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改革深入
一、国家政策核心框架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确立三大核心原则:
(一)改革总体目标
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取消新能源强制配储要求。
(二)核心规则
存量项目(2025 年 6 月 1 日前投产)
- 机制电量:衔接现行保障政策(如固定电价、保障性收购小时数),项目可自主确定年度机制电量比例(不高于上一年)。
- 机制电价:按现行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如山东 0.3949 元 / 千瓦时、新疆补贴项目 0.25 元 / 千瓦时)。
- 执行期限:按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 20 年对应年份较早者确定。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增量项目(2025 年 6 月 1 日起投产)
- 机制电量: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省根据消纳责任权重、用户承受能力等动态调整,单个项目申报比例上限通常为 80%(如湖南、海南)。机制电价:通过竞价形成,初期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竞价上限参考合理成本收益,下限避免无序竞争(如广东海风 0.35-0.4298 元 / 千瓦时、新疆 0.15-0.262 元 / 千瓦时)。执行期限:按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通常 10-14 年,如海南海风 14 年、陆上风电 / 光伏 12 年)。
差价结算
纳入机制的电量,电网企业每月按机制电价与市场交易均价的差额进行结算,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二、各省份政策细则(按区域划分)
(一)华北地区
1. 山东省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3949 元 / 千瓦时(含税)。机制电量:上限参考外省新能源非市场化率,持有省内中长期合约的项目不再纳入。执行期限:按剩余小时数执行,过渡期(2025 年 6 月 1 日 – 方案实施前)仍按现行规则交易。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确定,2025 年申报充足率不低于 125%。机制电量:参与竞价获取,机制外电量按市场规则交易。执行期限:自 2026 年起竞价工作原则上于前一年 10 月组织。
- 过渡期安排:2025 年 5 月 31 日前并网的存量项目按现行规则执行,补贴到期项目转为市场交易。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2. 山西省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不高于当地脱硫煤基准价(约 0.33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衔接现行保障政策,项目可自主调整年度比例(不高于上一年)。执行期限:按剩余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 20 年较早者确定。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形成,申报充足率不低于 120%,初期分风电 / 光伏分类竞价。机制电量:每年新增规模由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确定,单个项目上限 80%。执行期限:12 年,自首次竞价入选时间起算。
- 过渡期安排:2025 年 6 月 1 日 – 方案实施前,增量项目上网电量暂按实时市场均价结算,不参与分摊市场运营费用。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3. 内蒙古自治区(蒙西电网)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等全额纳入机制,执行电价 0.2829 元 / 千瓦时(蒙东为0.3035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带补贴集中式风电 / 光伏按保障小时数执行,平价项目按实际电量结算。执行期限:按剩余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 20 年较早者确定。
- 增量项目:不安排机制电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二)华东地区
1. 浙江省
- 过渡期安排(2025 年 6 月 1 日 – 方案实施前)增量项目:90% 电量执行煤电基准价(0.4153 元 / 千瓦时),10% 电量按现货市场均价结算。存量项目:按现行政策执行,可参与绿电交易。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2. 江苏省
- 现状:尚未发布细则,但明确新能源需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电价、电量待后续政策明确。
3. 安徽省
- 现状:未出台专项细则,峰谷分时电价调整中提及新能源需参与市场交易,但未明确机制电价规则。
(三)华南地区
1. 广东省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集中竞价确定,2025 年首次竞价上限网传 0.453 元 / 千瓦时(需官方确认),海上风电项目执行期限 14 年,其他项目 12 年。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 90%,成交的中长期 / 绿电交易电量调减申报比例。执行期限:自入选时间起算,未投产项目延迟 6 个月以上则竞价结果作废。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2. 海南省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2023 年前投产项目全额纳入,机制电价 0.4298 元 / 千瓦时(顶格执行脱硫煤价)。机制电量:2023 年项目纳入 90%,2024 年纳入 85%,2025 年 5 月 31 日前纳入 80%。执行期限:20 年减去已投产时间(如 2024 年投产项目执行 19 年)。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海上风电竞价区间 0.35-0.4298 元 / 千瓦时,陆上风电 / 光伏 0.20-0.3998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2025 年 6 月 – 2026 年底投产项目,海上风电纳入 80%,陆上风电 / 光伏纳入 75%。执行期限:海上风电 14 年,陆上风电 / 光伏 12 年。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四)华中地区
