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知友的提问。未成年人为何不允许文身?因为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必须“管”起来。
先向大家介绍两个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
在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检察官金森英注意到,参与该案的小辰和小涛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文身,两人也都在极力想办法洗掉文身。原来,两人在初中时认识了很多“社会上的朋友”,觉得他们身上有文身特别酷,还能让周围人怕自己,便在对文身没有明确认知的情况下,随意作出了文身的决定。当初花300元在手背上文的图案,如今清洗起来至少需要4000元。而胳膊、手臂、前胸都有文身的小辰,去除文身不仅要承受极为痛苦的过程和高昂的费用,而且没法彻底去除干净,还会留下醒目的疤痕。
而江苏省沭阳县的检察官叶梅也注意到了文身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2020年4月,未满17岁的小克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抓,他的手臂、前胸有大面积的黑白无常文身图案。此案中涉及的其他十几名未成年人身上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经查,一家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文身馆,在2017年6月至2020年4月间,用含对身体有毒有害的染料给40余名未成年人文了身。同时,该文身馆还在没有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7名未成年人去除文身。文身馆的店主章某,曾因给未成年人文身被孩子家长殴打。
文身也更容易让未成年人受到违法犯罪分子和不良文化的侵蚀。浙江、江苏两地检察机关分别开展走访调查发现,不同于成年人,未成年人在文身时缺乏理性认识,等到其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认识到文身对学习、生活、就业发展等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往往已无法挽回。在检察机关调查的187人中,有125人明确表示后悔,其他人也表示会根据场合对文身进行遮蔽。
大面积文身伴有的“社会”“江湖”气息往往会带来标签效应,也会给未成年人造成负面的心理暗示。数据显示,2020年绍兴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涉罪未成年人363人中,有187人文身,占比50.14%,其中文身大面积覆盖后背、手臂、双腿的有46人。这些未成年人主要为涉众、涉暴、涉黄犯罪,以及参与恶性犯罪、团伙犯罪等。
另外一方面,让检察官担忧的是有一些文身场所还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在卫生条件、从业人员资质及健康、产品质量、器械安全等方面均存在风险。
……
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文身领域,该不该“管”?该怎么“管”?检察官认为,对用不合格颜料给未成年人文身、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给未成年人清洗文身等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也亟须治理。没有现成的法律规定,那就依托现有的法律手段进行探索。
2020年10月,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向县卫健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文身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情形下开展洗文身业务行为的监管职责。县卫健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文身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对5家文身馆立案,并处罚金2.5万元。
2020年12月25日,沭阳县检察院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诉请禁止章某继续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2021年4月9日,此案被移送至宿迁市检察院办理。同年5月6日,该院以章某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为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年6月1日,法院判令章某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江苏省沭阳县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7月14日通过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明确文身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从约谈、信用记录等方面对为未成年人文身予以规制,提高治理的可操作性。
绍兴市检察机关同样在进行积极探索。嵊州市检察院以向嵊州市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为突破点,推动部署开展文身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在嵊州市文身场所实施“文身风险提示单”“法律风险提示单”“监护人承诺书”,还对全市247家文身及美容美发等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清查。
绍兴市检察院联合12家单位制定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计划》,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完善协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同时,该院向绍兴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就文身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方案。2021年9月,绍兴市检察院推动该市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绍兴市文身行业管理规范(试行)》,从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使用耗材等方面提出监管意见,创设“两单两书”机制,限制未成年人文身。
针对在文身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最高检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专题报告,提出明确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未成年人自护能力水平等工作建议,受到高度重视。
2021年5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文身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
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一事上久久为功。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法工作报告、最高检工作报告均提到治理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最高检提出“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必须‘管’起来”。
随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发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因为这玩意不能完全清理
而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这东西一旦上身就不好去掉,且对未来的生活选择有巨大的负面影响。
说句不好听的,就像不该对未成年人传教一样。
未成年人思维还没定型,他们抑制自己冲动的部分脑部神经元还没发育完成。这就导致了他们有可能受到反主流的思想影响,冲动之下做出一些回不了头的事。文身就是其中一项。
其实我甚至还想建议把文身的标准再拉高点拉到20岁,因为我坚持一个观点:人不是在18岁当天立刻从孩子变成大人的。思维成熟需要时间。
等到一个人真正对未来的发展想明白了,差不多定型了,还愿意去文身,我觉得社会和市场应该尊重这样的选择。
但是不该放纵未成年人类似的冲动消费。
赞一句“干得漂亮”!
未成年人在纹身的时候大多是一时兴起,比如在身上纹上喜欢的人的名字,或者一些觉得比较可爱/个性的图案。等到哪一天不喜欢了,来到医院才发现,这玩意要洗掉真的是太难了!
