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近年来,食品标签违法的职业投诉举报急剧增加,导致很多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往往疲于应对食品标签投诉举报,根本没有办法腾出手来有效解决企业实际发生的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食品标签相关的投诉举报并非都是标签存在严重的主观食品安全问题(如虚假宣传等),大家审核标签慎之又慎,但是仍然可能存在非故意导致的疏忽(如标签中有个别错别字),实际对于消费者不会产生误导,也不会产生任何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往往被职业打假人揪住不放,处理不慎可能还会被行政处罚。
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一书明确了目前食品标签瑕疵并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食品标签不符合的行政处罚和第一百四十八条的惩罚性赔偿情况,但是如何界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出现标签问题,如何有效区分食品标签不合格和#食品标签瑕疵,成为摆在我们食品质量经理和标签审核人员面前的难题。

图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2021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食品标签瑕疵的具体适用情形,为企业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以及基层执法者判定标签瑕疵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为什么标签“瑕疵”与“不合格”是天壤之别?
在探讨标签“瑕疵”和“不合格”两者的区别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判定标签瑕疵的核心要素,因为按照目前成文的法律法规并无法将标签瑕疵可能出现的情形列举穷尽,所以在标签被职业打假人投诉后,我们可以按照如下要素先做个判定。
▶ 不影响食品安全(如无毒无害、未改变营养成分)。可能很多小伙伴会发出疑惑,食品标签有问题怎么会影响食品安全呢,这个其实之前就有媒体报道过青岛某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将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潜入医院、商店,瞄准过敏婴幼儿,最后因虚假宣传、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等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警告、罚款240多万元。

图二 媒体报道某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冒充婴幼儿特医乳粉被曝光

▶ 不会误导消费者(普通消费者不会因标签错误产生购买误判)。很多企业为了宣传自己产品的卖点,在食品标签上“大做文章”,进行一些虚假的功能或卖点宣传,消费者会被标签的宣传迷惑。
图三 央视315晚会曝光知名的某品牌“土鸡蛋”实为普通鸡蛋
2.1 标签“瑕疵”与“不合格”法律后果对比
 《食品安全法》对应罚则是目前职业打假人投诉诉求的主要依据,那么《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标签“瑕疵”与“不合格”分别规定了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由于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完整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企业对于标签投诉更在意的是因为行政处罚导致的品牌声誉受损,同时因为标签瑕疵和标签不合格的判定往往存在边界不清晰,且各地执法严格程度不一致,所以我们对于食品标签瑕疵也应该妥善管理。
3、5种标签“瑕疵”典型案例及合规指南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列出了6种标签瑕疵具体情形,以下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说明,并给出具体合规建议,方便大家在日常审核过程中能有效避坑。

3.1 文字与格式类瑕疵

3.1.1 文字符号格式不规范
▶ 典型错误:
● 强制标示内容字号<1.8mm(如营养成分表文字过小);
● 外文字号>中文(如英文“Net Weight”比中文“净含量”更大);
3.1.2 错字、多字、漏字、繁体字问题
▶ 典型错误:
● “营养成分”被标注为“营养成分”;
● “蛋白质”被标注为“蛋白貭”。
3.1.3 外文翻译不准确
▶ 典型错误:
● 将糖果翻译为sugar;
3.2 净含量(规格)及贮存条件标注瑕疵

3.2.1 净含量(规格)格式不规范

▶ 典型错误:

● “净含量”被标注为“净重”;

●  “lkg”被标注为“1000g”或“2斤”;

3.2.2未标注贮存条件(没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时)

▶ 典型错误:

 产品标准对贮存条件没有特殊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未标示贮存条件;

关于标签“瑕疵”,看这一篇就够了!

