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9 17:13
前面的文章已经讲到隋唐时的岭南,即广东、广西、海南等地,还居住着大量俚僚人民。
庞大的人口基数摆在那里,作假不了。
语言也如是,在岭南,当然会以古粤语为主要交流语言了。当时存在的中原雅言或者说中原雅言的方言,也只能以方言岛的形式呈现,比如在南迁中原汉人聚居地。而且,这些南迁中原汉人,也有可能对内讲中原雅言或中原雅言的方言,对外讲古粤语。
越人操蛇铜托座,其口中衔蛇,双手抓蛇,双腿夹蛇,反映越人捕蛇、以蛇为图腾的习俗。(南越文王墓出土)
根据史料记载,唐代初入岭南的中原人对该地主要有以下三种认知:
一是烟瘴之地,充满未知与恐惧;
二是地处僻远,与中原相对隔绝;
三是民风彪悍,风俗习惯异于中原。
其中涉及广州的史料有《宋书‧夷蛮传》《南齐书‧州郡志》《南州异物志》《太平寰宇记》等等。
之前曾推出过文章介绍过宋代岭南的风俗:【鲜为人知的史料:北宋及之前,岭南仍充满“妇人为市”等百越习… –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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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再略举几例,其中内容会和上指文章有多少重复,请相互参阅。
俚僚“种类繁炽”
《宋书‧夷蛮传》:“广州诸山并俚、僚,种类繁炽,前后屡为侵暴,历世患苦之。”
《南齐书‧州郡志》谓广州“滨际海隅,委输交部,虽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皆栖居山险,不肯宾服。”又称越州(原合浦郡北境)“夷、僚丛居,隐伏岩障,寇盗不宾,略无编户。”宋齐之世,广州境内之俚、僚仍多未“宾服”,仍属“化外之民”。
9世纪,亚齐德-西拉菲称,广州满城桑树为蚕食
据《唐故岭南节度使李从易墓志》载:“番禺,故南越之地也,幅员五岭,节制百夷,犷俗难柔,贪泉在侧。”
成书于北宋初期的《太平寰宇记》,关于唐宋时期岭南土著分布区域、迁徙、生产生活习俗,也有相关记载:
广州,其州风俗“五岭之南,人杂夷僚,不知教义,以富为雄。铸铜为大鼓,初成,悬于庭中,置酒以招同类。又多构仇怨,欲相攻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
循州,即惠州、河源一带,那时候也仍然是以百越为多:其州风俗“织竹为布,人多蛮僚,妇人为市,男子坐家。”如果有人拿这个史料张冠李戴套在后来迁入的客家人的头上,那么,请不要双标,请继续糊涂下去:难道如今的广州等地也是“人杂夷僚,不知教义”?
“蕃禺”铜壶,南越文王墓出土
窦州,即茂名、信宜等地,其州境风俗,“谷熟时,里闬同取,戌日为腊,男女盛装,椎髻徒跣,聚会作歌;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阑’”。
康州,即肇庆、德庆一带,其风俗与泷州(今罗定)相同,“并夷僚相杂”,风俗“栅居,实惟俚之氓落焉”。
雷州,其州风俗“地滨边海,人惟夷僚,多居栅,以避时郁”。
