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寺与峰顶院核心信息对比
历史发展关键节点对比
峰顶院
唐肃宗朝 (756-762):大义禅师开山,创简易庵堂
唐大历十一年 (776):正式营建,占地约 2.2 万平方米
唐顺宗、宪宗:赐号 “慈济”,敕建 “鹅湖峰顶禅院”(807 年)
唐元和十三年 (818):大义禅师圆寂,肉身不坏,供奉寺内
宋淳祐年间:张即之书 “大义道场” 匾额
元明时期:多次兴废,”洪武间立为鹅湖禅林”
万历年间:养菴广心禅师重建,铸大铜佛
清顺治至道光:多次重修,又多次毁于火灾
1966 年:”文革” 期间被毁,仅存遗址
鹅湖寺
唐大历年间:大义禅师初建 (一说为智孚禅师由峰顶院移建)
宋初 (约 960-1000):智孚禅师将峰顶寺舍移至山麓驿道旁,形成下院
宋咸平三年 (1000):真宗赐额 “慈济禅院”
宋景德四年 (1007):改赐 “仁寿禅院”
南宋淳熙二年 (1175):”鹅湖之会”(朱熹、陆九渊等理学辩论),声名远播
明嘉靖年间:寺几废,仅存榱栋
明万历年间:养菴禅师再建,并重修四贤祠
清代:多次重修,与鹅湖书院形成 “三鼎立” 格局
核心关系:峰顶院是鹅湖寺的前身,鹅湖寺是峰顶院的延续和下移
血脉相承:同由大义禅师开创,属同一禅宗法系
空间转移:
北宋初,智孚禅师将峰顶禅院主体移至山麓官道旁,形成鹅湖寺
“峰顶院为上院,鹅湖寺为下院”,构成完整的山寺体系
功能分化:

峰顶院:保持禅宗清修传统,”高踞山顶,远离尘嚣”
鹅湖寺:兼具宗教与文化交流功能,成为学术论辩场所
名称演变:
峰顶院:初名不详→唐赐 “慈济”→宋赐 “慈济禅院”→”大义道场”
鹅湖寺:初为峰顶院下院→宋赐 “慈济禅院”→改 “仁寿禅院”→俗称 “鹅湖寺”
总结
峰顶院与鹅湖寺是同一佛教文化体系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空间位置的展现,共同构成了鹅湖山的核心文化脉络:从唐大义禅师开山 (756-762)→峰顶院创立 (776)→朝廷赐名 (807)→下移建寺 (宋初)→鹅湖之会 (1175)→明清重修→近代衰落。两寺虽空间分离,但法脉相连,共同见证了中国禅宗发展与宋明理学兴起的历史进程,是江西乃至中国佛教文化与学术史上的重要地标。
同治《铅山县志》在“峰顶院”条目下附录了周尚礼所撰写的《寺产记》,我觉得这篇文章客观上帮助我们了解了鹅湖寺的衰亡历史,进而也帮助我们了解明朝峰顶禅院在养庵禅师的住持下中兴的一些背景。我将原文改写成白话文,如同故事,方便大家了解。
周尚礼,字周望,明代江西铅山县人,生卒年:约明万历年间(16 世纪末 – 17 世纪初);曾任广西思恩府知府,后因年老或调任回乡,故自称 “前思恩守”(守,太守,明清时候知府的尊称)。
明万历年间,鹅湖寺因年久失修而倾圮,寺产被民间侵占数十年。周尚礼与当时的官员方公(司理)、郑公(太史)、彭公(戚卿)、叶公(孝廉)等人共同倡议修复,并亲自撰写《寺产记》记录这一盛事。他不仅参与策划,还直接与当地豪强交涉,协助方公通过 “按往籍稽之” 和 “捐俸缗五十金往偿之” 的方式,和平收回了被侵占的寺产,使鹅湖寺得以重兴。他的《鹅湖寺寺产记》文辞优美,叙事清晰,不仅记录了寺产修复过程,还融入了对传统文化的深刻思考,被誉为 “文宗名”,与鹅湖书院的历史地位相匹配。
周尚礼作为明代铅山的文化名人,通过《鹅湖寺寺产记》的撰写和鹅湖寺产的修复,不仅保存了一处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也为我们了解明代地方官员如何保护传统文化提供了生动案例。他的 “鼎立共存” 理念,体现了中国古代文人 “以文载道” 的文化担当和对传统文化的珍视。
周尚礼:《鹅湖寺寺产记》(改写)
距离铅山县城十五里的地方是鹅湖寺,这座寺庙是唐代大义禅师开创的。寺庙左边是鹅湖书院,正是朱熹、吕祖谦、陆九渊、陆九龄四位先生讲学的场所。书院坐落在山脚下,中间只有几间房屋,县令常会带领生员们在这里祭祀先贤、探讨学问,累了就歇在这儿,兴致来了就四处游览,活动范围往往离不开寺庙周边。
几百年来,寺庙和书院就像鲁国的灵光殿那样岿然屹立,三足鼎立般并存于世。可随着年代久远,两者都渐渐坍塌破败。前太史刘云峤先生、前任县令唐继山先生,原本计划一起重修它们。没想到书院刚修复完工,唐县令就调任离开了,寺庙的重修工程就此搁置,没能继续,寺里的僧人也渐渐四散离去,就连寺庙所属的山林和田地,也慢慢被民间侵占了。
