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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回应老师「朋友圈发布歧视女性言论」,涉事教师已停职调查,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宁波大学回应老师「朋友圈发布歧视女性言论」,涉事教师已停职调查,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湘雅医院专家将莲子壳诊断为肿瘤,要求住院做手术,如何看待此事?涉事医生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这种事情我遇到过。年轻女性,舌根圆形棕黑色肿物,直径约1cm,质硬,不活动。我越看越像未知的肿瘤,或者超越我知识范围的粘膜病变。我回忆很久,怎么也想不到,一个20出头的年轻女性,会得啥怪病,想不到哪个肿瘤形态这么奇怪。主诉也是离谱,说最近几年都觉得不舒服,今天伸舌头发现长了个东西,影响吃饭了。嗯,舌根部肿物渐进性膨大数年,近日生长加速,影响吞咽功能。我都想着喊会诊了,最后还是决定下手看看。尽管病人不让碰,一碰就恶心,我还是强行拿探针拨了一下。是个花椒壳。这件事估计是个类似情况。乌龙事件很常见,不 更多

湖南大妈带两大包「泡泡杆」乘车被暴力踹下车,警方称「涉事者已被抓获」,遇到类似情况应如何正确处理?

还以为泡泡杆是吹泡泡的呢,原来是米棍啊,这东西满满的小时候回忆啊汇总下评论区(各地不同叫法都挺好玩的)(本回答已歪)备注1:不要纠结字,都是知友提供,有些肯定有错别字,读音懂就好,除了那个可乐消基本可以确定就是落口消备注2:不要纠结某地不叫某名称,有部分知友没报老家的是根据IP显示整理的备注3:我把这个回答玩歪了,还被刷到首位了,有点罪过,大家更应该关注这个问题的事件货物超过体积是有规定要加收车票的记得好像是1.0*1.0,还是1.2*1.2公交车上贴的那块小铁皮规定上有,每辆公交车都有挂,一般 更多

这个问题同工我打算从两方面分析:

一、该老师发表这样的的言论有错吗?

答:有错,而且错的离谱,

作为大学工作人员确实完全不应该有这样的言论。

二、该老师如此行为的危害性大吗?

答:个人认为未必,因为其发布于个人的微信朋友圈中的。

朋友圈的定性属于 私域 还是 公共场域,至今没有定论。

微博等可以全网浏览、转发的社交舆论场域显然具有公共性,

但是微信朋友圈,最大浏览范围也只能归属于微信好友之间,这点与微信群都不相同,微信群中群员并不一定是微信好友。

因此将朋友圈定义为公共场域:很牵强。

结论: 该老师有错, 但鉴于言论发布于不具有公开性的朋友圈中, 并且该老师已经道歉。

对其 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已然足够。

这不是歧视男性吗?凭什么男人的本性就是先j后s!

就在今天,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已与涉事李老师解除聘用关系。宁波大学出手之快、之狠超出我的意料。

从宁波大学快刀斩乱麻的手段来看,他们确实很爱惜自己的羽毛。他们在李老师公开道歉之后仍然毫不手软的把他赶走了。舍车保帅这招用得真熟。

李老师走了,似乎与宁波大学没什么关系了,似乎李老师发表的不当言论也随着李老师走了。

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李老师发表的言论确实不当。他用词粗鲁,不尊重女性,该批!可是,李老师说的情况在宁波大学真的不存在吗?如果存在,那李老师走了问题就自动消失了吗?

现在不少机关事业单位,确实有些女同志很娇气。一怀孕就去保胎,也不管需不需要保。肚子大起来就成了特权人物,在办公室扣扣手机,活动活动筋骨等待下班。这还是好的,更有甚者三天两头不上班。生完孩子就更找不着她们了。

可是,科室的活可是一点也没少。女同志不干,总不能把工作仍下不管吧!这些男同志就成了她们的替身,把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工作接过来,加班加点都是正常的。如果部门女同志多了,那男同志真的是苦不堪言。

宁波大学到底有没有这种情况呢?李老师所说是否属实呢?请宁波大学出来走两步,给大家解释一下!

港真!

大学老师也是打工人,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谁如果总是请假啥的,工作量必然要分摊到其他同事头上,确实不太合适。

所以,国家在鼓励生育的同时,能不能将这些必然发生的情况也考虑进去。

李某的言论不适当,这点没啥说的。

但是,宁波大学因此作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是否合法值得进行一番分析。

如果李某与宁波大学之间是劳动关系,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位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条条的对应上述规定,李某的行为符合哪一点?

比较接近的可能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这点。

但是,正如阿里的女职工周某事发后被阿里解除劳动合同一样,李某的案子,同样需要宁波大学在本校的“”规章制度“中对“在微信朋友圈或其他网络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对本校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做出明确规定。

话说回来,李某的言论的确不当,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但,是否对宁波大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这需要宁波大学举证。相信理性的网友,也只会谴责李某本人,而不会将责任推给宁波大学。

从这一点来看,即便有这种规定,宁波大学辞退李某,都涉嫌违法解除。

事实上,我想说的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过度侵犯员工的私人空间?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行为准则的边界在哪里

今年1月20号左右,“咸阳国企员工家暴妻子”事件在网络上引发滔天舆论,这件事情或多或少都给家暴男所在单位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但关注后续处理结果的网友应该知道,最后单位的处理方式是:党内警告+撤销职务,但是并没有“辞退”或“解聘”。

