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常困惑:小区电梯广告、停车场收费、快递柜进场费,这些钱到底该归谁?长期以来,小区“公共收益”多是一笔“糊涂账”,侵占、挪用问题频发,不少业主的合法权益默默受损。

好消息来了!兰州市住建局拟定《兰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直接划清边界:小区9大类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这篇通俗解读帮你把“共有钱包”算明白、管清楚,每一位业主都该收藏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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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你的“共有钱包”里,到底有哪些钱?

公共收益,简单说就是“用小区大家共有的地方/设施赚钱,这笔钱归全体业主”。《办法》明确列出9类“业主共有收益”,看完直接对号入座:

1. 停车收入:小区共有道路、公共场地收的停车费(不是产权车位的费用哦);

2. 场地/设施收益:共有场地办商业活动的收入,以及快递柜、自动售水机、充电桩等进场给的费用;

3. 广告收入:电梯里、单元门、小区外墙、灯箱等内外广告的收益(这是最常见的“糊涂钱”);

4. 文体设施收益:小区共有健身器材、活动室等对外经营或收费产生的收入;

5. 配套房屋收益: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用房、公共活动房,出租或对外使用赚的租金/使用费;

6. 占地补偿:通信基站、信号塔等设备装在小区楼顶/场地,运营商给的占地费;

7. 各类补偿/残值收入:属于业主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以及淘汰的共有设备(如旧健身器)变卖的钱;

8. 利息收入:公共收益存在银行专户里,产生的“钱生钱”利息;

9. 其他合法收入:所有依法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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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看清:这笔“共有财产”,怎么管才不糊涂?

光明确归属不够,管好才是关键!《办法》分2个阶段+多重监督,给公共收益上“安全锁”:

1. 分阶段管理:按“业主大会是否成立”划分

前期物业阶段(没成立业主大会):由物业公司开“公共收益专用账户”,每季度至少把50%的收益转入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小区的“养老钱”),社区全程监管;

业主自治阶段(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由业委会(或委托的管理单位)开独立专户,专款专用,绝对不能和物业费、其他收入混在一起,街道和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2. 强化监督:让钱“晒在阳光下”

鼓励把“社区监督公共收益收支”写进小区管理规约;

社区可成立专门的账务监管小组,审核业委会的收支情况,杜绝“暗箱操作”;

所有经营行为不能影响业主生活、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也不能私搭乱建(比如为了装广告占消防通道,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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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规:小区9类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侵占将追责!

三、划重点:公共收益能怎么花?有“正反清单”!

这笔钱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不是谁想花就能花!《办法》明确“能花的”和“不能花的”,清晰不踩坑:

可以花的(正面清单)

补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比如修电梯、补外墙漏水时用);

维修、更新小区共有部分(如修路灯、换单元门),以及应急处置(如水管爆裂抢修);

给小区房屋买保险、做安全“体检”的费用;

筹备、召开业主大会的费用;

业委会的必要工作经费(如打印资料、开会经费);

小区共有部分的水电公摊费用(如楼道灯电费)。

不能花的(负面清单)

开发商/施工单位该承担的维修费用(比如房屋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维修);

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单位该承担的管线维修费用(比如水管坏了,该水务公司修的,不能用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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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亮红线:违规后果超严重,谁动谁担责!

为了让新规落地,《办法》直接划“高压线”,违规代价极大:

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只要挪用、侵占公共收益,都会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罚款、责令整改等);

要是故意隐匿、销毁公共收益的账册、凭证,情节严重的,直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业主必看:3步维护自身权益,做小区“当家人”

新规的核心,是把公共收益的“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还给业主。作为小区主人,你可以这样做:

1. 主动学:把这篇解读看懂,清楚自己的权利,知道小区哪些钱该归大家;

2. 多关注:留意小区公共收益的公示情况(比如物业/业委会有没有定期贴收支明细);

3. 敢维权:发现有人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直接向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或社区举报,用新规当“武器”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小区的公共收益,每一分都该用在“刀刃上”——修更好的设施、办更贴心的活动,让家园更舒适。只有把这笔钱管清楚、用明白,才能真正实现“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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