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我的众多的获奖论文证书中,也有一份“五四杯”获奖证书。这份证书可是我教学生涯中获得的第一份省级论文获奖证书,尽管奖次仅仅是个“优秀”奖。但在我的心目中,其分量则是远远超过后面所获得过的所有论文评比奖项。这份证书上有我参赛论文题目《浅谈直观性原则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运用》,署名的主办单位是江苏省教委(即江苏省教育委员会),签的印章是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落款时间为1998年5月。这份证书是我参加江苏省第五届“五四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论文竞赛的直接证明。

那这次论文竞赛我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参加的呢?这里还真有个值得一说的“故事”在里面。那个时候,“五四杯”教师教育教学论文竞赛是由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当时徐山中学教导处主任樊龙升在接到局办通知要求参加比赛后,在教导处里拿着通知文件对我说:“常亮,你不是在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吗?你投投看说不定也能获个奖。”让樊主任这样一撺掇,我还真的就来了兴趣,于是就把刚刚不久才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政治课教学》(1997.10)上《浅谈直观性原则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运用》这篇文章报送上去参加了这次比赛,也算是给学校完成了一项任务。
哪成想,这篇自认为写得“很好”的、且已经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竟然只是获了个“优秀奖”。记得后来领到这份证书时真的有些不甘,心里感觉评审专家是不是没有认真看我这篇文章,否则怎么就只给了个“优秀”呢?再后来,我也多次做过论文竞赛的评委,对此我就有了更深的了解。比如,前几年评选市“新333工程”教科研第一层次人才时,我就发现了一个特别“现象”:某县有一位教师在提交的佐证材料中,有八份获得省级某大赛一等奖(其中含三次特等奖)证书复印件,可就是没有提供一篇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对此当时我们几位评委还就此专题讨论了一番。后来我想:或许竞赛论文和发表论文要求不尽相同吧,要不过去就出现“发表”不一定获“大奖”、现在获“大奖”却发表“不了”的现象呢?反正个中原委至今仍不得而知。
当然,用今天的眼光再看当时发表并参赛的这篇文章,真的感觉内容的确有些“浅显”和“幼稚”了。因此,现在我真的理解当时这篇文章为什么入不了那些教育教学专家的“法眼”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这项由省教委直接主办的对一线青年教师发起“顶级赛事”,其专业性和权威性一定是毋庸置疑的,这也的确为以后我的众多文章获奖和发表提供了参考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