万历甲寅年冬天,司理方公来铅山主持政务,途中经过书院,驻足徘徊、瞻仰祭拜,只见书院面貌崭新。可当他询问起昔日的鹅湖寺时,却发现早已一片荒芜、萧条不堪。恰逢我(周尚礼)和时任太史的郑方水先生、官员彭子佩先生、举人叶蘅皋先生,还有生员周新盛、张肇潜、王社膺、桂以华等人,先后向方公讲述了寺庙的往事,并且对他说:“寺庙和书院本该三足鼎立,不能偏废其一。何况寺庙始建于唐代,早在书院出现之前就存在了。从前四位先生早晚在这里钻研、阐明先王的学问,谁能说他们没在寺庙里停留过呢?就连县令春秋两季带领生员祭祀、探讨学问,累了休息、闲时游览,又能去哪里呢?既然有人让它荒废了,难道就没人来复兴它吗?这可是前太史刘公、前任县令唐公一直想做却没能完成的事啊。”
方公听了这番话,顿时生出修复废寺的感慨和决心。当时峰顶有位养菴禅师,传承了大义禅师的宗门风范,是鹅湖寺的嫡系传人,一直把复兴寺庙当作自己的责任。就在这时,有僧人在寺庙的断壁残垣中发现了一块古碑,碑上苔藓剥落,擦拭后仔细品读,发现上面一一列出了属于寺庙的山林产业。可这些产业已经归属民间几十年,实在难以直接收回。人心长久形成的习惯很难改变,要是突然夺走他们已经占有的东西,肯定会引发动乱。没过多久,果然有人向监司投诉,又向御史台告状,相关的公文纷纷下达。
方公见状愤怒地对我说:“难道这些强横有势力的人,真的让寺产无法收回了吗?” 于是他嘱咐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查阅过去的户籍档案逐一核查:档案上登记属于僧人的产业,就归还给寺庙;登记属于民间的,就仍归百姓所有。即便有些产业因年代久远难以变更归属,方公也拿出自己的五十两俸禄,作为补偿给了相关民众。俗话说:“百姓不懂什么仁义,能让他们得到好处的,就认为是有德之人。” 民间这才安分下来,没有了怨言。之后方公将此事上报御史台,得到了批准。不久后,笡县令到任,又把情况上报监司,也获得了认可,众人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
这次修复和追回寺产的事情,凡是该开创的都先做好铺垫,凡是该举办的都做得恰当得体,各方都感到满意,上下也都觉得适宜。这一切都是为了完成前太史刘公、前任县令唐公未竟的事业,实现如今笡县令、郑太史、彭戚卿、叶孝廉等诸位先生的心愿,让寺庙能和书院一起永久留存。而这背后,正是仰赖我朝圣明天子倡导礼教信义的教化之功。方公此举,哪里只是崇尚佛教虚无之说,他不过是把兴废补坠当作自己身为地方官员的本分罢了。
事情办妥后,养菴禅师把整个过程记录了下来,我便提笔写下这篇记。时间是万历丁巳年仲秋,由前思恩府知府、本县人周尚礼撰写,上饶县尉、文人彭璆题写碑额,豫章梅花社社员彭从龙书写碑文,县令笡继良、乡官徐梦龙、举人叶熙囊、徐天斗一同立碑。
【附原文】
去邑之十五里为鹅湖寺,寺乃唐大义禅师之所开剏也。寺左为书院,卽朱、吕、二陆四先生讲学处。书院在山麓,中屋可数椽,县父母率诸生勤俎豆、订异参同,入而憩焉,出而游焉,将于寺乎在。
此数百年来,岿然如鲁灵光,得与书院并存,称鼎立云。属岁久,并倾圯。故太史刘公云峤、前父母唐公继山,图共新之。会书院报成,唐父母以迁去,寺中废不克举,僧亦稍稍散去,卽兹山与田且湮没为民间有矣。
甲寅冬,司理方公来视邑篆,道经祠下,徘徊瞻拜,庙貌如新,访所为鹅湖旧寺,风系索然矣。会余与今太史方水郑公、及戚卿子佩彭公、孝廉蘅皋叶公,并诸生周新盛、张肇潜、王社膺、桂以华等,而先后语之故,且告公曰:“寺与书院可鼎立而不可偏废者。况寺始于唐,在未有书院之先。曩日先生朝斯夕斯,讲明先王之学,安知不于是焉处?卽县父母春秋率诸生勤俎豆、订异同,入憩出游,又将焉往?有其废之,宁无兴乎?此故太史、前父母有志而未逮者。”
公闻之,始慨然有修废之意焉。时峰顶禅师养菴者,阐大义宗风,为鹅湖嫡派,屡以兴复为己任。至是,有僧获古碑于断垣颓壁中,苔痕剥落,扪而读之,凡属寺产在兹山者,悉胪列焉。然业已属之民间且数十载,至不可奈何。人情久则难变,骤而夺其所有,则起而跳梁,项之果诉于监司,又诉于御史台,牒且纷然下。
司理公勃然语予曰:“是豪有力者,殆不可复乎?” 乃属其耆老按往籍而稽之:籍在僧则合移僧,籍在民则合移民,卽日久不可易,为捐俸缗五十金往偿之。语曰:“何知仁义,以向其利者为有德。” 民间始帖然无哗言。于是上之御史台,得报可。既而笡父母至,以其状上监司,俱报可,而后喜可知也。
是役也,有开必先,无举不当,彼此共惬,上下咸宜。凡以成故太史、前父母未坠之绪,而终今笡父母、太史、戚卿、孝廉诸公之志,以并书院于无穷。而仰惟我朝圣天子礼教信义之化,司理公岂徒崇尚虚无,而曰兴废补坠一有司事而已哉?
事竣,养禅师录其颠末于左,而余援笔为之记。时万历丁巳年仲秋,前思恩守邑人周尚礼譔,文宗人尉上饶彭璆篆额,豫章梅花社人彭从龙书丹,县主笡继良、乡官徐梦龙、春元叶熙囊、徐天斗同立石。
第27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