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唯行
畫/吳昌碩
近聞有人議論,說書畫裡頭總提那個“金石味”,怕是有點帶偏了路,還引得不少人跟著走歪了。他的理由也簡單:這“金石味”,不過是品評筆墨好壞的其中一條依據罷了。要是只認准了這一條,一門心思往里鑽,寫出來畫出來的東西,就容易變得呆板、匠氣,缺了那股子活生生的鮮勁兒。
那麼,這“金石味”到底是個什麼滋味呢?
咱先掰扯掰扯這“金”。它主要指的是古早時候,商周那些青銅傢伙事兒,像鐘啊鼎啊上頭鑄著刻著的文字,就是金文、大篆。這些字,是澆在銅汁子里,或者用鑿子硬生生鏨在金屬面上的,那線條就顯得特別渾圓厚實,沈甸甸的,飽滿得很,看著好像鼓起來似的,有股子實在勁兒。日子久了,銅器表面免不了磕碰鏽蝕,字口的邊邊角角就變得不那麼齊整了,生出些自然的缺損,瞧著反倒更古氣,更有年頭感。
再說這“石”。它主要指秦漢以後,刻在石碑上、山崖石壁上的那些字,像石鼓文、漢代的隸書、魏碑都算。這些字,是用鐵鑿子一下下敲打在硬石頭上刻出來的,那線條就顯得方方正正,稜角鋒利,透著一股子乾脆利落的狠勁兒,像刀劈斧剁似的。石頭風吹日曬久了,表皮會剝落風化,刻痕的邊沿也就變得毛毛糙糙,缺一塊少一塊的,顯出斑斑點點的舊痕跡。
最後是這個“味”。意思就是書畫家們,憑著手上的功夫,用毛筆和墨在宣紙上,去盡力模仿、傳達出那種金屬澆鑄出來的厚重分量,石刻刀鑿留下的剛硬勁兒,再加上歲月消磨帶來的那種滄桑舊氣。把這幾種感覺揉在一起,形成的一種特別的藝術風味和氣質。
單看那筆划(也就是線條)的質地,“金石味”要求些什麼呢?

頭一條,要沈實厚重。好比老話講的“錐畫沙”,那筆道要像鈍錐子在沙地上犁過,吃進去很深;又像“屋漏痕”,雨水順著老牆皮慢慢淌下來,痕跡是滲進牆里的。下筆要有力氣,筆頭要硬朗,徬彿力氣能鑽透紙背。寫出來的線,要有一種實在的厚度和分量,不能浮在紙面上,輕飄飄沒根底。
第二條,得蒼老有力道。如同“折釵股”,金釵子彎折的地方那股子韌勁兒。線條要硬挺有彈性,帶著一種經過捶打、飽經世事的“老”意思。
第三條,講究生拙有斑駁。行筆的時候,不能太順溜,要有提、按、頓、挫、扭(衄)這些小動作。要刻意做出毛毛糙糙、走走停停、乾巴巴、枯澀澀的效果,為的就是學那金石文字上鏽蝕斑駁的舊痕,石刻刀鑿的印子,以及風吹雨打留下的老舊模樣。最忌諱的就是油光水滑。
第四條,方和圓要合得來。既要有篆書那種中鋒用筆的圓轉厚實(這是“金”的味道),也要有碑刻方筆那種稜角分明、斬釘截鐵的果斷(這是“石”的味道)。
要是從墨的顏色和紙面呈現的樣子來看,“金石味”又表現在哪兒呢?
一個是枯潤要相得益彰。在追求乾筆、焦墨、枯澀的同時,也得有濕潤墨色的幫襯、對比。濃墨的地方要黑得發亮,乾筆的地方要絲絲拉拉露出白紙(飛白),這樣墨色才有深有淺,乾和濕互相映襯,模仿的是金屬生鏽、石頭風化的表面舊痕。
另一個是渾樸有古意。墨色的整體感覺是穩當的,收著的,不圖鮮亮扎眼,而是透出一種返璞歸真的舊日氣息,一種沒經過太多人工雕琢的樸素味道。
李可染的「金石味」
這麼看來,在書畫裡頭追求點“金石味”,確實有它的道理,也是應該的。可是啊,真動起筆來,許多人常常弄不出那個味道。就連李可染先生那樣的大手筆,他筆下追求的線條,有人說是“金石味”,但仔細瞧瞧,畫出來的筆道有時卻像鋸齒似的。這個樣貌,跟真正的“金石味”,實在不大搭界。更有那等糊塗人,乾脆把“枯澀”、“飛白”、“焦墨”這些表面現象,直接當成“金石味”的標準樣子去生搬硬套,結果弄得滿紙烏黑一團,悶得透不過氣,這完全跟“金石味”的本意擰著勁兒了。
說到底,所謂“金石味”,講得直白點,就是筆鋒在紙上走動的時候,靠著運筆的力道大小、筆鋒怎麼個角度、節奏快慢、速度急緩這些手上細微的拿捏,弄出一種墨跡斑斑點點、不十分規整,並且帶著點滯澀感的模樣。這麼做,是想模仿出刻痕在歲月里形成的那種不規則的天然舊美。這種美呢,不單單在古老的金文、碑刻裡頭有。咱們平常過日子,也常能見到差不多的感覺。比方說老牆上雨水洇出來的彎彎曲曲的水印子,印章使勁按在泥塊上留下的斑駁印子,或者金屬絲彎折處那股圓韌的勁兒。它們內裡的道理是相通的。那些自然而然形成的、沒經過刻意收拾的斑駁舊痕,天生帶著一股子遠古的意味,能讓作品看著更有古舊的感覺。這大概就是書畫藝術特別看重“金石味”的心思所在,也的確是我們該用心去體會、去重視的地方。
不過呢,這絕不等於說書畫藝術就只認這一條路。我們眼前還有許許多多別的、好看的模樣可以去琢磨、去追求。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因為只知道死盯著“金石味”這一樣,硬生生地去模仿,反倒把自己的作品弄得死板板的,沾上匠人的手腳氣,丟了藝術的活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