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科尔姆·托宾还是萨莉·鲁尼的作品中,你都或多或少会看到埃德娜·奥布莱恩的影子。作为现代爱尔兰文学的重要代表之一。她以敏锐的女性视角和大胆揭示爱尔兰社会的禁忌话题闻名,尤其关注女性的情感、自由和身份认同。如今,她经典的“乡村女孩”三部曲(国内译为《出走》三部曲)与自传《我无惧声民狼籍》已出版,或许是时候更完整地认识这位被忽视已久的爱尔兰女性作家了。以下是关于这本自传的评论。
埃德娜·奥布莱恩的回忆录揭示了一个勇敢、美丽、有时又无助的女人,讲述了她如何从压抑走向创作自由的过程,尽管这一写作过程对她来说可能是一种“煎熬”。
奥布莱恩本不想写自传。18个月前我采访她时,她曾激烈地咒骂自己,竟然被她的经纪人艾德·维克多说服去尝试如此疯狂的事。她说,每一个句子,每一个字,对她来说都是纯粹的煎熬。我当时很困惑。她的回忆录是要爆料情史吗?不是。“重点不在于对方是汤姆、迪克还是哈里,”她叹气道,“重点在于这段旅程。”
我现在当然明白了,她说的这些只有一半是真的。我确信这本回忆录写起来很困难,如此悲怆的书不可能写得轻松,书中也的确有些时候显得极其忸怩:她的一位政客情人(据说,她对这位野心勃勃的男人的激情如此强烈,以至于与他同居期间她几乎写不出一个字)只被称为“洛金瓦”(Lochinvar,化名),关于他,她几乎什么都没透露,只给了一个明显的暗示,说他极其虚荣。如果你想看的是明星的名字,她倒是给了一箩筐。其中客串登场的人物包括保罗·麦卡特尼 (Paul McCartney)、戈尔·维达尔 (Gore Vidal)、肖恩·康纳利 (Sean Connery)、玛格丽特公主 (Princess Margaret),最令人惊讶的是杰奎琳·奥纳西斯 (Jackie Onassis),她曾告诉奥布莱恩,奥布莱恩是“这个星球上她最爱的三个人之一”。(我怀疑她这位新晋挚友并不相信这话)
这本书像奥布莱恩的所有作品一样,始于爱尔兰。她1930年出生在克莱尔郡图姆格拉尼 (Tuamgraney, County Clare) 一个叫德鲁斯伯勒的住所。这个家族曾经富有,但当时已陷入贫困。你或许会以为她那个赌徒兼酒鬼的父亲会主宰这些篇章,但占据篇幅的却是她的母亲莉娜。奥布莱恩并非一个最喜欢与女性为伴的人:她的书清楚地表明,她的朋友大多是男性。然而,她的母亲是个例外。
当奥布莱恩还是个小女孩,刚开始编故事时,她渴望“钻进去,就像我试图重新钻回母亲的怀抱一样。她的一切都让我着迷:她的身体、她的存在、她的粉红色束身衣、她的怪癖以及她容易陷入的痴迷。”她对莉娜的记忆清晰但极其怪异。男人来访后,她会嗅闻他们坐过的座位,看他们是否放过屁。当一个路过的补锅匠偷走了她的好鞋时,她的悲伤甚至延伸到了“鞋尖孔眼周围凝结的鞋油小虫”。
奥布莱恩在一所女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里她爱上了一位修女。圣诞节时,她虔诚地给修女买了一双粉红条纹的床上袜。之后,她搬到都柏林接受药剂师培训。正是从一家药店的柜台后面,著名作家欧内斯特·格布勒 (Ernest Gébler) 将她“摘”走了:这个男人让她打破了体面,最终也让她离开了爱尔兰。她母亲是从一封匿名信中得知她决定搬去和他同居的,那封信放在她做完弥撒出来时骑的自行车座垫上。
奥布莱恩常谈及接下来发生的事,但在书里她写得更加深入,仿佛她一直保留着这段真实的故事。她和格布勒逃往马恩岛,结果她父亲和他的手下(其中包括一位来自西多会修道院的院长)乘坐私人飞机追了过来。看来,这次决裂必须冷酷无情。她躲在一个陌生人的房子里,等飞机安全飞走后,格布勒给她的父母写了一封信,这是“一封恶毒的信,毫不留情地指责他们”,她签了名。此后不久,他们搬到了伦敦西南部的郊区。
在伦敦,冷面的格布勒建立了一套比她逃离的那个环境更严苛的管制制度,充满惩罚且令人孤独。然而,最终摧毁他们关系的是他的嫉妒,因为奥布莱恩到伦敦后不久就写出了小说《乡村女孩》(The Country Girls)(1960年)[也就是《出走》三部曲中的第一步],一举成名。她离开了格布勒,两人为两个儿子的监护权打了一场官司。赢得官司后,奥布莱恩开始了波西米亚式的生活(孩子们被送到汉普郡的贝达莱斯寄宿学校,这在她为了孩子大闹一场后显得有点出人意料)。
后来她与罗伯特·米彻姆 (Robert Mitchum) 同居(“一个街头诗人,带着咄咄逼人的魅力”);她在R.D. 莱因 (R.D. Laing) 的指导下服用迷幻药(这人对奥布莱恩来说,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她在切尔西的大房子里举办喧闹的派对(拉里·奥利弗 (Larry Oliver) 唱歌,哈罗德·威尔逊 (Harold Wilson) 跳舞,英格丽·褒曼 (Ingrid Bergman) 则穿着带毛领的大衣到场)。她将这一切娓娓道来,非常优美。过往恩怨被极其巧妙地了结,那种隐含的苛责要过一会儿才慢慢显现。
随着奥布莱恩年纪渐长,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略显逊色。出现了一些重复,文风也变得黏稠、更晦涩。也许更近的时代对她来说不那么鲜活了,或者仅仅因为写作生涯就是如此,不那么有趣了。不过这无关紧要。前半部分如此精彩,如水晶般清澈真实,再抱怨就显得小气了。奥布莱恩是我们仅存的几位文风深处蕴藏着《圣经》和礼拜仪式韵律的作家之一,这赋予了本书某种分量;我读它时,几乎带着一种哀悼的心情。
至于作者本人,你会对她有清晰的感知。她并不如你想象中那样在意自己的形象。有人曾向我形容她是“一半莫德·冈 (Maud Gonne),一半简·方达 (Jane Fonda)”(顺便提一句,后者也是她的老友)。不过这并不完全准确。尽管她如此美丽,如此勇敢,但有时她让自己显得如此无助:不会开车,不会游泳,她的浪漫主义情怀总如影随形,像某种无法逃脱的魔咒。她的书里人物众多,然而她,永远是个作家,而且似乎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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