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页间的修行:我为何坚信读书能让人变好
桃花源文轩编辑部
2025年9月10日
台灯把书页染成暖黄,指腹划过微微起皱的纸边,像触摸着另一个人的心事。那本翻到卷边的《城南旧事》,我读了三遍:第一次笑英子蹲在胡同里看骆驼嚼草的天真,第二次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了”的时光匆匆,第三次却在“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那句里,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独自离家时,在火车站攥着车票掉眼泪的慌乱——原来读书从不是单向的“看故事”,而是让我们在别人的文字里,慢慢读懂自己,慢慢把那些细碎的感悟,熬成心里的光。
我是个写作者,更是个嗜书如命的人。这些年在文字里摸爬滚打,越写越明白:我们笔下的每一个句子,其实都是读过的书、见过的人、走过的路在心里的沉淀。而“读书让人变好”这句话,也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是我在纸页间摸爬滚打多年,从自己、从那些因书而改变的人身上,实实在在摸到的温度。
一、读书是照见内心的镜子:在文字里看清“要成为怎样的人”
我曾有过一段特别浮躁的日子:写稿总卡壳,对着空白文档发呆半天,只敲出几行干巴巴的字;出门见朋友,听他们聊行业动态、聊生活感悟,自己却插不上话,只能坐在旁边点头微笑,心里满是“我怎么这么浅薄”的焦虑。
后来我索性把手机调成静音,重新捡起书架上落了灰的书。最先读的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第一次读时,我还在上大学,只记得“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句话很有力量,却没懂背后的重量。这次再读,看到史铁生在“活到最狂妄的年纪上忽地残废了双腿”,每天摇着轮椅去地坛,看太阳升了又落,看树叶绿了又黄,看老太太带着小孙女散步,看中年人扛着鸟笼走过——忽然就懂了,他写的不是地坛,是一个人在绝境里,如何靠着文字和思考,一点点和自己和解,和命运握手。
有天晚上读到“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我忽然放下了心里的焦虑。我之前总急着“写出好文章”,却忘了“好文章”的前提,是先做一个“能看见生活、能读懂人心”的人。就像史铁生不是天生就会写地坛,他是在轮椅上坐了十年,看遍了地坛的晨昏,想透了生死的意义,才把那些心里话落到纸上。
从那以后,我不再把读书当成“积累写作素材”的任务,而是当成“照镜子”的过程——读苏轼的《定风波》,看到他“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才懂真正的豁达不是没经历过苦难,是经历过“乌台诗案”的贬谪、“食无肉,居无竹”的窘迫,依然能在东坡上种庄稼、酿美酒,把日子过成诗;读杨绛的《我们仨》,看到她写“我一个人,怀念我们仨”,没有撕心裂肺的哭嚎,只有平静的叙述,却让我明白“温柔”不是软弱,是经历过生离死别后,依然能守住心里的温度;读鲁迅的《野草》,看到他“于无所希望中得救”,才敢面对自己心里的“怯懦”——以前写文章总怕得罪人,不敢说真话,后来才懂,文字的力量,恰恰在于敢直面真实,哪怕那真实里有自己的不堪。
这些年,我在书里见过太多“活法”:有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狂傲,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悲悯,有李清照“生当作人杰”的刚硬,也有汪曾祺“家人闲坐,灯火可亲”的平淡。每读完一本书,就像和一位智者聊了次天,他们不会直接告诉我“你该怎么做”,却会让我在心里慢慢清晰:我想成为一个有温度、有风骨、能在浮躁世界里守住自己的人。而这份“清晰”,就是读书给我最好的礼物——它让我不再随波逐流,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
二、读书是搭起智慧的阶梯:把别人的经验,变成自己的底气
有次和一位老编辑聊天,他说:“写作者就像厨师,肚子里得有’存货’——你吃过的菜、见过的调料、学过的做法越多,才能做出有味道的菜。读书就是攒’存货’的过程,你读的每一本书,都是在给你的’厨房’添调料。”
