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次我们就来说说关于数电票红字发票的那些事,包含具体的操作步骤,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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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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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
操作步骤如下:
提交成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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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红字信息单》无需对方确认,系统将自动跳转至“开票成功”页面,此时您可以选择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下载发票等多种方式,交付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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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红字信息单》需对方确认,系统提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已发给对方,可联系对方尽快处理”,此时您需要联系并等待对方确认《红字信息单》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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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红字发票业务,戳【红字发票开具】,找到对方已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戳右下角的【去开票】即可(目前未有需要开红字的信息确认单,就不截图举例了,不太清楚的小伙伴可私下咨询)
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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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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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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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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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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