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雅满门的午梦堂叶氏,是与三国曹氏、北宋苏氏并称的三大文学家庭。与曹、苏两家的区别是,叶氏不仅父子相继、兄弟并起,而且母女相继、姐妹联华,家中的女性也取得了杰出的文学成就。而叶小鸾被认为是林黛玉的创作原型,也并非凭空杜撰。首先,叶小鸾与林黛玉都是才女。其次,两人都有着绝世姿容。第三,两人气质情怀相似,多愁善感,擅长写婉约诗。第四,两人都是未婚早逝。第五,两人都是寄居亲戚家的“孤儿”。鉴于以上,叶小鸾是《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创作原型,不无道理。而叶小鸾父母叶绍袁和沈宜修在成亲之前,也是“两个孤儿”。那这“两个孤儿”是怎样结成良缘的?原来与吴江的四位进士分不开,他们是吴江分湖的袁黄(了凡)、叶重第(道及)和吴江松陵的沈瓒(蕴所)、沈珫(懋所)兄弟,而袁黄、叶重第和沈瓒是明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同榜进士,既是同乡又是同年。
▲叶小鸾
我们先来认识一下男方叶绍袁的父亲叶重第。叶重第(1558—1599)字道及,号振斋。明万历十四年(1586)考取进士后,授浙江山阴知县,将赴任,遭母丧,在家守孝三年。万历十八年,补授蓟州玉田知县。玉田县土地贫瘠,境内有一条交通要道,无论军政界要人或是皇亲国戚,过往时大多歇息驻足,咨横骚扰。加上地方上的豪强势力结成集团,强征暴敛,百姓皆离乡背井去别处求生。叶重第到任后,立条约,禁浮派,蠲免外逃人员的各种差役、赋谷。此令一出,使玉田县顿成“流移争归、宿草尽垦”的可喜局面。明万历二十六年十二月,升贵州按察司提学佥事。 叶重第在玉田任上,勤政清廉,百姓为他建生祠。
▲叶绍袁
再来认识一下女方沈宜修的父亲沈珫。沈珫(1562—1622)字季玉,号懋所。少年时曾想出家,在其兄沈琦的教导下才专致读书。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中进士后,以母病乞归。服满补安徽凤阳府教授,转南京国子监学正。迁刑部主事。后任山东东昌知府。万历四十三年擢山东按察副使。时兖州旱蝗大灾,又有刘好问、孙可训作乱。他先将家室安放置吴江,开仓赈济,擒杀罪魁,招抚逃荒的百姓。第二年,致仕回家,时沂州、东昌百姓把他入祀名宦祠。万历四十五年,沈珫归隐苏州吴山。沈珫子女众多,子十一人,女六人,长女即沈宜修。
▲沈宜修
而最终撮合叶绍袁和沈宜修婚姻的分别是叶绍袁的义父袁黄和沈宜修的伯父沈瓒。袁黄(1533—1606)初名表,字庆远,又字坤仪,初号学海,后改号了凡。祖籍吴江,出生于嘉善县魏塘镇。袁了凡青少年时聪颖敏悟,博学多才,曾受教于云谷禅师,明悟“命自我立,福自己求”真谛。万历十四年(1586)中进士,授河北宝坻知县,在任五年,以民生为本,轻刑重教、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推广水稻种植、减轻税赋、建立社仓、编撰印发《劝农书》等,为官清廉,当地百姓画其肖像并建生祠供奉,被誉为宝坻建县以来“未有之良牧”。万历二十年升任兵部职方司主事,并以赞画随军东征朝鲜抗倭,先后取得平壤大捷、咸镜大捷,亲自筹划安边会谈,对稳定当时局势和东亚地区的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从朝鲜战场归后隐居吴江芦墟赵田村。袁了凡对天文、术数、水利、教育、军政、农政、医药、养生等无不研究,闭门著述,传世著作22部计189卷。
▲《劝农书》
沈瓒(1558—1612)字子勺,号蕴所,沈璟胞弟,沈珫堂弟。明万历丙戌科二甲八名进士。兵部观政,授南京刑部江西司主事,升刑部山西司郎中,秉公办案。万历十九年(1591),出任江西按察司佥书,署某州盐政。万历二十二年,乞归,捐田300亩,在松陵设立沈氏义庄,赡养族中困难者。万历四十年,补广东按察司佥书。刚入粤境便得病,卒于任所。十年后入祀吴江乡贤祠。

叶绍袁和沈宜修连姻还得从万历十四年(1586)说起:这年同时考取进士的叶重第、袁黄、沈瓒先后授山阴、宝坻知县和南京兵部观政。叶重第正要起身赴任时父亲去世,按例在家守孝三年。而袁黄本该后赴任的却先于叶氏知宝坻县。三年夺情期满,叶重第改赴河北玉田任知县。在赴任途中,夫人冯氏生养了叶绍袁(叶绍袁出生前,前有四个哥哥皆早殇)。按习俗,叶重第夫人将出生才四个月的儿子叶绍袁送至宝坻为官的袁黄处抚养,为袁黄义子,故叶绍袁初名“宝生”,后改名“绍袁”,即绍继袁氏之意。
