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雍正年间浙江总督李卫,面对保甲制度与钱粮催缴交织的难题,他调研划分区域,创顺庄滚催法,实现二者融合,既完善保甲管理,又提升财政收入,留下治理典范。

雍正三年(1725 年),风云际会,李卫凭借在云南主管全省财政税赋兼管盐务的出色表现,从云南布政使任上擢升为浙江巡抚。此前在云南,他展现出卓越的行政能力与务实态度,为浙江治理筑牢根基。雍正四年,他兼任盐政使,大力整治盐政,查处私盐贩卖,规范盐业市场,使浙江盐税收入增长,为国家财政增收立下战功,治理才能愈发彰显。

雍正五年,李卫荣升浙江总督,成为浙江“掌舵人”。他渴望取得出色政绩,深思熟虑后,将工作重点聚焦于保甲制度与钱粮催缴的有机结合。保甲制度关乎基层人员管理与治安,是掌控“人”的关键;钱粮催缴涉及国家经济命脉,是“财”的重要源泉。在雍正“人治”主导的政治格局中,李卫凭借才能与行动力,开启浙江治理实践。

弊病丛生:结合难题待破解

顺治、康熙年间,浙江沿海虽推行保甲制度,但到雍正五年李卫任浙江总督时,制度漏洞百出,钱粮催缴问题重重。

李卫到任后迅速展开调研,将浙省十一府划分为杭嘉湖、宁台温处、绍兴、金衢严四种类型,充分考虑地理、经济和人口差异,为探寻问题根源奠定基础。

调查发现,保甲制度与钱粮催缴弊端诸多。在钱粮催缴方面,里书与地方豪强勾结,虚报田亩 、隐匿钱粮,致使钱粮积欠严重,地方财政入不敷出。保甲制度自身管理混乱,甲长、保正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且,保甲制度未考虑浙江沿海人口流动频繁、商业活跃的特点,与实际严重脱节。这些问题相互交织,成为有机结合的“绊脚石”。例如,保甲组织混乱无法准确掌握人口和田亩信息,钱粮催缴就难以确定真实征收对象和数额;人口流动频繁又使保甲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进一步加剧催缴难度。

雍正重臣李卫治浙:保甲钱粮融合开治理新篇

创新之举:顺庄滚催开新局

面对难题,李卫大胆创新,于雍正五年三月创立顺庄滚催之法,实现保甲制度与钱粮催缴的有机结合。

他命令通省各县依据保甲烟户册,查清每户所有田地粮额,统一归入本户名下造册,将保甲人户信息与钱粮田亩粮额紧密相连。随后,在各里采用滚单传催方式,制作专门滚单,记录每户应缴纳的钱粮数额、缴纳期限等信息,从第一户开始依次传递,每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并传递滚单,限定年终前完成催缴任务,并责令杭嘉湖道徐鼎严格执行。(《硃批奏折》卷一百七十四之五,《硃批李卫奏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顺庄滚催之法利用同里相互熟悉、便于监督的优势,通过明确户册、挨顺造册、发单滚催等环节,让同里之人彼此传知,依限完纳钱粮。以往催粮时信息不畅、监督不力的问题得以解决,户册清晰,完欠情况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钱粮征收效率。李卫在雍正九年追述时感慨道:“数年以来,各属亦有实力奉行者,钱粮于奏销前通完甚多。”这一方法改善了地方财政状况,使浙江钱粮征收在实施后的三年内,每年按时完成率从 60%提升至 85%,增强了政府公信力,让保甲制度在钱粮催缴中发挥重要作用。

多管齐下:全面保障促融合

李卫多举措促保甲与钱粮催缴融合。他规范保甲管理,明确甲长、保正职责,建立考核机制,将钱粮催缴成效纳入考核,奖优罚劣,激发人员积极性,为结合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张贴告示、举办讲座,用通俗语言让百姓明白结合好处,提高配合度,营造良好群众基础。积极协调矛盾纠纷,耐心调解百姓间、保甲组织与地方势力冲突,如公正裁判,保障制度实施与催缴工作顺利推进,创造和谐环境。

雍正五年,浙江大地掀起一场保甲制度推行的热潮,李卫宛如一位技艺高超的画师,挥舞着“保甲制”与“顺庄法”这两支如椽巨笔,在浙江的治理画卷上勾勒出了一幅精彩绝伦的篇章。他将保甲制与顺庄法紧密结合,就像给基层治理装上了一个精准的“导航仪”,让“人”与“财”的管理变得井井有条。这种创新的结合方式,不仅让保甲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完善了基层管理的“毛细血管”,还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如同为国家的稳定大厦筑牢了坚实的经济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