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与
恢复技术规程》
GB / T 46339—202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与恢复流程图
5基本原则
6就地保护
7迁地保护
8野生核心种质资源保存
9野生种群复壮
10野外回归
11信息建档与管理
附录A(资料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野外调查
附录B(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生长监测
附录C(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生境监测
附录D(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采集及保存
附录E(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野外回归地人工抚育
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与恢复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确定了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与恢复的流程,规定了就地保护、迁地保护、野生核心种质资源保存、野生种群复壮、野外回归以及信息建档与管理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我国各类陆生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与恢复,具体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涉及的植物物种,《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2020)》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所列受威胁物种,以及通过科学调查评价后确定急需保护的其他物种。苔藓、藻类、地衣等非维管植物不适用本文件。非珍稀濒危陆生野生植物的保护和恢复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LY/T 1819 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小区技术规程
LY/T 2590 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子采集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LY/T 1819和 LY/T 25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珍稀濒危野生植物 rare and endangered wild plant
由于物种生存的内外影响因素,现存种群数量稀少且面临灭绝风险,同时具有重要的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和稳定生态系统功能作用的野生植物。
3.2
原生境 native habitat
植物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
3.3
生境修复 habitat restoration
尽可能模拟自然采取有效措施,对受损的生境进行恢复,使恶化状态得到改善的过程。
3.4
种质 germplasm
亲代通过有性生殖或无性生殖的方式传递给子代的遗传物质。
3.5
种质资源库 germplasm bank
保存种质资源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3.6
核心种质资源 core germplasm resources
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整个物种遗传多样性的最少数量的遗传资源总称。
3.7
就地保护 in situ conservation
通过保护物种栖息地、维护自然种群等措施,在野生动植物的原生地对其实施保护的方式。
3.8
迁地保护 ex situ conservation
将保护物种及其种质资源在原生地以外的地方进行保存。
注:包括将原生地种群繁殖后的个体迁移到原生地以外地方的保存。
3.9
离体保存 in vitro conservation
植物器官、组织、细胞等离开母体的保存方式。
注:包括将果实、种子(或孢子)、花粉及根、穗条、芽、叶、茎(根状茎、鳞茎、球茎)、愈伤组织、细胞等繁殖材料离开母体进行保存。保存时,常采用限制、延缓或停止繁殖材料生长的处理措施,需要时又重新恢复繁殖材料生长,并再生植株。
3.10
自然保护地 protected area
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珍稀物种、生态功能、自然资源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划定或确认。
3.11
野外回归 reintroduction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目的,把物种的个体重新引种到该物种原生地、历史分布地或潜在分布地中,使其成为能长期存活,能够完成生活史,并能自我维持种群,最终能参与生物群落的生态过程。