我深以为然。刚开始写作时,我总犯一个错:想写某个话题,比如“故乡的秋天”,脑子里只有“秋天很美,树叶黄了,果子熟了”这样空泛的句子,写不出细节,更写不出感情。后来我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看他写高邮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读老舍的《济南的冬天》,看他写“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萍上冒着点热气,水藻真绿,把终年贮蓄的绿色全拿出来了”;读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看他写“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原来写“秋天”不用喊“美”,只要把“鸭蛋的红油”“水藻的绿”“落蕊的软”写出来,读者自然能感受到秋天的味道。
这些细节,不是我凭空想出来的,是从书里“偷”来的。后来我写自己故乡的秋天,就学着他们的样子,写外婆在院子里晒柿子:“柿子要选带点软的,蒂把儿剪平,用细麻绳串起来,挂在屋檐下。晒上十天半月,柿子皮会皱起来,像老太太的脸,咬一口,甜得能粘住牙齿,还带着点太阳的味道”;写村口的老槐树:“秋风一刮,槐树叶就往下落,铺在地上,踩上去沙沙响。我和小伙伴会捡最完整的叶子,夹在课本里,到冬天翻开,还能闻到秋天的气息”——那篇文章后来被一家刊物转载,编辑说“读得见烟火气”,其实这份“烟火气”,是汪曾祺、老舍他们用文字教我的。
读书不仅能教我写细节,更能帮我打开看世界的视角。以前我写“挫折”,总喜欢写“我好难,我要加油”,显得特别单薄。后来读《人类群星闪耀时》,看亨德尔在瘫痪、失明的打击下,写出《弥赛亚》;看斯科特探险队在南极的暴风雪里,明知必死,依然坚持记录科考数据;看歌德在82岁时,还在修改《浮士德》——忽然就懂了,“挫折”不是只有“难过”,还有人在挫折里坚持、在绝境里创造。后来我写一篇关于“坚持”的文章,就把亨德尔的故事写了进去:“亨德尔瘫在床上时,医生说他再也站不起来了。可他每天早上都挣扎着坐起来,用颤抖的手弹琴。有天他弹到一段旋律,忽然哭了——那是《弥赛亚》里’哈利路亚’的雏形。后来《弥赛亚》演出时,全场观众站起来鼓掌,连英国国王都站了起来。原来挫折不是命运的终点,是让我们在低谷里,听见心里的声音。”
这样的例子,书里还有很多:钱钟书先生“横扫清华图书馆”,把书里的知识变成自己的“围城”;杨绛先生精通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却还在晚年学电脑,只为整理钱钟书的学术著作;路遥写《平凡的世界》,花了六年时间,读了近百部中外名著,跑遍了陕北的农村、煤矿,才写出孙少平、孙少安的故事——他们都在用行动证明:读书不是“无用功”,你读的每一本书,都会变成你的智慧、你的底气,在你需要的时候,帮你跨过难关,写出有力量的文字。

三、读书是培养共情的土壤:在别人的故事里,学会温柔待人
我以前是个特别“自我”的人:朋友跟我吐槽工作不顺,我总说“这有什么,你再忍忍就好了”;家人跟我聊生活的烦恼,我总觉得“这点小事,没必要纠结”。直到我读了《红楼梦》,才慢慢学会“共情”。
第一次读《红楼梦》,我喜欢林黛玉的才情,讨厌薛宝钗的“世故”;喜欢史湘云的爽朗,讨厌赵姨娘的“刻薄”。可后来再读,我忽然懂了:薛宝钗不是“世故”,她从小就知道“家道中落”的压力,知道要帮母亲分担,所以才会“随分从时”,对每个人都温和;赵姨娘也不是天生“刻薄”,她在贾府里地位低下,连自己的孩子都看不起她,她的“尖酸”,不过是想保护自己的一点可怜的尊严。
有一回读到“刘姥姥进大观园”,以前我总笑刘姥姥“土气”,笑她把鸽子蛋当成“小鸡蛋”,笑她被王熙凤捉弄着插满满头的花。可这次读,我看到刘姥姥离开贾府时,把王熙凤给的银子和衣服小心地包好,说“俺们庄稼人,没什么好东西报答,只能明年多送些新鲜的蔬菜来”——忽然就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也是农村人,每次来我家,都会提着一篮子自己种的青菜、萝卜,说“这是没打农药的,你们城里买不到”。以前我总觉得“这点菜值不了多少钱”,现在才懂,那篮子菜里,装的是她最朴素的心意。
从那以后,我再听别人说话,不再急着下判断,而是试着“走进”他们的故事。朋友说工作累,我会想起《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在煤矿里干活的样子,说“我知道你每天加班到半夜,肯定特别累,要不要先歇两天”;家人说照顾老人辛苦,我会想起《我们仨》里杨绛照顾钱钟书的样子,说“你每天要做饭、要陪老人说话,肯定没好好休息,我来帮你分担点”——慢慢的,我发现朋友愿意跟我多说心里话,家人也说我“变温柔了”。