这或许能给广大用人单位提供参考: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的私人空间中的一些个人行为,单位原则上无权干涉。

而,如果李某与宁波大学之间是人事关系,双方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则,要依据人事聘用的一些法律、法规去判断宁波大学解聘行为是否合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第15条至第19条规定了解除聘用合同的一些情形:

以上这些规定均与李某的行为不符,不能作为宁波大学解聘的依据。

唯一可以做为依据的是该条例第28条:

如果宁波大学依据这一条规定,以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为由对其作出“开除”处分,并依据该条例第18条,解除聘用合同,在法律上应该是站得住脚的。

如果真是这样,宁波大学的微博通告应该修改一下措辞,直接指出“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而不应该写“不当言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因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并非法定的单位可以“开除”聘用制员工的理由。

当然,如果宁波大学的解聘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法律后果可参考以下案例:

兄弟们,再次证明打拳真的有用

矫枉过正的必然结果是物极必反。

固然可以把女权主义政治正确化,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政治正确污名化。

过去,现在,未来。

桩桩件件,都是在分裂谁?

侮辱男性天经地义,侮辱女性石破天惊。

每个案件都是一声钟响。

我们需要思考——丧钟为谁而鸣。

所以,宁波大学请正面回应,你们有没有女教师上班时间离岗,把工作量给男同事的情况,查一下进出校园打卡记录就清清楚楚吧?要不要把这些女教师也调查一下?

如果不被捏软柿子捏到受不了,谁会发这种朋友圈。都懒得吐槽了,有的女性事业单位工作者,好像普天之下都是她的老公,各种甩工作不出差缺岗早退,事业单位的领导也不管,把工作就压给男人,问就是自己要带小孩儿不容易,请问现在谁容易啊?

又说错吗?女宝不就是这样的吗?

先把原圈文贴一下。

然后再把道歉贴一下。

先说结论。该李P老师语言不当,侮辱女性,确实很不适合。

教务办主要干什么呢?我倒是没干过这个职位,平时看教务办的人工作,大致上有这么一些事情:排课;排考试,安排监考;整理教学档案;收发教材;学生注册,学生成绩管理,学生考试材料存档;组织教师教学比赛,组织听课评课,同行评教;对接学校教务处,落实教务处交下来的任务,将必要的教学资料交教务处;组织学科竞赛,相关资料存档,学生学习方面的奖励措施落实;等。说实在话,活很多、很忙、很杂、很操心。当然也会有稍微清闲一些的时候。

最糟心的时候是什么呢?任务急,同事们不配合甚至拖后腿的时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排课。一排课,各种乱七八糟的要求就都来了,有人不上下午课,有人不上周一,有人不上周五,有人要四节连排,有人要某个特定教室。最要命的是,排课系统马上就封闭了,结果突然来了个人说,ta的课哪里不合适,要调到哪个时间段。但那个时间段已经有别人的课了,或者已经没有空教室了,班级有另外的安排,其他任课老师不同意,等等。要是只有这一个人还好办,要是有个四五个人,那就完蛋了。现在正是给下个学期排课的时候。我估计这个李P老师有可能就是这个事。

教务办还是个是非很多的地方。这个不发挥。

每个人都有情绪失控的地方。成人和未成年人最大的区别在于成年人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再怎么情绪不好,也不应该在朋友圈发这样的东西。可以选择找个朋友喝个小酒发发牢骚,可以选择给父母打个电话缓和缓和情绪。建议每个失控边缘的男人都仔细想想该怎么发泄不良情绪又不至于造成恶劣后果。

以上。

人可以停职。

但是人的立场、看法不会因此而停,而改变。

这种立场、看法的出现,以及立场、看法之间的巨大矛盾,才是真正麻烦的事。

这是干活的人对不干活的人的吐槽。

本狐为知友们带来最新消息:

【宁波大学再通报“老师在朋友圈发布歧视女性言论”:解除其聘用关系】

近日,网传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一教师在朋友圈发文批评“工作中的绿茶行为”,对职场中女同事因顾孩子等原因让男同事承担额外工作量表达不满,声称“女人就是事多”,其中不乏激烈用词。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官微6月6日通报,经调查,该院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解除其聘用关系。

来源:九派新闻

还记得一个月前某西北地区大学官方号发表【下头男】言论的事儿吗?

后来就没下文了。

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女拳自己多么作妖,而是舆论一直在纵容她们这么作妖。

所以为什么左女士可以平安无事?连一个官方回应都没有,国男真就是低等物种?

湘雅医院专家将莲子壳诊断为肿瘤,要求住院做手术,如何看待此事?涉事医生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这种事情我遇到过。年轻女性,舌根圆形棕黑色肿物,直径约1cm,质硬,不活动。我越看越像未知的肿瘤,或者超越我知识范围的粘膜病变。我回忆很久,怎么也想不到,一个20出头的年轻女性,会得啥怪病,想不到哪个肿瘤形态这么奇怪。主诉也是离谱,说最近几年都觉得不舒服,今天伸舌头发现长了个东西,影响吃饭了。嗯,舌根部肿物渐进性膨大数年,近日生长加速,影响吞咽功能。我都想着喊会诊了,最后还是决定下手看看。尽管病人不让碰,一碰就恶心,我还是强行拿探针拨了一下。是个花椒壳。这件事估计是个类似情况。乌龙事件很常见,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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