3.12
野外回归地 area for reintroduction
回归材料最终定植的野外场所或者地点。
3.13
增强回归 reinforcement reintroduction
在回归物种现有分布区的种群中,增加种群个体数量或增加来自不同种群的种源,提高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和种群生存力。
3.14
重建回归 reestablishment reintroduction
在物种的历史分布区,通过直接播种或移植繁殖的新个体等方式重新引入该物种,重建和恢复野生种群。
3.15
异地回归 translocation reintroduction
在回归物种现有和历史分布区以外的适合区域引入该物种,在野外新建一个能维持、自主更新的回归种群。
4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与恢复流程图
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与恢复流程见图1。
5基本原则
5.1 保护优先原则
针对急需抢救保护的濒危野生植物优先开展保护,避免其携带的独特基因资源消失,延缓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丧失。
5.2 科学性原则
针对不同类型的野生植物的保护与恢复,首先要清晰地掌握物种生活史特征及其关键影响因素,揭示物种濒危机制;其次要开展物种保护现状的科学评估,研发动态监测和保护技术,实施精准的保护措施。
5.3 可溯源原则
针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从就地保护、迁地保护、野生核心种质资源保存、野生种群复壮和野外回归的每个环节都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使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的个体都能清晰地追溯其原产地。
5.4 经济性原则
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尽可能利用国家已建立的各类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和相关设备,有针对性地在重点生态区域针对地域分布的优先保护物种合理增加保护地点的布控,以便充分整合利用相关资源保护更多的物种。
5.5 可操作性原则
很多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致频原因尚不清楚,需要慎重确定采取相关措施,并不是每一个物种都要采取本文件中所涉及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野生核心种质资源保存、野生种群复壮和野外回归5个方面的措施。
6就地保护
6.1 就地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为目标植物的个体、种群,以及与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活史相关(如传粉或散播种子等)的动物及其生境、互利共生的菌根真菌、根瘤菌等微生物及其土壤生境。
6.2 就地保护途径
6.2.1 建立自然保护地
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依托自然保护地保护的设施和条件,对于分布在其中或邻近区域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进行就地保护和管理。
6.2.2 建立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点)
包括自然保护地之外的保护小区和保护点。按 LY/T1819确定保护小区。在设立自然保护小区的条件不足时,设立以原生境为基础和以被保护种群或个体为核心的保护点。在保护小区(保护点)外围,设置一定范围的保护缓冲带。填写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野外调查表(见附录 A)。
6.2.3 纳入生态保护工程
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区要求,严格保护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个体及其生境。
6.3 封禁管护
6.3.1 封禁保护
根据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群或个体的分布情况,建设防护围栏、隔离围墙、防火隔离带等设施,对每个个体进行严格的保护。
6.3.2 管护
根据每个种群或个体所处的具体生境和生长发育情况,必要时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每个种群或个体进行消除人为干扰、火灾、病虫害及其他不利因素的管护工作,结合保护区或生态工程建设区的其他工作,对珍稀濒危植物的重点监测种群或个体进行定期巡护和日常管理。
6.4 生境修复
6.4.1 生境修复的目标
6.4.1.1 消除干扰因素
排除人为活动或自然因素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个体或种群的影响,尽量避免其他生物或非生物因素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干扰。
