等级墓葬中均出土有Ab型玉玦。与之相对应,低等级贵族和平民更多选择素面无纹的Aa型玉玦。

尽管佩戴12件玉玦是周人之常制,但随葬2件以上耳饰玉玦的高等级墓葬比例要远超低等级者。笔者统计到的相关高等级墓葬有20多座,晋侯墓地M92、曾侯乙墓等更是出土有数十件玉玦,虽然其中部分可能并非耳饰,我们依旧可以看出,高等级贵族在此类器物使用上的绝对优势。

(三)性别特征

现有材料表明,诸侯和卿大夫级的高等级贵族在耳饰玉玦的使用上未体现出性别差异。对于低等级贵族和平民而言,随葬耳饰玉玦的女性数量是男性的数倍。例如,天马曲村出土耳饰玉玦的低等级墓葬中有16座为女性墓,男性墓仅有3座。侯马上马墓地的201座墓葬中出土有耳饰玉玦,其中,男性墓32座,女性墓125座。此种差异或与佩戴者的经济实力有关,财力雄厚的高等级贵族男女可以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饰玉,对于经济实力一般的墓主来说,耳饰玉玦这种仅具装饰性的玉器会优先满足女性需求。

四、结 语

周代耳饰玉玦主要流行于西周和春秋时期,战国时期仅有少量发现。根据器体特征不同,可以将玉玦分为扁平、管柱、有“角”和卷曲龙形这四型,部分在流行时间和分布地域上存在差异。周人通常佩戴12件耳饰玉玦,同时也存在佩戴多件玉玦,将玉玦与其他器物组合的情况。结合出土情境看,玉玦至少可以采取夹耳、穿耳、线绳穿系这3种方式佩戴。作为周代最常见的耳饰用玉,各等级墓主均会佩戴玉玦,高等级贵族在数量及种类选择上均占据优势,至于经济实力较弱的低等级墓主,在耳饰玉玦的使用上则会优先满足女性需求。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邾国故城遗址的考古发现与综合研究”(项目编号:22&ZD248)。

本文作者:李京震,清华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