如果仅仅是影响美观还不是最重要的,关键纹身还会影响未成年人未来的职业生涯。国家机关单位(公检法)、空乘、军人这些都明确要求不能有纹身的。纹身,尤其是外露的大面积纹身,对于未来职场是个很大的阻碍。你见过哪个老师/医生有花臂的?大面积的纹身相当于在释放一个信号“老子不好惹”。
对于还未成年的少年们来说,纹身代表着他们放弃了很多种职业的就业机会,同时会给予他们在人际关系交往上的压力。毕竟,大面积兽类纹身在历史的进程里面,长时间被作为流氓、不法分子、黑社会的标志,虽然很多人会讲这是普通人对于纹身的刻板印象,“我抽烟喝酒纹身,但我是好女孩/男孩”。
因为从事医疗美容行业,洗过无数各式各样的纹身。大朋友小朋友们,纹身真的不是你们想象中那么容易祛除的,尤其是彩色的专业纹身,要完全祛除真的是难于上青天。在我接触到的来洗纹身的求美者中,其实大多是普通人(不是黑社会、流氓等),谈及洗纹身的原因大多也是“不喜欢了”、“影响找工作/对象”等。
所以,给思想还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纹身,真的是我深恶痛绝的行为。
最后,即使你成年了,纹身也请三思。这个东西一旦纹上,会随着你的身体变化而变化。我之前有个客户在锁骨上纹了一只卧在锁骨上的猫咪,非常可爱也很好看,但是后面她来找我洗的原因,是因为后来她做了母亲胖了,锁骨已经看不到了,这只猫咪由原来可爱的小猫变成了一只肥猫,并且因为锁骨不明显了,原来卧在锁骨上的猫咪变成了悬在胸上方的肥猫,美感大打折扣。年轻时表达个性的图案在这个时候成为了一种负担,最终选择来医院洗掉。想象一下你20岁第一次谈恋爱在身上纹了对象的名字/符号,万一你这对象分手了,后面的对象看到你身上前男友/女友的印记会不会有所芥蒂呢?
我从来不反对成年人纹身,毕竟这也是追求美、表达个性与自我的一种方式。但我真的是要劝一句,纹身之前请一定三思,想清楚是一时脑热还是真的想要和纹身相伴终身(它比你对象陪你终身的概率大多了)。如果只是单纯觉得纹身好看,建议可以使用纹身贴体验一下有纹身的感觉,再决定到底要不要做。
1.皮肤感染 皮肤是人体抵抗外界刺激的第一道防线,起到很好的阻挡外界伤…
2.皮肤损伤 纹身时使用的针刺工具对皮肤进行刺、纹等,这样做对人体的皮…
3.皮肤过敏 纹身时需要在皮下注射一些色素染料,这些中有不少都是化学物质,进入人体有引起皮炎、过敏的可能,出现发痒、疼痛、灼热、麻木等感觉。
4.皮肤疾病 皮肤病中有很多好发于斑痕处,纹身对皮肤的损伤是大面积的,会留下很多的细小斑痕,容易出现瘢痕疙瘩、扁平苔癣、银屑病、盘状红斑狼疮,以及结节病、黑素瘤、角化棘皮瘤、疣、鳞状细胞癌、皮肤原位癌等皮肤病。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近年来,文身出现“低龄化”现象。未成年人文身容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就业和生活,让未成年人受到不良文化侵蚀。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为了切实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落实落地,办法明确,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对之前已经文身且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要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要在从事文身服务活动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上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商务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督促美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成长环境。办法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社会环境的引导同样至关重要。办法强调,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
近年来,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办法推出哪些举措治理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如何落实这些举措?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答:办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按照“六大保护”的思路,从如何控、如何防相结合的角度规定了一系列举措。一是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对企业、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三是厘清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民政等部门审批监管职责。四是细化了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职责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五是要求企业、组织和个人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向有关部门报告。六是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
答: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专业文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我们会商有关部门提出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治理原则。比如,提出了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提出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对于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提出了商务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督促美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提出了民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指导从事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强化源头管控,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落实落地。
答:办法从关切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问题入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尤其是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有序衔接,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一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切实让相关企业、社会和个人知晓政策,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另一方面指导各地加强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控,落实部门责任,促进社会协同,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华社)
即使不用规定,现有的法律也能推导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结论。
从侵权的角度来讲,未成年人处分自己的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同时提供纹身服务也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过错行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从损害结果来看,超过十厘米的疤痕就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超过二厘米就达到治安处罚的标准,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疤痕的产生,客观上实施了产生疤痕的行为,并且有违法性,且不说构成犯罪或者治安处罚,但应当禁止没毛病。
从事纹身服务工作,如果没有资质,对成年人纹身都可能构成犯罪,更何况是对未成年人?