6.4.1.2 恢复群落结构
恢复后的群落应包含原生境主要的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所在原有群落内的主要伴生种使得相关群落结构向未破坏前的成熟群落方向发展。
6.4.1.3 恢复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
依据珍稀濒危植物野生个体或种群所在生态系统的结构特征,改善影响珍稀濒危植物物种完成生活史过程所需的各种生物与非生物条件,促进其所在生态系统中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
6.4.2 生境修复措施
6.4.2.1 植被恢复
自然恢复:对轻度退化的生境进行封禁保护,使植被逐步天然更新、恢复到受损前的自然状态。
人工促进自然恢复:对中度退化的生境,采用封禁、抚育、补播、补植、培肥等人为措施,促进植被自然恢复。抚育措施按照 GB/T 15781执行。
人工恢复:对重度退化的生境,参照地带性植被类型,采用人工植苗和种子直播等工程措施重建原生境的植被。具体技术按照 GB/T 15776执行。
6.4.2.2 土壤修复
针对原生境土壤,对轻度和中度退化生境,采用植树、种灌、种草和施菌肥等生物措施,促进土壤的自然恢复。对重度退化生境,采用客土修复、土壤淋洗、增加地表覆盖物等工程措施,改善和修复土壤状况。
6.4.2.3 动物、微生物群落的恢复
根据周边参照生态系统,对和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活史完整性相关的动物群落,首先恢复最低营养级的动物种群,如依次恢复食草动物种群、较低营养级的食肉动物种群、高营养级的食肉动物种群,其次形成完整的食物链或食物网。
保护和恢复相关微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并将与保护目标相关的微生物资源(如菌根真菌、根瘤细菌等)引入退化生境,促进相关微生物群落及其所在整个生态系统的恢复。
6.5 监测
6.5.1 监测对象
对原生境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进行标记定位,定期监测记录其物候、生长、繁殖和更新的特征。同时,监测原生境的土壤、小气候、生物及自然和人为干扰等影响因素,并填写珍稀濒危植物生长监测信息表(见附录 B)和珍稀濒危植物生境监测信息表(见附录 C)。
6.5.2 监测方法
种群物候监测采用人工观测与定位相机拍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种群的生长、繁殖和更新监测主要采用定株(丛)人工观测。如条件允许,对所有的个体进行定位监测;胸径 ≥1cm 的每个木本植物个体应做到挂牌标记和测量。
原则上每年、每个季节和每个不同的物候期都要进行1次监测,具体监测间隔期应根据种群和生境特征、监测内容及实际支撑条件,适当进行调整。
6.6 就地保护效果评价
6.6.1 短期评价指标
短期评价侧重野生植物当前世代的主要生长特征。
依据野生幼苗成活率、生长率、保存率和繁殖状况进行评价。
a) 野生幼苗成活率指种子萌发后续存到成年植株的比例,分为差、中、好三个等级:30%以下为“差”、30%~80%为“中”、80%以上为“好”。
b) 生长率主要针对多年生木本植物进行评估,指每年相对生长量的占比,分为差、中、好三个等级:相对生长率5%以下为“差”、5%~20%为“中”、20%以上为“好”。
c) 保存率为存活幼苗中续存至完成正常生活史周期的个体数占比,分为差、中、好三个等级:20%以下为“差”、20%~70%为“中”、70%以上为“好”。
d) 繁殖状况分为正常结实和不结实两个等级,正常结实可参考自然结实率进行等级细分。结合原生地种群生境状况、群落结构和生态系统功能综合进行评价。
6.6.2 长期评价指标
长期评价侧重种群经历2个以上世代的相关特征。联合原生地种群结构动态、群落结构、遗传多样性、种质资源丧失程度等多指标将植物能够产生可育的种子或其他可延续后代的繁殖体,实现完整的生活史过程界定为保护成功,只能正常生长但不能繁衍后代界定为保护部分成功,不能正常生长或生长很差界定为保护不成功,而完全不能生长则界定为无保护成效。
7迁地保护
7.1 迁地保护的依据与原则
7.1.1 迁地保护实施的前提
原生境严重退化,野外生存条件不复存在,面临生存危机。
个体数量低于最小可存活种群数量,种群难以自我维持。
极度缺乏研究,但需有效保护现存所有遗传资源的物种。
实施迁地保护前系统收集、保存、整理、研究珍稀濒危植物及其遗传资源。
7.1.2 迁地保护的原则
不破坏原生种群及其生境。
利用野生种群或个体的种子、枝条或其他繁殖材料繁殖后的个体进行迁地栽植,不挪动或移栽原生地的植株。
建立多个迁地保护地点。
每个迁地保护地点保存多个个体、种群、基因型。
采取多种途径开展迁地保护。
充分考虑人工管护在迁地保护中的作用。
7.2 迁地保护方式与数量
活体植株迁地保护,不同种群分开种植。根据物种繁殖的数量,每个迁地保护地点保存的每种植物的各个种群个体数应达到10株~200株。
7.3 迁地保护地的建立
7.3.1 地点选择
近生境地点选择:分析拟迁地保护物种的潜在适宜分布区,在考虑到适宜植物生长发育,同时便于管理的地点进行迁地保护。宜选择与原生境气候、土壤、生物(包括菌根真菌、传粉昆虫等)条件相似的地点作为保护地。
拟生境地点选择:综合考虑管护和研究等工作需求及条件,人工营造适宜小环境作为保护地。应首先充分利用现有的植物园、树木园或其他栽培地进行。
7.3.2 整地
整地技术按照 GB/T 15776执行。
7.4 育苗
7.4.1 幼苗准备
采用容器苗,确保根系完整和后期的幼苗成活率。
7.4.2 幼苗运输与检疫
