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我的一篇小作文后面留言问:“安利和完美都在拉下线是不是传销”?

本来这个问题我在前面的小作文中已经说过了,在留言中也回答了这个问题。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点击下面的链接回看。

拉人头发展下线就是传销?这公安局反诈中心的说法值得商榷

但是从整个留言的情况看,还有不少朋友对什么是传销,什么是直销不太分得清楚,所以我今天再用一点时间来回应这个问题。

我们国家现在还有80多家取得了商务部直销许可证的直销企业(请大家注意,法律意义上的直销,必须是取得商务部直销许可证的企业才能允许),这些直销企业在过往的经营活动中都存在所谓的“拉人头”问题。 这也是很多传销组织拿直销企业说事的主要理由。

比如有的传销组织说,凭什么安利、完美就能够拉人头发展下线?我们是中国的企业,为什么就不可以?这就不仅把直销和传销混为一谈,而且有那么一点点打爱国主义擦边球的意思。

直销的直接表现就是将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无店铺的方式销售给潜在的消费者。(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买进卖出他人的产品,那只能叫经销而不能叫直销)。

什么叫潜在的消费者?举个例子说吧。

我们以前都是用肥皂的。既洗脸洗手,也洗澡洗头,还洗衣服洗被子。

安利和完美都在拉下线,是不是传销?

肥皂就是一个用于家庭和个人清洁的产品。使用肥皂的消费者就是洗衣粉、洗发精、沐浴露等产品的潜在消费者,就是直销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目标客户。

后来有的直销企业为了把他们的洗发精、沐浴露、洗手液、洗衣液推销给我们这样的潜在的消费者,他要么就跟我们面对面的说他的产品为什么可以替代肥皂,要么就通过拉我们进进群的方式或者进会场的方式,通过一对多的形式宣传他们的产品,目的是为了推销产品和节约成本而不是单纯的拉人头。

只要他的产品是合法的、合格的、有效的并且价格合理的,这种一对一的或者一对多的“拉人头”的行为,只要不吹牛皮,不玩套路,谋取的就是合法的商业利益。当然就不能认定为传销。

当然,如果直销企业、直销人员把他的这些产品吹上天,吹成可以让白发变黑,黑脸变白,可以让你聪明透顶、长命百岁,那是另外一个叫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所以,拉人头是一切商业活动都需要做的基础工作,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不能简单的以是否拉人头或者叫发展下线来认定传销或直销,判定合法与非法。

当然,强拉硬拽,用欺骗方式拉人下水是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诈骗的违法行为。这恰恰是传销分子喜欢干的。他们的目的不在于销售产品,而在于掏空你口袋里的钱。

需要明确的是,任何违法犯罪的人都不会告诉你他做的是违法的生意,所以,他必须让自己看起来是合法的,或者与合法的生意、合法的企业比较起来好像是合法的。

于是,他们就会断章取义,拿那些有直销许可证的企业的形式上的特征说事,而把是否欺诈、是否牟取非法利益的本质特征遮盖起来。让你稀里糊涂的就被人家牵着鼻子走了。

《禁止传销条例》说得很清楚,只是很多人包括一些执法人员、直销人员都没有认真学习和领悟。

欢迎留言提问,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者长期从事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师资库成员,曾在《中国工商报》发表长文《打击传销的几个难点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在线上线下有多次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