其实这份“温柔”,是书教我的。读《小王子》,我懂了“驯养”不是“占有”,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才使你的玫瑰变得重要”;读《解忧杂货店》,我懂了“每个来咨询的人,心里都有答案,我们要做的,只是帮他们看清自己的心意”;读《山茶文具店》,我懂了“一封手写的信,能传递比文字更重的温度”——这些书里的故事,让我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每个看似“奇怪”的行为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原因。而读书,就是让我们在别人的故事里,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学会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
四、读书是对抗平庸的武器:在琐碎的日子里,守住心里的光
我认识一位阿姨,她是小区里的保洁员,每天早上五点就起来打扫卫生,晚上七点才下班。按理说,她的日子应该是“柴米油盐”的琐碎,可我却经常看到她在休息时,坐在花坛边看书。
有次我问她:“阿姨,您每天这么累,怎么还喜欢看书啊?”她笑着说:“年轻时没机会读书,现在觉得读书能让我’歇一歇’。比如我读《汪曾祺散文集》,看他写炒鸡蛋、写煮毛豆,就觉得我每天做的饭,也挺有滋味的;读《朱自清的散文》,看他写’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我晚上下班走在路灯下,就会看看月亮,觉得日子也没那么苦。”
后来阿姨还跟我说,她开始写日记了。不是写什么大事,就是写“今天打扫卫生时,看到一个小朋友把垃圾扔进垃圾桶,真懂事”“今天买了一块钱的青菜,炒着吃真甜”“今天读了《城南旧事》,想起我小时候在农村的日子”。她说:“以前我总觉得自己的日子没意思,现在写着写着,觉得每天都有值得记下来的事。”
阿姨的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以前我总觉得“平庸”是个可怕的词,怕自己一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可读了越来越多的书,我才懂:“平庸”不是“普通”,是“放弃对美好的追求”;而读书,就是对抗“平庸”最好的武器——它能让我们在扫大街时,依然能看见月亮的美;在煮面条时,依然能想起汪曾祺写的“人间至味是清欢”;在照顾孩子时,依然能读一首诗,守住心里的光。
我还有个朋友,她是全职妈妈,每天要带孩子、做饭、打扫卫生,日子过得像“陀螺”一样转。可她每天都会在孩子睡着后,读一个小时的书。她说:“读《傅雷家书》,我懂了怎么跟孩子沟通,不再动不动就发脾气;读《曾国藩家书》,我懂了’慢一点没关系,只要坚持就好’,不再焦虑孩子的成长;读《女性的觉醒》,我懂了’全职妈妈也可以有自己的追求’,现在我还在网上学写作,已经发表了好几篇文章。”
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大人物”,他们的日子也很普通,可因为读书,他们的日子里多了一份“不一样”——这份“不一样”,不是钱,不是地位,是心里的充实,是眼里的光,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能笑着走下去的勇气。而这,不就是“变好”最好的样子吗?
结语:纸页间的修行,是一辈子的事
现在的我,依然每天读书。有时候读名著,有时候读散文,有时候甚至会读一本儿童绘本——比如《猜猜我有多爱你》,看小兔子把手臂伸得长长的,说“我爱你有这么多”,依然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有人问我:“你读了这么多书,到底有什么用?”其实我也说不出具体的“用处”,但我知道:因为读书,我不再害怕孤独,因为书里有无数的灵魂陪着我;因为读书,我不再焦虑未来,因为书里有无数的故事告诉我“慢慢来,会好的”;因为读书,我写出的文字里,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真诚,多了一份能让读者感受到的“心意”。
对于写作者来说,读书就像“修行”——我们在纸页间汲取养分,在文字里打磨心性,把读过的书、见过的人、走过的路,一点点熬成自己的风格,熬成心里的光。而这份“光”,不仅能照亮我们自己的路,还能照亮别人的路。
我始终坚信:书读多了,人真的会变好。不是变成“完美的人”,而是变成“更真实、更温柔、更有力量的人”;不是变成“了不起的人”,而是变成“能在平凡的日子里,守住心里的光,写出有温度的文字的人”。
往后的日子,我还会继续读下去,继续写下去——在纸页间修行,在文字里成长,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过成有书、有字、有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