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苏轼在《论书》中提出:“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此处“严重”非今义,实指严肃厚重之气韵。

此观点为理解中国书法的辩证关系提供了关键。

第十三届全国书法篆刻展览,作品整体呈现出对传统笔法系统的批判性继承,在取法多元中寻求个性表达。

楷书与草书的技法互渗在书法理论中早有共识。

孙过庭《书谱》阐明:“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 楷书以点画构建形体,笔锋运动藏于内部;草书则外露笔势,以运动轨迹塑形。

清代蒋和进一步阐释:“真书之用使转,如行草之有牵丝,合一不二,神气相贯。” 二者本质皆需内在气韵贯通,不过一显一隐。

苏轼的“四难说”(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直击书体本质矛盾。

楷书易陷板滞。唐代因科举“书判取仕”,士人追求工整,导致字形趋同如算子,丧失天然姿态。宋人姜夔批评此现象:“真书以平正为善,此世俗之论,唐人之失也。” 并举钟繇、王羲之为例,赞其“潇洒纵横,何拘平正”。

草书易流轻浮。放纵易得,凝重难求。草书若缺乏楷书根基,则易显油滑浮躁。故苏轼强调草书需具“严重”之气,方为高格。

清代冯武以人体动作为喻:“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未有未能立而能行,未能行而能走者也。” 此喻揭示楷书为根基之理,但未否定书体间互补性。

明代项穆在《书法雅言》中概括:“真以方正为体,圆奇为用;草以圆齐为体,方正为用。正能含奇,奇不失正。” 道破二者互济的本质。

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国展十三届·草书精品高清图辑

清人宋曹将法度归于自然表达,为“飘扬”提供实现路径。在国展相关行书、楷书作品中可见,优秀创作者往往贯通各体,楷书行笔隐含使转之速,草书结构不失点画之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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