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法律咨询公司似乎成为野草一般,肆意生长,蔓延法律行业各个角落。见到了各种奇葩的操作,比如个体户注册名称“大成律师事务所”、“山东尊安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刑事辩护分公司”……但是今天,编者在社交媒体见到了能亮瞎双眼的公司名称“中国最高人民法律咨询公司”。

经过自媒体曝光,7月4日,枣庄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回复——
根据《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委托镇街办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为委托事项,自2020年3月1日起,由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办理。
2025年6月25日接到区司法局《关于纠正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含“律师事务所”问题的函》,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办理单位中心街街道办事处、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与“枣庄市中区赢胜律师事务所”经营者和“市中区大成律师事务所”经营者沟通联系,要求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同时,我局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于2025年6月26日对“枣庄市中区赢胜律师事务所”和“市中区大成律师事务所”名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对枣庄市中区赢胜律师事务所、市中区大成律师事务所及其经营者下达了《枣庄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变更告知书》,要求其在收到行政许可变更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受理登记地点及时办理经营主体名称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经营主体名称变更登记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那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咨询公司,到底怎么区分?
(1)设立依据不同。律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执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设立,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法律咨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设立,是提供法律咨询的公司。
(2)设立程序不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是由县级司法机关受理并进行初审,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准,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法律咨询公司的设立是按照公司设立程序,由工商局颁发法律咨询公司的营业执照。
(3)从业人员不同。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为律师,应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持有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法律咨询公司对从业人员资质没有要求,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