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马鹤逸 信古斋 2025年10月12日 18:54 江苏

本期介绍文物
西汉晚期 “日光-君行有日”铭重圈铭文镜
山西榆次猫儿岭古墓群出土
晋中市博物馆藏
关于中国古代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众所周知,是非常之低的。自宋代以来,礼教在理学的影响下逐渐走向极端异化,女性的社会地位日趋下降,完全沦为了男性的附属品。
在这样的背景下,“娴静柔顺”便成为了整个社会对女性的美德要求;记得十年前在南京博物院参观过一场“中国古代女性文物大展”,策展者即以“温·婉”为展览题名,可谓是对中国古代女性“理想”特质的精准把握。
这种要求并不始于宋代,早在秦汉时已有渊源:东汉时班昭作《女诫》,首条即言“卑弱第一”,提出女性在夫家要“忍辱含垢,常若畏惧”,自东汉以后被奉为女训圭臬;北京大学收藏的秦代简牍有一章曰《教女》,开篇亦提到“凡善女子之方,固不敢刚,因安从事,唯审与良”,在夫家“虽与夫治,勿敢疾当;丑言匿之,善言是扬;中毋妒心,又毋奸肠”。
不过,秦汉时期毕竟去古未远,社会对女性人格的束缚与扭曲尚不算严重,而人类天性中对于平等与自由的渴求又是无法被抹杀的,因此在早期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物中都保存有女性试图反抗既有秩序、在爱情与家庭中追求平等的史料。
这期文章,就来介绍一面罕见的西汉时期铭文镜,铭文中记录了一位妻子对丈夫的“威胁”,体现出一种爱情中的“对等原则”,非常有趣。
一、
关于西汉时期所谓的“相思”题材铭文镜,笔者此前已经在多篇文章中提到过了。
这类铭文大多以女性的口吻,表达对远方爱人的思念,或者倾诉被爱人抛弃的怨怼。
如目前所见最早的“相思”题材铭文镜——汉初淮南国铸造的“戚思”类铭文镜:

戚思悲,愿见忠,君不悦相思,愿勿绝。

戚思甚,悲欲见,勿说相思,愿勿绝。

大意:心里的愁思那么戚切又悲伤,想要再见一面,向夫君展露衷肠;如果你再也不愿与我像从前那样相互爱慕思念,那么我唯一的心愿就是不要从此与我永不相见。

铭文体现了一位被抛弃的女性,内心哀愁婉转,希望向爱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即便最终不能挽回爱情,也希望能够守在曾经的爱人身边。

又有几种比较典型的“相思”镜铭如:

道路辽远,中有关梁;鉴不隐情,长勿相忘。

大意:道路是那么的长远,中间还有关口和桥梁相阻隔;照镜子也不能抚慰我的深情,希望你(远行的恋人)千万别把我忘记了。

秋风起,使心悲;道路远,侍前稀。
秋风起,予志悲;久不见,侍前稀。

大意:萧瑟的秋风扬起,让我的心那么悲伤;你离开家那么遥远/那么久没有见到你,(我不在)还有谁在跟前侍奉你、照顾你呢?

忽以觉,寤不得。但自欺,私太息。

大意:忽然从美梦中醒来,再想回到梦里怎么也睡不着了。(罢了,罢了!)做梦不过是在自欺,梦醒后徒留下深深的叹息罢了!

长勿相忘兮久相思,伏念所欢兮无穷时。

大意:别忘了我呀,让我们相互思念;想到过去相处的欢乐时光,真希望那些日子能够永远延续下去!

在这些镜铭所表达的意境中,女性的地位在两性关系中都处于比较卑弱的地位,只能寄希望于通过感情来打动对方,与当时社会上的一般认识相同。

不过,今天介绍的这面铭文镜,其中所表达的意境却与上述镜铭大不相同。我们来看看这面铜镜的样子。

西汉晚期 “日光-君行有日”铭重圈铭文镜
山西榆次猫儿岭古墓群出土
晋中市博物馆藏

此镜出土于山西榆次猫儿岭古墓群,系笔者前时参观晋中市博物馆“榆次猫儿岭古墓群出土文物特展”时拍摄的。由于猫儿岭古墓群的发掘报告迟迟未出,因此此镜的出土背景信息与尺寸规格均不得而知,目测大概在13-14厘米上下,大约合汉尺六寸。

