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
1.再保险业务:保险的保险;主要客户为直保公司(包括寿险公司和财产意外保险公司等)以及其他再保险公司。
2.再保险能够给客户带来什么:
A.分散承保风险,降低经营风险(指直保公司因大额赔付支出而破产可能)。
B.降低直保公司的业绩波动,吸收直保公司不愿承担的业绩波动性。
上文节选自1998年伯克希尔年报,当年伯克希尔收购了世界第三大再保险公司-通用再保险,巴菲特对再保险的商业模式做出上述评价:再保险需求多来自直保公司希望避免因巨大且不常见的损失而导致的利润波动。
如果说保险是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稳定器”,那么再保险就是保险的减震器和稳定器。
C.补充资本金,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直保公司开展业务销售保单后,需要承担市场、信用、保险等多方面风险,为应对相关风险,偿付能力监管对保险公司有最低资本要求。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即为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于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限制,在实际资本一定的情况下,直保公司最低资本受到限制(不得超过一定上限),从而对其业务开展产生限制(业务开展——风险——最低资本要求)。而再保险业务尤其是财务再保险有补充资本的功能,类似于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拆借一笔资本金,可以快速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时再保险自身分出保费分摊赔偿的特性,直保公司开展业务分出一定比例的保费就可以降低对应比例的最低资本要求。
D.依靠先进技术,提升保险行业风险定价能力,帮助直保公司开发产品。
3.再保险的常见形式:
按照分保方式,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部分,在我国分保方式以比例再保险为主。
比例再保险: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接受公司分保责任额,两种责任额都表示为保额的一定比例。进一步细分可以分为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指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分保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例如:直保公司收到保额为100万的保单,保费为5万元;若假定分出比例为20%,则直保公司需向再保险公司分出1万元保费(直保保费的20%),若发生损失直保公司需赔偿80%,再保险公司赔偿剩余20%。成数再保险的特点就是合同双方利益一致,因此种分保方式下再保公司与直保公司赔付率一致。溢额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超过约定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部分)按比例(分出金额/总保额)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是一种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双方责任的再保险分保方式。只有当分保人承担的赔款金额超过双方约定的额度或标准后,再保险接受人才对超过部分的损失全部或部分承担赔付责任;否则,即使保险事故发生,再保险接受人也不需承担赔付责任。
二者在再保险保费上的区别:比例再保险的保费是原保费的一定比例部分,非比例再保险的保费是根据历史记录厘定。
4.再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
(1)经营范围广(地域范围、经营险种范围),分散风险
再保险公司作为“保险的保险”,其职责在于分散传统直保公司(再保险分出人)的风险,将其进行集中管理、承担、分散。这类风险带来的损失大多具有低频高损、难以预测的特点(巨灾等)。为了分散管理这些风险,再保险公司往往会在两方面尝试分散:一是国际化经营,通过承保的地理范围之广阔分散,降低损失同时发生的可能性;二是多元化经营,承担各类风险的再保险,如既做财产再保险,也做人身再保险,也可做一些直保业务等,通过此方式降低损失之间的关联。这里涉及到分散风险的一个基本原则或者方法:降低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保险公司不怕损失发生的多(当然不能太多了)、也不怕损失发生的大(当然也不能太大)、最怕的就是损失之间的相关性。(有点像把鸡蛋发在一个篮子里的感觉)
(2)资本密集
丰厚的资本是保险公司尤其是再保险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拥有强大的资本实力才能实现风险的承担与大额赔付,并满足监管要求。保险业务的开展、销售保单进行承保都需要消耗业务的资本金,在实际资本一定的情况下,为保证一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其最低资本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而开展业务、承担风险消耗的资本金均算在最低资本里。保险公司的资产或者资本数量,直接决定了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竞争力。规模越大的保险公司通常来说业务实力越强,规模效应给龙头再保险公司带来明显的承保优势。