幼苗一定要带土专车运输,应选择适宜时机(如萌芽之前或落叶之后)进行运输,运输前应开展病虫害检疫。
7.4.3 幼苗栽植
根据植物生活方式选择合适的幼苗栽植方式和措施。对于土生植物,栽植前1d~2d挖好栽植穴,补充基肥,栽培过程中保证幼苗根系舒展,回土踏实,浇足定根水。
7.4.4 栽植苗后期管理
针对不同物种幼苗的生长特性,及时做好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和遮阴等管护工作。幼苗栽植后管理的具体细则按照 GB/T 15776执行。
7.5 迁地保护管护与监测
7.5.1 迁地小环境调控
根据珍稀濒危植物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理与生态需求,实施遮阴、除草、浇水和施肥等抚育管理措施,人为调控植物生长发育的小环境,维持迁地植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
7.5.2 病虫害防治
对迁地植物的病虫害,一经发现及时进行物理、生物或化学防治。
7.5.3 迁地保护监测
对迁地保护植物的全部植株挂牌编号定位,定期观测植株的生长、繁殖和更新状况及小气候和土壤等环境因子变化,并填写珍稀濒危植物生长监测信息表(见附录 B)和珍稀濒危植物生境监测信息表(见附录 C)。
7.6 迁地保护效果评价
7.6.1 短期评价指标
依据苗木成活率、生长状况、保存率和繁殖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a) 苗木成活率分为差、中、好三个等级(30%以下为“差”,30%~80%为“中”,80%以上为“好”)。
b) 生长状况分为差、中、好三个等级(年相对生长率5%以下为“差”,5%~20%为“中”,20%以上为“好”)。
c) 保存率分为差、中、好三个等级(20%以下为“差”,20%~70%为“中”,70%以上为“好”)。
d) 繁殖状况:有性繁殖分为正常结实和不结实两个等级;无性繁殖依据是否出现无性繁殖体(如块根、块茎、芽孢等)而定,分为有或无两个等级。
7.6.2 长期评价指标
将迁地保护的植物能够产生可育的种子或其他可延续后代的繁殖体,实现完整的生活史过程界定为迁地保护完全成功,只能正常生长但不能繁衍后代界定为迁地保护部分成功,不能正常生长或生长很差界定为迁地保护不成功,而完全不能生长则界定为迁地保护不适宜。
8野生核心种质资源保存
8.1 种质资源采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8.1.1 采集的原则
不能影响原生个体生长、繁殖和更新,不能破坏其生境。
采集种质资源时,兼顾物种的所有不同种群及分布的不同生境。
以采集果实、种子(或孢子)为主;当果实、种子(或孢子)数量不足时,采集扦插枝条、块根、块茎、芽胞等无性繁殖器官。
采集材料包括遗传材料(DNA 分子材料)。
8.1.2 采集的基本要求
采集人员应为专业人员,或是经过培训的野生植物保护员。
应严格记录每一次采集活动,并填写采集表(见附录 D)。
8.2 种质资源保存的原则与方法
8.2.1 保存原则
在制定种质资源的保存规划前,要做好物种的种质资源状况调查和遗传多样性检测。
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不同种群与基因型的灭绝或丧失,促进其种群更新与复壮。
根据不同物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种源分布状况,制定相应的保存程序和保存方法。
8.2.2 保存方法
8.2.2.1 就地保护
就地保护途径参照6.2。
对于分布于自然保护地之外的物种,每个物种要建设至少3个自然保护小区,野外种群数量不足3个或仅有零星个体分布的物种,应设立自然保护点。
对就地保护地内的珍稀濒危木本植物的所有野生个体幼树和成株进行挂牌标记和定位。
对设立的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点)采取封禁为主,人工抚育为辅的管护措施。
依据植物种群的生态和遗传组成稳定性,保护小区的面积应不低于25h㎡;当种群覆盖面积不足25h㎡时,以种群分布的区域为核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宽度的缓冲带,依此确定就地保护小区(保护点)的面积。
8.2.2.2 迁地保护
针对就地保护无法有效保护的物种种质资源进行迁地保护。
根据物种原生地的生物气候特征和生态分布区,选择建立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种子库)的迁地保护地点,并根据不同种质资源生存繁衍所需要的小生境(或生态条件),选择适宜的立地条件(包括土壤、地形、小气候及可能影响其生长的生物因素等)。
迁地保护地点的建设尽可能考虑国家和地方已建立的种质资源库、植物园、树木园和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等迁地保护体系。也可结合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基地,在基地内进一步细分不同物种的种质资源保存小区。
可收集种子(或孢子)、花粉、穗条、根、芽、叶等进行繁殖或贮藏,选择经人工辅助繁育出来的健壮苗移栽至迁地保护地点。
尽量避免对野生植株的移栽。
尽可能考虑交通和管理设施等基础条件,确保所选的地点有利于野生植物的生存、繁衍及相应的人为辅助保护与救助管理。
保存数量。
a) 1个物种至少5个种群;不足5个的,保存所有种群。
b) 1个种群至少10个~20个个体;不足10个的,保存所有个体。
c) 1个克隆(无性系)至少5个分株(无性系小株);不足5个的,保存所有分株(无性系小株)。