注意画框这两句,可以推出国家认为:
忽然想起来,小学五年级,同班同学就有人染了黄毛,班主任看到以后,当天就勒令染回去。
现在很多未成年人纹身都成了一种很大的风气了,我甚至见到过一些学习比较好的小朋友都在社交中以纹身为一种特立独行的荣耀行为。。。唉。
上学,以学习为主,学进去才行。学不进去怎么办?找个出口呗,化个妆,整个头,起个外号,奇装异服,欺负同学。工作,以工作为主,深入研究,认真负责。钻不进去怎么办?迟到早退,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
生活,以自家为主,柴米油盐酱醋茶,老的小的孩子妈,一日三餐开心过,朝阳日落度年华。那还有时间做什么没来由的纹身呢,是比白的好,黄的细,黑的清,还是有什么能量释放呢,什么都不是,就是生活实在找不到用劲儿的出口,就用到了自己身体上来了。麻痹自已呗,好比喝酒打牌,没有一点儿正能量。
还有就是不要拿岳飞说事
第一,文身的主体不同。岳飞文身,是其母给他文的,古时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说自己不能随意毁伤自己的身体,与此同时也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抛开古今价值观来说,岳飞文身和方时的社会价值并不违背。
第二,文身的内容不同。古时文身除了岳飞这一例,其他的基本都是墨刑,除了上一条的文身主体不一样外,这墨刑的内容可不是精忠报国了,而是,劫,盗,淫等字了。
文身清洗艰难且昂贵,会对未成年未来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而未成年人根本不明白文身对自己的意义。
强烈支持。
纹身这东西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不去买高质量的纹身贴,一次能保好久,又便宜,还随时能更换。为啥非要去弄一个永久的。。。
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这引发了广泛关注。
文身作为一种特殊文化,为部分成年人所接受,本也无可厚非。但长期以来,未成年人文身乱象都受到舆论诟病。从心理层面而言,未成年人因其心智发育不成熟、社会认知不足等因素,容易受外部环境和同伴的影响,出于好奇、跟风、寻求刺激等目的,盲目效仿部分成年人文身。
从生理层面而言,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还处于发育状态,文身则需要破坏皮肤组织健康,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创伤。加之受观念因素影响,很多未成年人文身往往得不到家长支持,因此选择一些不太正规的、低成本的机构进行文身的话,就将面临更大未知风险。
还应当认识到,文身对未成年人今后进入社会发展也会带来影响,且补救成本往往很高。如果放任一些孩子在冲动之下去文身,今后难免会有一些人留下遗憾。也因此,此次《办法》出台的初衷,无疑就是要从制度层面杜绝未成年人文身风气的蔓延。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这种强制性规定,显然有利于进一步规制相关经营人员因为利益诱导未成年人文身乱象的出现。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关注度的提升,一些地方此前已经开始对此作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比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的案例,就写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布,也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
这表明,专门保护原则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已日渐成为我们社会的共识。基于此,此次《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也是正当其时。尤其是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其社会效益无疑更加显著。
说到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其实是从源头上堵住未成年人文身的漏洞。为此,也需要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让相关企业、个人以及未成年人熟知这项规定,如此,才能真正杜绝相关乱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马小龙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刘越
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不是私事和家事。在2021年,检察院就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提起过公益诉讼。
江苏沐阳县一家文身馆,在三年的时间里,用有毒有害颜料给40多名未成年人文身、清洗文身。江苏宿迁检察院认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是“最重大和最核心”的公共利益,文身馆为未成年人文身,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损害社会公益,遂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
文身馆老板章某辩称,法律并未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其不属于侵权行为,也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决文身馆老板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现在,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因此,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文身提起公益诉讼有了更加充足的依据,检察院不仅要管,更要管好!
看到基层检察机关从个案办理逐步推动国家层面印发相关办法,以“我管”促“都管“,晶晶感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从《办法》里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就可以看到工作的覆盖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可见这项工作推行的力度、广度。接下来,我们需要的就是各方各司其职,将《办法》切实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氛围,真正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平安成长。
我们今天就详细说说未成年人为何不允许文身。
2022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就提到了“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是由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现象。很多人文身的地点就是在当地同一家文身店。2021年6月1日,法院判决文身馆经营者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在接收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文身可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
文身破坏皮肤组织健康且极难清除,清除文身需要多次、反复治疗,并留下疤痕。文身容易被贴上负面评价的标签,易出现效仿和排斥双重效应,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学习、生活、就业、社交。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对自身行为甄别能力不足,对行为后果缺乏理性判断,很多未成年人对自己的文身行为表示后悔。而未来,他们的就业也会受到限制。
有人总结:未成年人文身酷一时、痛一生。
未成年人正值生长发育期,对任何可能改变正常身体发育状态、影响健康成长的行为均应受到合理规制。
彼时,并没有法律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家长同意也不行。最高检就此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予以解决。
此时,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各方责任,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
希望孩子们的青春不被文身刺痛。
有纹身是当不了兵的,纹国旗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