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可可”(Rococo)一词常被误用于指代18世纪上半叶的整个音乐发展阶段,然而本文通过系统梳理18世纪西方音乐的历史脉络与风格特征,论证“洛可可”应被理解为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音乐风格,而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分期。本文指出,洛可可音乐是巴洛克晚期向古典主义过渡阶段中,受法国艺术趣味影响而兴起的一种以优雅、轻盈、装饰性与感官愉悦为核心的审美倾向,其代表作曲家如弗朗索瓦·库普兰(François Couperin)与让-菲利普·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的键盘与歌剧作品,体现了对精致形式与细腻情感的追求。

通过对比巴洛克的宏大复调与古典主义的结构理性,本文阐明洛可可风格在旋律线条、和声运用与体裁偏好上的独特性,并强调其作为“风格”而非“时期”的理论意义:它不构成独立的历史阶段,而是贯穿于18世纪音乐演变中的审美变量,可在不同作曲家与体裁中以不同强度显现。本研究旨在纠正术语误用,深化对18世纪音乐多元性与复杂性的理解。

关键词:洛可可音乐;18世纪音乐;音乐风格;库普兰;拉莫;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史分期

一、引言:术语的混淆与问题的提出

在音乐史叙述中,“洛可可”(Rococo)一词常被用作描述18世纪上半叶(约1715–1760年)欧洲音乐发展的一个“时期”,与“前古典主义”(Pre-Classical)或“华丽风格”(Galant Style)混同使用。这种用法虽广泛流传,却存在根本性概念误置。本文主张:“洛可可”不应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历史分期,而应被界定为一种在18世纪特定社会文化语境中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音乐风格(style),它渗透于巴洛克晚期至古典主义早期的音乐创作中,但不具备取代或分割历史阶段的功能。

这一论断的提出,源于对“洛可可”词源及其在艺术领域原初含义的追溯。如前所述,“Rococo”源于法语“rocaille”与“coquille”,意为“贝壳”与“岩石”,最初用于描述18世纪法国装饰艺术中以曲线、不对称与自然母题为特征的视觉风格。将其移植至音乐领域,必须警惕“风格”与“时期”的混淆——正如我们不会将“印象主义”视为19世纪末音乐的唯一分期,而仅视其为一种风格倾向,“洛可可”亦应作如是观。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18世纪西方音乐的整体概况,厘清洛可可风格的生成背景、核心特征及其在音乐史中的定位,最终确立其作为“审美风格”而非“历史时期”的学术合法性。

二、18世纪西方音乐的整体图景:从巴洛克到古典主义的过渡

18世纪的西方音乐处于剧烈转型之中,其主线是从巴洛克时期(约1600–1750)的复调复杂性向古典主义时期(约1750–1820)的主调清晰性与形式均衡性的演进。这一过程并非线性断裂,而是包含多重风格并存与渐进演变的复杂图景。

(一)巴洛克音乐的遗产

巴洛克音乐以通奏低音(basso continuo)、复调织体(如赋格)、情感类型论(Affektenlehre)与宗教-宫廷功能为特征。J.S.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与G.F.亨德尔(George Frideric Handel)代表了这一风格的巅峰。其音乐追求宏大结构、情感统一与技术精密,服务于教堂与宫廷的仪式性需求。

(二)前古典主义的多元探索

18世纪20年代起,一种反巴洛克的审美倾向兴起,被称为“华丽风格”(Galant Style)与“情感风格”(Empfindsamer Stil)。前者流行于意大利与德国南部,强调旋律的歌唱性、和声的简洁性与节奏的轻快感(如多梅尼科·斯卡拉蒂的键盘奏鸣曲);后者以C.P.E.巴赫为代表,注重情感的细腻变化与和声的突然转调。

与此同时,法国音乐在吕利(Lully)传统基础上发展出独特的审美趣味,强调优雅、节制与装饰性,这正是“洛可可”风格的音乐对应物。

(三)古典主义的奠基

至18世纪下半叶,以海顿、莫扎特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确立了奏鸣曲式、交响曲、弦乐四重奏等体裁的规范,音乐结构趋于平衡、逻辑清晰、主调织体主导。这一风格最终成为18世纪音乐演进的主流方向。

在此多元图景中,“洛可可”并非一个独立的“时期”,而是上述过渡阶段中的一种特定风格倾向,尤其在法国作曲家创作中表现突出。

三、“洛可可风格”的音乐特征:以法国键盘音乐为中心

“洛可可”作为音乐风格,其核心在于对感官愉悦、形式精致与装饰性的追求,其美学理想与视觉艺术中的洛可可一脉相承。以下以弗朗索瓦·库普兰(François Couperin, 1668–1733)与让-菲利普·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 1683–1764)的键盘作品为例,分析其风格特征。