保存的种子要根据种子类型和寿命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
8.2.2.3 种质资源库保存
8.2.2.3.1 保存对象
就地和迁地活体保护有一定困难的物种、种群和个体。
需要集中扩繁、研究和可持续利用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物种、种群和个体。
8.2.2.3.2 保存设施
在已建立种质资源库(种子库)的地方,以保存库的方式进行保存。
在没有种质资源库(种子库)的地方,可利用已建立的实验室、温室、大棚等。
专门建立的种质资源保存设备。
8.2.2.3.3 保存材料
自然生长的植株上的成熟的果实、种子(或孢子)等繁殖体。
对于果实、种子或孢子等繁殖体数量不足的物种,可采集花粉、穗条、根、芽、叶等组织和器官。
通过组织培养技术获得的组织、器官、植株或人工繁育的果实、种子(或孢子)。
8.2.2.3.4 保存材料采集
保存材料的采集尽可能在健壮无病虫害的个体上进行。
穗条、根和芽等保存材料的采集应在个体休眠期进行。
在不影响原有植株生长发育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采集有关繁殖材料进行保存。
8.2.2.3.5 保存数量
种子千粒重为100g以上的,保存数量不少于100g;千粒重50g~100g的,保存数量不少于50g;千粒重5g~50g的,保存数量不少于25g;千粒重5g以下的,保存数量不少于5g。
穗条、根不少于50条,芽不少于50个、叶片不少于50片。
孢子或花粉不少于1g。
8.2.3 保存的期限
原地保存应在永久基地长期保存。
异地保存根据植物的生长周期、更新期确定保存期限,也应按照永久长期的基地进行建设和运转。
离体保存可以根据物种保存材料特性和保存条件以及扩繁利用的目标和条件等决定更新期限。
8.2.4 种质资源的更新
就地保护的核心种质资源以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措施,保持其自然的世代更替。
迁地保护的核心种质资源以人工更新为主,进行人工繁殖栽培,保存其优良的性状;当条件具备时,应促进其自然更新并完成生活史过程。
离体保存材料达到更新期限时应重新收集,及时利用,不可浪费。

8.3 核心种质资源的筛选
8.3.1 筛选方法
从叶片或种子等中提取基因信息。
采用微卫星标记、简化基因组方法及高通量测序技术等对细胞核和细胞器进行基因组测序。
分析物种的遗传变异特征。
比较各种群遗传贡献率。
依据遗传多样高低确定核心种质资源。物种水平上要确定核心种群,种群水平上要确定核心群体。
8.3.2 种质资源规模
根据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群数量大小以及遗传多样性特征确定核心种质资源的规模。已知居群数量小于5个,保存应覆盖所有居群;已知居群数量大于5个,确定核心种质资源,指导后续的保存。
8.4 种质资源保存成效评价
8.4.1 评价原则
保存核心种质资源。
所保存植株或种子及离体器官繁殖的植株能够产生健康和可自然繁育的后代。
8.4.2 评价指标
不同种质资源的种群遗传多样性得以保存并长期维持。
就地保护个体能自然更新,并维持其种群的稳定性。
迁地保护个体能产生健康的种子,并且有关个体在回归自然生境后仍然能够产生可育的后代。
离体保存组织可用于繁殖,且产生的个体回归自然生境后仍然能够产生健康且可育的后代。
9野生种群复壮
9.1 种群复壮原则
野生植物扩繁材料采集避免影响原生植株的生长、繁殖和更新。
优先采用有性繁殖方式或途径。
不同表现型和不同基因型个体繁殖的数量保持均衡。
9.2 有性繁育
9.2.1 繁殖体采集
9.2.1.1 准备工作
采种前,根据种群个体数量及遗传多样性情况和种子等繁殖体需求量,结合野外实际调查,确定拟采物种的地点、采种时期和采种数量。
制定采种方案,明确采种方法和责任分工,准备采种设施和工具。
及时观察种子等繁殖体成熟过程,掌握种子等繁殖体成熟特征,明确种子等繁殖体成熟时间,确定并公布采种时期。
组织采种人员专业培训。
9.2.1.2 采集
选择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的成年植株为采种母株。
严格遵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采集人员人身安全。
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采集、填写标签、封装、运输和保存。
采集的种子等繁殖体需要用透气布袋临时封装,附上标签,尽快运往保存地点。
采种负责人认真填写采种标签,并填写采集表(见附录 D)。
采集表应包括采集人、采集时间、地点、生境状况等重要信息。
9.2.1.3 采集数量
每个物种至少采集5个种群,不足5个种群,采集覆盖全部种群体。
每个种群至少采集50个个体,不足50个个体,采集覆盖全部个体。
每个个体采种量参照种群个体数及个体结实量的预估进行判断。
a) 种群个体数大于或等于100个时,每个体按小于预估结实量的1/10采种。
b) 种群个体数介于10个~100个时,每个体按小于预估结实量的1/5采种。
c) 种群个体数为小于或等于10个时,每个体按小于预估结实量的1/2采种。
9.2.2 种子保存
根据不同植物繁殖体生理学和生态学特征,利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后进行保存。
9.2.3 种子育苗
9.2.3.1 育苗方式
采用容器育苗。
9.2.3.2 育苗基质
9.2.3.2.1 基质成分
繁殖体育苗基质应就地取材,具有保湿、通气、透水的良好理化性状,且质轻,无病菌、虫卵、种子和石块等杂物。根据培育的物种配制基质,按一定的比例混合。根据物种的生长需要,基质可添加适量基肥。
