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个大学出现的这事都会给学校蒙尘,何况是江南大学这样的211著名高校。
这名男生进女浴室偷拍,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说明江南大学在校规校纪这块处罚还是很严格的。
如果换个其他的高校,发生类似的事件,留校察看估计就顶天了。
另外,新闻中说该男生是使用女友的卡进入女生澡堂,那么这个是女友主动提供的,还是男生偷拿的,是否也应该排查一下,如果是女友提供的,是否也应该有相应的处罚。
看到这可能会有人质疑,他女友怎么可能主动提供,他俩可是情侣啊。
在曾经的世界观里,我也以为这样的事不可能发生,但是自从前段时间福建某高校发生一女学生偷拍室友给男友遐想的新闻爆出,我顿时感觉没有什么不可能了。
最后,这种偷窥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被学校开除只是学校的处罚,警察叔叔的那杯茶还是要喝的,喝完这个精神小伙才能浇灭内心中一直在躁动的小火苗。
挖槽,此类事件,无独有(无数)偶,似曾相识,目之所及,与此前西南某大学那位如出一辙:
哀其无知、叹其不争、怒其无耻!
堂堂江南大学学生,鬼鬼祟祟、偷鸡摸狗、蛇潜鼠行的蹿入女生浴室,进行偷拍,图了个啥?贩了个几千万银两?而此等行为,无论如何都是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龌龊事儿,此后人生必将背负永远的耻辱。学校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对他而言恰是“罪”有应得、“除”有余辜;且后续的公安机关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必将接踵而至,如约而来。
当他思前想后一番,夜深人静之时,对自己的这种为世人所不齿的行为,是否会真正的深刻反省,从此弃恶从善?据说此类人员会三番五次沉迷此道,变态至斯,会否带来后续的类似隐患,实在是防不胜防啊。
思之,大力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也应该加强相关场所的防范力度。
此事件频发的根源,无外乎二,其一是作案者的本人心理变态积重难返;其二可能是由此偷拍内容变换钱财谋得几许私利。
而谋利的根源则是该内容的市场潜在,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有了买卖市场就有人铤而走险。
由此,加大力度摧毁“泛黄”市场,加大力度防范易“猎黄”现场,加大力度净化教育系统,加大力度提高师生整体素质,都是减少此类案件的方法。
偷拍违法、可耻。希望偷拍他人的人,都被开除学籍。不限男拍女。包括女拍男、女拍女、男拍男。全部要按照同一标准处理。
福建师范大学女学生偷拍同寝室室友长达十个月,将相关照片视频发给男朋友看。
她没有被开除学籍。被处以记过处分。
西南医科大学女学生偷拍男寝室,并且公开发表言论:男生不应该裸露身体。事后学校接到投诉,仅表示正在调查当中。后续无任何关于偷拍女生的处理的通报。
“开除学籍!”近日,江南大学男生李某潜入女浴室用手机进行偷拍时被女生发现,后逃离现场。目前,根据通报,李某不仅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还被学校开除学籍。
真的很难想象,作为211大学的学生竟然能做出这么猥琐的行为,最后因此被开除学籍,也是太令人唏嘘了!
首先,从行政上来说,李某某的行为涉嫌偷拍他人隐私。
《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偷拍、偷窥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李某某作为大学生,潜入女浴室进行偷拍,性质非常恶劣,虽然没有通报警方具体处罚措施,但十有八九被行政拘留了。
其次,从民事上来说,李某的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民法典》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李某某未获他人允许,私自潜入女生浴室进行偷拍,侵犯了女生的个人隐私。
再者,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学校没有尽到第三方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男生进入女浴室,毋庸置疑,学校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事后学校将男生开除学籍也是可以理解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52条: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最后,希望各个学校可以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自律能力,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因为这样的案件影响的不仅仅是学生个人利益,还影响学校的声誉!
有“偷窥、偷拍(浴室)、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均会被行政拘留!情况严重的(多次)会涉嫌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偷拍可耻,理应重罚。不论是男拍女,还是女拍男,或者女拍女,男拍男。都要开除学籍。
同罪同罚,才是正理,不能因人而异!
选择性执法不如不执法
看来偷拍=下药>偷耳机=论文代写=拿刀砍人>女生偷拍男生寝室=随意诬陷别人>洋人进女生浴室=洋人qj(没曝光前)=洋人偷同学笔记本=洋人群殴同学=洋人集体去宿舍调戏女生
当年我们宿舍一伙就够流氓的了,也不过就是拿个望远镜对着隔壁楼女寝看看,而且看的最多的宿舍老二还经常被我们公然调侃甚至是出卖。咋出卖?那还不简单…每次他拿起望远镜趴窗台上对着女寝欣赏的时候,我们都会在他身边突然大喊一声:“大家注意!我XX(老二的真实姓名)又来偷窥了!”