镜的形制是非常典型的西汉晚期重圈铭文镜样式,此类镜肇始于西汉中晚期武帝、昭帝、宣帝时期,至西汉晚期非常流行,新莽以后逐渐式微。

圆形,圆钮,连珠纹钮座,主纹饰为两圈环绕式的铭文带,铭文均为顺时针读。内圈铭文八字,每字中间以圆涡形云纹间隔,其铭曰:

见日之光,长毋相忘。

外圈铭文二十九字,其铭曰:

君行有日反有时,端心政行如妾在;时心不端行不政,妾亦为之,君能何治?

内圈铭文即当时汉镜中最常见的“日光”铭,但外圈的铭文则非常罕见。与之类似的铭文,还见于一面私人收藏的单圈铭文镜,收录于《汉镜铭文图集》一书:

西汉晚期 “君行有日”铭单圈铭文镜

资料来源:王纲怀编著,《汉镜铭文图集》,中西书局,2016年,第233页。

妾亦为之,君能何治——西汉女性爱情观中的“对等原则”

此镜的样式基本与榆次猫儿岭出土镜相同,唯前镜属重圈铭文镜,此镜属单圈铭文镜。镜铭曰:

君行有日毋反时,端政心行如妾在;时心不端行不政,妾亦为之,君能何治?

二镜的铭文基本相同,仅部分语句的顺序前后颠倒,且前镜铭文作“君行有日反有时”,后镜铭文作“君行有日毋反时”。参考另一类“行有日兮反毋时”铭文汉镜,当以“毋反时”为标准铭文,“反有时”中的“有”当属讹字。

反,即“返”;政,即“正”。因此猫儿岭镜外圈铭文的标准读法应该是:

君行有日返毋时,端心正行如妾在;时心不端行不正,妾亦为之,君能何治?

大意:夫君你这一去就是不少时日,什么时候回家还遥遥无期,请你一个人在外面的时候也要端正态度、注意操行,就像我跟在你身边一样;如果让我知道你在我不在的时候乱搞事情,我也会作出和你一样的行为,到时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呢?

这段铭文所反映的爱情观念,在今天的人看来不过是很平常的“对等原则”(一方要求对方怎样对待自己,就要以同等的原则对待另一方),但对于秦汉时期女性对于丈夫要“忍辱含垢,常若畏惧”、“虽与夫治,勿敢疾当”的主流社会观念来说,却是一种非常大胆的反抗,可以说是西汉时期女性对“平等权利”的一种朴素追求。

与之文辞相类、上面提到的“行有日兮反毋时”镜铭,与这则镜铭相类,但反抗性就要弱了许多:

行有日兮返毋时,结中带兮长相思;妾负君兮万不疑,君负妾兮天知之!

大意:夫君你这一去就是不少时日,什么时候回家还遥遥无期,我只能束起内衣带苦苦思念你;你千万不要猜疑我会背叛你,至于你会不会背叛我,那就只有上天知道了!

这则镜铭可以视为上则镜铭的“姊妹篇”,疑其撰作者为同一人,俱表达了在家的妻子对远行丈夫的不信任,一则诉诸威胁,一则指天为誓,读之令人感慨。

二、

镜铭中的“妾亦为之,君能何治”,是目前所见存世文物中最早体现女性“追求平等”这一爱情观念的。不过,这种思想的源流,早在先秦时期已有端倪,那就是《诗经》中的《郑风·褰裳》。

《褰裳》是一首爱情诗,作于春秋早期,是一位郑国姑娘对心上人发出的“最后通牒”: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大意:你如果真的还在想我,就提起衣裳渡过溱水/洧水来找我;如果你不想我,难道没有别的好男人喜欢我吗?你这个小子真是太自恋了!