9.2.3.2.2 基质的消毒及酸碱度调节
基质应严格进行消毒,常用福尔马林、硫酸亚铁、代森锌和辛硫磷等进行灭菌杀虫。
配制基质时应将酸碱度调整到育苗物种的适宜范围。
9.2.3.2.3 菌根接种
基质消毒后,需要接种菌根的物种应用菌根土或菌种接种。
9.2.3.3 容器苗培育
9.2.3.3.1 育苗前准备
育苗地要有通风、温度和水分调控设备齐全的试验温室。
将充分混合均匀的基质,洒水湿润,装实容器。
将装好基质的容器整齐摆放到平整的场地上或容器架上。
9.2.3.3.2 种子消毒和催芽
播种前种子应经过消毒和催芽。
种子使用药剂消毒,常用药剂为硫酸亚铁、高锰酸钾和退菌特等。
种子通过混沙埋藏层积、混雪(冰)埋藏层积、隔年埋藏催芽、温水浸泡催芽、热水浸泡催芽等方法进行催芽处理。种皮表面有蜡质、油质的种子要去除蜡质、油质后再催芽。埋藏处理要注意防鼠。
9.2.3.3.3 播种期和播种量
应根据物种的特性、环境条件、育苗期限、移栽时间等因素确定播种期。
应根据物种特性、种子质量和数量确定播种量。
9.2.3.3.4 覆土
是否覆土或覆土厚度因种而异。不喜光种子需要覆土,厚度为种子厚度的1倍~3倍。覆土后随即浇水,苗期应保持基质湿润。
9.2.3.3.5 芽苗移植
待芽苗出土后移植到容器中,移植时间根据物种的特性确定。
移植前苗床浇透水,轻取芽苗移植于容器中央,移植深度宜在根颈以上0.5cm~1.0cm,每个容器1株。移植后随即浇透水,保持湿润,幼苗应适当遮阴。
9.2.3.4 苗期管理
9.2.3.4.1 浇水
浇水应适时适量,在出苗期和幼苗生长初期应多次适量勤浇水,保持基质湿润;速生期应多量少次浇水;生长后期应控制浇水。
9.2.3.4.2 追肥
追肥时间、次数、肥料种类、施肥量应根据物种和基质肥力确定。根据苗木各个发育时期的要求,调整氮、磷、钾的比例和施用量,速生期以氮肥为主,生长后期适当减少或不施氮肥,适当增加磷肥和钾肥。
9.2.3.4.3 病虫害防治
根据各物种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病虫害的预防。
以预防为主,加强管理措施。
对能捕诱的害虫,尽量采取人工捕诱。
尽量少用药物防治,如使用,严格用量和类型。
9.2.3.4.4 其他管理
除草:人工拔除为主,需要在基质湿润时连根拔除。
基质补充:容器内基质下沉时,应及时填满,以防根系外露及积水致病。
如遇温室临时断电等故障,要能及时应对。
9.3 无性繁育
9.3.1 组织培养
9.3.1.1 外植体选取和处理
根据物种特性,在不同生长季节选择生长健壮的植株长出的胚、种子等有性器官或根、茎、叶、花序等营养器官作为外植体。
外植体在接种前应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因不同物种及不同材料而异。
9.3.1.2 初代培养
选择合适的初代诱导培养基,根据物种的不同器官繁殖、愈伤组织再生途径和体细胞胚再生途径等方面诱导出丛生芽、愈伤组织或体细胞胚。
培养室要具备适宜的温度和光照条件。
对于易褐化的材料,可通过缩短继代培养周期或在培养基中添加抗氧化剂和活性炭等方法,减少或避免褐化作用。
9.3.1.3 分化培养
采用愈伤组织再生途径和体细胞胚再生途径时需进行分化培养。
需选择合适的分化培养基。
9.3.1.4 增殖培养
选择合适的增殖培养基,在超净工作台中进行接种。
不同材料和不同繁殖方式需要合适的接种密度。
丛生芽增殖常以2个~3个小芽为1个单元为宜。
愈伤组织常以绿豆大小为宜,体细胞胚根据材料不同可采用单个或3个~5个一丛。
培养周期通常为25d~60d。
9.3.1.5 生根培养
选择合适的生根培养基,将再生而来的单芽接种到培养瓶中,培养周期为21d~60d,形成3cm~5cm 高的完整植株。
9.3.1.6 瓶苗炼苗
组培苗经过炼苗能提高移栽的成活率。
炼苗环境一般为出瓶移栽的温室,具有适宜的光照强度。
炼苗时间为1周左右。
9.3.1.7 瓶苗移栽
清水洗净瓶苗根部培养基,将瓶苗消毒后置于荫网上沥干,至根部发白时移栽。
宜选取病原菌少,透气性好、保水能力较强的基质为移栽基质,如水苔以及其与泥炭土、珍珠岩、河泥等不同比例配制的基质。
移栽前需对基质进行消毒。
移栽后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9.3.2 扦插
9.3.2.1 苗床准备
应选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中性或微酸性的沙质壤土,如土壤不适宜则应首先改良土壤。
苗床可有多种形式,以方便操作、利于排水通气为宜,配有稳定的扦插床,苗床基质以客土为主,通常床底先铺小石砾、再填客土,上层加河沙。
9.3.2.2 环境控制
采用塑料薄膜小拱棚(50cm 高)覆盖整个苗床,以保持苗床空气湿度和基质含水量(空气相对湿度为80%~90%,基质湿度以手捏河沙成团松开不结块为度)。
注意防止光照过强、温度过高,及时通风换气,并在拱棚上加遮阳网(2m 高),依据光照强度和空气温度的变化,及时调整遮阳网透光度。
选用容器扦插,如塑料营养杯。
9.3.2.3 插条选择
选择健康、生长旺盛的珍稀濒危植株为采条母株。
选取两年生、木质化程度较高的硬枝或一年生半木质化、无病虫害、芽眼饱满的嫩枝作为插条。
9.3.2.4 插条采集
在晴天早晨、傍晚或阴天、小雨天白天进行,采集的插条须保持枝条应有的水分及叶面的湿润,捆扎后将其基部浸入清水中,防止枝条脱水干枯。
采集的插条分种源捆扎,拴上标签,标明采集地点、采集人等基本信息。
9.3.2.5 插穗处理
在插条的半木质化部位,剪取带芽的插穗。
上平口,下斜口,保留插穗顶端1片~3片叶子的1/2。
将插条基部进行生根剂浸泡处理。
生根剂应现配现用。
9.3.2.6 插穗扦插
