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曾冰冰,一个被网友逼到即将崩溃的超声医生。
之前有小伙伴们说LVEF正常不需要对其舒张功能进行分级,我拿出佐证材料证明需要分级:
没想到,更多的人举起了反对大旗,说是要合并心肌病才需要分级,不合并心肌病不需要分级:
首先,不知道大家究竟有没有看指南原文,指南通篇并没有一句话是说—LVEF正常时,要合并心肌病才适用。
根据目前广泛应用的2006年AHA指南中关于心肌病的分类:
根据各位的理解,如果一个高血压患者的LVEF是正常的,他的左室舒张功能不全就不能分级。
那么,我们翻开2016年的ASE指南原文来看看(第10页):
这一段指南明明白白地写着——无论在LVEF正常或异常患者,在这两类群体中可应用类似的流程,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级。
然后在接下来的第11页,又重复提到了EF正常的结构性心脏病患者,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级:
而在总结部分说到的”LVEF正常心肌病变”或者”LVEF正常合并心肌疾病“并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心肌病,而是一切能够导致心肌损害的情况:
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尿毒症、免疫性疾病、病毒感染等等都可以。
那么,在LVEF正常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得知这个人的心肌是否受到损害呢?
指南中也说明白了,就是通过我们平时用的这些参数来判断(第3-4页):
也就是说,对于普通患者,当LVEF正常时,我们是通过这两个流程图来判断他有无心肌损害(或者说心肌疾病、心肌病变,舒张功能不全是心肌损害的体现,收缩功能不全也是,分级就是看损害到什么程度),而不是先预设他有无心肌损害,然后再去判断他有无舒张功能不全(注意,我说的是普通患者,不要拿肥心病或者限制型心肌病等特殊情况来杠):
注:第一个表格中的”不能确定,要综合其他信息或临床指标判定”是指患者有无呼吸困难、心力衰竭等临床表现,以及其他可用于判断左室舒张功能的二维或者多普勒参数有无异常:
综上所述,即使不属于心肌病,LVEF正常时,也应该对高血压患者的左室舒张功能不全进行分级。
当然,心肌梗塞不属于心肌病,但它引起的心肌损害同样也要分级(第13页):
其实,我们想一想:对左室舒张功能评估的目的是什么呢?不就是为了辅助临床医生进行临床决策吗?
对于LVEF正常但不合并心肌病的患者,如果不进行舒张功能不全分级,那么,临床医生如何判断这个患者的呼吸困难或者心力衰竭与其舒张功能不全的相关性?如何判断他的预后?是否需要处理?
当然,无法评估的情况也不能强要评估或者瞎评估,这反而会误导临床,应该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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