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了一回蒜
罗麟的画
两个朋友的书画工作室挂牌,我去捧场,入场仪式很特别:净手。用泡着鲜花的清水洗手。
忽然觉得很新奇。
已经很少有这种仪式感了。你可能会觉得,这太装了。
其实仪式就是一种“装”,就看装得是否合适。
认识一个人,临结婚时差点和女友掰了,女的要办婚礼,他不肯,说是太累人,没必要。
有一天他说了实话:婚礼的仪式感太强,轰轰烈烈的,万一以后过不下去,都不好意思离婚。
罗麟的画
这厮未结婚就想着离婚!不过,另一方面,说明他对仪式有“敬畏心”。
婚礼仪式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当着亲朋好友,证婚人——西式还有牧师——的面,双方互相交换戒指,不管有没有发誓不离不弃,都包含白头偕老的意思。
这种约束,对于他来说,就是要守信。
感觉他比那些不把仪式当一回事,该发誓就发誓、该背叛还背叛的要高尚一点。
古代讲礼治,仪式繁多是中国的文化特征之一。一生以克己复礼为己任的孔子以身作则,仪式感特别强,吃饭“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见国君“鞠躬如也,如不容”——进门像鞠躬,缩成一团。要知道他可是个彪形汉子。
仪式的作用不外三种,一是表达情感,二是构建秩序,三是传递价值。
与仪式连在一起的,是恭敬、整齐、庄严、肃穆。
“国之大者,唯祀与戎”,国家最重要的事都与仪式有关。不仅祀有繁琐的仪式,戎也一样有:出征时要誓师,包括祭天地、告庙,宣檄、衅鼓、授旗,以示“师出有名”。如果军旗被吹折,会被认为是不祥之兆。
连刚的画
沉浸在这种仪式文化中,先人生活的仪式感尤其强烈,忠孝仁义、尊卑贵贱,设计各种繁文缛节。孔子的学生子路与人搏斗,临死前不顾刀砍到脑袋,先把帽带系好。
像子路这种仪式感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例子很多。有完人之称的曾国藩“语迟行缓”也是一种。我认识一位作家,说话做事一板一眼,西装毕挺,皮鞋锃亮,饮茶一定要双手捧杯。一句话,活得“仪式感满满”。
但过强的仪式感,容易变成令人生厌的形式主义。
有一段时间非常流行签“承诺书”,不吸毒,不酒驾,考试不作弊、写论文不抄袭、搞统计不弄虚作假、医生不收红包、过年过节不收礼……古人一诺千金,变成今人一诺如戏。
经常的做法是印一张4A纸,一二三四,甲乙丙丁,在“承诺人”后面的空格填上名字即可。
它没有丝毫的仪式感,深度怀疑有多少人把这签名当一回事,我不只一次见到让人代签的。因为程式太过浮皮潦草,大家甚至忘记了它是一种承诺。
都说信用缺失,跟承诺的泛滥不无关系。
连刚的书法
在没有仪式感的时代,人们生活过得马虎、粗糙,生活缺乏精致;在仪式感拉满的时代,又变成繁文缛节,备受折腾。
说不好这仪式感是好还是不好。也许该讲究时讲究,不该讲究时不讲究,恰当就好。
回到前面,那天跻身在队伍中轮流净手时,忽然感觉,在承诺不当一回事的当下,如此庄重地净手,对艺术平添了几分虔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