1. 湖南省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扶贫项目全额执行 0.45 元 / 千瓦时,常规项目 80% 电量执行 0.45 元 / 千瓦时。执行期限:按剩余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 20 年较早者确定。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2025 年竞价上限 0.38 元 / 千瓦时,下限 0.26 元 / 千瓦时,执行 10 年。机制电量:2025 年纳入 20%,2026 年起动态调整,单个项目上限 80%。月度分解规则:保供紧张月份(1、7、8、12 月)按机制电量的 1.2 倍执行,消纳困难月份(3-6 月)按 0.8 倍执行。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2. 湖北省
- 现状:尚未发布细则,但明确需在 2025 年底前出台方案,重点关注机制电价与现货市场衔接。
(五)西北地区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存量项目补贴项目:机制电价 0.25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 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 0.262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 50%。执行期限:按剩余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 20 年较早者确定。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分风电 / 光伏竞价,区间 0.15-0.262 元 / 千瓦时,执行期限 10 年。机制电量:暂按 50% 纳入,后期根据消纳情况调整。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2. 甘肃省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3078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规模 154 亿千瓦时(2025 年)。执行期限:按剩余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 10 年较早者确定。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限 0.3998 元 / 千瓦时,下限 0.2 元 / 千瓦时,执行 12 年。机制电量:单个项目申报比例上限 80%,每年 9 月前公布次年规模。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3.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分布式项目全额执行 0.2595 元 / 千瓦时,集中式项目 10% 电量执行 0.2595 元 / 千瓦时。执行期限:按剩余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 20 年较早者确定。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下限 0.18 元 / 千瓦时,上限暂未明确,执行 10 年。机制电量:初期按增量项目预测上网电量的 10% 纳入。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六)东北地区
1. 辽宁省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3749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 55%。执行期限:12 年。
-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确定,竞价区间 0.18-0.33 元 / 千瓦时。机制电量:单个项目上限 80%,执行期限 12 年。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2. 吉林省
- 现状:尚未发布细则,但明确需在 2025 年底前出台方案,重点关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的机制设计。
(七)其他省份
1. 福建省
- 现状:未发布细则,但明确新能源需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电价与绿电交易衔接待明确。
2.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现状:细则仍在制定中,2025 年 5 月透露 “努力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尚无正式文件上报审批。
三、过渡期政策要点
- 浙江:2025 年 6 月 1 日 – 方案实施前,增量项目 90% 电量执行煤电基准价(0.4153 元 / 千瓦时),10% 电量按现货均价结算。
- 山东:2025 年 5 月 31 日前并网的存量项目按现行规则执行,补贴到期项目转为市场交易。
- 山西:2025 年 6 月 1 日 – 方案实施前,增量项目上网电量暂按实时市场均价结算,不参与分摊市场运营费用。
- 海南:2025 年 6 月 1 日 – 12 月 31 日,增量项目可自愿参与首次竞价,执行期限自入选时间起算。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
四、关键差异与行业影响
- 区域分化显著
高电价省份(如海南、广东):机制电价上限接近煤电基准价,吸引高成本项目(如海上风电)。低电价省份(如新疆、甘肃):竞价下限低至 0.15 元 / 千瓦时,倒逼技术降本与效率提升。
- 市场竞争加剧
山东、广东等省份要求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 125%,推动项目报价贴近成本,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 储能政策松绑
国家明确取消新能源强制配储要求,但海南、内蒙古等省份对存量项目仍保留配储政策,增量项目可自主选择。
- 绿电交易协同
纳入机制的电量不再参与绿电交易,对应绿证划转至省级专用账户,由承担差价结算费用的用户共有(如湖南、海南)。
五、政策动态跟踪建议
- 关注重点省份:山东、广东、新疆、海南等已出台细则的省份,需跟踪其首次竞价结果与执行情况。
- 监测市场价格: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如海南 0.84 元 / 千瓦时、山西 0.56 元 / 千瓦时)可能影响项目收益预期。
- 参与政策反馈:各省细则仍在征求意见阶段(如山西、宁夏),企业可通过行业协会或官方渠道提交建议。
建议定期访问各省发改委、能源局官网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网站,获取最新政策文件与实施细则。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