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将用图片为您呈现八上第五单元写作《说明事物要抓住特征》一课的变化。图片中为2017年7月第1版、2024年7月第8次印刷的八年级上册教材。因时间关系,难免有疏漏之处,欢迎大家用留言的方式补充。
您在教说明文写作时,是否常感到困惑:学生明明知道要“抓住特征”,可写出来的文章还是抓不住特征?
问题的根源或许在于,我们过去太注重“下笔后”如何表现,却忽略了“下笔前”如何发现。新教材将“表现”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悄然改为了“发现”。这一字之差,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呢?
教材变化百问36:《说明事物要抓住特征》中,“发现”与“表现”,一字之差,给写作教学带来什么启示?
答:
原教材中写作指导第三自然段第一句话是:除了突出每个事物的独特之处,还要注意表现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
新修订教材将这句话改为:写作说明性文章,有时还要发现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
表面上,最大的变化是将“表现”改为“发现”。一字之差,却是从不同的角度说的。
“表现”指“表示出来”,“表现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是从写作的角度说的,指用文字把“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表示出来,是“下笔后”的要求。“发现”则是“下笔前”的功夫,要想在写作时“表现”出来,前提是要“发现”。

从这一自然段下面的内容来看,这一段以叶圣陶先生写作《苏州园林》为例,强调“细致的观察”的必要性,因此,这一自然段讲的是下笔前要发现特点。
这给我们的写作教学以启示,只教“下笔后”的功夫,忽略对“下笔前”的指导,是“半截子教学”,是建造“空中楼阁”。进行写作教学时,要从写作的角度思考:下笔前应该做些什么?进而思考:我怎么教下笔前的功夫?
从整个这一单元的写作指导来看,教科书编者也确实在引导我们从“下笔前”开始教起。下面的截图标示出了写作指导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发现,第一段强调“要抓住特征”,第二段和第三段讲的则是“如何把握事物的特征”,第三段讲的是“如何说清楚事物的特征”,第四段讲的是“如何突出事物的特征”。
我们可用下图来标示写作指导几个段落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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