▲叶绍袁寄养在袁家
万历十七年(1589),叶重第任职贵州,后因母病告归,万历二十一年,袁黄从朝鲜战场归隐吴江赵田村,叶绍袁因此回到北厍叶家埭父母身边。由于长期辛劳,叶重第于万历二十七年卒,年41岁,时叶绍袁才12岁。袁黄得知噩耗,作《哭叶道及》诗四首,其中有“百年光景须臾事,况复先生是壮年”之叹。老友去世,袁黄又把义子叶绍袁接到赵田加以培养,叶绍袁15岁参加县试,吴江知县刘时俊亲自面试,击节赞赏,由此声名远播。
▲袁了凡写给沈瓒的信札(作者提供)
再说沈瓒自万历十六年(1588)于江西任上乞归,家居十余年,经常与袁黄诗酒酬唱。沈瓒还聊到他的弟弟沈珫:沈珫在任上,出行不用仪仗,只乘简陋的轿子,在驿站用餐自己付账。当官20余年,两袖清风,结果连自己的子女都养不起,只好把女儿沈宜修等寄养在妹妹家里。因夫人早逝,形单影只,倍感孤独,致仕归家后居然不管十来子个女的生活,为了圆少年时的梦,跑到苏州吴山当了居士,从此不问家事。
自从叶重第去世后,叶绍袁逐渐长大,17岁那年,沈宜修正好16岁。袁黄与沈瓒一商量,叶绍袁和沈宜修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袁黄和沈瓒一致认为叶绍袁和沈宜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叶绍袁的亲生父亲不在了,作为义父的袁黄代义子向岳父沈珫写了《代叶仲韶求亲礼书》:
▲袁了凡代义子叶绍袁求亲礼书(作者提供)
伏念分湖瑞蔼,丝萝联两姓之欢,吴苑云开绮席,缔百年之好。先大人(注:叶重第)旧卷之犹存,家祖母白首沉疴,懼余光之不定,敝箕冷落,岂惟六礼之难遗履倥偬,更有一朝之遽。恭遇尊伯翁(注:沈珫)大人,情怜一体,义笃通家。握内蛇灵,许含珠而作主,胸中马骏,特整辔以完姻。遂令三匝之乌,幸栖玉树,因使九苞之凤,早下琼楼。微迴謦欬之荣,大拜陶钧之赐。某远脉微流,寒林一叶,虽吴旧族,不堕家声,而五尺顽童未谙祖德,全赖收罗之恳,不忘簮履之遗。约在先期,窃比王门坦腹,情非自外,竟投郗氏粧台。谢雀而眼若穿针,乘龙而身知有翼。曝赵衰之日,永冀流暄;戴传说之星,常希借耀,不胜欢忻鼓舞之至。
时间一天天过去,叶绍袁的祖母因孙子的婚事没有着落而忧愁得病,袁黄、沈瓒和叶绍袁的母亲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众人认为,说不定成婚后,老人家的病也痊愈了,这样岂不两全齐美?所以袁黄说:“沈珫虽然隐居,但婚姻是大事,最好由他出山,马上主持婚事”,沈瓒和叶绍袁的母亲认为有理,就请袁黄修书一封给沈珫:
▲袁了凡写给沈珫的信札(作者提供)
……知尊驾已入山中,除心乎?除事乎?能从心上用功,则不论闲忙皆为胜事;不能治心而徒避事,虽终身岩谷,草木衣食,避尽一世尘嚣烦脑,终属厌恶心肠,非究竟廓然之旨也。叶振斋(即叶重第)尊堂久病,势日进不衰,今垂绝矣,只在目下。欲完绍袁姻事,而道驾山棲,无由情告,特遣小价远寻,乞暂过令亲处行礼,至择日归家。此万不得已之至情也,叶年嫂(注:叶重第夫人)遣人恳告迫切,上闻伏惟留意。
这封信言辞恳切,但还是没有打动沈珫。[沈珫于明天启二年(1622)卒于山中,年61岁,沈宜修得知父亲病故,“壬戌父背捐,余与倩倩又于缞绖中,流连数日”,作《哭先严君》诗二首,周年又作诗悼念,这是后话]。
在遭到沈珫拒绝主持女儿的婚礼后,袁黄遂修书一封给石湖的沈瓒:“叶年伯母久痛增剧,危在旦夕,叶绍袁欲完姻事,己作一柬奉达令弟,知我伯兄驻节石湖,家事任长,肯赐主张,不胜欣慰……”由此可见,袁绍袁和沈宜修这“两个孤儿”的婚礼主持人就是袁黄和沈瓒。
▲清乾隆《吴江县志》载叶绍袁和沈宜修
万历三十三年(1605),叶绍袁与沈宜修结为连理。这桩婚姻可以说是天作之合,既符合当时讲究的门当户对、男才女貌之类的外在条件,又为两个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打开了一扇志趣相投的爱情之门。沈宜修“才德兼具,兰心蕙质”,不让班蔡雅韵;叶绍袁“鹊起时髦,珠莹玉秀”,克称王谢风仪。无怪乎时人叹道:琼枝玉树,交相映带,有情人终成眷属,从而开启了吴江“分湖诸叶,叶叶交辉”的局面。
原创:查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