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国际人权公约有三个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A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B公约)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 (B公约议定书)。
后两个就不用看了,不好谈论。
我们就看看A公约:
第二条(二):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分。
第十条(三):应为一切儿童和少年采取特殊的保护和协助措施,不得因出身或其他条件而有任何歧视。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一视同仁,这就是人权,他们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待遇,这是人类文明和法治进步。
我们这块土地上五十年代就有了这样的法律,这是了不起的进步,而且在现实当中也是跑得通的,绝对不是一群低认知女性打着道德大旗就能把它推翻在地的。
当然了,这些低认知女性也不能直接攻击《民法典》,所以她们就否认法律里有相关的条款,愚蠢或恶毒地认为就是我想要翻天,想要把非婚生子扶正。
比如下面这位:
平台也是拉偏架,别人骂我可以,我骂回去就不让……
无所谓了。
不过还有一些更离谱的。
比如有一批低认知女性,认为给非婚生的孩子平等待遇,会影响她的孩子考公。
这个逻辑好像是这样的(各位帮我一起看看对不对):
如果爸爸犯罪,会影响孩子考公。
但是,非婚生子没有爸爸,所以也就不会有一个犯罪的爸爸,自然也就不会影响他们考公。
如果非婚生子的爸爸其实犯了罪,但是因为没有登记父亲的信息,就没有被取消考编的机会,那就会对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该是代入明媒正娶的自己生的孩子了吧)不公平。
我开头以为这大姐神奇的脑回路是一个孤例。

后来我在评论区看到有十几个人提到非婚生子因为爸爸不会犯罪,所以考公占便宜的事儿。
我是一直劝大家怀孩子的时候要补叶酸的,无奈还是有很多人不听劝……
考公是怎么考的?
过笔试、过面试、进拟录取名单、体检、政审。
您内个嫡长子,在笔试面试环节就被别人淘汰了,说明他水平不够,政审是最后一关,是否定掉不合格的人.
笔试被淘汰,根本就走不到政审的,怪别的考生“没有爸爸沾了光”,这是无能狂怒的表现。
大多数低认知女性的问题,就是读书太少而想得太多,错认为自己家那个又胖又粗鲁,欺负女同学的小废物有天分,平时考三百多只是粗心,只要高三或者大四狠狠努力一年,就能上好大学、找好工作,还能考编。
这不就是白日做梦嘛。
我有一点想法,不一定对:
低认知这个特质,男女都有。
不是说这个人是女的,她就没那么愚蠢,她就有基本的判断力。(不谄媚某个性别的话,那就一定要认可这个判断)
当然了,表现形式不一样:
低认知男性,往往是无论如何都结不了婚;
低认知女性,往往是无论如何都离不了婚。
自己没有事业,老公不靠谱至极,平时收获不到任何的成就感,也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
就跑到网上找个博主骂一骂,然后觉得自己虽然一无所长,毕竟情操高尚,骂完再看自己的傻儿子,觉得未来还能指得上他,等他考上了,混个老诰命,开刀儿子能托关系找人,四舍五入享受正处级医药费报销待遇。
老太太哎,老太太,这是刺身唐僧大肠,您啊,享了儿子的福了!
青蛙的世界就是头上的那个井口;
人类的世界,不应该就是一个编。
我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