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孩只是小大人”?古代根本没“童年”这个概念
在很多古文明里,一旦婴儿期结束,孩子就被视为“预备成人”。他们干重活、承担家庭责任,却几乎不被当作一个心智、需求都与成人不同的独立个体。直到青春期来临,他们就“自动”成为社会正式成员。
在欧洲,对待儿童主要有两种模式:犹太式和罗马式。但两者共通的一点是:孩子是父母的财产。区别只在于,罗马父亲有权处置子女(包括贩卖甚至处死),而犹太律法严禁杀婴。
#2.“父为子纲”:爱是真的,自私也是真的
古罗马后来也出台了一些保护孩子的法律,但听起来非常讽刺——比如,如果一个父亲把儿子卖去当奴隶超过两次,才会被剥夺监护权。
而且,这些法律只保护罗马公民的孩子。奴隶的孩子?就像牲口一样,死在街上也没人在意。
父母当然也爱孩子,病了会担心,死了会悲痛。但这种爱常常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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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食物不够,先给父亲吃,因为他是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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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好吃的,父亲先吃,或者拿最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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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7-10岁就必须下地、进作坊、带弟妹,成为劳动力。
#3.“童年”?不,你是童工
贫困家庭的孩子从小就要干活,这我们多少都知道。但贵族的孩子也好不到哪去:他们3、4岁就要开始学习,5岁能说几门外语,还要严格遵守礼仪、维护家族荣誉——他们没有放纵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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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被塞进烟囱里做清扫,窒息死亡只算“意外”; -
孩子在矿场、染坊、制帽厂(接触水银)工作,工资远低于成人,却承担同样甚至更高的风险。
#4.连玩耍,都是被禁止的
孩子当然爱玩。但在农民家庭,大人觉得游戏是“游手好闲”;贵族和教会则认为游戏“无用、堕落”,不如背诗做题。
#5.控制身体,规训本能
过去的大人,似乎总想尽快把孩子“捏”成小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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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被紧紧裹在襁褓里,不能动弹,痛苦不堪; -
中世纪贵族甚至给婴儿穿“儿童胸衣”,以求体态像成人; -
为了控制排便,大人定期给孩子灌肠,甚至按时打屁股“预防不乖”。
#6.被默许的性剥削:黑暗中最暗处
更可怕的是,历史上长期存在对儿童的性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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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长男孩侵犯年幼男孩,在某些文化中被视为“传递男性气概”; -
女孩被兄长、表亲侵犯,却被视为“婚前练习”; -
即使东窗事发,也常怪罪孩子“诱惑大人”,加害人却不受谴责。
#结语:童年,是一场文明的进步
所谓的“快乐童年”,其实是很晚近的发明。它是城市中产阶级兴起后的产物——只有经济条件允许,大人才“让”得起孩子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