好在当年的女生们还没被拳师荼毒过,不会屁大点事就像腚姐那样一出手就打算把人往社死里搞:
虽然被我们喊到连我老乡老婆都知道了老二的大名,但老二一直到毕业欣赏了整整四年都没被政教处喊去喝茶,在这里要替他谢谢女校友们的不举之恩。毕竟跟后来的名声不同,当年我们学校是以校规严闻名的…
其实说实在话这种事真分人的,有的女寝在乎的,跟男寝楼挨着基本上全年挂着帘不开窗;但也有的不光开着窗不拉帘,还会大剌剌的穿着吊带跟男寝的牲口们眼对眼甚至喊话聊天的…
也有这么聊着聊着就出去租了房一起住的,年轻人嘛,谁没点荷尔蒙,太正常了…
我买的dvd机和ps2被女寝借去很多次,不止一次还回来里面带着个小电影光盘,搞的我都有苦难言…大姐们啊,当年换个ps2光头好几百,关键js那里换来的原装光头还不一定是真的,你想看片拿dvd机看不就完了吗…
只是哪怕全寝都在看,老二不过多看了几次也会被鄙视甚至整蛊。你们可想而知大家骨子里对这种事还是有个正确的看法的:这就是耍流氓。偶尔一次犯犯禁图个刺激还好,老是盯着看总会被人看不起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美的追求也是一样,你可以去欣赏,但你不能让人太厌恶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回过头来想想,男生犯起混来也确实不是一般的混账。评论里有谴责的,随意,我自己也不认为这是光彩事,只是我不避讳,所以我连匿名都懒得匿…
关于对这种事的态度,评论里有打拳的说我洋洋自得,我不知道你是否读完或者读懂了这篇回答,你怎么想我也管不着,不过苏轼和佛印的故事想来不少人都知道:
雅者见雅,邪者见邪,心中有佛,所见皆佛。
我确实管不到你拳师那些常人理解不能的脑回路,但我有义务引导年轻人不要重蹈覆辙,所以我把一个我比较认同的评论截图放到这里:
年轻人们看好了,上面截图里已经提到了现在这么干的后果。社会法治越来越完善了,价值观念也在不断的进步,很多过去的东西当段子看看便好,要紧别学,后果是你承担不起的。
谢谢补充完善答案。
澡堂偷拍这种事可比拿个望远镜看看女寝下作多了,毕竟男生盯着女寝看可能还会有不嫌弃的跟你逗逗乐聊聊天,但是要是在女澡堂里脱光光的看到个男人,再皮实的女生估计都会崩溃吧…关键这属于猥亵行为,违法,要受到公安部门处罚的…
其实我估计学校和公安机关还是没真打算往死里搞他,一般这种胆大包天到带着手机去女澡堂拍了视频的有几个是真打算自己收藏着慢慢“欣赏”的?网上那么多专业团队拍的小模达人的露脸出浴视频都不带打码的又不是下不到,真欣赏的看那个不比澡堂雾蒙蒙的环境下用发抖的手拍出来的野视频好看多了?
说句不好听的,十有八九是拍了投去成人网站卖钱的,毕竟什么样的变态都有,就真有好这口愿意为这种东西花钱的,所以自然会有黑产团伙愿意收集这玩意…
你看那些偷拍裙底的、偷拍如厕的不都是给这些玩意看的吗?正常人会觉得那东西好看吗?
学校可能考虑息事宁人反正开除了也算力所能及最大的处罚力度足够向受害人和社会交代了,但是这背后的黑产链条要是不往深处扒扒,就这么治安处罚一个偷拍者了事,估计以后还是会有为了钱铤而走险的继续干这种事。
该继续往深处查查啊…
他既然有女友,既然女友愿意借给他卡,他为什么还要去偷拍啊,
他应该让他女友去偷拍啊,
这样他阔以拿到偷拍的照片,女友再写篇文章怒斥本校男生不给女生让出男浴室用,害得女浴室里人太多,水汽太大,偷拍不清楚,顺利获得保研资格,
据说这男生是使用女友的卡进入女生澡堂的,那么我建议也查一查他的女朋友,这两人是否勾结共同作案?
如果是的话,对他女朋友也应做出相应的处分,不然岂不是太不公平?
我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还想了半天,说这个男的,怎么进入女生浴室的?仔细看才发现,哦,原来他拿了女朋友的女生浴室进出卡。
这里面问题就很大了,如果是他自己偷偷拿的,那这个事情就跟他女朋友没有关系,追责也追不到他女朋友身上。
我就是担心这个事情还有不为人知的隐情,就是他和他女朋友串通,一起搞出这个事情。
偷拍者可恶,但帮助偷拍者,也很可恶,处罚的话,应当一并处罚。
因为这是共同作案,有预谋、有分工的共同作案,如果只罚「偷拍者」,不罚「帮助偷拍者」,这就是打击不到位,除恶未尽。
做的非常好,值得某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习
治安处罚是法律责任,开除学籍是校规校纪责任,同一个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追究不同种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违法行为人系用女友卡包进入女生浴室。如果女友明知而提供帮助,那么属于共同违法行为。根据治安法第17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行为人所起的作用的分别处罚。由于其女友未被处罚,故可能是被盗用。
根据学籍相关管理规定,高中及以上学生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如果被开除学籍后学籍仍然保留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但学生和学校已不存在法律上的教育管理关系。受到开除学籍后,学生是否可以到其他学校,继续接受教育,需要看其他学校的要求和意愿。此外,如果是被开除学籍的高中阶段学生,仍然可以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经高等学校录取后,还可以取得高等学校的学籍。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后,理论上也可以再回到高中重新参加高考,问题是影响真大又恶劣的案件,一般是没有学校接收的。
除了开除,该男生被拘留一阵子也是难免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着实是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猥琐的人,拿着女朋友的卡进女澡堂偷拍别的女生。
哦,刀妹呢,入学了啊?
去年在食堂拿玻璃捅人的呢?没事了啊?
腚姐呢?风光着呢?
官器私用用官方微博号骂街的呢?哦当没发生啊。
那还看什么。
鼓掌啊。