(3)周期性、受严格监管、寡头竞争、TO B 业务等
5.再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

(1)再保公司盈利模式基本介绍:
再保险公司盈利与直保公司类似,源自承保收益和投资收益两部分。承保收益源自保费收入与赔付和费用等开支的差额;投资收益源自保险公司利用因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时间差异形成的浮存金(float)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2)再保公司盈利模式进一步分析:
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或者盈利模式,以及对于浮存金的分析,我们引入1998年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年报上的表述:
第一段话,巴菲特提到评估一家保险公司有三个关键因素:
A.承保过程中产生的浮存金数量
B.浮存金的成本
C.最重要的,上面两者的长期前景。
第二段话,巴菲特讲述了保险公司形成浮存金的过程以及什么是浮存金的成本。
巴菲特讲到浮存金是我们持有但不拥有的一部分钱,在保险经营过程中,浮存金产生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先收到保费而后进行赔付,收到保费和赔付支出的时间差往往有很多年,在这些年中保险公司就可利用这部分钱进行投资。(浮存金的产生过程)
通常来说这项利用浮存金进行投资的美好生意也会有代价,即保险公司所收保费往往无法负担其实际需承担的赔付和费用开支,由此带来承保损失(underwriting loss),承保损失就是浮存金的成本。
在巴菲特眼中,保险生意的核心价值在于产生低成本的浮存金,如果一家公司的浮存金成本高于公司可获得的外部融资的成本(市场资金成本),那么这家公司的保险业务将很鸡肋。
对于保险投资者来说,计算浮存金的规模和浮存金的成本非常重要。
浮存金的成本计算方式为综合成本率-100%(对于财产和意外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例如一家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为105%,则该公司当年的浮存金成本为5%;若综合成本率为97%,则浮存金成本为-3%(承保盈利则浮存金成本为负);巴菲特当年收购的通用再保险在50年的历史中平均综合成本率为100.4%,其浮存金成本长期接近0(0.4%)。
巴菲特(1998年时)评价道:过去32年中我们浮存金的平均成本低于0,即伯克希尔的保险业务展现出可持续的承保盈利,意味着我们因持有一笔数目巨大且不断增长的钱而获得报酬(奖励),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事情。(蓝色标注部分)
同时,如果浮存金在没有承保损失的情况下产生,那么尽管1美元的浮存金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负债,却相当于至少1美元的股票价值;如果浮存金能够带来承保利润,那么其价值显著高于股票或者净资产。(绿色标注部分,负成本浮存金比等价资产更值钱)
浮存金规模的计算,请参考巴菲特1998年的论述:
非常复杂的计算公式,但简化一下可以写成:
浮存金规模=负债端准备金科目-资产端预付科目
其中,准备金科目包括:净损失准备金(Net loss reserves)、损失调整准备金(Loss adjustment reserves)、分入再保险项下持有资金(Funds held under reinsurance assumed)、未到期保费准备金(Unearned premium reserves)
资产端预付科目包括:代理人余额(Agents balances)、预付取得成本(Prepaid acquisition costs)、预付税款(Prepaid taxes)、与分入再保险相关的递延费用(Deferred charges applicable to assumed reinsurance)
会计准则的不同使得我们在计算国内保险公司浮存金时不能直接用巴菲特原文中的表述的科目,但用准备金-预付科目这一大原则不变,可进行调整。同时浮存金计算本身比较复杂,在实际研究中使用可投资资产规模作为替代衡量指标也可以。
(3)总结: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研究重点
A.行业地位和规模,重点看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从中看行业地位和市占率。龙头企业在技术、风险承担能力、资本管理、运营效率、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保险行业是强者俞强、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典型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01339)$ $中国再保险(01508)$
B.承保业务:关注保费收入(影响浮存金或者说可投资资产的规模)及其增速;以及综合成本率(衡量保险公司的浮存金成本,最好以10年为周期,优秀的保险公司在长期整体能够实现承保盈利)。
C.投资端:关注可投资资产(浮存金)的规模及其变动趋势,在长周期内关注保费收入与可投资资产的关联,优秀的公司在相同保费收入的情况下能形成更多的可投资资产或者说浮存金。同时关注其投资收益率,在较长周期内看其能否跑赢行业平均水平。
D.偿付能力充足率:一方面衡量保险公司破产风险;另一方面该指标也能衡量保险公司业务扩张的潜力。
E.关键指标:市占率、保费收入、可投资资产、综合成本率、投资收益率的未来前景与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