梧州,其州风俗“南越至新宁县多俚僚,善为犀渠。”
邕州(今南宁),其州风俗“……俚僚有四色,语各别,译而方通也。”在邕州所羁縻的“卓牌州”中,“其州百姓悉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并有赤裩、生僚……相杂”。
钦州,其州风俗“有僚子巢居海曲,每岁一移”。
陆州(今防城港一带),“皆蛮僚、乌浒诸夷所居”。
插图来源:《神游南越国》

交州(今越南北部一带),其州风俗“民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土人待婚族好客,必先进槟榔”。其州所领武平县南岭有大蛇,“僚人啖之其膏胆,治百病”。
还有,越州(今北流一带)风俗“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儋州夷人“尚文身,富豪文多,贫贱文少,但看文字多少以别贵贱”。
南方越人还“噉蛇、鼠之肉”。清闽叙《粤述》:百粤诸蛮 ,丑类至繁 ,然大要不出猛、猹两种,……射生食动,凡虫豸皆生啖之。
据张鷟《朝野佥载》卷二记载:“岭南獠民好为蜜唧,即鼠胎未瞬、通身赤蠕者,饲之以蜜,钉之筵上,嗫嗫而行。以箸挟取,咬之,唧唧作声,故曰蜜唧。”
清代吴震方《岭南杂记》:“岭南人喜食蛇,易其名曰茅鳝,食草螽,易其名曰茅虾,鼠曰家鹿,曲鳝曰土笋。”“鼠脯,顺德佳品也。鼠生田野中,大者重一二斤,……大者炙为脯以待客。筵中无此,以为不敬。”
又喜嚼槟榔,久食令人齿黑,故南中有“雕题、黑齿之俗”。
百越的“鼻饮”习俗还普遍存在
而且,那时候,百越的“鼻饮”习俗还普遍存在。比如,姚州(今云南姚安县一带)风俗“民能鼻饮水”;乌浒夷,“鼻饮,射翠取毛、割蚌求珠为业”;容州(今广西容县一带)“夷多夏少,鼻饮”;钦州“俚人……水从鼻饮之也”。
唐代,刘恂《岭表录异》也有记录:“交趾之人,重不乃羹……羹中有嘴,银勺,可受一升。即揖让,多自主人先举,即满斟一勺,内嘴入鼻,仰首徐倾之饮尽。传杓如酒巡行之。吃羹了,然后续以诸馔,谓之不乃会。”这意思是,在交趾,主人做好了肉汤,为了表示敬意,先盛一勺,把勺嘴对准鼻腔,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宾主依次传递,开怀畅饮。看看,古粤人连汤都用鼻饮。
宋代,知静江府、广西经略安抚使(相当于广西最高行政长官兼桂林市长)的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里介绍过鼻饮:“鼻饮杯。南人习鼻饮,有陶器如杯碗,旁植一小管若瓶嘴,以鼻就管吸酒浆。暑月以饮水。云水自鼻入咽,快不可言,邕州人亦如此。记之,以发览者一胡卢也。”
曾任广西钦州教授、桂林县尉等职的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一书里也提到:“邕州溪峒及钦州村落,俗多鼻饮。鼻饮之法,以瓢盛少水,置盐及山姜汁数滴于水中,瓢则有窍,施小管如甁嘴,插诸鼻中,导水升脑,循脑而下入喉。富者以银为之,次以锡,次陶器,次瓢。饮时必口噍鱼鲊一片,然后水安流入鼻,不与气相激。旣饮必噫气,以为凉脑快膈,莫若此也。止可饮水,谓饮酒者,非也。谓以手掬水吸饮,亦非也。史称越人相习以鼻饮,得非此乎?”