(一)旋律:装饰性主导的“优雅线条”

洛可可音乐的旋律极少以“主题”形式出现,而更像是一系列精心雕琢的装饰性音型。库普兰的《羽管键琴曲集》(Pièces de clavecin)中,大量使用颤音、回音、倚音与琶音,使旋律如藤蔓般蜿蜒缠绕。其标题常具诗意与暗示性(如《神秘的喇叭》《蝴蝶》),引导听者进入一种细腻的感官想象。

这种旋律风格拒绝巴洛克的动机发展,也不同于古典主义的主题展开,而是追求“瞬间的优美”(momentary grace),体现贵族沙龙中对“趣味”(goût)的崇尚。

(二)和声:色彩性与功能性并存

洛可可音乐的和声既保持功能进行的基本框架,又大量使用延留音、经过音与装饰性和弦,制造丰富的音响色彩。拉莫作为和声理论家(《和声学原理》,1722),其实践作品(如《鸟鸣》《铃鼓》)常以突然的转调、平行和弦与不协和音制造“惊奇”(surprise)效果,但始终服务于整体的优雅氛围,而非情感冲突。

“洛可可”作为风格而非时期:18世纪西方音乐中的审美范畴再界定

(三)织体与形式:舞曲化的微型结构

洛可可音乐偏好小型体裁,如舞曲组曲(allemande, courante, sarabande, gigue)、特性小品(character piece)。其结构松散,常为二部或三部曲式,强调对比而非发展。库普兰的作品常以成对的小品出现(如《风流的少女》与《风流的少年》),形成诗意对话,而非逻辑演进。

这种“微型化”倾向与洛可可装饰艺术中的“珍奇柜”(cabinet of curiosities)相呼应,体现对“微小之美”(miniature beauty)的迷恋。

四、洛可可风格的相对独立性:与其他风格的互动与界限

为确立洛可可风格的“相对独立性”,需明确其与“华丽风格”“情感风格”及“古典主义”的异同。

(一)与“华丽风格”(Galant Style)的异同

二者均反对巴洛克的复杂性,追求旋律的清晰与和声的简洁。但“华丽风格”更注重节奏的轻快与旋律的歌唱性(如意大利歌剧咏叹调),而“洛可可风格”更强调装饰的繁复与音响的精致,具有更强的“工艺性”与“视觉性”联想。

(二)与“情感风格”(Empfindsamer Stil)的对立

C.P.E.巴赫的“情感风格”追求内心情感的剧烈波动与和声的戏剧性突变,是一种“内在化”的表达;而洛可可风格则回避深度情感,追求外在的优雅与愉悦,是一种“表面化”的审美。二者代表了18世纪情感表达的两种极端。

(三)在古典主义中的残余

即使在海顿与莫扎特的成熟作品中,仍可见洛可可风格的“幽灵”:如莫扎特《小星星变奏曲》中精致的装饰性变奏,或海顿交响曲慢乐章中的优雅旋律。这表明洛可可作为一种审美倾向,并未随“时期”结束而消失,而是被吸收、转化,成为古典主义风格的装饰性维度。

五、结论:“风格”而非“时期”的理论意义

本文论证了“洛可可”在18世纪音乐史中应被定位为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风格范畴,而非一个独立的历史分期。其意义在于:

纠正术语误用:避免将“洛可可”等同于“前古典主义”或“18世纪上半叶”,防止历史分期的简化与风格多样性的遮蔽。

揭示音乐演进的复杂性:18世纪音乐并非单一线性发展,而是多种风格(巴洛克、洛可可、华丽、情感、古典)并存、互动与竞争的过程。

强调审美的跨艺术性:洛可可风格体现了18世纪法国贵族文化中对“优雅”“精致”“感官愉悦”的普遍追求,其在音乐、绘画、建筑与文学中的表现构成一个跨艺术的审美共同体。

提供分析工具:将“洛可可”作为风格概念,可更精细地分析作曲家作品中的审美倾向,如库普兰的“洛可可性”远高于斯卡拉蒂,而莫扎特作品中则存在“古典主义主体”与“洛可可装饰”的结合。

因此,我们应摒弃“洛可可时期”的表述,转而使用“洛可可风格”(le style rococo)或“洛可可趣味”(goût rococo)等术语,以更准确地把握18世纪音乐的丰富图景。唯有如此,音乐史的叙述才能摆脱分期的桎梏,真正进入风格的深层分析。

文章作者:芦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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