扦插深度为插条长度的1/2~2/3,扦插完毕后及时浇透水,覆盖塑料薄膜小拱棚和遮阳网,避免过度日晒。
9.3.2.7 后期管理
扦插完成后,应采取适当的光照、温度、水分管理,并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处理,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10野外回归
10.1 野外回归目的
提高物种在野外自然环境中的生存和维持能力。
增强群落的稳定性,维持和恢复自然生物多样性。
恢复物种在所属生态系统中的功能。
10.2 野外回归物种选择的原因和条件
该物种在原生地已经灭绝。
该物种在原生地种群数量极少。
该物种的原生种群遗传多样性极低或存在着严重的遗传侵蚀风险。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种,如果可通过人工辅助繁殖出一定数量的个体,且具有适宜该物种实施野外回归的地点和条件时,可实施回归。
10.3 野外回归类型的选择
10.3.1 选择增强回归的条件
在回归物种自然分布区范围内存在种群数量减小的因素(种群株数太少、雌雄比例失调、年龄结构不合理)。
该种群现有分布区具备开展回归的条件,实施回归项目后,种群数量不再面临继续下降的威胁。
10.3.2 选择重建回归的实施条件
现有分布区内导致种群灭绝的主要因素不可控,历史分布范围存在其适宜生境。
该场所具备开展回归的基本条件,且实施回归项目后,该物种不再面临种群数量继续下降的威胁。
10.3.3 选择异地回归的实施条件
在其现有和历史分布范围以外有符合或更适合其生长发育的野外回归场所,同时该场所又具备导致种群数量减少因素可控和提供有效管理方案的条件。
在回归物种现有和历史分布区范围以外,新建一个可自我维持和更新,同时在回归地群落里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的种群。
10.4 野外回归物种的调查
10.4.1 物种本底调查
全面收集野外回归物种的资料,开展回归物种野外资源本底调查,充分了解野外回归物种的资源分布状况、生境特征、野生种群的生存、保护现状及其主要导致濒危因素。同时填写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野外调查表(见附录 A)。
10.4.2 野外回归需求调查
全面收集与野外生存有关的各方面资料,具体包括生境条件、繁殖体散播机制、繁殖体萌发条件、自然更新能力、共生关系及病虫害等。
10.5 野外回归地的选定和保护
10.5.1 野外回归地的筛选原则
野外回归地能满足拟回归物种生存的各项基本条件,包括气候、土壤、生态学、生物学等各方面。
排除导致拟回归物种濒危的主要因素,或其主要致濒因素可控。
选择种子或孢子扩繁的原生地进行回归;如果不清楚原生地的,应进行原生地的遗传多样性鉴定。
10.5.2 野外回归地的保护原则
维持回归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稳定性、健康性和完整性。
明确回归种群的来源,充分考虑不同居群的遗传多样性背景。
对回归地从种群数量极少的基本事实出发,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加强对回归地当地居民的教育,以通俗的方式宣传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重要性。
10.5.3 野外回归地调查内容
包括地质水文条件、土壤类型、海拔、气候因子、坡向、坡位、植被类型、群落结构、相关及关键的动植物种类、景观格局、人类干扰等,其中重点考虑可能与回归物种的传粉、种子(或孢子)散播与萌发,以及幼苗生长等相关或共生物种的信息。
10.6 野外回归材料的准备
任何可在自然界独立存活的珍稀濒危植物个体或器官均可作为野外回归材料,如种子(或孢子)、实生苗、扦插苗及组培苗等,优先考虑和使用有性繁殖材料。
针对雌雄异株的物种,回归材料要同时考虑雌雄个体及其合理的性比配置。
野外回归材料不能通过野外移植获得,以人工繁育的个体进行野外回归。
野外回归材料的个体尽可能包含该种的不同种源,应对原生境中种群的遗传多样性进行评估,避免基因渐渗导致的遗传多样性丧失,保障原生境种群的遗传多样性。
对于野生植株大于或等于50株的物种:
a) 单株种子(或孢子)量大时,应以采种(或孢子)繁育的实生苗(孢子苗)进行野外回归;
b) 单株种子(或孢子)量少时,木本植物应以扦插和嫁接为主扩繁或采用组织培养扩繁的植株进行野外回归。
野生植株小于50株的物种:
a) 单株种子(或孢子)量大时,应以采种(或孢子)繁育的实生苗(孢子苗)进行野外回归;
b) 单株种子(或孢子)量少时,均应采用扦插、嫁接和组织培养等扩繁的植株进行野外回归。
10.7 野外回归定植
10.7.1 野外回归地生境改善
对野外回归地生境进行适当的人工改造,保留部分伴生种,确保其伴生种不会影响野外回归物种正常生长。必要时可对局部土壤进行改良。
10.7.2 野外回归数量
野外回归的材料数量应不低于每个物种的最小生存种群所要求的个体数量的2倍。
回归数量通常按生活型不同进行划分:
a) 乔木:实生苗(或孢子苗)大于或等于100株,扦插苗、嫁接苗和组培苗大于或等于200株;
b) 灌木和藤本:实生苗(或孢子苗)大于或等于 200 株,扦插苗、嫁接苗和组培苗大于或等于400株;
c) 草本:实生苗(或孢子苗)大于或等于300株,扦插苗、嫁接苗和组培苗大于或等于600株。
10.7.3 回归材料的种植
应根据不同的物种选择合适的时间栽植,且需要考虑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特殊性,包括生境特点、生物群落、立地条件、自身生物学特性等。
