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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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奇怪那些公众号日更的写手,天天写哪来那么多素材?

我绝不承认这种日更的是作家,灵感是灵光一现,好作品需精雕细琢。小学生才需要写日记锻炼呢。个人观点,一个成年人,如果没有特殊事情需要记录,或者写出的东西没有一点文学价值,就停止繁殖文章的欲望吧!

比如我今天,连文章都称不上,只叫《嗑》!

能用文字表达是快乐的,表达的文字有人喜欢,更是惊喜。这也许就是码字人的幸福吧?

反正我是这样的,一位同样喜欢文学的同学说:那时候我们都喜欢文学,没想到就你坚持下来了!

我说:没有坚持(痛苦的事才是坚持),只是想写就写。一直把写作当成娱乐,有人喜欢,便是惊喜了。

嗑

确实,读书码字是最省钱的娱乐了。其他的,逛街,跳舞,画画……哪样不烧钱啊?半生清贫,打工攒些小钱也都贴补家用,哪舍得为兴趣买单?

所以,我从没参加过写作培训班诗歌训练营之类的,一直自己摸索着写。当年一台电脑真的感觉好奢侈!这么多年,读自己喜欢的,写自己想要的。所幸遇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文友,可以交流彼此提高,这也是一种小确幸吧!

就这么快乐地写着读着,愉悦了自己,开阔了眼界,也提高了审美能力。从一开始狂读滥读到选择性阅读,到挑剔式阅读……写不出啥名堂,却端得很厉害看不上很多文章包括大刊上的,同类有没有?这也许是文人通病,也许是文字带给我的自信。

是的,码字带给我最大的好处就是自信。自信就会快乐,自信也会温和。人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是不是和这个也有关系呢?

声明:腹有诗书气自华和我没关系哦!曾经的窈窕淑女,如今已经变成了多肉娘娘!我的解释是才华横溢,内存太小容不下满腹才情远大理想!

再说了人靠衣装马靠鞍,像我这样只用文字音乐妆点自己的,和那个啥华的不搭边也就想得通了是不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女人,可斗诗斗嘴,亦可劫劫色!

记住姐的口号是——大天下!

完了,嘴一滑,生生掐了几朵烂桃花!

掐就掐了!与其惋惜烂桃花伤心伤肺不如啃个歪嘴桃解渴保胃!

听说烂桃花的眼睛隔着衣服能看清三围,可他欣赏不到姐内在的美!因为——才情是女人脱不掉的霓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