《后汉书·南蛮传》:“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汉书·贾捐之传》:“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
汉代《孔丛子》:“夫吴越之俗,男女无别同川而浴。”
郭子章《黔记》:“溽暑男女常浴于川”。
杜佑《通典·岭南序略》:“极南之人,雕题交趾,其俗男女同川而浴。”
唐代李淳风《感应经》:“南越夷狄,男女同川而浴”。
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邕溪峒则男女群浴于川。”
钱古训《百夷传》:“男女浴于河,虽翁妇叔嫂,相向无耻。”
清代吴震方《岭南杂记》:“粤西(指现在的广西)妇人四月即入水浴,至九月方止,男女时亦相杂,浴时或触其私不忌,惟触其乳则怒。”到了清代,有人看到肇庆到梧州一带“有蛮夷之习”(《岭南杂记》),仍有妇人入水沐浴,并称这些都是山居者,中土人不会下江洗澡。宋代朱彧(yù)记载了广州的一个现象,妇人十之八九都“戴乌丝髻,衣皂半臂,谓之游街背子(《萍洲可谈》)。”广州妇人因炎热而穿短袖,在中原人眼里也是比较奇异的事情。
百越的“父子同川而浴”,在现代人看来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讲究长幼尊卑,男女有别的古代中原文化圈看来,就是大逆不道、没有耻感了。因为早在先秦《礼记》就有洗澡时男女“不敢共湢浴” 之规,所以,《汉书·贾捐之传》说:“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与禽兽无异。”《三国志·薛综传》亦称:“(交州)山川长远,习俗不齐,……民如禽兽,长幼无别,椎结徒跣,贯头左衽,长吏之设,虽有若无。”
据清代吴震方《岭南杂记》记载,到了清代,还有人看到肇庆到梧州一带“有蛮夷之习”,仍有妇人入水沐浴,并称这些都是山居者,中土人不会下江洗澡。
原文如下:自肇至梧,路届粤西,即有蛮夷之习。妇人四月即入水浴,至九月方止,不避客舟。男女时亦相杂,古所谓男女同浴于川也,然大约猺獞山居者尔尔。若中土人籍彼地者,其妇女则否。浴时或触其私不忌,唯触其乳则怒相击杀,以为此乃妇道所分,故极重之。
宋代朱彧(yù)也记载了广州的一个现象,妇人十之八九都“戴乌丝髻,衣皂半臂,谓之游街背子(《萍洲可谈》)。”在中原人眼里,广州妇人因炎热而穿短袖,也是比较奇异的事情。
实际上,男女同浴的风俗,在现代越南仍有此遗风;云南傈僳族也有“男女共池而浴”这一习俗。
《皇清职贡图》僮族(壮族)
清代汪森《粤西丛载》卷十八《蛮习》还有这样的记载∶
梧州士民,惟知力穑,罔事艺作。已俗尚师巫,市多妇女,椎髻跣足,籴谷卖薪。婚姻多用槟榔,男女不行醮礼,兄弟反称姊妹,叔侄每唤公孙。男多出赘,称曰嫁,而有其妇翁之产;女招婿,称曰娶,而以己产与之。甚至男更姓以从女,或于男姓复加女姓,永不归宗。女既受聘,改而他适,亦恬不为意。
还有纹身。越州风俗“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儋州夷人“尚文身,富豪文多,贫贱文少,但看文字多少以别贵贱”;哀牢种人“皆画其身,象龙文”。这些纹身的习俗代代传袭,成为南方越人特有文化之一。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刘志伟《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一文认为:
梧州与广东西江地区以至珠江三角洲属同一方言文化区,近世珠江三角洲保留了许多混杂的土著文化传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他说,尽管黄佐一类士大夫一再强调宋代以后“声教日洽”,“俗渐追古”,“衣冠礼乐,无异中州”。但实际上,只有那些“良家妇女”(士大夫眼中的“良家”,所指的无疑只是“礼范整肃”,严格遵守儒家礼教的家庭),才会有“妇女不出闺门,翁妇叔嫂非令节未尝一见”的礼教规范。而在民间,甚至到明清以后乃至近代,珠江三角洲一带仍然保留着很浓的地方传统。尤其是在与女性有关的习俗上,土著文化的传统保留甚多。
这说明即使是珠三角,仍然有不少汉化的越人,否则何必保留这么多百越土著文化传统?
以上是风俗方面的记载。那么,语言呢?其实,这方面也不难理解和分析了,既然居民主要是百越俚僚,他们讲的当然是古粤语了,只不过古粤语作为相对独立的语系,内部也有自己的方言或次方言。
也许有些人还嘴硬,还坚持说粤语或粤方言是唐宋古汉语“活化石”,那么,我们继续让史料张嘴说话,用事实来证明吧。
关于唐宋古粤语的具体史料和分析,详见下一篇文章。
《广东通志初稿》书影 明 戴璟修,張岳纂,明 嘉靖时期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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