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枢在《论草书帖》里,把黄庭坚的草书批得挺狠,说黄庭坚把草书彻底玩坏了,根本没法救。
鲜于枢认为:张旭颠逸偶越法度,怀素守法多古意,高闲用笔粗得六七,黄庭坚则“大坏不可复理”
其《论草书帖》原话是这么说的:“张长史、怀素、高闲皆名善草书。
意思是:张旭、怀素、高闲都是以擅长草书闻名的。
长史颠逸,时出法度之外。
意思是:在鲜于枢眼里,张旭的草书虽然写得癫狂飘逸,偶尔不按规矩来,但好歹还有可取之处;

怀素守法,特多古意。
意思是:怀素呢,守着老规矩,带着股子古雅劲儿,挺不错;
高闲用笔粗。了,十得六七耳。
意思是:就连高闲,虽说用笔有点粗糙,也还能学到传统的六七分本事。
至山谷乃大坏,不可复理。
意思是:可到了黄庭坚这儿,鲜于枢觉得他那草书把老祖宗的规矩全给砸了,简直没一点道理。
其实就是俩人对草书的理解不在一个频道上:鲜于枢认的是晋唐传下来的那些规矩和老味道,可黄庭坚偏要搞创新,把写字的速度放慢,笔锋来回顿挫,还特别讲究字与字之间的空白布局,不再追求一笔到底的流畅。
这种新花样,在守着老规矩的鲜于枢看来,自然是没法接受,才说出这么冲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