3.3 配料俗称或简称不规范

▶ 典型错误:
 “L-苹果酸或DL-苹果酸”,在标签上标注为“苹果酸”;
 “碳酸氢钠”,标注为“食用碱”;
 “酱油(含焦糖色)”被标注为“老抽”;
3.4 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问题
3.4.1 排列顺序不规范
 典型错误:
 营养成分表中的维生素C,没有按照标准规定的顺序排列在钠项目之后;
 复合配料,在标示原始配料时,未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示;
3.4.2 数值不规范
 典型错误:
 钠含量为260mg/100g,钠NRV%值应为13%,但错误标注为12%;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修约间隔均为0.1,标注时未按此保留1位小数;
3.4.3 单位不规范
 典型错误:
 营养成分表标示维生素C项目时,维生素C单位“mg”被标示为“g”;
 “能量”单位千焦(kJ)标示为“KJ”或“kj”。
3.4.4 “0”界限值不规范
 典型错误:
 某款产品的能量经计算为15kJ/100g,小于“0”界限值17kJ/100g,但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含量直接标示为15kJ/100g,而没有标示为“0”。
3.5 “未添加”宣称问题
3.5.1 对有证据证明未实际添加的成分,标注了“未添加”,但未标示具体含量
 典型错误:
 某款无淀粉火腿肠,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添加淀粉,其在标签上标注了“无淀粉”,但未标示“淀粉含量≤1%”;
GB/T 20712《火腿肠质量通则》:无淀粉火腿肠生产过程中不应添加淀粉,且应满足淀粉含量≤1%。
3.6 其他(口袋条款、兜底条款)
 典型错误:
 标签上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为“见包装某部位”,但未能准确标注在某部位的。
4、这些情况直接判定“不合格”!零容忍!

 未标注强制内容:

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

 故意虚假标注:

如伪造产地、配料表造假或营养成分标示值与实际含量严重不符。

 引发重大误导:

如“低糖”食品实际糖含量超出标准限值。

5、3步流程杜绝标签瑕疵

5.1 设计阶段标准化

 标签管理流程梳理,参与部门职责划分
企业应成立跨部门标签管理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同时制定《标签设计流程图》,规定从需求提出到定稿的节点及责任人,避免推诿。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法规部:主导法规解读与更新,提供合规支持;研发部:提供配方、工艺及成分数据;市场部:规范宣传用语,避免夸大或误导性描述;设计部:负责标签的设计及印前打样确认;质量部:建立审核标准,监督执行流程。
 标签强制标识内容清单确认,结合最新法规更新
依据GB 7718和GB 28050等法规标准,结合产品类别(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等),梳理标签强制性标示的内容,形成内容清单,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定期更新。
 标签文字形成标准化可复制文本,有变化时更新
将产品的标签信息,结合强制标示内容清单,建立可供设计师直接进行复制的标准化文本,避免设计过程中的输入错误(如错别字等)。当产品配方、公司信息等内容发生变化时,该标准化文本应及时更新。
 瑕疵风险清单收集整理,定期更新完善
收集相关法规、历史案例、同行业处罚案例及监管高频问题,形成《标签瑕疵风险清单》,定期更新并嵌入设计流程作为自查工具。
5.2 审核阶段三保险
 初审:公司内部标签合规,实行双人复核
企业应配备专业的食品标签审核人员,并定期对标签审核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对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全面准确的理解。标签审核员需对照产品标签信息标准文本,并按照法规要求,逐项核对、确认标示是否准确合格。另外,对于非强制性标示的广告宣传用语、图案等,也需重点审核。审核过程采用一人主审,一人复核的方式,减少个人疏忽。最后,将审核情况登记在《标签审核原始记录》表中,并附上审核稿,双人签字确认。
 复审:必要时,标签送第三方机构检验
对标签内容存有争议的,或者涉及新品类产品的标签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合规性验证,获取专业报告。
 到货检验:来料检验,需核对样稿,杜绝印刷问题
供应商交付包装材料时,质量部和设计部需对照经审核的电子样稿,检查实物标签以下内容:内容准确性、印刷清晰度、版面完整性、色差与材质等。
5.3 印刷环节校对确认
 打样稿实物双人校对确认
印刷前要求供应商提供实物打样稿,由设计部门与质量部门双人核对。重点核对是否存在色差、文字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漏印、错字的情况,以及字高、警示用语区面积等是否达标,条码是否符合要求等。
 留存审核签字样稿,责任到人
对最终确认的印刷样稿进行存档,保存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记录审核人员、日期及版本号。印刷批次与样稿绑定管理,确保后续生产可追溯。若出现瑕疵,可通过签字记录明确责任环节。

6、小结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企业履行合规义务的核心载体。标签问题不仅可能引发法律风险,还会损害企业品牌信誉。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我们可以通过从上述的“设计、审核与印刷”三个环节入手,来避免标签“不合格或瑕疵”情况,将标签管理从事后纠错转向事前预防。
 一是,设计标准化,降低人为失误概率;
 二是,三级审核,确保标签合规;
 三是,印前校对,确保设计意图准确落地。
附件:《食品标签审核记录表》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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