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在后台的提问,毫不客气,可见对教材教参每年的调整有多么嫌弃。(本来标题用的是老师的原话,但是过不了审核,要求修改)不过,在当前的环境下,我倒是颇能理解教材编写者的苦衷,当然也能理解老师们的抱怨,有时候一个字的调整可能影响整个文本的理解。所有累积的经验都得重新来,为了环保,想使用前一年的教材也不行。自然会生出很多烦恼吧。
这是六年级第一单元语文园地的内容,关于路牌上的汉语拼音,由此扩展到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
涉及汉语拼音拼写规则的内容,一般要看语委的系列文件,比如,这个内容就涉及到《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这个规则1996年出过一版,2012年又出过一版,在教育部的网站上可以找到2012年版的规则。
http://www.moe.gov.cn/jyb_sjzl/ziliao/A19/201001/t20100115_75607.html
两版教参的不同就是新版教参加了声调。所以,讨论的点就在于,人名、地名的汉语拼音,要不要加声调。
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专门有一条,是关于人名地名的规则,截图如下:
通过认真阅读规则,新版教参加注声调,符合正词法的基本规则。
继续检索《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http://www.moe.gov.cn/jyb_sjzl/ziliao/A19/201001/t20100115_75609.html
该规则对于什么情况下省略调号,是这样说的:
以此观照旧版教参,这些名字出现在举例的语境中,既不是国际体育比赛的场合,也不是中文信息处理中的人名索引,更不是护照上的名字,那么旧版教参的标记显然就是不符合正词法相关的拼写规则,因此,新版教参做了修订。
继续检索,找到《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
http://www.moe.gov.cn/jyb_sjzl/ziliao/A19/201001/t20100115_75597.html
继续阅读《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标调规则,最后一条:
那么,教材中的路牌,应该就属于“某些场合”,这条是否也可以适用于旧版教参呢?什么场合,教参举例的场合?大概率是经过编者推敲,感觉这个场合不适用吧,就还是改了。
因此,基于上述文件的查询,新版教参属于在旧版基础上,根据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做出的修订,不属于“编者作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