定植时需考虑野外回归物种的传粉媒介和距离、种子传播方式等,应模拟其在野外自然生长的状态对其进行定植。
对栽植的木本植物每株都要挂牌编号和精确定位,根据实际情况绘制定植分布图,尽可能详细的标注其地形特点。
10.7.4 苗木后期管理
浇水、遮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兽害防治以及自然灾害防治。
依据不同物种苗木成活率的不同,采取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进行必要的苗木补植。
10.8 野外回归监测
10.8.1 监测单位
根据回归规模大小确定是以单株或是样地为单位进行监测。对每个监测单位应单独建立档案,并挂上独立的标识牌,以便长期监测。
10.8.2 监测内容
根据回归物种特性制定指标,如胸(地)径、株高、个体发育状况或阶段等。
以单株或样地为单位,记录监测物种年生长情况、物候、共生动植物情况(如传粉者、种子散播者)、及土壤理化特性等(见附录 B)。
记录人工抚育内容、频度,填写表格见附录 E。
10.8.3 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参照6.5。
10.8.4 监测频度
根据野外回归物种生活型和生活史,确定监测频率。
木本植物最初10年或至进入生殖期的前3年,至少每年监测1次,后期可根据需要保持该监测频度或适当减少。
草本植物根据物种物候的差异采取不同频次的监测,其中一年生植物年监测频度应少于3次。
若条件允许,宜架设相机每天定时拍摄照片,记录物种生长状况。
10.9 回归成效评价
10.9.1 短期评价指标
物种能在回归地点顺利完成生活史。
物种能够顺利繁衍后代并增加现有种群大小,种群生长速率至少有一年应大于1,同时种子产量和发育阶段的分布样式类似于自然种群。
种子能够借助本地媒介(如风、昆虫、鸟类等)得到扩散,从而在回归地点之外建立新的种群。
10.9.2 长期评价指标
建立适应本地多样性的小生境,能够充分利用本地传粉动物完成其繁殖过程,建立与其他物种种群的关联,在生态系统中发挥作用和功能。
能够得到最小的可存活种群,并且可维持下去。
建立的回归种群具有在自然和人为干扰的条件下自我恢复的能力。
11信息建档与管理
11.1 建立信息档案
11.1.1 就地保护植物信息
包括植物编号、名称(中文名和拉丁学名)、科属种、植物类型、形态特征、来源、地理分布、原生地生态环境、植物图片等。就地保护挂牌标记的个体要做植物编号标签跟随植物体。
11.1.2 迁地保护植物信息
包括迁移植物编号、植物名称、迁移时间、原生地、迁入地、迁入地生境、迁移人、迁移植物类型(种子、枝条、植株等)等,移栽的植物需要做到标签跟随植物体,标签上记录迁移植物编号、名称、原生地等简要信息。
11.1.3 繁育信息
包括繁殖体采集信息、种子萌发数据、无性繁殖数据、发育过程及各阶段采取的技术措施、各项作业的实际用工量和肥、药、物料的使用情况、出圃记录等。如果有相应的就地保护植物编号和迁地保护植物的标签也应同时记录。
11.1.4 种质资源信息
包括植物名称、原生地、采集类型(孢子、器官、种子、枝条、植株等)、采集时间、保存时间、采集人、保存人、保存地点和标签编号等,做到标签编号跟随植物资源。如果有相应就地保护植物编号和迁地保护植物编号等也应同时记录。
11.1.5 野外回归信息
包括回归植物编号、植物名称、回归时间、种源信息、回归地、回归地生境、回归人等,回归的植物需要做到标签跟随植物体,标签上记录回归植物编号。如回归种源信息有相应的就地保护植物编号和迁地保护植物编号也应同时记录。
11.1.6 生长状况信息
针对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野外回归的植物进行长期监测,定时记录,包括生长及适应性记录、物候信息、生长量、自然灾害、病虫害及植物死亡等跟踪信息。此外还应包括信息记录人、调查人、记录时间等。
11.2 建立保护管理制度
对实施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其所在的生态系统应建立管理制度,指定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巡护,责任落实到人。
附录A(资料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野外调查
针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开展野外调查时,按照表 A.1记录相关信息。
附录B(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生长监测
针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生长状况进行监测时,按照表 B.1记录相关信息。
附录C(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生境监测
针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生境状况进行监测时,按照表 C.1记录相关信息。
附录D(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采集及保存
针对珍稀濒危植物种质资源采集及保存时,按照表 D.1记录相关信息。
附录E(资料性)珍稀濒危植物野外回归地人工抚育
附件:GB_T 46339-2025 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与恢复技术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