溱水、洧水均在今河南密县,春秋时属郑国灭郐后所置新密邑,双河流经郑国全境,因此《郑风》爱情诗发生的地点大多与这两条河流相关。笔者的家乡即在河南密县,读之真是倍感亲切。
诗中的“狂”字,原本造字的含义是用来形容疯狗,后来引申义用以形容人的精神失常、疯狂恣肆。《论语·阳货》有言:“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则春秋时“狂”字亦可以形容人的骄傲自大。结合诗的意境来看,这里的“狂”笔者认为意译为“自恋”较佳。
与西汉“君行有日”镜铭相似,《褰裳》的女主以“转投他人怀抱”相威胁,要求爱人渡河前来向自己表明心意;宋代理学家视此为惊世骇俗之言,对其大加批判,如朱熹《诗经集注》中就评论此诗为“淫女语其所私者”,批评侮辱的态度表露无遗。
实际上,在先秦时期儒者的眼里,《褰裳》中这位郑国姑娘对待爱情的态度是完全合理的。上海博物馆收藏战国楚简中有一部《孔子诗论》,是目前所见存世最早的孔子对《诗经》的评论。简的保存状况一般,不少内容有缺失,目前留存的内容中尚可见到一则对《褰裳》的简短评论:

《涉溱》其绝。

《涉溱》即《褰裳》异名,均取自诗首章的第二句。“绝”,即决绝之意;孔子认为,吟唱这首诗的郑国姑娘对她的爱人表达出了决绝的态度:要么一心一意对待自己,要么就从此情断义绝。
《左传·昭公十六年》中的一则记载亦可佐证此说:

夏四月,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大叔赋《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

鲁昭公十六年三月,晋国执政卿韩起至郑国聘问;四月,郑国的六位执政卿在国都新郑郊外设宴款待韩起。在宴会上,韩起提议郑国六卿各自赋诗,以展现郑国政坛的风采与六卿的志趣。
其中,郑卿游吉(子大叔)就赋了这首《褰裳》。春秋时期,郑国处于晋、楚二大国交锋的前沿阵地,归晋则楚人来讨,归楚则晋人来伐,可谓是苦不堪言。韩起来聘问时,恰逢楚国不久前发生动乱,灵王被弑、平王篡位,暂时无力北顾,郑国此时服从于晋国。子大叔赋《褰裳》,实则是在告诫韩起,希望晋国君臣能够善待郑国,才能得到郑国君臣的忠心归附;如果晋国不善待郑国,那么郑国又“岂无他人”(楚国)可以归附呢?
韩起领会到了子大叔的意思,立刻表示“只要有我韩起在,就不会(逼迫郑国)使得郑国发生’勤于他人’(投向楚国)这样的事情”。子大叔起身拜谢韩起的好意,韩起感叹说:“你这首诗赋得太好了。如果我们晋国不始终与郑国结心修好,那么晋、郑两国的关系哪里能够长久保持呢?”
从以上两则材料来看,《褰裳》所表达的“决绝”之情在先秦时期是为“君子”所称许的:如果男性不一心一意对待女性,那么女性自然应该拿出决绝的态度与男性一刀两断,无须自怨自艾或苦苦哀求。
这种态度不仅在男女之间适用,在君臣之间亦复如之。如果丈夫/君主以诚心来对待妻子/臣子,那么妻子/臣子自然应该以相同的诚心来回报丈夫/君主;如果丈夫/君主以二心来对待妻子/臣子,那么妻子/臣子自然就应该以相同的二心来回报丈夫/君主。孟子的名言“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正是这种“对等原则”在君臣之间的体现。
由此看来,唐宋以后儒生所主张的臣子对君主、妻子对丈夫那种无条件的“忠”,早已违背了先秦儒家的本质,是一种奴才式的愚忠,若使孔孟复生,亦将深焉不齿。
近几年来,网络上所谓“女权”与反对“女权”的声音相互攻讦,笔者甚感无聊;其实“君行有日”镜铭与《郑风·褰裳》中体现出的“对等原则”正可为这些讨论下一断语:
但凡是追求机会平等、反对某种性别对另一种性别的特权,就是值得捍卫的真“权利”;而那些追求结果平等(甚至是结果不平等)、寻求某种性别对另一种性别的特权(无论是“男权”还是“女权”),都是需要打击的假“权利”。
任何关系,无论是国外流行的性别、性向、种族等议题,还是国内流行的性别、劳资、职场等议题,亦应以这一原则作为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